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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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砼的质量控制细则

商品砼的质量控制细则

商品砼的质量控制细则引言概述:商品砼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材料之一,其质量控制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商品砼的质量控制细则,包括原材料的选择、生产工艺的控制、试验与检测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监控以及质量记录的保存。

一、原材料的选择:1.1 水泥的选择: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水泥,其标号应与设计要求相符,且应具备良好的流动性和可泵性。

1.2 砂石的选择:砂石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颗粒形状应均匀,含泥量不得超过规定范围,且应进行筛分试验。

1.3 水的选择: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且应注意控制水的用量,避免过多或过少。

二、生产工艺的控制:2.1 配合比的确定:根据设计要求和试验数据,确定合理的配合比,包括水灰比、砂石比等,以保证商品砼的强度和耐久性。

2.2 搅拌过程的控制:搅拌时间、搅拌速度、搅拌方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以确保混凝土的均匀性和稳定性。

2.3 浇注过程的控制:应控制浇注速度、浇注高度和浇注方式,避免产生空隙、松散或分层现象。

三、试验与检测的要求:3.1 原材料试验:应对水泥、砂石和水进行试验,包括强度试验、含泥量试验、筛分试验等,确保原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3.2 配合比试验: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配合比试验,以确定最佳的配合比。

3.3 商品砼试验:对商品砼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抗渗试验、收缩试验等,以验证其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四、施工过程中的监控:4.1 浇注过程的监控:应监控浇注速度、浇注高度和浇注方式,避免出现过快或过慢的情况,以确保混凝土的均匀性。

4.2 养护过程的监控:应控制养护时间和养护方式,保持混凝土的湿润状态,避免过早脱模或过早负荷。

4.3 施工环境的监控:应控制施工环境的温度、湿度和风速等因素,避免对混凝土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五、质量记录的保存:5.1 原材料试验记录:应保存水泥、砂石和水的试验记录,包括试验日期、试验结果和试验方法等。

5.2 配合比试验记录:应保存配合比试验记录,包括试验日期、试验结果和试验方法等。

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措施

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措施

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措施一、商品混凝土运输1现场配备2台HBT80型输送泵和47mφ125输送管。

2、商品混凝土用混凝土运输车运输,装料前筒内积水排除干净,运输途中拌筒以1~3转∕min速度进行搅拌,防止离析;搅拌车达到施工现场卸料前,使搅拌筒以8~12转∕min转动,然后再进行反转卸料;现场内通行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统一协调指挥,以便混凝土能满足连续浇注施工的需要。

3、搅拌车在卸料前不得出现离析和初凝现象,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加水。

4、混凝土泵送宜连续作业,输送泵出现间歇时间预计超过45min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时,需立即冲洗管内残留混凝土,重新泵送混凝土。

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控制1执行商品混凝土供应联系专人负责制(1)设专人负责商品混凝土供应的有关组织工作,合理安排混凝土的浇注速度和运送频率,保证商品混凝土能按时连续供应。

(2)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确定的配合比进行混凝土生产,并在使用前对混凝土进行检测。

2、建立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制度(1)到浇注地点的每辆混凝土运输车必须有配料单、混凝土使用部位及性能的相关资料。

(2)商品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由监理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进行联合检查,确认合格后方能进入浇注工作面。

(3)对到现场的每一车商品混凝土都要进行数量、坍落度、和易性、出机时间、运输时间及混凝土温度等进行检查,若不能满足要求,严禁使用。

(4)夏季温度较高或运距较远时应采取加冰搅拌,控制混凝土温度,浇注混凝土时,入模温度不得大于28℃;冬季施工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

保证到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质量满足要求。

3、混凝土强度抗渗的检验与评定(1)按规定抽取的混凝土试样制作试件后,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天,其强度作为硬化后混凝土质量控制的依据;抽检频率每100m3抗压试件不少于2组,连续浇注500m3,取2组抗渗试块。

(2)试块在浇注地点制作,其中一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另一组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试块养护其不得少于28天。

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8]4号浏览次数:3414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加强我省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8年11月30日前,现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应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附件:《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厅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实施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系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卸料点的混凝土拌合物(以下简称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系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并在资质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及地点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企业。

混凝土专项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是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原材料质量、混凝土性能等相关检测工作的部门。

第四条省建设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对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预拌砂浆的生产。

高速公路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1、总则(1)为规范和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参建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参建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3)本办法包括商品混凝土的使用申请、审核及使用过程中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

(4)凡参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如需使用商品混凝土应认真执行本办法。

(5)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业主公司工程部。

2、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条件及审查程序(1)施工单位负责初步选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并提供详细资料,驻地办初步审查后,总监办负责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的全面审核工作。

(2)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应具备的条件:①供应商资质等级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②通过计量管理体系认证(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③人员要求:总工程师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试验室主任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并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④生产能力:具有90m3/h(及以上)生产线两条以上,且单站年生产能力在50万m3以上。

⑤运输能力:单站配备商品混凝土运输车15台以上,泵车2台以上(臂长37m以上)。

⑥调度能力: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综合调度能力,应保证工程混凝土连续浇筑,因故间断的,其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宜在20分钟之内,极端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小时。

⑦具有混凝土搅拌站级的独立试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且试验设备必须满足商品混凝土试验要求。

⑧搅拌楼计量系统应具有计量自动补偿系统,且原材料每盘计量偏差和累计计量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同时该系统具有每盘数据自动备份功能,并可随时打印任意一盘的计量数据,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可追溯性。

⑨商品混凝土送货小票应通过控制台即时打印,防止人为错误发生。

送货小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供应方、委托方单位名称、任务单号、配合比编号、工程名称及部位、出站时间、强度等级、原材料计量数据等。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是指对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法规和
规定,以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生产管理:规定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要求和工艺标准,包括原材料采购、混合和
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生产出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商品混凝土。

2. 销售管理:规定混凝土销售企业的销售行为和销售合同的要求,包括价格、交付时间、质量证明等方面的要求,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3. 使用管理:规定混凝土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包括施工现场的要求、混凝土的施
工方法、养护和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混凝土在使用中的安全和稳定性。

4. 监管管理:规定对混凝土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包括
监督抽查、检验检测、处罚和奖励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和行业
的健康发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商品混凝土质量,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混凝土行业的健康发展。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制度(一)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制度(一)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

第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

第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其数量应能满足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规模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材料科学等相关专业;(二)具有2年以上的混凝土行业工作经验;(三)熟悉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一)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混凝土产品质量负责;(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三)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四)组织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五)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预防措施,防止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六)负责混凝土产品质量的检验和检测工作;(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要求第九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第十条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

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

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一、前言混凝土作为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材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

为了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原材料质量管理(一)水泥1、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水泥生产厂家。

2、每批水泥进场时,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并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

3、水泥应储存于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防止受潮、结块。

(二)骨料1、细骨料应选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中砂,其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2、粗骨料应选用粒形良好、质地坚硬的碎石或卵石,其最大粒径、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3、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

(三)外加剂1、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条件和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外加剂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并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等。

3、外加剂应储存于专用仓库内,防止变质。

(四)掺合料1、粉煤灰、矿渣粉等掺合料应选用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每批掺合料进场时,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并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细度、需水量比、活性指数等。

3、掺合料应储存于专用仓库内,注意防潮。

三、配合比设计与管理(一)配合比设计1、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条件和原材料性能等因素,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2、配合比设计应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工作性等性能满足要求。

3、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进行试配和调整,确定最佳配合比。

(二)配合比管理1、混凝土配合比确定后,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配料。

2、如需调整配合比,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重新进行试配和验证。

3、配合比的相关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四、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一)计量控制1、混凝土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

2、原材料的计量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误差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商混施工规定及管理制度

商混施工规定及管理制度

1.1 为了确保商混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及管理制度。

1.2 本规定及管理制度适用于商混施工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浇筑、养护等环节。

1.3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及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商混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原材料采购2.1 原材料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2 施工单位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

2.3 原材料进场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检查、性能检验等,合格后方可进场。

2.4 原材料进场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储存,避免受潮、受冻、污染等。

三、生产3.1 生产商混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原材料性能,制定合理的生产配方。

3.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配方配料,确保混凝土强度、耐久性等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3.3 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3.4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搅拌时间、搅拌速度等参数,确保混凝土质量。

3.5 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生产记录,包括原材料用量、搅拌时间、搅拌速度等。

四、运输4.1 运输商混的车辆应具备良好的运输条件,确保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离析、分层等现象。

4.2 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运输时间,确保混凝土在浇筑前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

4.3 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混凝土污染。

4.4 运输过程中,应做好运输记录,包括运输时间、运输距离、运输车辆等。

5.1 浇筑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模板支设、钢筋绑扎等。

5.2 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混凝土浇筑均匀、密实。

5.3 浇筑过程中,应做好浇筑记录,包括浇筑时间、浇筑部位、浇筑高度等。

5.4 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离析、分层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养护6.1 养护是确保混凝土质量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养护要求进行。

6.2 养护过程中,应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避免混凝土因失水而出现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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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控制制度
1.总则
1.1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混凝土产品合格率100%。

2.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结构:
2.1公司经理是公司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领导质量代表人(即:质量总监)主任工程师、质量技术部及实验室,质量技术部负责公司的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3.质量技术部的工作职责:
3.1签发混凝土生产配合比,负责产品过程的质量监控。

3.2保证产品质量满足顾客的技术要求,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

3.3负责编制特殊工程的质量计划、处理用户质量异议和质量问题,及时上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4协助主任工程师处理客户投诉及产品质量事故,积极协助实施公司下达的生产技术质量达标工作。

3.5对产品的生产、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及作业标准、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对检验合格原材料签发原材料准用证。

3.6制定检查标准,并稽核质量检查人员是否正确实施。

3.7负责质量异常的妥善处理。

3.8检验仪器与量规的管理与校正,及库存品的抽验。

3.9对原材料供应商,外加剂工厂供应商等交货质量进行整理与评价。

3.10制定巡回检验的管理与分析,专案研究并作改善,预防再发防止措施。

3.11对客户投诉案件进行分析并实施落实改进措施。

3.12负责资料回馈相关单位。

3.13执行质量管理日常检查工作。

3.14做好质量保证作业。

3.15研究制订并执行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计划。

3.16制定质量管理规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3.17负责其他有关质量管理事宜。

3.18参与产品的研究开发及试制。

3.19定期向主任工程师报送有关质量技术报表。

4.搅拌楼、运输组、泵送组、采购等相关部门,必须协助质量技术部共同做好质量监控工作。

5.生产过程质量技术管理:
5.1所有原材料(水泥、砂石料,掺和料、外加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

5.2水泥:必须是持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采用旋窑生产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3砂石料:质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定点采购。

5.4掺和料:经检验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5原材料售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检验报告)。

质量技术部负责保管原材料的出厂质保书。

5.6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中对原材料有特别约定的,应遵守约定。

5.7材料供应单位应当相对固定,应选定产品质量稳定、信誉可靠的企业作为长期合作对象。

5.8材料进场后,材料人员应认真组织验收,并收存产品质量合格“三证”必
要时要商请技术人员共同验货,各种材料应有准确标识。

采购完成后,材料人员应将所购材料品种、数量等向质量技术部发放材料到货通知单。

5.9质量技术部接到材料到货通知单后,有实验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取样,将样品分两部分,一部分由质量技术部送往有列入《合格委托检试验方名录》中的检测机构。

另一部分有实验人员自检。

试验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质量技术部做好记录,及时通知进料部门和材料供应商。

5.10生产人员在工作中观察原材料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
时通知质量技术部。

5.11质量技术部每天应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原材料、当日天气情况、运输路程等情况及经济合理原则,向搅拌楼签发《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在生产过程中,开出的混凝土配合比需做调整的,应由质量技术部负责,微机操作员不能私自改动。

5.12混凝土生产前,质量技术部、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微机操作员将混凝土配合比内容准确输入电脑,生产班长负责监督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开机生产。

拌搅组有疑问,由质量技术部负责解释。

5.13微机操作员必须严格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进行配料,搅拌,严禁私自更改。

5.14施工单位人员来搅拌站掺外加剂的,搅拌组负责技术交底,并监督掺加方法和数量是否正确。

5.15搅拌组配制水溶液外加剂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配制,搅拌均匀后方可使用。

5.16搅拌组开机生产前,将皮带机上的水排除干净、对将要使用的外加剂搅均,防止沉淀。

5.17搅拌时间,微机操作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执行。

5.18搅拌组安排专人对每盘混凝土质量进行目测,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处理。

5.19试验人员应做好坍落度的检测,每一工作班内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二次,并随机抽检混凝土坍落度,及时反馈信息,使混凝土的坍落度满足规定要求。

5.20搅拌生
产时,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处理。

5.21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站发生停水停电无法继续生产时,搅拌组及时向生产主管反映和泵送组取得联系,做好停水停电后的相应事宜。

5.22同一工地在施工过程中须要更换强度等级时,及时通知泵送人员。

6.冬季生产:
6.生产部门按照冬季施工标准,对设备做好保温及加温措施。

6.夏季生产:
主机操作员依据工地提供的坍落度,结合工地的运送时间的长短,适当提高10——20mm坍落度。

7.运输与卸料:
7.1装料前驾驶员检查搅拌筒内是否有积水,如有应排出。

7.2“正转”搅拌,为了保证料运到工地不易离析,搅拌筒的转速一般为4—10r/min。

7.2严禁向搅拌筒内加水,如须要加水,经质量技术部同意后,按质量技术部的要求进行处理后加水。

7.3每天运输完混凝土,驾驶员必须清洗料口,冲洗搅拌
筒出料口及叶片和车架,及时清理筒内的粘结料。

7.4驾驶员在接到微机操作员送货单,看清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运输工地,防止运错工地。

同一工地在施工须要更换强度等级时,驾驶员将混凝土运输到工地后,在未泵送前,告诉泵送员更换后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防止泵送员,把混凝土泵错浇筑部位。

7. 5如有工地拉回余料,司机应及时回磅,并通知当班调度;由调度通知实验室人员对余料进行调整,调整合格后方可出站。

8、实验检验过程质量管理:
8.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实验室手册》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8.2实验检验须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严格、细致、准确地进行。

8.3试验室内须保持卫生干净整洁,试模、工具用完后清理干净,保持试模的完好。

8.4根据主任工程师下发的混凝土配合比单,选用适当的配合比,按砂石料检验结果调整配合比,计算准备,进行试配。

8.5试验人员应做好坍落度的检测,混凝土坍落度按规范要求执行。

每一工作班内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二次,严格杜绝漏测,无记录现象。

8.6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混凝土试块必须按规范要求留置组数,选择相应的混凝土试模,制作前必须做坍落度试验。

8.7原材料进场后取样及时,取好后认真填写样品委托单。

8.8试块制作好后,及时拆模并标养。

8.9混凝土运往浇筑地点的坍落度应符合要求。

8.10混凝土外加剂液体的配制和掺量时,应严格计量,掺量必须准确。

8.11砂含水率、含石率实施每天检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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