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喜事管理规定
村组红白喜事管理办法

村组红白喜事管理办法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制止社区居民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出现的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等大操大办不良现象,特制订该管理办法。
一、婚庆喜事新办,崇尚节俭(一)提倡婚事新办1、席面控制在20桌以内,每桌菜品、饮料、烟洒总价控制在400元以内(含加工费):2、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主婚车提倡不租赁豪华车辆,使用客车迎亲,迎亲车辆选择就近路线通行,不得人为炫耀而绕远路;3、提倡不收(送)礼金,礼金控制在200元以下,严禁攀比跟风,党员干部要带头不收(送)礼金,不参加他人违规操办的婚庆活动;4、坚决制止婚嫁喜事燃放烟花。
(二)其他喜事禁止操办其他喜事包括生日、乔迁、满月、周岁、订婚、开业店庆、升学、参军等喜事原则上不允许操办,但自家近亲小范围庆祝,居委会不介入。
对于此类喜庆事宜,除张贴对联外,不要操办各种仪式。
二、丧事简办,恪守孝道。
1、举办丧事时坚决制止燃放烟花鞭炮、悬挂气球条幅等,提倡绿色生态殡葬。
2、席面控制在20桌以内(干部按规定执行),每桌菜品饮料、烟酒(烟10元左右、酒20元左右)总价控制在400元以内(含加工费)。
3、提倡搭建简易灵棚,灵棚不得阻碍交通,棚前可进行简易布置。
4、提倡不收(送)礼金(除本人亲属外),好友、同事的礼金提倡在200元以下。
三、干部带头做好表率广大干部要自觉带头、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做到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办事。
干部对直系亲属执行该办法的落实情况,实行包干责任制。
四、红白理事会参与严格管控红白理事会是大元村党总支部、居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组成人员为大元村理事会成员,基本任务是监督本村婚嫁、丧葬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在婚丧事中开展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辖区内所有红自喜事均需事先报告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参与帐房管理,指导其按照该管理办法办理红自喜事。
红白事操办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红白事操办管理制度一、概述红白事是指婚丧喜庆等节日和仪式活动。
为了规范和管理红白事的操办,维护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红白事操办、组织和参与相关活动的个人和团体。
三、操办准备1. 规划和筹备•主办方应合理规划红白事的操办状况,根据活动性质和参与人数等因素,制定详细的筹备计划。
•主办方应提前与相关单位协商,确保场地、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顺利进行。
2. 资金准备•主办方应合理安排资金预算,确保活动的正常进行。
•主办方或相关团体在筹备活动过程中,应避免接受任何非法或不合理的捐赠。
3. 物资采购•主办方在活动前应提前预定、采购好所需的物资,并保证物资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物资采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购买、使用过期或伪劣产品。
4. 安全保障•主办方应妥善安排活动期间的安保工作,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活动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避免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四、操办流程1. 申请与批准•主办方在操办红白事前,应向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操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政府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 活动宣传•主办方可根据需要进行活动的宣传工作,但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3. 管理与服务•主办方在活动期间应提供必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秩序、指导参与者等。
•活动期间应设立服务台或指定工作人员,及时解答参与者的问题和解决突发事件。
4. 后期清理和总结•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应对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
•主办方还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吸取教训,以便今后的红白事操办工作更加规范和有序。
五、责任与处罚对于违反红白事操办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主办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红白事操办活动的管理准则。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到的情况,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单位红白喜事规章制度范文(3篇)

单位红白喜事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红白喜事活动,维护单位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间的团结和友谊,提高单位整体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红白喜事活动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传统风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单位红白喜事包括但不限于春节联欢晚会、单位成立周年庆典、员工生日聚会、婚庆仪式等。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单位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红白喜事活动组织第五条单位红白喜事活动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
组织活动前需事先征得单位领导同意,并保证活动内容与单位的业务目标相一致。
第六条活动组织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流程等,并将方案及时通知所有参与人员。
第七条活动组织部门应提前安排活动所需的场地、设备、物资以及活动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参与与管理第八条单位红白喜事活动的参与原则上为全员自愿参加,但有些活动可能需要按照部门或职务进行组织,具体参与人员由组织部门确定。
第九条参与单位红白喜事活动的员工应积极参与活动,尊重活动组织者和其他参与人员,不得携带武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参加活动。
第十条活动期间,员工应注意维护活动场所的整洁和安全,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破坏场地设施。
第十一条在红白喜事活动中,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不得酗酒、赌博、打斗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有违反,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经费使用第十二条单位红白喜事活动的经费应在单位预算范围内,严禁超出预算或挪用公款。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应符合财务规定,活动组织部门应按规定报销费用,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活动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如餐饮、礼品、设备租赁等,原则上由活动组织部门统一采购和支付。
第十五条活动经费若需由个人或其他渠道赞助,需报请单位领导同意,并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关于红白喜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在红白喜事方面的行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文明节俭的婚礼和丧葬新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其家属。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倡导文明、节俭、健康的红白喜事风尚,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红白喜事范围第四条红白喜事范围包括:(一)婚庆事宜:结婚、订婚、结婚纪念日等;(二)丧葬事宜:丧葬、追悼会、祭奠等;(三)其他喜庆事宜:乔迁、满月、寿宴等。
第三章红白喜事管理原则第五条坚持文明节俭原则。
红白喜事应遵循简约、喜庆、文明、节俭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第六条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红白喜事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同事和家属监督。
第七条坚持适度原则。
红白喜事活动规模应适度,避免给他人带来不便。
第四章红白喜事具体规定第八条婚庆事宜:(一)提倡简约婚礼,反对豪华婚礼;(二)邀请宾客数量控制在100人以内;(三)婚宴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四)不赠送或接受高档烟酒、名贵礼品。
第九条丧葬事宜:(一)丧葬活动应简朴,不举行豪华追悼会;(二)丧葬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三)不举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丧葬活动。
第十条其他喜庆事宜:(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喜庆活动的规模和费用;(二)不举办或参与铺张浪费、过度奢华的喜庆活动。
第五章违反规定的处理第十一条员工及其家属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及其家属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引导公司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营造文明、节俭、健康的红白喜事风尚。
单位红白喜事规章制度(四篇)

单位红白喜事规章制度单位红白喜事是指单位员工婚丧嫁娶、升迁晋级、生日庆祝、入职离职等喜庆或悲伤的个人事件。
为了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单位需要建立红白喜事规章制度,明确相关的礼节、流程和管理方式。
下面是一个关于单位红白喜事的规章制度,内容大致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的凝聚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婚丧嫁娶、升迁晋级、生日庆祝、入职离职等喜庆或悲伤的个人事件。
第三条单位领导应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尊重员工个人意愿和隐私的前提下,予以适当的慰问、祝贺或悼念。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婚丧嫁娶制度第一条婚礼:员工结婚时,可向单位提出申请,请假一天。
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其他员工轮岗或协助工作。
第二条丧事:员工家庭有亲属丧失,可向单位提出申请请假,单位将给予适当的慰问和悼念。
第三条嫁娶:员工女儿婚嫁或儿子迎娶,单位可安排庆祝活动,员工可请假一天。
单位也鼓励员工主动参与活动,并给予慰问礼品。
第四条怀孕产假:员工怀孕,需要请假产检或产假期间,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合理安排工作,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产假工资。
第三章升迁晋级制度第一条晋升:员工因业绩突出或工作能力得到发展,获得升职晋级机会时,单位应组织庆祝活动,向员工表示祝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条升职和晋级的人员变动应按照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第四章生日庆祝制度第一条员工生日:单位应设立员工生日册,将员工的生日登记在册,每月集中慰问。
第二条在员工生日当天,单位可组织一定规模的庆祝活动,为员工送上生日祝福和礼品。
员工也可自愿向单位提出是否进行礼物慰问。
第三条有礼品的情况下,单位领导和同事应当参与庆祝活动,向员工表示祝贺,并祝福员工在新的一岁里取得更好的工作、生活成果。
第五章入职离职制度第一条入职:新员工入职时,单位应进行适当的欢迎和介绍,加强新员工与单位的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培训和人际关系指导。
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工作制度

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管理,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党员干部(以下简称单位或个人)的婚丧喜庆事宜操办。
第三条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应当遵循文明、节约、简朴、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不得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借机敛财。
第四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操办工作合规合法。
第二章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第五条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应当注重简朴,提倡文明婚礼和文明丧葬。
第六条结婚事宜的操办,应当在双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进行,不得过度消费。
提倡婚礼仪式从简,减少婚车数量,不搞豪华婚庆,不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条丧葬事宜的操办,应当遵循丧葬法规和风俗习惯,尊重死者,慰藉生者。
提倡文明丧葬,反对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
第八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不得借机敛财,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接受单位、同事、朋友及他人的赞助或馈赠。
第九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应当遵守交通、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一)婚礼仪式过于奢华,造成不良影响的;(二)丧葬事宜铺张浪费,违反风俗习惯的;(三)借机敛财,要求或接受赞助、馈赠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党纪处分:(一)婚礼、丧葬事宜大操大办,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二)借机敛财,数额较大的;(三)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区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农村红白喜事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农村红白喜事规章制度农村红白喜事规章制度目的:为规范农村红白喜事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全民素质。
范围:适用于农村村民举办的婚礼、葬礼、庆典等红白喜事活动。
制度制定程序:1.成立制定小组,负责制定农村红白喜事规章制度;2.制定小组收集和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制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制度草案;4.制定小组进行内部讨论,并经相关部门审核;5.制定小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6.根据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小组对制度进行修改;7.最终确定农村红白喜事规章制度,公布并执行。
规章制度:一、婚礼规定1.婚礼庆典不得采用浪费现象,如花费大量钱财购买奢侈品及过多食物饮料;2.婚礼节俭办,不得进行高声喧哗、燃放烟火等影响周围群众的行为;3.婚礼场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不得随意侵占农村公共场所;4.婚礼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不得造成环境污染或引起其他负面影响。
二、葬礼规定1.葬礼不得进行铺张浪费的行为,应当办理简单、庄重,尽量减少悼念费用;2.不得产生焚化场外收费等涉及葬礼收费的违法行为;3.丧事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不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4.结束葬礼活动后,应及时清理场地,保持周围环境卫生。
三、庆典规定1.庆典活动应当主张文明、健康、环保理念,不得出现酗酒、赌博、暴力活动等;2.不得在庆典活动中使用气球、烟花及其他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物品;3.庆典活动的场地选址应满足安全、合理、方便的原则,不得占用农村公共场所、广场、道路等位置;4.庆典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周围环境卫生。
责任主体:农村红白喜事活动主办方、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
执行程序:1.农村红白喜事活动主办方应当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要求;2.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应当对农村红白喜事活动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3.如发现农村红白喜事活动主办方存在违规行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社区红白喜事登记管理制度

社区红白喜事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红白喜事的举办、管理和登记工作,方便社区居民办理相关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着“方便居民,服务至上”的原则,社区将建立红白喜事登记管理制度,对社区内的婚丧嫁娶和其他重要喜庆活动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三条社区居民办理婚丧嫁娶和其他重要喜庆活动,需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审核和备案。
第四条社区红白喜事登记管理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具体执行,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管理和督导。
第五条居民办理红白喜事登记手续,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活动。
第二章登记范围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红白喜事,包括但不限于婚礼、葬礼、庆生、诞辰、祭祀等活动。
第七条居民办理红白喜事登记手续时,需提供相应材料,如婚姻登记证、丧葬预告、庆生计划书等。
第八条居民办理红白喜事登记手续时,须提前三天到社区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登记程序第九条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申请书等材料,经居委会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结婚登记。
第十条居民办理丧葬预告手续时,需提供死亡证明、丧葬预告书等材料,经居委会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丧事活动。
第十一条居民办理庆生计划书时,需提供庆生计划书、身份证等材料,经居委会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庆生活动。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每年定期公布红白喜事登记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依法办理红白喜事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红白喜事登记管理档案,对登记的红白喜事活动进行有序管理。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要配合有关部门对红白喜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活动予以制止,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居民办理红白喜事登记手续。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对不按规定办理红白喜事登记手续的居民,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居民,将取消其红白喜事活动的登记资格,并对相关人员给予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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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白喜事活动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规模的迅速发展,人员逐渐增多,为了提高员工凝聚力,体现集体温暖,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既保护员工合理的红白喜事需求,又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工作和各级人员的经济负担,保证工作秩序与庆典活动和谐相宜。
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红白喜事活动范围
红白喜事是指公司所有转正员工在职期间本人因婚姻嫁娶、生育子女、年长者终老需要举办的活动。
二、红白喜事操办原则
公司员工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任何人不得将此事与工作进行联系。
在操办红白喜事时应当遵循祥和、文明、健康、节俭、安全的原则,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正面健康,积极向上,宣扬时代精神,同时做好突发事件及安全防范工作。
三、红白喜事礼金标准
1、下级若给上级、平级之间进礼,现金上限200元,或礼物价值上限300元;
2、上级若给下级进礼,现金下限200元,或礼物价值下限300元,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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