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录音遗嘱怎么才生效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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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律规定(3篇)

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书面遗嘱已无法满足现代人的需求。

录音录像遗嘱作为一种新兴的遗嘱形式,因其便捷、直观的特点,逐渐受到人们的青睐。

然而,录音录像遗嘱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争议,因此,有必要对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录音录像遗嘱的定义录音录像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以口头形式表达其意愿,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遗嘱制作完成后进行封存的一种遗嘱形式。

三、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嘱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录音录像遗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遗嘱人明确表示其意愿;(二)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三)见证人能够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嘱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录音录像遗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遗嘱人明确表示其意愿;(二)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三)见证人能够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四、录音录像遗嘱的生效条件1. 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2. 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遗嘱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录音录像遗嘱必须符合《继承法》、《意见》、《民法典》和《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 见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与遗嘱人、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三)能够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遗嘱形式一、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而且只能由遗嘱人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

(2)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分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不是正式制作,仅是在日记或有关的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其财产如何处理,不应认定为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须注明年、月、日,不仅可以确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时间,在发生纠纷时方便辨明遗嘱的真伪,而且可以判明遗嘱人在立自书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确定遗嘱是否有效,还有助于辨明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以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

(5)增删或涂改时须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二、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应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三、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遗嘱为电脑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文本形式。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打印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3)遗嘱人在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4)最后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出镜见证,见证人应把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以及年、月、日等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2)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包括年、月、日),内容应当具体,对有关财产的处分,应当说明财产的基本情况,说明财产归什么人承受。

订立录音遗嘱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订立录音遗嘱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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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遗嘱见证人。

录音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录音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磁带录制而设立的遗嘱,那如何订立录音遗嘱?订立遗嘱时需要注意很多问题,只有做到满足法律要求才会合法有效。

录音遗嘱也是如此,那订立录音遗嘱时需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将对上述两问题分别进行解读,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如何订立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录像磁带及光磁存储材料记载遗嘱内容的遗嘱。

录音遗嘱与其他形式遗嘱相比有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形成快捷、利于保存、便于使用的特点,但录音遗嘱也存在诸如易于被伪造、模仿、剪辑等弊端,同时,录音遗嘱在法律应用时也存在诸多争议,主要体现在:第一,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但对见证的内容、见证的程序等并没有做详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若干意见》对此亦没有涉及,以致录音遗嘱见证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见证人的见证作用也难以体现。

第二,录音设备及磁带质量的好坏、磁带放置时间的长短,遗嘱人的发音等均会影响录音磁带的音质,导致录音遗嘱在使用时内容难以听清或难以辨别,从而引起争讼影响遗嘱的执行。

鉴于此,在我国对遗嘱录音制度加以完善之前,广大读者在涉及录音遗嘱时应尽量按以下方式进行,以减少法律上的争议:第一,录音遗嘱应尽量记载遗嘱人及见证人的身份情况。

第二,录音遗嘱只能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录音遗嘱中应当录下遗嘱人亲自口头表达的关于处分其遗产的明确意思表示。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一、遗嘱怎么写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1、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2、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由于疾病、文化程度等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需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

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机录下的自己的口述遗嘱。

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

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4、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

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

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的生效条件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公证机关是我国专门办理证明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司法行政机关。

因此,公证遗嘱是方式严格、内容真实、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

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也可以由公证人员代为记录遗嘱,并由其整理成书面遗嘱后向遗嘱人宣读,在遗嘱人确认无误后,有记录的公证员二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地点和年月日。

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遗嘱方式处理遗产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继承人按照遗嘱转让财产,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发生。

但遗嘱必须符合法律,否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效或部分无效。

一、主体必须合法第一、根据法律,当事人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先到法定年龄,在我国必须年满18岁。

只有成年人才能任意处置他们的财产。

第二,遗嘱人必须心理正常,智力发展正常,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即使是意志无效的成年人,如果他们患有智力迟钝或老年痴呆症等症状。

二、意志必须是真实的。

如果遗嘱人被迫恐吓,胁迫,胁迫和诱导,那么遗嘱犯遗嘱也无效。

三、处分的财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当事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当事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当事人在遗嘱中处分与他人共有或者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订立的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例如,如果有些人在遗嘱中处置其配偶的财产,则该部分财产的处置无效。

另一些人将国有财产处置为私有财产,这也是无效的。

此外,如果非法获得遗嘱认证的财产,则对该部分财产的处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虽然当事人会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有些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第一,遗嘱不得终止没有生活手段或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当一方以遗嘱方式处置其财产时,你必须为这样的人留下必要的财产。

其次,客户必须保留胎儿所需的继承份额。

虽然胎儿不完全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人”,但党必须为胎儿保留一定份额,并等到胎儿未来分娩,然后根据情况确定遗传。

五、遗嘱形式必须合法。

在形式上,有自述遗嘱、口头遗嘱、记录遗嘱和公证遗嘱.(1)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签署或印刷。

(2)必须在紧急情况下建立口头遗嘱,要求两个以上不感兴趣的人作证。

录音遗嘱还需要两名以上的证人当场作证。

(3)代书遗嘱。

立遗嘱人作书面遗嘱。

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遗嘱人面前作证,其中一人代书。

自书完成后,遗嘱人应当宣读遗嘱。

遗嘱人确认遗嘱人正确后,遗嘱人、见证人、遗嘱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院如何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法院如何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法院如何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法院如何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1、首先遗嘱人要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得找人代笔或者打印。

2、其次就是所立遗嘱表达的意思要清楚明确,3、另外遗嘱还要注明立遗嘱人的签名以及遗嘱所立时的年月日,这能证明遗嘱所做的各项处置都是出于本人意愿。

很多人特别是年龄大点的人都会选择在自己清醒时立下遗嘱,以防意外到来的那天,有太多的事情无法安排妥当。

那么自己立下的遗嘱怎样书写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法院认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1、首先遗嘱人要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得找人代笔或者打印。

而且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尽量不要使用铅笔以及其它容易被涂改的工具来书写,以免内容被涂改。

2、其次就是所立遗嘱表达的意思要清楚明确,并且说明遗嘱是自己死亡后对所属财产的处置方法。

如果本人没有在书面上注明“遗嘱”字样,或是仅存日记或有关信件中提到对死亡后财产的处置,那么将视为无效遗嘱。

3、另外遗嘱还要注明立遗嘱人的签名以及遗嘱所立时的年月日,这能证明遗嘱所做的各项处置都是出于本人意愿,这也是遗嘱产生法律效力的基本条件。

现实中有许多的遗嘱最后都被法院判为无效,那么这种遗嘱问题出现在哪了呢?无效遗嘱的问题大多都归结于这些方面:1、遗嘱是在遗嘱人发生危急情况下,由口头陈述说明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必须重新以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重新订立;2、遗嘱人是没有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有限制的,他们所立的遗嘱不具法律效力;3、还有一种是在受到威胁和欺骗的情况下立的遗嘱,理应无效;4、蓄意伪造篡改的遗嘱,查实后,不具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为理公证遗嘱是需要遗嘱人亲自去公证机关进行办理的,而自书遗嘱则是由遗嘱人自己书写,并且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如果遗嘱人需要他人进行代写遗嘱的,则需要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进行见证,其中一份代写,并标明书写日期,签名,见证人签名。

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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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作者:
来源:《晚晴》2019年第05期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这几种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編后语:近年来这种案例也越来越多,是老人年纪大容易被骗,还是老人真实的心理意愿。

不管怎样,老人缺少的是陪伴,尤其是丧偶老人,我们有义务赡养老人,但是不仅仅是金钱上的赡养,更多要关注老人的心理需求。

千万不要让我们做后悔的事情。

老人老了陪伴不了我们几年了,让我们慢下来,多回家看看,珍惜剩下的时光。

我们作为子女,换位思考一下,等我们老了,自己的下一代会如何对我们。

金钱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

遗嘱的法律效力解读

遗嘱的法律效力解读遗嘱是指个人在生前依法对其财产进行处置的书面文件。

遗嘱的制定是保障个人意愿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家庭和睦、保障家族财产传承的重要法律工具。

本文将对遗嘱的法律效力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遗嘱的作用和意义。

一、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1. 遗嘱的形式要求: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制作,并由遗嘱人亲笔签名或者指定他人代为签名。

同时,遗嘱应当注明制作日期。

2. 遗嘱的内容要求:遗嘱应当明确表明遗嘱人对其财产的处置意愿,包括继承人的确定、财产的分配等内容。

遗嘱人可以对全部或部分财产进行处置,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 遗嘱的自由要求:遗嘱人在制定遗嘱时应当保持完全行为能力,没有被剥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形。

遗嘱人应当自主决定财产的处置方式,不受他人的干预或强制。

二、遗嘱的效力保障为了保障遗嘱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对遗嘱的效力进行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1. 公证遗嘱:遗嘱可以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可以有效地防止遗嘱的伪造和篡改,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得以真实地表达和执行。

2. 遗嘱保管:遗嘱可以交由公证机关、律师事务所或者亲友保管。

遗嘱的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嘱,确保遗嘱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遗嘱人可以随时取回遗嘱或者进行修改。

3. 遗嘱的撤销和变更:遗嘱人在生前可以随时撤销或者变更遗嘱。

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应当采取与制定遗嘱相同的形式,并通知保管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4. 遗嘱的执行:遗嘱人去世后,遗嘱应当依法执行。

执行遗嘱的人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财产的分配和处置。

如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遗嘱的效力限制尽管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和约束:1. 法定继承份额: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享有一定的继承份额,遗嘱不能完全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等。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几种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几种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有: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按《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一、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几种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按《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实践中经常发生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代书遗嘱或见证遗嘱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

见证人一般找专业律师为好,除与各方肯定无利害关系外,律师还可以借助其专业法律知识对遗嘱内容进行相应审查。

当然,如果想省些费用,也建议在亲属以外的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人中选择。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二、录音遗嘱见证人资格是什么所渭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执助证明遗嘱人立遗嘱的自然人。

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

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

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热门城市:尖山区律师西岗区律师容城县律师岭东区律师涞源县律师聊城律师红河律师山西律师河北律师在我国,遗嘱的形式有很多,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等,其中还有一种是录音遗嘱。

在制作录音遗嘱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注意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不然就有可能导致遗嘱最后归于无效。

那么▲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录音遗嘱有效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

▲二、哪些人可以做录音遗嘱见证人录音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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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录音遗嘱怎么才生效【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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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有: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按《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一、录音遗嘱怎么才生效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按《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实践中经常发生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代书遗嘱或见证遗嘱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

见证人一般找专业律师为好,除与各方肯定无利害关系外,律师还可以借助其专业法律知识对遗嘱内容进行相应审查。

当然,如果想省些费用,也建议在亲属以外的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人中选择。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
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二、录音遗嘱见证人资格是什么
所渭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执助证明遗嘱人立遗嘱的自然人。

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

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

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已满16周岁不满 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

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比如,文盲由于不识字而无法自己准确知晓遗嘱的文字和内
容?盲人双目失明而看不见遗嘱的内容、聋哑人不能听见遗嘱的表述等,这些人均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通过遗产继承和受遗赠而能直接或者间接得到利益的人。

也就是说,遗嘱中所涉及的继承人时范围、遗产分配等与他们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

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是遗嘱人遗产的直接获得者,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他们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也可以间接地从遗产中受益。

上述这些人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存在利害关系,这些人作为遗嘱见证人,就可能会使见证失去真实、公正的意义,也不能排他们出于自身的利。

容易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甚至谋取私利,进行伪证,从事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活动的可能性。

因而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

根据《继承法》第l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两种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是因为他们的辨认、识别事物的能力有欠缺,其作为
见证人,不能准确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不能充任见证人。

见证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以遗嘱见证时的状况为准。

如果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其后丧失了行为能力,则不影响其遗嘱见证的效力:反之,如果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虽然其后来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不能认定其可以作遗嘱见证人,其对遗嘱所作的见证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

继承人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受遗赠人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执行赠与财产的人。

由于遗嘱对遗产的处分直接影响到继承人、受遗赠人对遗产的接受,他们就与遗嘱有了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他们做见证人就难以保证其见证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因而不能作为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否取得遗产,取得多少遗产会直接影响其利益的人。

这部分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由于这些人与遗嘱实际上有着间接的利害关系,其做见证人也有可能会影响见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而不能作为见证人。

录音遗嘱也是属于法定的遗嘱方式之一,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如今很少有人会采取这种方式来订立遗嘱,当然对于录音遗嘱生效的要
件,自然清楚的人也就更少了。

不管是哪种形式的遗嘱,在订立之后不是必然有效,还要看是否符合了该遗嘱生效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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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有: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按《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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