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聘用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制度

医院人员聘用制度一、总则1.1 为适应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人员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医院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所有人员(含医、技、护、行政、后勤等)。
1.3 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考)、聘用、待遇、考核、职务晋级、档案与合同管理等事项,使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1.4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执行。
二、人事管理权限2.1 医院党委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工的待遇。
2.2 院人事科工作职责为:(一)协助各科室办理人员招聘(考)、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可委托中介)。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含岗前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科室办理聘用三、聘用程序3.1 招聘计划(一)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向人事科提出招聘计划。
(二)人事科根据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招聘方案包括招聘条件、招聘人数、招聘方式、招聘时间等。
3.2 招聘方式(一)公开招聘:通过报纸、网络、招聘会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接受报名。
(二)内部招聘:面向本院职工进行招聘,可通过通知、公告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
(三)委托招聘:委托人才中介机构进行招聘。
3.3 招聘流程(一)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向人事科报名,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或面试的人员名单。
(三)考试或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组织考试或面试,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
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聘用人员,包括医、技、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年龄、学历、资格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五条聘用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待遇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报名,医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对笔试、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第四章聘用合同管理第六条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可根据医院发展和个人情况适当调整。
第七条聘用合同内容包括:(一)聘用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地点。
(二)试用期、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及转正后的工资待遇。
(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四)工作纪律、考核办法。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五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晋升、奖惩、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聘用人员晋升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注重实际工作表现。
(三)具备相应条件。
第六章奖惩第十一条医院对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聘用人员给予奖励。
医院全员聘用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聘用制度第四条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包括新员工招聘、在岗员工考核、续聘、解聘等环节。
第五条新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招聘。
第六条在岗员工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七条在岗员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对其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解聘。
第八条在岗员工续聘需符合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完成年度考核合格;3. 按时缴纳社会保险;4. 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医院对在岗员工解聘需符合以下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年度考核不合格;3. 按时缴纳社会保险;4.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薪酬福利第十条医院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工资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医院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设立各类奖励,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等。
四、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医院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等,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医院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考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提升自身能力。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聘用制度

医院聘用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医院的聘用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医院聘用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岗位的聘用管理,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二、聘用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医院招聘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选拔优秀人才。
2.择优录取:医院在招聘过程中应注重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潜力,择优录取。
3.合同管理:医院与员工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聘用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医院根据岗位需求,通过官方网站、招聘会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和笔试:医院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笔试,评估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4.体检和背景调查: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品德良好。
5.签订劳动合同:医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医院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保险福利等内容。
2.合同变更:当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或医院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3.合同解除:员工或医院任何一方都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4.合同终止:当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时,劳动合同终止。
五、薪酬待遇1.薪酬结构:医院的薪酬结构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部分。
2.薪酬调整:医院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行情等因素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
3.福利待遇:医院应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福利待遇。
4.特殊津贴:对于在特定岗位工作或表现优异的员工,医院可给予特殊津贴。
六、培训与发展1.培训计划:医院应制定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可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
3.职业发展:医院应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如晋升、轮岗等,促进员工的职业成长。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医学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人事科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技术档案管理等事项,作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用人科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报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院领导审批,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五条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
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开展计划。
(二)面试考核:由人事科牵头组织院务会成员、医务科或护理部、用人部门主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基本理论考试,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
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安排,原则上试用一月,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
(四)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的“自评部分”。
(五)试用科室、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德、勤、能、绩如实地进行考核,公正地评分并写出考核评语,报分管院长作出同意聘用,或不拟聘用的意见,提交院办公会审定。
(六)体检、由门诊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岗前体检合格。
第六条报到当日,人事科应向新职员介绍医院的情况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事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四份,一份交由人事科存档,一分交财务科完善各类保险、一份聘用员工自留。
同时签订《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告知书》。
第七条聘用人员将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呈报审核表交由人事科审核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岗位聘用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岗位聘用条件第四条岗位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3.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5. 具备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岗位聘用程序第五条岗位聘用程序如下:1. 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岗位招聘需求,报人力资源部审核;2. 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要求、薪资待遇等;3.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信息要求报名,人力资源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4. 考核: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5. 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6. 公示: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 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岗位聘用待遇第六条岗位聘用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等。
第七条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岗位聘用管理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体检、合同签订等。
第九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岗位聘用工作,对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任。
第十条聘用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医院用人行为,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聘用人员,包括医、药、护、技、工及其他各类人员。
第三条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合同管理原则;3. 优胜劣汰原则;4. 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医院招聘聘用人员,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任职条件等。
2.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 简历筛选: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与考察:组织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察。
5. 确定聘用人员: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6. 签订劳动合同: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医院聘用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3. 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证书;4.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第三章薪酬与福利第六条医院聘用人员薪酬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岗位级别、工作年限、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2. 住房公积金;3. 带薪年假;4. 体检;5. 其他福利。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九条医院建立聘用人员晋升机制,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结果、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因素,给予晋升机会。
第五章合同管理与解聘第十条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医院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3.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4. 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5. 其他依法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提高用人质量,确保用人公平,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招聘计划1.医院每年根据部门实际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报经院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2.招聘计划包括岗位名称、数量、条件等,按需求进行招聘。
3.招聘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和院务委员会的批准。
第三章招聘程序1.岗位空缺:部门确认有岗位空缺后,提出招聘申请,并报院务委员会审批。
2.岗位需求确认:招聘申请经过院务委员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岗位需求信息。
3.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基本条件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
4.面试评估:根据岗位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相应的面试和评估工作。
5.选拔录用:根据面试结果和评估情况,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并报经院务委员会批准。
6.录用合同签订:人力资源部门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用工方式1.全职员工:以正式员工身份全职从事工作,享受医院规定的员工福利待遇。
2.兼职员工:根据需要,医院可招聘兼职员工,根据工作小时和工作内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1.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需参加由培训部门组织的入职培训,了解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2.岗位培训:医院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
3.职业发展:医院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六章员工考核与晋升1.员工考核:医院每年进行一次员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和晋升空间。
2.晋升方式:医院根据需求和员工表现,通过竞争、评选或选拔等方式进行晋升。
第七章员工福利1.薪酬福利:医院按照国家和地区的薪酬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2.医疗保险:医院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帮助员工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3.休假制度:医院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和法定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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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医院
岗位聘任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公平竞争、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员工。
三. 岗位聘任原则
1. 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织结构。
2. 医院调配方案与个人技术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3. 医院所有岗位均实行聘任制度。
4. 医院每年对在职员工进行岗位级别评定,相同岗位级别可根据评定结果享受不同行政级别待遇。
5. 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四. 岗位聘用方法
1. 医院业务院长和行政院长由院长聘任,其他岗位均由人事科考核,行政院长聘任。
2. 人事科自行设置聘任岗位和聘任期限。
人事科根据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设置工作岗位,编制职务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以职务说明书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人选,按岗位聘任;各岗位人员的聘用经行政院长批准后生效,员
工经聘任后上岗。
3. 受聘上岗的员工在聘任期限内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员工聘任期满后,人事科可依据其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求等决定是否续聘。
医院可随着业务变化调整工作岗位,然后重新进行聘任。
4. 医院对任期内受聘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具体见相应的绩效考核细则),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5. 对于没有被聘任的员工,将实行待岗。
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由人事科提出解聘,报医院管理层批准。
医院同时下达解聘通知书,解聘员工将实行待岗。
待岗员工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待岗期间按照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享受其他一切岗位待遇。
连续3个月待岗的员工,医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应地解除聘用合同。
6. 员工的聘任、解聘、改聘,医院将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7. 员工的改聘、解聘及劳动合同的变更,医院将及时通知工会。
8. 员工在其聘任岗位发生变化后,岗位薪酬待遇等自调
整之日的下月起开始实行相应的调整。
五. 附则
1. 本制度制定、修改、解释由医院人事科负责。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人事科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