(新版黄皮书)FIDIC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款
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概述

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概述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概述第六部分FIDIC和世界银行编制的相关合同条件第一节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一、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概述FIDIC于1999年出版了四本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第一版,其中的《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新黄皮书)推荐适用于电气和(或)机械设备供货以及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新黄皮书由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和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及争议裁决协议书格式三部分组成。
二、有关对合同要求的基本规定(一)合同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为互作说明,为了解释的目的,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①合同协议书(如果有);②中标函;③投标函;④专用条件;⑤本通用条件;⑥雇主要求;⑦资料表;⑧承包商建议书和构成合同部分的任何其他文件。
如文件中发现有歧义或不一致,工程师应发出任何必要的澄清或指示。
其中,关于雇主文件,由于涉及索赔,需要了解一下:1.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就雇主和承包商双方而言,由雇主(或以其名义)编制的雇主要求和其他文件,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雇主所有。
2.雇主要求中的错误如果因雇主要求中的错误而使承包商遭受延误和(或)招致费用增加,并且该错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对雇主要求进行认真详查也难以发现的,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并根据合同规定有权要求:①如果竣工已经或将要受到延误,根据合同规定给予延长期;②任何此类费用和合理利润,应计入合同价格,给予支付。
三、合同各方(一)雇主及其权利义务雇主具有如下权利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提供给承包商现场进入权2.按照约定提供协助3.提供资金安排证明雇主应当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请求后的28天内,提出其已经作出并将维持的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说明雇主能够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格(按当时估算)。
4.雇主的保证责任5.雇主的索赔(二)工程师及其职权一般情况下,工程师的职责主要包括:*①在工程进行中向承包商发布信息和指示;*②对承包商按照合同所提供的设计和生产设备、实施和完成的工程以及其他工作进行评价;*③调整合同价格;*④处理承包商的支付或延期的任何要求;*⑤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fidic与fidic合同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

fidic与fidic合同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FIDIC系列版号如下: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目前无改版橘皮书:DB/TURNKEY,1995年黄皮书(设备采购,承包商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改版自旧黄皮书和橘皮书。
银皮书(epc/交钥匙工程):1999年出版金皮书(Design build and operation):2023年出版红皮书分包合同:2023年出版绿皮书(简明合同格式):1999年出版蓝绿书(Dredging and reclamation 疏浚和农垦)2023年第一版联营体协议:1992年出版工程师代表协议范本(深蓝皮Dark blue),2004出版测试版本,目前无更新工程上所说的FIDIC是什么意思?扩展资料:一、主要精髓公平、公正、公开。
FIDIC下设许多专业委员会制订了许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与合同文本,已为联合国有关组织和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以及许多国家普遍承认和广泛采用。
公路行业现行FIDIC条款只是其中之一和根据业主或工程所在地具体条件对通用条件中一些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具体化后成为合同条件组成部分的专用条件或称合同条件的第II部分。
合同条件经过4次修订至我们见到的第四版(88年重印)。
二、合同优点1、脉络清晰,逻辑性强,承包人和业主之间的风险分担公平合理,不留模棱两可之词,使任何一方都无隙可乘。
2、对承包人和业主的权力义务和工程师职责权限明确的规定,使合同双方的义务权力界限分明,工程师职责权限清楚,避免合同执行中过多的纠纷和索赔事件发生,并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3、被大多数国家采用,世界大多数承包人所熟悉,又系世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推荐,有利于实行国际竞争性招标。
4、便于合同管理,对保证工程质量,合理地控制工程费用和工期产生良好的效果。
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概述

FIDIC合同条件概述“FIDIC”一词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INGENIEURS - CONSEILS)的缩写。
FIDIC条件的标准文本由英语写成。
FIDIC合同条件第一版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于1957年颁布,1963年FIDIC合同条件第二版、1977年FIDIC合同条件第三版、1987年FIDIC合同条件第四版相继问世。
目前使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一般分为协议书、通用(标准)条件和专用特殊条件等三大部分。
(一)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由协议书、标准条件(第一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第二部分)等组成,计44条。
并通过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加以具体指导。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由第一章引言、第二章白皮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计44条)、第三章白皮书——附加讨论、第四章附件A——服务范围、第五章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第六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第七章授权范围及其制定等组成。
(二)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包括: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合同;(2)雇主;(3)雇主代表;(4)承包商;(5)设计;(6)职员与劳工;(7)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检验;(10)雇主的接收;(11)竣工后的检验;(12)缺陷责任;(13)合同价格与支付;(14)变更;(15)承包商的违约;(16)雇主的违约;(17)风险和责任;(18)保险;(19)不可抗力;(20)索赔、争端与仲裁。
FIDIC黄皮书与银皮书主要条款对比分析

F I D I C 主要比分析序号 黄皮书 银皮书 分析 概论《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适用于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设计和施工, 《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银皮书),适用于承包商承担全部设计、采购咨询工程师监理,总额价格承包,但不可预见 和施工,直到投产运行;合同价格总额包干, 条件和物价变动可以调价,是一种业主控制较 除不可抗力条件外,其他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多的总承包合同格式。
业主只派代表管理,只重最终成果,对工程介 入很少。
是较彻底的交钥匙总承包模式。
1第 3 款【工程师】第 3 款【雇主的管理】 黄皮书中延续了红皮书中对工程师的使用,银皮 书中没有工程师的概念,代之以雇主代表。
该条款规定工程师的任务和权力、工程师对助手 该条款规定雇主代表的任命、对其他雇主人员和 银皮书中的雇主代表与黄皮书中的工程师一样, 的托付、工程师的指示及工程师的替换。
受托人员的任务指派和权力托付、雇主的指示。
同样需要执行所有雇主交给他的工作任务,并行 合同条款内容与 F IDIC 红皮书一致。
使雇主权力,但是银皮书中的雇主代表的权力更加广泛,而且雇主代表受雇于雇主为雇主服务, 显然是倾向于雇主的。
黄皮书中工程师是独立第三方,具有相对的公正 性;而银皮书中以雇主代表替代工程师,对于合 同执行过程中承包商的索赔将带来困难和不利 影响。
2第 4.7款 【放 线】第 4.7款 【放 线】 与黄皮书相比,银皮书中的内容只是保留了黄皮 书中第一段,而删除了黄皮书中的由于雇主原因1承包商应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将错误放线的所有承包商应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放线。
承包风险都转嫁给了承包商。
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放线。
承包商应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分正确定位,并应纠正商应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分正确定位,并应纠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中的任何错误。
FIDIC黄皮书中文合同整理版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定义及解释(条款1)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条款2)第一部分通用条件转让与分包(条款3和4)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合同文件(条款5,6,7)第一部分通用条件承包商的义务(条款8,9,10,11,12,13,14,15和16)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业主的义务(条款17)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劳务(条款18)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工艺和材料(条款19,20,21和22)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工程、运送或安装的暂停第一部分通用条件竣工第一部分通用条件竣工检验第一部分通用条件移交第一部分通用条件移交后的缺陷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变更第一部分通用条件设备的所有权第一部分通用条件证书与支付第一部分通用条件索赔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外币和汇率第一部分通用条件暂定金额第一部分通用条件风险与责任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对工程的照管和风险的转移第一部分通用条件财产损害和人员伤害第一部分通用条件责任的限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保险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不可抗力第一部分通用条件违约第一部分通用条件费用和法规的变更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关税第一部分通用条件通知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争议与仲裁第一部分通用条件法律及程序第二部分专用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定义及解释(条款1)定义1.1在本合同中(如下文所定义),下列措词和用语应具有此处所赋予它们的涵义:1.1.1“开工日期”是指下列日期中最迟的日期:(a)序言中规定的开工日期,或承包商收到下列付款或通知的日期;(b)支付条件中可能规定的开工之前的预付款;(c)为开始履行合同所需颁发任何进口许可证的通知;(d)关于合同生效所需的任何法律要求已经完成的通知;(e)在第二部分中规定的、作为开工先决条件所需的任何财务和行政管理方面的要求已经完成的通知。
1.1.2“条件”是指本合同条件的序言以及本合同条件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1.1.3“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达成的协议,包括条件、规范、业主的图纸和承包商的图纸、已标价的和填完的价格表、投标书、中标函以及中标函中明确编入的附加文件。
新版黄皮书第版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

FIDIC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Plant and Design-Build1999 年第一版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制指南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投标函、合同协议书格式周可荣刘雯万彩芸王健译、八—前言FIDIC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是国际上咨询工程师最权威的组织,FIDIC 编制的合同文件在国际上为世行、亚行、非行及许多国家的项目中采用,随着国际上工程咨询和承包业的不断发展,项目管理这个学科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创新,一般FIDIC 每十年左右对原有合同条件都要作一次修改与更新。
经过多位专家的努力,FIDIC 最近出版了四本新的合同条件:“ 施工合同条件” (1999 年第一版)“ EPC —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 (1999 年第一版)“ 工程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1999 年第一版)“ 合同的简短格式” (1999 年第一版)为了及时地与国内同行共同学习研讨这些国际上的最新文本,我们举办了这次学习班,并编写了这本材料,但因时间急促,其中“ EPC —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 ,“合同的简短格式” 三本书仅为讲授提纲,“施工合同条件” 为全文译文。
但要声明的是,这份译文未经仔细校对,因而请勿复制传播,不要正式引用。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FIDIC 文献编译委员会将会组织对这些合同条件的翻译,并出版中英对照的文本。
讲授提纲后面附有 6 篇有关FIDIC99 年版合同条件的论文,供学习参考并请指正。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工程管理研究所1999 年11 月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 于1999 年出版了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
2023fidic标准合同条款

FIDIC合同条款1. 引言FIDIC(国际工程咨询师联合会)合同是一种常见于国际工程项目的标准合同,被广泛采用于建筑、基础设施和工程领域。
FIDIC合同条款为各方在工程项目中的权益和责任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保障。
本文将对FIDIC合同的一些重要条款进行介绍和解释。
2. 主要条款2.1 合同类型FIDIC合同有多种类型可供选择,包括设计施工合同(红本)、工程及设计施工合同(黄本)和设计施工及运营合同(银本)等。
根据具体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对于各方之间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2.2 总承包商的义务根据FIDIC合同的规定,总承包商有责任按时完成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总承包商还必须提供必要的人力、设备和材料,并负责组织协调子承包商的工作。
同时,总承包商还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以覆盖工程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
2.3 业主的义务作为合同的业主,其主要责任是支付工程款项。
业主必须根据合同的支付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
在支付工程款项之前,业主有权要求总承包商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展报告和财务报告。
2.4 变更和索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变更和索赔的情况。
根据FID IC合同,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变更请求,但只有在被另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变更。
一旦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费用和工期也将得到调整。
另外,如果任何一方认为自己遭受了损失,可以提出索赔请求,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5 争议解决如果各方之间发生争议,FIDIC合同提供了争议解决的机制。
首先,各方应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处理争议。
FIDIC合同还规定了仲裁的程序和规则,以确保争议能够公正、公平地解决。
3. 总结FIDIC合同是国际工程项目中常用的合同形式之一,它为各方在工程项目中的权益和责任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保障。
合同类型的选择、总承包商和业主的义务、变更和索赔以及争议解决等是FIDIC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fidic 条款

fidic 条款
FIDIC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是一个
全球性的工程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致力于促进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
FIDIC发展了一系列合同条款,这些条款被广泛用于工
程项目的合同和管理中。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FIDIC条款:
1. FIDIC 1999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红皮书):用于工程施工
合同的主要标准合同条款,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工程项目。
2. FIDIC 1999设计-建造合同条款(黄皮书):适用于设计和
建造由承包商负责的项目,承包商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有更多的责任和自主权。
3. FIDIC 1999机电设备安装合同条款(银皮书):适用于机
械和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合同,包括设备的供应商和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4. FIDIC 1999管理合同条款(绿皮书):适用于由工程顾问
代表业主进行项目管理的情况,工程顾问在项目管理和监督中扮演重要角色。
FIDIC的条款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署、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变更管理、支付事项、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这些条款为各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提供了明确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风险控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FIDIC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通用条件
专用条件编制指南
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
投标函、合同协议书格式
周可荣刘雯
万彩芸王健译
前言
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是国际上咨询工程师最权威的组织,FIDIC编制的合同文件在国际上为世行、亚行、非行及许多国家的项目中采用,随着国际上工程咨询和承包业的不断发展,项目管理这个学科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创新,一般FIDIC每十年左右对原有合同条件都要作一次修改与更新。
经过多位专家的努力,FIDIC最近出版了四本新的合同条件:
“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工程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合同的简短格式”(1999年第一版)
为了及时地与国内同行共同学习研讨这些国际上的最新文本,我们举办了这次学习班,并编写了这本材料,但因时间急促,其中“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合同的简短格式”三本书仅为讲授提纲,“施工合同条件”为全文译文。
但要声明的是,这份译文未经仔细校对,因而请勿复制传播,不要正式引用。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FIDIC文献编译委员会将会组织对这些合同条件的翻译,并出版中英对照的文本。
讲授提纲后面附有6篇有关FIDIC99年版合同条件的论文,供学习参考并请指正。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国际工程管理研究所
1999年11月
引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9年出版了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
●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根据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根据雇主任务书设计和提供永久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提供一加工厂或发电厂、一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基础设施项目或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提供,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
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房屋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合同,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根据雇主或其代表(如有时)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建议在国际范围内招标时通用上述格式。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当合同条件用于其国内合同时,可能需要对这些格式进行一些改动。
FIDIC认为官方的和正式的文本是以英语编写的文本。
在编写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尽管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也有一些条款必须根据特定合同的具体情况予以变动。
因此,我们将那些对大多数(并非全部)合同都适用的条款编入了通用条件中,以方便使用者将其纳入每一具体合同。
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共同构成了制约各方权力和义务的合同条件。
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合同,都必须编制专用条件,并且必须考虑到通用条件中提到的专用条件中的条款。
本版的通用条件是基于下列情况编写的:
(i)期中支付和最终支付将根据测量的数值乘以工程量表中的费率和价格决定;
(ii)如果通用条件中的某些词语需要用进一步的数据来说明,那么(除非其描述性
很强,因而必须在雇主任务书中详细说明外)要参照此数据的条款应编入投标
函附录中,数据或由雇主事先写明或由投标人填入;
(iii)如果通用条件中的某条款涉及某一事件,而对此事件不同的合同可能适于采用不同的合同格式,则编写此条款的原则应为;
(a)要使用户感到,简单地删去或不引用某些他们不希望采用的规定,比在通用条件中没有包括他们的要求而必须(在专用条件中)编写附加的条
文更为方便;
(b)而在原则(a)不适用的其它情况下,条款中应包含适用于绝大多数合同的规定。
例如,将第14.2款[预付款]编入通用条件是为了方便用户,而不是因为FIDIC在预付款方面有任何政策规定。
如果没有说明预付款的数额从而将其舍弃,那么此款就不再适用(即使未被删除)。
因此,要提醒用户注意的是,通用条件中的某些规定对某一很典型的合同也可能并不适用。
本版的专用条件编写指南中提供了有关上述问题的进一步资料、其它编写方式的范例措辞以及帮助用户编写专用条件和其它招标文件的解释性说明及范例措辞。
在引用任何范例措辞前,必须核实它是否完全适用于具体情况;如果不是,则必须对其进行修改。
修改范例措辞时,以及在做出其它修改或增加的所有情况下,必须注意确保不与通用条件产生歧义,或在专用条件的条款之间导致歧义。
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所有这些改动的工作以及整个招标文件的编制,都应委托给有关方面(包括合同、技术和采购方面)的专家来完成。
本版的结尾部分是投标函、投标函附录(给出了一个要参照它的条款列表)、合同协议书的范例格式,以及争端裁决协议书的替代形式。
争端裁决协议提供了雇主、承包商和被任命的裁决委员(唯一的裁决委员或三人争端裁决委员会中的一名成员)之间的协议的条文;并且在通用条件的附录中纳入了有关条款(以引用的形式)。
FIDIC计划出版施工、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及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的应用指南。
FIDIC出版的另一份名为“招标程序”的相关文件则提出了选择投标人以及获得投标和评标的系统方法。
为了明确合同各项工作的顺序,可参照随后两页的图表和下列各款(图表中也列明了某些条款号)。
图表是说明性质的,不得用其解释合同条件。
1.1.3.1 及 13.7 基准日期
1.1.3.2 及 8.1 开工日期
1.1.6.6 及 4.2 履约保证
1.1.4.7 及 14.3 期中支付证书
1.1.3.3 及 8.2 竣工时间(包括按第8.4款延期的情况)
1.1.3.4 及 9.1 竣工检验
1.1.3.5 及 10.1 接收证书
1.1.3.6 及 1
2.1 竣工后检验(如有时)
1.1.3.7 及 11.1 缺陷通知期(包括按第11.3款延期的情况)
1.1.3.8 及 11.9 履约证书
1.1.4.4 及 14.13 最终支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