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建科管理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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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为加强医院基本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应制定规范的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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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1、在分管院领导指导下,负责全院基本建设及环境、绿化的规划,组织施工和基本建设管理。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

3、在施工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确需更改,应依据程序和相关规定,会同设计部门及施工单位商议后,由设计部门出据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

4、做好施工隐蔽资料的签证和查验工作,确保准确反映工程全过程的实际情况。

5、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时完成。

6、积极配合财务、施工单位搞好工程的决算工作,做到公正、准确。

7、不按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应责令施工方停工和返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后再行验收。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坚持原则,抵制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二)基建资料管理制度1、基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在签定项目合同时,要对竣工资料的要求纳入合同中,并做为工程验收时的依据之一。

2、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资料管理人员要重视基建资料的完整性,如:文字材料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以单位名义形成的文件要加盖公章,图纸标签栏不得有漏签等。

3、在建设项目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材料,资料管理人员要及时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分类留存,以避免散失。

4、按照基本建设档案归档范围,资料管理人员应鉴定所接收资料的价值。

整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档案材料之间内在的客观的有机联系。

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基建质量,保障医院运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工程基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工程、改建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医院工程基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确保项目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合理施工、精细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注重环保和节能减排,优先选择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技术。

第七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组织成立相应的管理团队。

第十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工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项目进度汇报会议,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档案,全面记录项目的工程进展和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和完善项目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满足医院的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六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的设计单位编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遵循“合理、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第十八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医院的规划和未来发展需求,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第十九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注重绿色环保和节能减排,优先选择绿色建材和绿色设计理念。

医院基建工作内部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工作内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基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基建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基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2.设立基建办公室,负责基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3.各科室、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基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基建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三、基建项目申报与审批1.基建项目申报:(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基建项目申报。

(2)基建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

(3)医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审议,确定项目可行性。

2.基建项目审批:(1)经医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项目,由基建办公室负责立项。

(2)立项后,基建办公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四、基建项目实施与管理1.工程设计:(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2)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医院实际情况,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2.施工招标:(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招标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施工单位的选择质量。

3.施工监理:(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4.工程验收:(1)工程竣工后,由基建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部门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五、基建资金管理1.基建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2.基建办公室负责基建资金的预算、拨付和使用监督。

3.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资金不足,由基建办公室提出解决方案,报医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监督检查1.医院审计部门对基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基建办公室对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基建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总体规划、建筑设计、水电、汽安装、施工管理,有计划地做好基建投资、房屋维修保养和建材保管工作。

2、树立为医疗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勤俭办院的原则,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搞好废旧利用,增收节支。

3、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搞好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

4、加强工作管理,对外包工程必须认真选择施工队伍,抓好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严格核算,降低成本。

5、在各项施工中,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事故发生。

6、坚持廉洁奉公,在工程承包、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中不得以权谋私,个人不得收受回扣、介绍费、好处费及实物等。

7、负责编制审核各项工程决算。

8、整理保管好基建档案资料。

基建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有关基建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工作,制定本科工作并组织实施,定期汇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规划,起草计划方案书,并办理有关手续。

2、负责对已批准的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实施落实,办理有关手续,组织工程招标推荐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经院长批准后签订施工合同,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3、组织人员采购材料、设备,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4、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5、负责有关单位的联系的接待工作。

6、管理基建档案材料,及时编存归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负责本科人员的考核、考勤,提出奖惩意见。

医院基建科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科应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基建工程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建科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1. 建立基建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成员。

2.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下设以下工作组:(1)自然灾害应对组;(2)事故灾难应对组;(3)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组;(4)社会安全事件应对组。

四、应急管理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2.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3. 安全第一,保障生命;4. 科学应对,依法依规。

五、应急准备1. 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3.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响应需要。

4. 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处置1.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 确保医院基建工程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医院正常运营的影响。

七、信息报告与发布1. 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2. 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八、应急恢复与重建1.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后,及时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 对突发事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加强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基建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确保医院基建科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医院基建工程的影响,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医院基建科有关工作制度

医院基建科有关工作制度

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基建科是负责医院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

第三条医院基本建设必须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节约投资、环保节能、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项目管理第四条医院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必须通过综合论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报批程序和管理权限履行报建审批手续。

第五条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规划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

第六条项目设计应充分考虑医疗功能需求、环保要求和安全保障,确保设计合理、先进、经济、实用。

第七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第八条基建科在负责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规范和工作标准,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施工时,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督促检查。

第九条基建科要按工程进度和质检规范要求,定期请质检部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条管理人员发现施工缺陷时,应及时指出,督促施工单位改正,发现不符合规范和质量问题时,应督促监理方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必要时,可请质检站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会审。

第十一条院方、监理和施工单位代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情况,协调关系,研究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质量与安全第十二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筑质量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合同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第十五条基建科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医院基建科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建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建科负责的各类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饰等。

第三条基建工程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医院相关规定,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严格监督、优质服务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基建科负责全院基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基建科应设立项目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全面负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3. 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三章工程规划与设计第七条基建科应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基建工程计划,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八条项目规划应充分考虑医院长远发展、环境、资源、经济等因素,确保工程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工程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计质量。

第四章工程施工与监理第十条工程施工前,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选择信誉良好、技术力量雄厚的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章工程验收与交付第十四条工程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后,由基建科负责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交付后,基建科应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基建科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对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一、医院基建科的职责和任务1.医院基建科是负责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医院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监管;-负责医院设备、仪器和设施的采购、安装和维护;-负责医院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的巡查、维修和保养;-负责医院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2.医院基建科的任务包括:-编制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规划;-组织医院设备、仪器和设施的采购工作;-监督医院设备、仪器和设施的安装和验收;-组织医院建筑物和设备的巡查、维修和保养;-指导医院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医院基建科的组织与管理1.医院基建科设有科长、副科长和工作人员。

科长由医院领导班子任命,副科长由科长推荐并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任命。

2.医院基建科为具有独立经费、人员和工作办公条件的科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基础建设相关的制度、规定和工作计划。

4.医院基建科应定期向医院领导班子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医院基建科的工作流程1.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长组织编制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医院发展目标和需求;-科长与相关科室和部门协商,确定医院基础设施的规划方案;-科长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报送医院领导班子审批。

2.医院设备和设施采购:-科长组织编制医院设备和设施采购计划,明确规格、数量和标准;-科长组织制定采购文件,进行采购招标或询价;-科长组织评标和谈判,确定供应商;-科长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安装合同;-科长监督和验收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和交付。

3.医院设备和设施维修:-科长组织编制医院设备和设施维修计划,明确维修内容和时间;-科长组织维修人员进行设备和设施的巡查、维修和保养;-科长组织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修和保养;-科长协调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4.医院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科长制定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科长组织环境卫生人员进行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科长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监督和检查;-科长组织生态保护工作,保护医院周围的生态环境。

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和职责

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综述
(一)医院基建科的职责
1、负责医院建设项目前期论证、费用核定、监理和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按标准质量标准施工,协调各部门和施工单位,保证项目实施无误;
2、负责医院建设和其他大型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检验、材料采购等工作;
3、负责医院内部工程的预算、招投标、施工、维修维护等工作;
4、及时发现医院内部的设备安全隐患,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并及时应付意外事故;
5、协助医院专家组完成建设项目的检测、巡视、审核等工作;
6、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院基建科的工作制度
1、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

医院基建科科长负责科室的全部工作,负责审查、批准基建项目的各项文件,负责根据领导的指示,安排下属人员的工作,督促、考核项目进度,指导下属人员的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相关部门的技术沟通和协调工作。

2、实行专业责任制。

下属负责人根据组织部署要求,负责设计、招投标、施工、维修维护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无误。

医院基建办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基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基建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基建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基建办是医院基建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医院基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2. 医院基建办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办公室、设计科、施工科、质量监督科等部门。

三、职责分工1. 医院基建办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2)制定医院基建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医院基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4)协调解决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5)对基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办公室职责:(1)负责基建办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2)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

3. 设计科职责:(1)负责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核、修改、完善等工作。

(3)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实施等工作。

4. 施工科职责:(1)负责基建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组织等工作。

(2)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等工作。

5. 质量监督科职责:(1)负责基建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2)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1. 项目申报:各单位需向基建办提出基建项目申报,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周期等。

2. 项目审批:基建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报医院领导审批。

3. 设计阶段:基建办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修改、完善。

4. 施工阶段:基建办组织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组织等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实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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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建科管理制度(4)
医院基建科管理制度4
1、医院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必须通过综合论证,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报批程序和管理权限履行报建审批手续。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3、基建科在负责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规范和工作标准,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施工时,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督促检查。

4、基建科要按工程进度和质检规范要求,定期请质检部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

5、管理人员发现施工缺陷时,应及时指出,督促施工单位改正,发现不符合规范和质量问题时,应督促监理方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必要时,可请质检站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会审。

6、院方、监理和施工单位代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情况,协调关系,研究提高工程质量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7、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应经常督促施工方保持施工场地附近环境的整齐清洁,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损坏施工范围以外的绿化带和设施。

8、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制度和本院对暂住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保持医院环境整洁。

9、基建科按合同和工程进度审核施工单位的拨款或预付款计划。

10、竣工验收后,基建科负责收集和整理建筑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及时向医院档案室移交。

11、工程竣工后,基建科应在医院平面图上标定出新建筑模型。

并向后勤管理科办理移交手续。

12、维修工程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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