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继承法习题集及详细解答

继承法习题集及详细解答继承法习题集第二十九章继承权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甲在其儿子因病死亡后一直由其儿媳妇乙照顾,1999年甲寿终正寝,乙也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了甲的遗产,乙根据()取得了法定继承权。
A.血缘关系B.扶养关系C.拟制血缘关系D.婚姻关系2.林某生有3个儿女,林某于2022年3月逝世,其二儿子林忠在遗产处理前2个月内既没有说放弃继承遗产也没有说要继承父亲的遗产,则对林忠的行为视为()。
A.丧失继承权B.自动放弃继承C.接受继承D.继承权因除斥期间已过而消灭3.某甲与其父某乙素来关系不好,某甲经常惹某乙生气以至于某乙多次说其死后甲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而甲亦多次对外人宣扬自己绝对不会要父亲的财产。
2022年11月,乙因车祸身亡。
则甲有无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A.乙的口头表明无效,甲口头放弃其继承权的行为也无效,甲仍有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B.因乙多次表明甲在其死后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所以甲无权继承乙的遗产C.因甲多次对外人宣扬自已绝对不会要父亲的财产,视为他已经将其继承权抛弃D.以上说法都不对4.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5.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甲死后乙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乙死亡,则应如何处理该古玩?()A.该古玩由甲子女继承B.该古玩由乙子女继承C.将古玩出售,由甲、乙子女共同继承价款D.如甲子女同意,可让乙子女继承二、多项选择题继承法习题集及详细解答1.张某生前共有四个儿女甲、乙、丙、丁,在下列情况中,哪些人丧失了继承权?()A.甲过失致张某死亡B.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甲C.丙遗弃张某D.丁虐待张某但情节轻徵2.下列对继承权的放弃的说法正确的有()。
A.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B.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也可以默示的方式作出C.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D.继承权放弃的效力溯及自继承开始之时3.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有()。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例子(一)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例子(一)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例子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当受益人无法继承遗产时,其代理人代替其继承遗产的情况。
•例子1:小明是一位年轻的企业家,他拥有一家成功的公司。
然而,他突然因意外而去世,没有制定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他的遗产将由他的父母继承。
然而,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而且他没有兄弟姐妹。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的叔叔和阿姨将成为他的代位继承人,他们将继承他的遗产。
•例子2:玛丽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级经理,她是这家公司的最高管理层之一。
她生病期间,公司需要有人代替她的职务,以继续公司的运营。
根据公司的规定,她的副总经理将成为她的代位继承人,暂时接管她的职务,直到她康复。
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将一部分或全部遗产从一个受益人转移给另一个受益人的情况。
•例子1:爷爷留下了一大笔遗产给他的孙子,但是这个孙子还未成年,无法独立管理和支配这笔财产。
于是,父亲
作为监护人获得了这个财产的转继承权,他将负责管理和保护这笔财产,直到孙子成年。
•例子2:某公司的创始人去世后,他的遗产被转继给他的合作伙伴。
根据合同规定,如果其中一方去世,其合作伙伴将继承其股份和财产,以继续经营和管理公司。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在不同领域和情况下的应用。
无论是在法律遗产继承中,还是在职务继承中,这两种方式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确保财产和权利的顺利传承。
这些例子也展示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有代理人或转让人来代替受益人行使权利和管理财产。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2)》期末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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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2)》题库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
)。
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B.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C.主债和从债D.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2.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
)。
A.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D.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3.甲为了不让乙当上先进工作者,在单位布置评选工作后,到处散布谣言,说乙生活作风有问题,从而使乙在评选先进工作者时受到影响,乙因受刺激生病住院,甲侵犯了乙的(。
)。
A.荣誉权B.隐私权C.名誉权D.身体健康权4.XXX欠XXX二千元债务,同时XXX修理汽车,XXX向XXX修理费三千元,在此情况下,XXX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
)。
A.混合B.抵销C.提存D.免除5.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A.可以免除侵害人的民事责任B.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C.可以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D.不能免除、减轻或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6.债的发生根据除了合同外,主要还有(。
)。
A.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D.单方法律行为7.以下权利属于人身权的是(。
)。
A.姓名权B.肖像权C.名誉权D.荣誉权8.按照商标的知名度,商标可分为(。
)。
A.形象商标B.非形象商标C.驰名商标D.非驰名商标9.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98-12清华考研民法试题解析

98-12清华考研民法试题解析民商法清华大学1998年硕士入学考试民商法学专业试题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个概念5分)1、民事行为能力2、合伙财产3、无权代理4、诉讼时效的中止5、风险负担6、名誉权二、简答(共40分,每小题8分)1、简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2、简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简述著作权的原始归属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联系与区别5、侵权中的过错推定及其适用三、关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构想(15分)四、试述债的保全制度(15分)1999年商法一、论述题(20分)以公司法为例分析商法和民法的关系.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2、简述股东有限责任原则.3、简述保险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权.4、简述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5、论票据的无因性.6、简论商号权.三、名词解释(每个名词解释2分,共20分)l、保险事故2、保险利益3、再保险4、竞业禁止5、追索权6、背书7、共同海损8、募集设立9、证券欺诈10、破产别除权1999年民法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个概念5分)民事行为能力合伙财产无权代理诉讼时效的中止风险负担名誉权二、简答(共40分,每小题8分)1、简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2、简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简述著作权的原始归属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联系与区别5、侵权中的过错推定及其适用三、关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构想(15分)四、试述债的保全制度(15分)2000年民法学一、解释下列概念(每小题4分,共20分)1,附随义务2,法律事实的构成3,风险负担4,外观设计专利5,代位继承二、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题8分,共56分)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
你如何认识这些缔约主体?2,你如何认识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3,诉讼时效中断在保证中如何运用?4,谈谈你对表见代理的理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邻接权的保护期多长?6,“荷花女”是已去世的著名艺人,甲著书丑化她,“荷花女”的近亲属乙提起诉讼,你对此如何认识?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3条对委托合同规定了介入权和选择权,你对此有何认识?三、试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并设计该制度的目标模式(12分)。
代位继承的含义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含义是什么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的条件是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关于代位继承的含义是什么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代位继承的含义是什么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2、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3、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
4、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5、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5)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唯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
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021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期末试题及答案:民法学

得分 1 评卷人 1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1. 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
)。
A. 主合同与从合同
B.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D.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2. 以下关千赠与合同的特点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赠与合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B. 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四、问答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17.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 性质不同。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转继承是连续继承。 (3 分) (2) 发生的情况不同。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转继承发生在继
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况。 (3 分) (3) 权利主体不同。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转
继承权的主体包括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 (2 分) (4) 使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千法定继承方式,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
以适用千遗嘱继承方式。 (2 分)
(2098 号)民法学 (2) 答案第 1 页(共 2 页)
18.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 (2 分)
(要求写出法律规定) (6 分)
(2098 号)民法学 (2) 答案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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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代号: 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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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 2021 年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取得的继承被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综承是⼀种连续发⽣的⼆次继承,是在继承⼈直接继承后⼜转由转继承⼈继承被继承⼈的遗产。
(2)、发⽣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的⼦⼥先于被继承⼈死亡时由被继承⼈⼦⼥的直系晚辈⾎亲代位继承被继承⼈的遗产的制度。
因此。
代位继承⼈、只能在被代位继承⼈先于被继承⼈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
并且,只有被继承⼈的⼦⼥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才会发⽣代位继承。
其他继承⼈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即使其先于被继承⼈死亡,也不全发⽣代位继承;⽽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因继承⼈死亡⽽发⽣的由继承⼈在继承⼈的汉定继承⼈承受被继承⼈遗产的制试想,因此转继承只能发⽣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在继承开始前继承⼈死亡的,会发⽣代位继承⽽不会发⽣转继承,在遗产分割后继承⼈死亡的,因继承⼈已经实际接受遗产,取得了具体财产的单独所有权,也不会发⽣转继承。
(3)、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的直接晚辈⾎亲,⽽不能是被⼦代位⼈的其他法定继承我。
⽽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是被转继承⼈死亡时⽣存的所有法定继承⼈,被转继承⼈有第⼀顺序法定继承⼈的,由第⼀顺序法定继承⼈转继承;没有第⼀顺序法定继承⼈继承的,则得由第⼆顺序的法定继承⼈转继承。
(4)、适⽤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于法定继承,⽽不适⽤于遗嘱继承。
在遗嘱继承中。
指定继承⼈先于被继承⼈死亡的,继承⼈因于遗嘱⽣效时⽆继承能⼒⽽举取得遗产继承权,也就不能取得指定其继承的遗产的权利。
在这种情形下,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转继承可以发⽣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在遗嘱继承法中,因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于被继承⼈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归其法定继承⼈承受。
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于继承开始未表⽰放弃继承权的但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按遗嘱接受的遗产同样应由其法定继承⼈承受。
婚姻法复习简答题

婚姻法复习简答题1、1980年《婚姻法》对1950年《婚姻法》有那些发展?答:(1)对基本原则的重要补充和修改。
(2)对结婚条件作了必要的修改。
(3)增加了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可以互相为对方家庭成员的规定。
(4)扩大了家庭关系的范围,加强了法律对家庭成员的调整。
(5)改进了我国离婚制度。
(6)附则中,增加了关于行政制裁和强制执行的条款。
2、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1)定义: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
(2)特征:与身份关系相互联系的财产法;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强行法。
婚姻自由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婚姻自由是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真正实现婚姻自由,而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如何保障婚姻自由原则的实现?答:(1)婚姻自由概念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2)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3)现代意义上婚姻自由是在资产阶级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产生的。
(4)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是契约自由的特殊形式,它从本质上反映了商品交换的自由。
另外,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往往导致对自由的滥用。
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和两性社会地位的深刻变化,为男女实行真正的婚姻自由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5)具体手段为: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和借助婚姻索取财物4、《婚姻法》为什么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当做是一项基本原则?《婚姻法》在离婚一章中,是如何体现妇女权益原则的?(1)从历史上,妇女的地位是最低,受的压迫是最深,所有需要特别保护。
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妇女的经济、政治地位有了显著提高,成为了四化建设的生力军;旧的封建残余并没有完全消除,妇女的合法权益仍然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
再次,从生理情况上,妇女有其特殊性,应该加以特殊保护。
是否保护妇女,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文明的天然尺度。
(2)具体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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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
注意:这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直系晚辈,就是继承人的子女,子女都不在的,由其子女的子女,以此类推。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如
两者的区别: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
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最后,适用的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
如,甲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
长子娶王某为妻,生有一个儿子,2001年死于矿难。
次子娶张某为妻,生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女儿嫁给李某,生了两个孩子。
2004年8月20日过与战友聚会,多喝了几杯酒,于当晚死亡。
在办丧事的期间,甲的女儿因伤心过度而死。
那么在本案当中,长子先于甲死亡,发生代位继承,由其儿子代其位继承。
甲的女儿在遗产分割之前甲死亡后死亡,发生转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丈夫、子女继承。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