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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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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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xxxxxx有限公司文件广xxx字(20xxx) 号签发人:xxxxxx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 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及管理操作流程,其主要内容涉及: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招聘、培训、考核、调动、借调、工作轮换、辞职、辞退、裁员、薪酬与福利、劳动合同与考勤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公正公开、适才适用、依法管理”的原则,按照《分权手册》由综合管理部和各部门共同组成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四条人力资源规划是通过了解公司内外部信息,预测、分析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制订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发展目标与实施策略,支持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指导方针。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于每年的10月份编制部门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内容应包括:部门年度组织架构设置、部门职责、员工岗位工作职责及素质标准、人才需求预测及配置计划、定岗定编定员明细表、员工培训需求计划等。

每年6月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当年规划进行调整。

第六条人力资源规划流程:提案(各部门)→汇总(人力资源主管)→审核(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总经理) →必要时备案(集团)。

第三章专业人员的招聘第七条人力资源需求、招聘计划分以下几类:(1)毕业生需求计划:每年9月由各部门提出对下一年度毕业生的需求,报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并报股份公司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统筹。

(2)年度专业人员整体需求、招聘计划: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于每年9月份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月度专业人员需求、招聘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分解而成,各部门须于每月25日前提出下一月度招聘需求(填写《招聘申报表》),报综合管理部。

附表:《招聘申报表》、《员工需求计划审批表》第八条应届毕业生的接收工作由集团股份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具体参照集团相关文件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1.05.25•【文号】人社部发[2011]62号•【施行日期】2011.05.25•【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培养第五条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

第六条招录机关应当按照职位要求明确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帮助其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七条招录机关应当在试用期内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根据需要安排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参加机关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考核第八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入职、晋升、调动、离职等人力资源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倡导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应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并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其合理、科学、有效。

第五条公司应按照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职位要求和招聘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开展招聘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七条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吸引优秀人材应聘。

第八条公司应开展专业的招聘面试,确保录用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录用程序和标准,并及时记录并归档相关信息。

第十条公司应在招聘、录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应聘人员合法权益。

第三章岗位晋升与调动第十一条公司应通过岗位晋升和调动,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机会,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合理的岗位晋升和调动程序和标准,并及时记录并归档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应依据员工业绩、能力、潜力等因素,公正、公平地进行岗位晋升和调动。

第十四条公司应在实施岗位晋升和调动时,尊重员工意愿和个人发展规划,做到信息公开、精准衔接。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全面、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计划和方案,做到分类培训、定期培训和个性化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培训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员工自主学习和持续发展。

第十七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岗位晋升和调动渠道,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合理、公正、透明的薪酬体系和奖惩机制,确保员工薪酬合理、可持续增长。

第十九条公司应优化福利政策和待遇标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材,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掌握公司人力资源状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作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直属项目部对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硬件、网络和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源、信息用户和规章制度组成的以处理信息流为目的,并且应用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人机一体化系统。

信息系统是人力资源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工具,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都应掌握并较好地使用这一工具,做到人员信息准确、业务流程顺畅。

第四条信息系统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维护、授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及权限管理第五条信息系统管理职责和管理模式(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安装、管理、检查、指导以及与系统项目组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二)公司各单位对信息系统的应用实行归口管理,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负责。

各单位所属项目对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权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公司各直属项目部对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权限,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和设置。

第六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权限(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设置一名信息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设置和调整所属各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的权限,刷新系统组织机构,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对各单位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公司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系统管理员和业务人员,分别负责系统管理和其他业务工作。

公司各单位要及时维护、更新员工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全面;同时要及时解决项目用户在业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反映(填写《系统问题反馈单》,见附件1)。

(三)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不设系统管理员,每个项目设置一个账号用于各项业务操作。

(四)各级人力资源业务人员(含项目操作人员)应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使用系统,及时在系统内进行业务操作,维护与本业务有关的信息数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2.22•【字号】渝人社发〔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规范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化就业、更好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6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区县(自治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抓好组织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三章政策扶持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六章附则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关要求,规范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及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服务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市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按照“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的功能定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建设的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与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发展园区。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第四条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和谐、激励和择优。

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六条招聘管理包括招聘计划的制定、招聘渠道的选择、招聘流程的设计、招聘人员的筛选和录用等。

第七条招聘计划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人力资源需求进行制定,并经企业高层审批。

第八条招聘渠道的选择应根据招聘需求和目标群体的特点进行科学选择,包括内部招聘、外部招聘、社会招聘等。

第九条招聘流程应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等环节,并经过规范和公正的操作。

第十条招聘人员的筛选和录用应根据招聘流程中的评估结果和招聘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培训管理包括培训需求的分析、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源的配置、培训内容的设计和培训效果的评估等。

第十二条培训需求的分析应包括员工的能力缺口分析、岗位需求分析和企业战略发展需求的分析。

第十三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应根据培训需求和企业的发展目标进行制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和高层的审批。

第十四条培训资源的配置应根据培训计划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和培训场所等。

第十五条培训内容的设计应根据培训需求和目标群体的特点进行科学设计,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十六条培训效果的评估应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反馈和评估,并进行改进和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管理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的制定、绩效评估的实施、绩效激励的分配等。

第十八条绩效目标的制定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制定,并与员工进行明确沟通和确认。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7.21•【字号】德人社发〔2022〕188号•【施行日期】2022.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88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现将《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1日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四章管理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建设、管理、运营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等作用,参照《四川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和德阳市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以人力资源服务为核心,以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和优化配置为方向,在特定区域内实行产业鼓励政策,由政府部门、派出机构或经济开发实体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形成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公共及配套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平台或载体。

第三条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审核认定及评估考核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第四条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申报主体为园区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科学规划论证,按照全市经济发展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拟建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目标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二)适宜的体量规模,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三)具有较高的产业集聚度,入驻园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低于10家,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同时具备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四)运营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专门的产业园管理机构或专业公司负责运营管理,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会议、培训、金融、法律等配套服务,入驻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五)扶持政策较完善,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六)园区溢出效益明显,园区与所在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匹配度高、协同性好;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范围,符合所在地产业、企业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需求及地方经济发展特点;产业园开展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影响大、效应好,在促进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作用发挥较好。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1. 引言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和运作。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福利,建立积极的工作环境。

2. 人力资源规划2.1 公司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包括岗位需求分析、人员编制规划等。

2.2 人力资源规划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确保企业在人员配置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招聘与录用3.1 招聘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多种渠道吸引有能力和合适的人才加入企业。

3.2 录用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确保录用的员工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4. 岗位培训与发展4.1 公司应制定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技能。

4.2 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职业发展培训,提供晋升和岗位轮岗机会,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发展。

5. 岗位评价和薪酬管理5.1 公司应建立岗位评价体系,根据岗位的职责和能力要求,制定合理的薪酬档次和激励机制。

5.2 薪酬管理应公平合理,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放相应的薪酬,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绩效。

6. 劳动关系管理6.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6.2 公司应积极发展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加强与员工沟通和协商,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和冲突。

7. 员工福利和保障7.1 公司应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员工福利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节假日休假等。

7.2 公司应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问题,提供健康体检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平衡。

8. 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8.1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评估绩效并给予相应激励。

8.2 激励机制应包括多种形式,如奖金、晋升、荣誉表彰等,鼓励员工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个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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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试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运营期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加快建立新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章程》及股东方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员工的招聘、培训、内部调动、岗位轮换、职务
任免及辞退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岗位聘用制,即在推行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基础上对岗位实施分类管理。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必须以工作需要、有岗位、有编制为前提,必须坚持面向社会或双方股东系统、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必
须符合公司岗位招聘条件。

第五条招聘人员条件:管理岗位员工必须政治思想人品素质好,准入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拟定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工作岗位要求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并具备
有相关资格等。

特殊情况如股东推荐等可适当放宽条件;非管理岗位人员必须
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遵章守纪,吃苦耐劳,收费、监控、票据员工准入年龄原则上控制在18 -30周岁以内,身高男1.68m女1.58m以上,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机电维护等技术性岗位准入年龄控制在40周岁以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特种设备操作手、各类驾驶员和
后勤服务岗位年龄等任职条件据实确定。

第六条员工招聘程序:在批准的公司编制定员范围内,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计划,经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审批后,定向系统内部或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各类证件资料;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联合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题目由用人部门制定,管理员工和技术岗位员工笔试主要考查拟应聘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收费(监控、票据)员工笔试主要考察其文化程度,后勤服务员工主要考察其拟应聘岗位的技能情况;通过笔试后,招聘小组负责对其进行综合能力的面试;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决定拟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填写〈〈公司试用人员审批表》,待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后方可安排员工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

初次任职管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可随时进行调整或退回原工作岗位。

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填写〈〈试用期
满转正考核表》,人力资源部负责完善相关手续。

拟聘非管理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白正式上岗之日算起。

期满考核
合格完善相关手续。

第七条拟接收高校大学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填写〈〈见习期人员审批表》,待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到岗见习,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见习部门或单位实施考核,根据本人见习期工作总结,填写〈〈见习期满转正考核表》,提交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高校学生来公司阶段性实习的,需提供学校推荐信和相关证明,
与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实习。

其实习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实习期满后
应白动离开实习单位。

第三章培训
第八条公司根据国家及股东方有关规定,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新聘员工培训制度》,明确工作流程。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程序审批后分批进行落实。

培训采取岗位培训、业余培训、以会代训和半脱产培训等形式,集中培训和分散白学相结合,力求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建立完整的职工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总结、培训经费开支台账等,并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与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评先、任用及
薪酬挂钩。

第四章岗位聘用
第十一条公司聘用管理员工应依据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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