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管理规范化,保证施工过程中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
二、基础设施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2.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员负责具体的设施管理工作,包括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等。
3. 所有施工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设施管理工作。
三、基础设施管理措施1. 设施维护与保养(1)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更换设备。
(2)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3)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编制相关记录,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安全主管。
2. 设施安全管理(1)设施安全检查: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对设施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3)设施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设施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设施故障或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理和应对。
3. 设施使用管理(1)施工现场设施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禁止私设、私用施工设施。
(2)对特殊设施的使用,需要经过专业人员的指导和许可。
(3)施工现场设施的使用记录需详细记录,包括设施名称、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
四、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执行1. 对存在违反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违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工等。
2. 对违反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导致事故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 项目经理有权对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五、附则本制度的执行应与相关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相衔接,确保施工现场的整体管理效果。
同时,本制度还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六、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为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对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了解和掌握,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施工现场基础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基础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基础工程管理制度应当明确项目管理的基本框架,包括项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以及沟通协调机制。
项目经理作为现场管理的核心,负责统筹全局,确保各个部门协同高效地工作。
同时,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关键岗位的职责也需明确界定,以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得到专业的管理和控制。
安全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
制度中应包含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也是不可或缺的,以确保潜在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质量管理同样重要。
制度中应规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审,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从而保证最终的工程质量。
材料管理也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
制度中应包含材料的采购、验收、存储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供应能够满足工程的需求。
合理控制材料成本,避免浪费,对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也是施工现场管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制度中应强调绿色施工的理念,包括噪音控制、粉尘治理、废弃物分类处理等环保措施。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施工现场的环境质量,也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还应包含对工人的人文关怀。
提供合理的作息时间、休息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关注工人的身心健康,这些都是提升工人满意度和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住建发 [2011]3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建委、局,绥中县建委:现将《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改善施工人员生活作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从事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作业场地。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活动及实施对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 (工程招标要求)建设单位在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六条 (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单位要按照《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时,应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及预付凭证。
施工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第七条 (现场调查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市政工程方案设计阶段组织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
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卫生与环境保护

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卫生与环境保护建筑工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施工现场的卫生与环境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与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本文将就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卫生与环境保护进行论述。
1.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1.1. 卫生设施配置: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厕所、洗手池、淋浴设施等,并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洁和消毒,以保障工人的卫生需求。
1.2. 垃圾处理: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各类废弃物。
对易腐烂垃圾应及时清理,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异味和传染病的传播。
1.3. 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卫生状况。
2.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2.1. 噪音控制:施工现场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噪音控制,例如在施工设备上安装消音装置、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等。
2.2. 振动控制: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振动,对附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造成潜在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振动控制,例如合理布置施工序列、加装减振装置等。
2.3. 空气污染防治:施工现场产生的粉尘、废气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工人健康造成威胁,应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防治措施,如喷水降尘、封闭施工、安装除尘设备等。
2.4. 水体污染防控:施工现场的废水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废水经处理后才能排入排水系统或自然水体。
施工现场应设立沉淀池、油水分离设备等,确保废水的有效处理,避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3. 环境意识与培训3.1. 环境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应提高环境意识,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与责任,并将环境保护纳入施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3.2. 培训措施:施工单位应进行环保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环保知识和技能,掌握正确的环境保护工作方法,并要求施工人员参加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整体素质与业务技能。
基础设施管理规定(5篇)

基础设施管理规定一、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的综合配套服务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计委、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扩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等设施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道路的改造、铺装等工程的配套建设。
四、按国家规定取消现行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水、电、气、热、道路上加收的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增容费等,将其统一规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城市公用事业价格改革、调整情况,分不同档次制定。
收费标准控制在下列标准以内:(一)兰州市(不含市辖县)每平方米____元;(二)其他地级市(不含市辖县)每平方米____元;(三)县级市每平方米____元;(四)其他县每平方米____元。
具体收费标准和用于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道路建设等的比例按下列程序报批:(一)地级市及州、行署所在地的市(县)由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述收费标准内提出意见并经市、州人民政府和行署同意,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二)县及县级市由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述收费标准内提出意见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地(州、市)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报省物价、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个别地方要高于上述标准的,地级市由同级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县及县级市由当地政府提出意见,报上一级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工程是国家建设的紧要构成部分,而安全生产是基础设施工程紧要的管理方向。
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涉及多种风险和安全问题,如高空作业、电器安全、施工现场管理、交通安全等等,假如不加以重视,很可能导致重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必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建设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包括工程的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
三、安全生产职责1. 项目经理:订立工程安全管理计划、组织人员、设备和资金等要素,协调和管理工程安全生产。
2. 安全负责人: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生产安全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适时处理和上报事故和隐患。
3. 现场监理:对工厂建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引导,承当现场管理工作。
4. 设计单位:为工程施工供给专业学问和建议,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5. 业主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搭配完善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顺当进行。
四、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场地安全管理制度1. 应依据施工对象性质,确定施工场地位置、面积、周边环境等条件,保证施工现场和设备的安全。
2. 应依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订立施工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如施工生产方案、现场标识、安全通道等。
3. 限制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需接受安全教育,并按规定着装和着鞋进入施工现场。
4. 机械设备必需经过检验和试车,保证安全牢靠,施工现场应有固定设施。
全部机械设备均应接受专业运输,由专业人员在现场组装,并依照规定进行试运转,保证其正常工作。
5. 渐渐加添施工时间,掌控施工人员疲乏过度,保证生产安全和健康。
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在工程施工之前,要依据工程的性质和多而杂程度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安全稳定。
2. 应依据工程性质和规模,责任人员应依照工期和工作进度要求订立安全生产计划和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的现场工程管理工作,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环境友好、文明施工”的原则,加强对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明确现场工程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按规定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确保供应材料的质量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活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文明三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工程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工程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设立现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数量。
第十四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岗位责任,明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部在基建管理工作中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基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提高基建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工程部设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基建管理部门下设项目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等各个子部门,各部门之间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的领导由工程部负责人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各个子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七条基建管理部门设立专职负责人员,负责各项工程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
第八条基建管理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调研、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等。
第十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的编制、工程设计方案的审定、设计变更和设计优化等。
第十一条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
第十二条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确保工程项目合理利用资金,保证项目投资的有效和经济。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工程项目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和专业技能,保障工程施工队伍的稳定和流畅。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需求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定工程项目的规划和目标,编制项目规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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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基础设施进行管理、
规范和完善的一套制度体系。
基础设施是指为施工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的设施,包括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和通讯设备等。
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对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应具备科学性和规范性。
科学性是指基础设
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需符合科学的原理和标准,以确保设施的有效运行。
规范性是指基础设施管理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场地选择与规划、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和通
讯设备等方面的管理。
在场地选择与规划方面,需要考虑基础设施的布局和空间利用,避免浪费资源和影响施工效率。
临时设施是指为施工工作提供临时使用的设施,如宿舍、食堂和办公室等,管理制度应规定其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具体要求。
用水、用电和通讯设备是施工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应规定其供应与使用的标准和安全措施。
第三,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应具备操作性和协调性。
操作性是指管
理制度要便于操作和管理,能够实际应用于施工过程中。
协调性是指不同基础设施之间要相互协调,确保各项设施的顺利运行。
例如,在用水设施管理中,要协调用水量和供应能力,确保施工期间用水的正常供应和节约使用。
第四,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应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
护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污染预防、减少噪音和安全隐患等,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可持续发展是指管理制度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使用,促进施工现场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和
遵守。
只有大家共同遵守管理制度,才能够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监督和评估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总的来说,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高效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并促进建筑施工现场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是每个建筑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和努力实施的工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创造出更加安全和美好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