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2018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汇报

2018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汇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在各个省、各个市、各个县区展开,我们要写好工作报告,将当时的情况记录下来。
下面小编带来的是2018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汇报。
在省、九江市经普办的指导下,**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展顺利,主要从8个方面作了努力。
一、加强了保障一是加强了组织保障。
6月26日,**市成立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发改委主任、财政局局长和统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综治办、编办、工信委、商管办、民政局、市监局、税务局、国土局、房管局、建设局、人民银行、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副职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安排3名年轻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8月25日,21个乡镇场街道经济普查机构全部组建到位。
二是加强了经费保障。
7月初,**市经普办提交了万元工作经费报告,建议分3年支出,主要包括经济普查开支和“两员”工作补贴等。
当天,市政府决定全额批准、不打折扣、全力保障。
今年安排的万元已足额拨付到位。
21个乡镇场街道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采取列入预算或实报实销的方式,充分保障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三是加强了“两员”保障。
**市157个行政村,44个居委会,万人,普查底册单位11626个、个体户10924户。
为了做好此次经济普查工作,我市要求各地在物色“两员”时,注重将“情况熟悉、责任心强、具备良好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PAD”的同志选调上来。
乡村两级共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310名。
二、承担了试点根据九江市经普办安排,**市承担了市级综合试点任务。
8月10-11日,九江市经普办在**召开综合试点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8月23-25日,在桂林街道召开市级综合试点现场会。
桂林街道办事处地处城乡结合部,下辖9个居委会、12个行政村,万人,既有大企业,也有小企业,既有个体工商户,也有外来租住经营户,一产、二产、三产行业丰富,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解读四:建筑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解读四建筑业发展驶入快车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我市27400个建筑业企业的经营状况调查显示,近五年,我市建筑业发展驶入快车道,企业规模呈井喷式增长,资产总量翻倍,建筑队伍和营业收入随之大幅增长。
一、企业规模井喷式增长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7400个,比2013年末(下同)增长6.0倍。
其中,联网直报建筑企业1177个,增长33.4%;非联网直报建筑企业26223个,增长7.6倍。
从企业类型看,内资企业占绝对优势,共27256个,比2013年末(下同)增长6.1倍,占99.5%。
其中,增长最快的是私营企业,共25077个,增长7.8倍,占内资企业的92.0%,比重比2013年末提高18.1个百分点。
外资企业中,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幅也较为迅猛,分别增长52.9%和3.0倍。
从行业看,四大行业均呈井喷式发展。
发展最快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增长8.1倍,占52.8%;其次是房屋建筑业增长5.2倍,占13.0%;余下的建筑安装业增长4.3倍,占22.8%;土木工程建筑业,增长4.2倍,占11.4%。
二、建筑从业人员大幅增长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69.75万人,比2013年末(下同)增长45.4%。
其中,联网直报建筑企业从业人员47.23万人,增长12.4%,占67.7%;非联网直报建筑企业从业人员22.52万人,增长2.8倍,占32.3%。
从行业看,房屋建筑业吸纳从业人员最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房屋建筑业从业人员增长最快。
房屋建筑业从业人员26.31万人,比2013年末(下同)增长11.3%,占37.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从业人员19.37万人,增长2.0倍,占27.8%;土木工程建筑业从业人员15.27万人,增长25.7%,占21.9%;建筑安装业从业人员8.80万人,增长52.9%,占12.6%。
中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统计

中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统计一、单位情况2018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78.9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093.2万个,增长100.7%;产业活动单位2455.0万个,增加1151.5万个,增长88.3%;个体经营户6295.9万个。
二、从业人员情况1、从业人员总体情况2018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323.6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2721.3万人,增长7.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4446.7万人,占37.7%。
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7255.8万人,减少2005.0万人,下降10.4%;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1067.7万人,增加4726.2万人,增长28.9%。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4931.2万人。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0471.3万人,占27.3%;建筑业5809.1万人,占15.2%;批发和零售业4008.5万人,占10.5%。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18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914.2万亿元。
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占19.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占81.0%。
从负债看,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624.0万亿元。
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占16.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占83.9%。
从营业收入看,2018年,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294.6万亿元。
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48.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51.2%。
四、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2018年末,全国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6214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7.7%。
高技术制造业方面,2018年末,全国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33573个,比2013年末增长24.8%。
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18〕6号)要求,制定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一)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详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进行界定。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为保证统计单位的不重不漏,普查对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内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月19日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12.66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05.40万个,增长191.5%;产业活动单位338.86万个,增加213.32万个,增长169.9%;个体经营户517.60万个(详见表2-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6.61万个,占30.9%;制造业57.21万个,占18.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42万个,占16.4%。
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2.57万个,占54.6%;住宿和餐饮业63.69万个,占12.3%;制造业51.95万个,占10.0%(详见表2-2)。
2018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83.43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193.47万个,增长215.1%。
其中,内资企业占9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1%,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2%,私营企业占83.5%(详见表2-3)。
2018年末,珠三角核心区拥有法人单位266.84万个,占85.3%,比2013年末提高了6.1个百分点;沿海经济带30.01万个,占9.6%,下降了4.2个百分点;北部生态发展区15.81万个,占5.1%,下降了1.8个百分点。
珠三角核心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285.95万个,占84.4%,比2013年末提高了6.8个百分点;沿海经济带34.11万个,占10.1%,下降了4.1个百分点;北部生态发展区18.81万个,占5.6%,下降了2.6个百分点。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深圳市86.12万个,占27.5%;广州市75.16万个,占24.0%;东莞市36.98万个,占11.8%。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解读七:广州市房地产业稳步发展 企业经营能力逐步增强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解读七广州市房地产业稳步发展企业经营能力逐步增强2013年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调控,结合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向,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经过五年的发展,广州市房地产业稳步发展,法人单位数逐步增长,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企业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稳步增长2013-2018年,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推进,广州房地产业稳步发展,法人单位数呈增长态势。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03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8倍。
分行业看,物业管理法人单位占比最大,房地产中介服务法人单位数增长最快。
2018年末,广州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928个,物业管理企业11476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8859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倍、1.5倍和2.5倍。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房地产企业以内资企业为主。
2018年末,广州房地产企业法人中内资企业29232个,占比96.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比2.6%;外商投资企业占比1.0%。
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主导地位。
2018年,广州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数中私营企业22468个,占比74.1%。
有限责任公司4239个,占比14.0%。
分区域看,全市房地产业法人单位数超三千的区有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和越秀区,以上四区房地产业法人单位个数合计18212个,占全市的比重高达60.0%。
二、企业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随着房地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大量就业岗位应运而生,我市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尤其是物业管理及二手房交易市场逐步繁荣,我市物业管理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从业人员快速增长。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6.21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42.4%。
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33万人,物业管理企业27.54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50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6%、41.9%和65.5%。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解读:“千年商都”换新颜 企业单位数三倍增长 新零售发展迅猛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解读五“千年商都”换新颜企业单位数三倍增长新零售发展迅猛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广州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合计27.67万个,从业人员150.46万人,分别较2013年末增长3.0倍和32.6%。
一、分行业看,新零售企业法人单位数高速增长,餐饮业增速快于住宿业(一)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业单位数量最多且增长最快“千年商都”展现新活力,商贸功能不断完善,近五年来,批发业单位数快速增长。
2018年末,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7.37万个,较2013年末增长5.0倍,在批发业中是数量最多增长最快的“双第一”;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3.73万个,较2013年末增长2.1倍,单位数量仅次于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业。
(二)商品消费市场保持兴旺,新零售业发展迅猛2018年末,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6.17万个,较2013年末增长2.5倍。
其中,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企业法人单位数1.63万个,较2013年末增长4.7倍,规模在零售业中保持第一;新型零售企业法人单位数高速增长,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0.99万个,较2013年末增长7.0倍,增速在批发和零售业行业中类中排名第一。
(三)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增速快于住宿业,正餐服务占主导地位2018年末,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1.21万个,较2013年末增长2.9倍。
其中,正餐服务企业法人单位数0.90万个,较2013年末增长3.3倍,占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的74.2%,单位数量及增速在住宿和餐饮业行业中类中排名第一,在餐饮业中占据主导地位。
二、从登记注册类型看,民营经济释放活力,私营企业发展最快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数分别是23.86万个和87.38万人,较2013年末分别增长3.7倍和65.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分别是91.5%和70.3%。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九号)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九号)——其他服务业基本情况广州市统计局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4月3日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3550个,从业人员85.9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倍和75.7%(详见表9-1)。
表9-1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8%,外商投资企业占0.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8%,外商投资企业占4.3%(详见表9-2)。
表9-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二)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185.4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倍。
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1.8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653.63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倍和1.3倍。
负债合计17582.1亿元。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48.59亿元(详见表9-3)。
表9-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三)按地区分组情况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区是:天河区占30.8%,白云区占12.3%,越秀区占10.7%。
从业人员中,天河区占26.0%,越秀区占14.4%,海珠区占12.5%。
营业收入中,越秀区占27.6%,天河区占26.9%,海珠区占9.6%(详见表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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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金融业基本情况
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149个,从业人员81.03万人。
分行业看,法人单位数主体集中在资本市场服务,占56.5%;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保险业,占84.6%
(详见表7)。
表7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注释:
[1]本公报中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2]保险业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取得工资或者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保险代理人员,也包括分支机构产业活动单位的从业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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