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市场规制法体系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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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制法导论概述

市场规制法导论概述

06
市场规制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微软垄断案
总结词
详细描述
微软垄断案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场 规制法案例,涉及微软公司利用其市 场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的问题。
微软公司因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 Office办公软件等产品在市场上的巨 大份额,被指控通过不正当手段打压 竞争对手,维护自身垄断地位。具体 行为包括将浏览器和媒体播放器等软 件与Windows操作系统进行捆绑销 售,以及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限 制其他软件的使用等。
法律后果
微软公司被处以巨额罚款,并被要求 解除垄断行为,与竞争对手共享市场 。
案例二:三鹿奶粉事件
总结词
三鹿奶粉事件是一个震惊全国的市场规制法案例,涉及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 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
详细描述
三鹿集团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在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添加了三聚氰胺,导致多 名婴儿患病甚至死亡。事件曝光后,三鹿集团被吊销生产许可证,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停产停业
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停止生 产经营活动的处罚措施。
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暂…
对违法市场主体暂扣或者 吊销其许可证、执照的处 罚措施。
行政复议制度
申请人
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市场主体可以向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上 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被申请人
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其 上级主管部门。
台的发展。
法律后果
相关部门对滴滴出行进行调查, 并采取措施要求其开放数据接口 ,促进市场竞争。同时,滴滴出 行也加强了对用户数据的安全保
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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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制法导论概述
2023-11-08
contents

经济法第十章 市场规制法原理

经济法第十章    市场规制法原理

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经营者与消费 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三,为政府对市场进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规范 和约束政府管理市场的行为。 第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三节
市场规制法的体系 结构和地位
1、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结构
第一节
市场规制法概述
(2)市场规则体系 市场规则体系主要由市场交易法和市场规制法两个
子系统所构成。 2、市场规制法的性质和调整范围 (1)市场规制法的概念 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政府对市场进行协调、监管
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有学者采用 “市场调控法”、“市场运行法”、“市场竞争法”概念。 市场规制法是经济法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
1、市场规制法的概念。 2、市场规制法调整范围。
3、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
4、市场规制法Biblioteka 体系结构。第三节市场规制法的体系 结构和地位
2、市场规制法的地位
是指其在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都是以社会整体利
益为本位,都具有公法和私法相互融合渗透 的特点,但是,在经济法体系中市场规制法 与宏观调控法又是相互独立的子系统。
第十章
作业和复习重点(斜线部分 为考试重点)
第一节
市场规制法概述
(2)市场规制法调整范围 第一,市场竞争关系 第二,产品质量关系
第三,价格关系
第四,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第五,广告管理关系
第六,国家在制定计量、产品标准、实施标准化中
发生的计量关系与标准化关系。
第二节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 原则和作用

第十二章 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 其他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费率审批与备案制度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 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 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四)土地用途限定制度 土地出让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进行 限制。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一般实行准则主义。 (六)限期开发制度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 动工开发期限来开发土地。 (七)标准管理与项目验收制度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标准管理 和项目验收制度。
(四)偿付能力保障制度 保险的社会功能在于通过保险补偿保障社会生 活的稳定。
(五)监督检查制度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 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 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资料。
(六)保险准备金和再保险制度 保险准备金制度可以防止保险公司因经营不善 等原因而失去偿付能力;再保险制度可以分散保险 公司的风险,避免因一个保险公司承担过高赔付责 任而破产或不能继续正常经营。
三、特殊商品的专营和专卖制度 (一)特殊商品专营制度 商品专营,是指由国家设立或指定特定的经 营单位专门经营特定商品、其他市场主体不得经 营。 (二)特殊商品专卖制度 商品专卖,是指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对特定 商品的产、供、销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1.统一收购 2.许可证管理 3.统一产品管理
第三节 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制
四、保险市场的管理规定 (一)规制机构 国家成立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监会),对保 险市场实施监管。 (二)市场准入 保险业的市场经营主体是各种保险公司,设立 保险公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2亿元; 2.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缺陷的认定
三、认定的标准 消费者期望标准 成本—效益分析标准 “两分法”标准 四、认定中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 产品责任
一、产品责任人 生产者 销售者 二、产品责任的发展 合同责任阶段 侵权责任阶段 严格责任阶段
第三节 产品责任
三、严格责任 界定严格责任 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 免责事由 法律的规定 实践中存在的情况
四、法律责任 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1、法律列举的行为不完善 2、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 3、梳理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内在的冲突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功能分析 第二节 消费者主体法律制度 第三节 消费者权利法律制度 第四节 消费纠纷解决法律制度
8、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9、强制交易 五、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适用除外的概念 适用除外的价值
适用除外的具体内容 1、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为 对自然垄断的理解 2、知识产权的行使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反垄断法的执法机关 (一)专门反垄断机关: 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日本的公正交易
第一节 产品的界定
一、国际公约对产品的规定 二、国外立法对产品的规定 大陆法系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三、我国立法对产品的规定
第一节 产品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如何理解 四、对产品界定存在的问题 智力产品 服务
第二节 缺陷的认定
一、国外立法例 美国 欧洲 日本 二、我国法律的规定
(1)关键资源有一家企业拥有 (2)政府给与一个企业排他性的生产权利 (3)就生产成本而言,一家生产比多家生
产更有效率。
二、垄断组织 卡特尔 辛迪加 托拉斯 康采恩
三、反垄断法的宗旨
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以此保护公平、 自由的竞争。它所保护的直接利益是由公 平、自由竞争所体现的社会公共利益,间 接利益是竞争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三编 第十章 市场规制法原理

第三编 第十章 市场规制法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传销带有隐蔽性和集团性,有的犯罪分子还利用 传销组织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传销和直销具 有密切联系,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我们要区 分传销与合法的直销。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 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 员是合作关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 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其他 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 要加上中间利润,这种借着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 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 差甚远,而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 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销不准 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
–(三)市场监管法 市场监管法是调整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生产经营规制法、市场竞争 法和市场监管法等各方面在市场规制法体系中环 环相扣,互为补充,发挥各自不可替代的特有功 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调整系 统。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二、市场规制法的地位
市场规制法的地位,是指其在我国经济法律体系 中的地位。它是经济法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属 于经济法的范畴。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布也是中国履行入世承 诺的表现。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应当在2004 年年底取消对外资在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 服务领域设立商业存在方面的限制,并制定与 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相符合的关于无固 定地点销售的法规。这里所称的“无固定地点 销售”,其主要形式之一就是直销。作为国际 社会间一个负责任的成员,中国政府一向十分 注重履行自己的对外承诺。制定上述条例正是 我们履行上述承诺的一个重要举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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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市场规制法

经济法-市场规制法

第三编市场规制法第一章市场规制法的一般原理一、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和理论基础1、概念。

市场规制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生产经营规制关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2、调整对象。

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规制关系,包括生产经营规制关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

3、理论基础。

二、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结构市场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市场监管法第二章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竞争与竞争法概述一、竞争法的概念和市场竞争的特征(一)竞争概念在竞争法上的竞争是指市场竞争,即卖方相互之间。

买方相互之间、买方和卖方之间为争取有利的生产和销售条件,就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质量、交易机会和其他交易条件所进行的较量。

(二)市场竞争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竞争的主体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主要是经营者。

第二,竞争过程的本质是排除对手的争夺,最大限度地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争取客户和扩大业务量。

第三,从根本上和长远方面来看,竞争的直接目的是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

第四,竞争总是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

第五,从性质上看,竞争者在排除对手进行业务争夺时所使用的手段、方法等是否合乎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是决定竞争行为法律后果的关键因素。

二、竞争法的概念、立法模式与体系(一)竞争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市场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

竞争关系竞争管理关系(二)竞争法的立法模式1、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第一,产生背景不同。

第二,法律控制的目的不同。

第三,法律规制的形式不同。

第四,调整手段与责任形式不同。

2、立法模式一是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合并立法;二是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分别立法;三是反垄断立法中主要规定反垄断,附带涉及不正当竞争,同时以其它法律控制反不正当竞争。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构成要件1、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禁止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从事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一类法律制度的统称。

第三编 第十章 市场规制法原理

第三编 第十章 市场规制法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问题与思考
➢2002年6月16日凌晨2时40分许,位于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非法经 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经公 安消防部门现场勘查,火灾造成25人 死亡,13人受伤。经公安机关调查确 认:这场火灾是两名未成年人因泄私 愤故意纵火所致。同时,网吧的经营 者不仅未办理任何手续就非法经营, 而且不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还用铁护栏将所有窗户都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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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黑网吧”, 绝不允许其非法经营。四是网吧及其 他公共娱乐场所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 。五是整顿网吧的工作要落实到各区 县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乡镇政府 ,要实行拉网检查整顿,对于“黑网 吧”一个都不能漏网。会议还明确提 出,今后在北京不鼓励发展网吧,有 关部门对网吧不再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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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晚,又将网吧唯一对外通道— —大铁门从外面锁住,致使火灾发生 时室内人员无法逃生。因此,经营者 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02年 8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人以放火 罪,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12年有期徒 刑。“蓝极速”网吧的非法经营者被 判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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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结构 和地位 一、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结构 二、市场规制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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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术语
市场 市场机制 市场规则体系 市 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基本原则 市场规制法体系 市场规制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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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场规制法概述
➢一、市场和市场规则体系 (一)市场及其调节机制 价格是市场调节的一个核心因素。 市场需要国家的适当干预,国家干预 可以采取政治、行政、经济和法律等 手段,其中运用法律进行规制是最科 学有效的,而且也只有国家能够对市 场进行法律规制。

1-第七章--市场规制法原理

1-第七章--市场规制法原理
第三编 市场规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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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法理论中关于“规制”的词语使用,主 要借鉴日本的学术著作。日本学者植草益认为, “规制”一词来源于英文“Regulation”或 “Regulatory constraint”,其含义是有规定的 管理,或有法规条例的制约。它与“管制”、 “控制”、“制约”等概念有紧密联系,但又有 一定的区别。在日本学术界一般将“Regulation” 译为“规制”,以区别于“管制”、“控制”等 概念。在我国,“规制”一词是20世纪80年代从 日本引进的名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违反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使用 不正当竞争手段而获取相对竞争优势。
反垄断法是从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防止和制 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出发,使市场保持足够 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相对方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 机会,因此,反垄断法是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的法。
但是,随着竞争的深入开展,市场主体的驱利本质使 得一些经营者为了获得不当的相对竞争优势而开展各 种各样的不正当竞争,这些现象既会危及竞争秩序和 竞争环境,又影响到社会福利目标的有效实现。
竞争机制还会异化为垄断的形式,从而破坏竞争机制 并摧毁市场经济本身。这种被称为“市场失灵”的矛 盾是内在于市场机制本身的,市场是没办法靠自身的 调节机制来解决这种矛盾的,必须借助于市场机制以 外的力量来加予克服和弥补。这种市场机制以外的力 量就是国家的公权力。
市场规制法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一)生产经营规制法
产品质量法 价格法 广告法 商标法 计量法和标准化法 经济合同法 产业经营规制法 国有资产经营规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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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竞争法 市场竞争法是调整经营者之间的市场竞争关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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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市场规制法体系的构造
市场规制法体系的构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法律框架:市场规制法体系的核心是由一系列基本法律构成,如宪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

这些法律为市场规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框架。

2. 专门法律:除了基本法律以外,市场规制还需要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管理市场活动,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金融法等。

这些专门法律主要针对不同领域的市场进行细化和规范。

3. 行政法规:市场规制还需要一些行政法规来详细规定市场监管的具体细则和程序,如市场准入、产品质量标准、行业监管等。

这些行政法规由政府制定和发布,用于指导和规范市场行为。

4. 自律制度:市场规制法体系还包括一些自律制度,即由市场参与主体自行制定和执行的规则和标准。

这些自律制度通常由行业协会、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制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规范市场行为。

5. 司法保障:市场规制法体系还需要有相应的司法保障,即由司法机关对市场违法行为进行审判和裁决。

司法机关通过解决市场争议、惩罚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方式,保障市场规制的有效实施。

市场规制法体系的构造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自律制度和司法保障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它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法律框架和有效的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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