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市场规制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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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规制法导论

1市场规制法导论

第六章市场规制法导论好第一节市场行为与市场规制第二节市场规制法的经济学基础第三节市场规制法的目标第四节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第一节市场行为与市场规制一、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一般可归纳为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

(一)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主体的投资行为、生产行为、销售行为、服务行为、劳动行为、消费行为等置于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同程度上都会具有竞争的意义,尤其是作为经营者的生产、销售、服务等经营行为更是如此。

市场竞争行为是指经济利益相斥的两个以上市场主体采用能够促成交易的手段互相争夺市场而导致优胜劣汰的行为。

一些立法例对竞争(行为)的定义:日本《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法》第2条中:竞争是指两个以上事业者在通常的事业活动范围内,且无需对该事业活动的设施或形态加以重要变更而实施或能够实施下列行为(向同一需要人提供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的;从同一供给人取得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的)的状态。

俄罗斯1995年修订的《关于竞争和在商品市场中限制垄断活动的法律》(1991)第4条中:竞争是指经济实体之间的对抗;通过这种对抗,所有实体的自主行为相互限制了各实体在一特定商品市场中单方面影响一般商品流通条件的能力。

台湾《公平交易法》第4条:竞争,谓二以上事业在市场上以较有利之价格、数量、品质、服务或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之行为。

经济合作组织(OECD)《竞争法的基本框架》推荐表述:竞争——一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独立地行动于市场中的经济主体相互地限制着对方控制该市场中通行交易条件的能力。

(二)市场交易行为市场交易行为是市场主体间的商品交换行为。

普通商品交易和特殊商品交易。

一级市场交易行为和二级市场交易行为。

二、市场规制市场规制是为保证市场机制(尤其竞争机制)正常发挥作用,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加以直接控制、引导所实施的一系列措施、手段。

其着眼点是市场的微观基础,主题是维护市场秩序或竞争秩序。

市场规制的内容具体可包括:(1)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制。

《市场规制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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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购排挤行为的主体
1、公用企业
主要是从事供电、供水、供暖、煤气、邮 电、电信、公共交通等行业经营管理的企 业。
2、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占有绝对优势的市场份额,不受竞争者或交易对手 的利益制约的经营者。
三、限购排挤行为的方式
违背他人意愿,以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使其 购买。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 供的相关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提供 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2.市场竞争的特点
(1)主体 的商品生产经营者 (2)表现形式 商业策略(价格策略、广告策略、服务策略) (3)目的 通过经济力量的互相抗衡获得市场优势地位 (4)结果 优胜劣汰
(1)对经营者 竞争的优胜劣汰促使经营者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 平,不断提高其技术创新的能力。
改进工艺 降低成本 完善服务 加强管理 崇尚科技
会和交易条件,在暗中从账外向交易相对人及其 有影响有决定权的经办人支付钱财及其他报偿的 行为。
回扣的特征之一
2、回扣的特点: (1)回扣的主体:交易双方
A公司规定,跑步机每台售价2000元,业务 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王某属于公司业 务员,销售跑步机并获得奖金。
注:
内部雇员同经营者之间均不属于交易双方 所以提成费等不属于回扣
(四)质量虚假标志行为
经营者在商品上或商品包装、标签上对反映 该商品质量的各种内容,如商品的质量标 志、产地等作出了不真实的表述。
1、质量标志
①质量认证标志:经国际上或国内质量认证机构认 证合格后在商品上或商品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
②名优标志:在国际上或国内由有关部门或社会团 体评定颁发的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的质量荣誉 标志。本质:荣誉性质量标志

chp.6市场规制法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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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规制法的体系(依据总-分、中心三、市场规制法的体系(依据总-分、中心-边缘标准) 1.市场规制一般法:主要包括:①市场准入法,如企业 1.市场规制一般法:主要包括:①市场准入法,如企业 登记法等;②反不正当竞争法;③反垄断法;④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⑤质量规制法,如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 ⑥价格规制法,如价格法、反暴利法等;⑦合同规制法; ⑧中介服务规制法,如广告法、拍卖法等。 2.市场规制特别法,主要有金融市场监管法、劳动力市 2.市场规制特别法,主要有金融市场监管法、劳动力市 场监管法、房地产市场监管法、电讯市场监管法等。 3.市场规制相关法,主要有企业法、侵权行为法、合同 3.市场规制相关法,主要有企业法、侵权行为法、合同 法、知识产权法等。
第三节 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和体系
一、市场规制法的概念 从“行为说”的角度,市场规制法是规范市场规制行为和相关市 行为说”的角度, 场对策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 场对策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市场规制行为是以国家为一 方的相关主体所实施的市场规制行为;而市场对策行为, 方的相关主体所实施的市场规制行为;而市场对策行为,则是相关 主体针对国家的市场规制行为所实施的对策行为, 主体针对国家的市场规制行为所实施的对策行为,以及针对其他市 场主体的行为所实施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对策行为。 场主体的行为所实施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对策行为。 从“社会关系说”的角度,市场规制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 社会关系说” 而制定的、调整国家在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即市场规制关系,是指国家在培育和发展 市场体系过程中,运用公共权力介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依法对 市场主体的相关市场行为进行积极引导、促进或消极制约、禁制过 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交
易秩序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0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包括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维权途径等内容,旨在保护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
0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手段来实施,对于侵害消
竞争能够促进企业创新
竞争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垄断理论
01
02
03
垄断的形成原因
垄断可能由于市场结构、 技术条件、规模经济等因 素形成。
垄断的负面效应
垄断可能限制市场竞争、 损害消费者福利、阻碍技 术创新等。
反垄断的必要性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 消费者权益,需要对垄断 行为进行规制。
反垄断法是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 制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合法权 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
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 止经营者集中等内容,旨在防止市场垄断行为的 出现。
反垄断法的实施
反垄断法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手段来实施 ,对于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市场规制法的监督机制与效果评估
监督机制
市场规制法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监管机构内部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外部 监督则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这些监督机制可以确保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防止滥用权力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效果评估
市场规制法的实施效果需要通过定期评估来检验。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执法效率、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制法提供参考。同时,评估结果也 可以作为对监管机构工作绩效的考核依据,促进监管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总结
哎呀呀!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那可真是丰富又重要呢!
第一,关于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这可是整个第六章的基石呀!其中公平公正原则,强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能有偏袒和歧视,嘿,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呢!还有维护市场秩序原则,只有良好的秩序,市场才能健康发展,就像交通要有规则,市场也不能乱套呀!
第二,说说垄断行为的相关知识。

垄断协议,这可是个大问题!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

比如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等行为,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让市场失去活力呀!纵向垄断协议中的限制转售价格等,也会影响市场的正常竞争。

第三,再讲讲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不是错,但滥用可就不行啦!像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低价购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行为,那都是不被允许的呢!
第四,经营者集中也是个关键知识点。

它有可能产生积极影响,比如实现规模经济,但也可能带来消极后果,比如减少竞争。

所以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就显得尤为重要啦!
第五,行政性垄断也不能忽视。

地方政府或者行政机关不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比如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这是绝对不行的呀!
总之,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涵盖了市场规制的多个重要方面。

我们要深入理解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呢!哇,是不是感觉这一章的知识特别有分量?所以呀,咱们可得好好掌握,为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市场主体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市场主体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任的形式。
(2)除投资人责任形式外是否还应有企业
法律形态划分的其他标准的问题:在我国确立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投资人的责任形式应当
成为划分企业法律形态的主要标准,企业法体系
和制度构建应当以这一线索为重点。
三. 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法
1.现代企业制度的界定: 现代企业制度是
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以
(2)依产生时间的不同,市场主体规制法所调 整的经济关系可以分为企业成立前的国家干预经 济关系和成立后的国家干预经济关系。
(3)依国家干预是作用于企业内部还是外部, 市场主体规制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可以分为企业内 部的国家干预经济关系和企业外部的国家干预经 济关系。
二 我国的企业立法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前的企业立法
有限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产权明晰、权责分
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体系。现
代企业制度有五个方面的特征:
(1)产权关系明晰。
(2)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 增值的责任。
(3)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 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 利。
部门和行业特点,缺乏必要的协调,加之褊狭的部
门、地方意识和利益,也是引发企业立法质量问题
的一个原因。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的企业立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即引起了
我国经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注意,但对以下关
键问题仍形成了共识:
(1)企业法律形态划分的基本标准。企业
法律形态划分的基本标准应当是投资人对企业责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前的企业分类及 相应立法

经济法教学课件(市场规制)

经济法教学课件(市场规制)
二、产品质量监督的主体制度
1、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2、 标准化管理制度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4、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5、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6、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制度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 和义务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2、遵守质量表示制度; 3、不得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1、冒充行为 2、虚假或令人误解的广告行为 3、诽谤他人信誉,诋毁他人产品质量或经营形象 的行为
4、秘密窃取他人商业秘密或者贿赂、利诱、胁迫 他人雇员以不正当地取得他人的商业秘密、技术秘 密的行为
5、不适当地引诱和强制顾客与自己交易,或者引 诱、强制顾客中断、拒绝与他人交易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 明和其他标识 2、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质量 3、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 4、不得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
第四节 产品责任
一、产品责任的含义和种类
1、产品责任的含义 2、产品责任的种类
二、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1、严格责任原则 2、过错责任原则 3、担保原则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目的与要求]
本章从世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切入,对反不正当 竞争法的一般原理和主要内容做一概括性了解。在此基础 上,对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性及内容予以介绍,通 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理,且可以 用以分析日常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点与难点]
本章的重点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本原理的理解, 难点是掌握我国反不正当经济法的具体内容。
二、经营者的义务
1、遵守法律的义务 2、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

经济法课件第六章市场

经济法课件第六章市场

市场规制,是指国家为维护市场竞争秩 序、保护消费者劳动者利益等,根据相应法律、 法规、规章或政策,通过许可、认可、处罚等 各种手段,对微观市场主体活动予以直接的监 督、控制、制约等。
(二)规制的分类
1. 经济性规制
是指在存在着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的 部门,以防止无效率的资源配置发生和确保需 要者的公平利用为主要目的,对企业的进入、 退出、价格、服务的质量以及其他方面的活动 所进行的规制。
2. 社会性规制
是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利益为目的,对物 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伴随着提供它们而产生的 各种活动制定一定的标准,并禁止、限制特定 行为的制度性安排。其目的主要在保证健康和 卫生、保证安全、防止公害、环境保护等。
3. 除上述两种类型之外,经济法中所讲 的规制还包括另外一种重要类型:竞争规制。
用、销售等活动;(2)涉及经济宏观调控、 社会和经济秩序稳定的行业,如金融、证券、 保险以及电力、自来水等公用事业领域;(3)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 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需要赋予特定权 利的事项。如采矿许可、无线电频率配置、出 租车经营许可、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等;(4) 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 行业,需要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 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如执业医师、执业 律师、注册会计师、机动车船和航空器的驾
(三)市场规制法的体系 市场准入法 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特殊市场规制法
二规制的分类经济性规制是指在存在着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部门以防止无效率的资源配置发生和确保需要者的公平利用为主要目的对企业的进入退出价格服务的质量以及其他方面的活动所进行的规制
第二篇 市场规制法
第四章 市场规制法的一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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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市场规制法原理
市场规制法原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市场规制法原理旨在通过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规制法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市场规制法原理要求依法经营,实现市场的有序竞争。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竞争可以促进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通过建立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可以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实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其次,市场规制法原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之一,对新进入市场的主体进行合理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的限制,可以有效地保护现有市场主体的利益,防止市场过度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第三,市场规制法原理要求规范市场交易的行为和方式。

市场交易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环节,通过建立市场交易制度和法律规范,可以保证市场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对称、契约精神的尊重、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交易风险的可控性等方面的要求,从而实现市场交易的高效和公正。

第四,市场规制法原理要求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参与者包括企业、个人等多种经济主体,他们在市场经济中享有一定的权益和权力。

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场法律制度和监管机构,可以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正和稳定。

第五,市场规制法原理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防范市场风险的发生。

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如信息不对称、市场波动、金融风险等。

通过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可以规范市场秩序,防控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总之,市场规制法原理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通过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规制法原理要求依法经营、有序竞争、公平竞争、规范市场交易、保护市场参与者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要求,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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