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

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
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

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

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简称《决定》),切实推进我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珠江三角洲地级以上市政府

(二)山区及东西两翼地级市政府

(三)经省批准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

二、考评原则

科学全面,客观公正。

三、考评内容

(一)产业转移工作

1、对珠江三角洲地级以上市政府

(1)组织领导

①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评制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②将产业转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③落实负责产业转移工作部门,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掌握当地劳动密集型产业状况,组织引导企业转移。

(2)政策措施

①根据当地实际制订产业转移规划和实施方案。

②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实行行业准入差别,提高产业用地、能耗、水耗和排放标准,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准入门槛。

③严格履行并督促县区镇履行产业转移园合作建设协议。

④制定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年度目标及劳动密集型产业所占本市工业增加值比重。

⑤每年组织本地企业到对口地区考察、交流与产业转移洽谈活动,协助举行招商活动。

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产业转移。

(3)工作成效

①人均GDP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

②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目标完成情况。

③劳动密集型产业占本市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情况。

④共建产业转移园区情况。

2、对山区及东西两翼地级市政府

(1)组织领导

①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评制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

②将产业转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③落实产业转移工作部门,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政策措施

①根据当地实际制订承接产业转移规划和实施方案。

②设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能耗、环保、技术以及安全标准。

③对产业转移园实行“零收费区”,对入园企业不征收地方性收费。

④对产业转移园用地指标安排适度倾斜,保证其建设用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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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实行产业转移园单位面积投资强度最低标准。

⑥省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建设发展专项转移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产业转移园基础设施建设,省产业转移园建设有关专项资金要按规定专款专用,加大本市财政扶持力度。

(3)工作成效

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情况。

②人均GDP增长率。

③产业转移园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例。

④产业转移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情况。

⑤园区外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3、经省批准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

(1)组织管理

①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②管理制度完善,职责分明。

③入园企业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④按规定依时上报园区建设进度、招商引资等有关情况。

(2)规划建设

①严格实施园区总体规划。

②园内外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和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相匹配。

③开发建成面积要达到全园总体规划面积第一年在10%以上,之后每年20%以上,5年内开发完成。

④入园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以及园区规划。

⑤入园项目严格落实园区环评批复要求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⑥土地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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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建筑容积率。

⑧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3)经济和社会效益

①园区创造税收占所在县(市、区)的工业税收比例。

②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③主导产业(≤2个)的工业总产值占全园比例。

④产出密度(工业增加值/土地面积)。

⑤本地(园区所在地级市)就业人数占园区总就业人数比重。

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⑦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理处置率。

(二)劳动力转移工作

1、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配套政策制订落实情况

(1)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规定制订出台《决定》的贯彻意见。

(2)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规定出台《广东省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意见》《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的具体办法。

(3)各地制订出台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具体操作规程和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4)成立或指定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年度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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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年度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到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

(2)完成年度转移技能等级培训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目标任务;完成年度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3)完成省下达的对口帮扶培训输出输入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目标任务(对珠三角与东西北地区分别考核)。

(4)珠三角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每年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学生达到招生指标的30%,东西北地区负责提供生源情况和输送就读(对珠三角与东西北地区分别考核)。

3、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1)制订农村劳动力技能等级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分类培训任务和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协助省开发专项能力项目、新职业标准、考试大纲、培训教材。

(2)确保培训质量。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考取单项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不少于80%;就业率不低于85%;及时将培训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

(1)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建立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2)使用广东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培训转移就业数据,实行全程信息化动态管理。

(3)建立岗位申报和信息发布制度;50%以上的培训属于订单式培训;建立就业跟踪服务制度,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

(4)组织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积极推进优秀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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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进城落户工作。

(5)制订鼓励企业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具体办法,建立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成绩突出企业奖励制度。

5、完善各级培训转移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建设。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标准,依托技工学校建立培训网络;认定一批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建立远程职业培训网络体系。

(2)建立健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配足人员、场地和服务设施,达到省“八统一”标准,村居聘有劳动保障协理员并落实人员工作经费,全面承担培训转移就业工作。

6、落实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

(1)地级以上市及各县(市、区)均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定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培训期间生活补贴及转移就业服务经费。

(2)制订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转移培训就业资金绩效评估办法,建立促进转移培训就业资金投入、使用和规范管理约束激励机制。

四、考评等次及标准

以上各项考评满分为100分,等次及标准为:

(一)≥90分,优秀。

(二)≥80分且<90分,良好。

(三)≥60分且<80分,合格。

(四)<60分,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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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评组织及步骤

由省经贸委会同省人事厅和省产业转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产业转移进行考评;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劳动力转移进行考评。

考评步骤:

(一)自评

每年3月20日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和产业转移工业园按本办法考核内容要求形成上一年度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情况书面自评材料,并填写《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报送省经贸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对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总结和自评情况书面报省劳动保障厅。

(二)核对

省经贸委和省劳动保障厅分别对各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自评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有疑问的,有关市应对该项考评内容进行核实,并补充相关材料。

(三)抽查

省经贸委会同省人事厅和省产业转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组成检查组,赴各地级以上市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四)评定

省经贸委、省劳动保障厅根据自查、核对和抽查结果分别对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考评提出初评意见,提交省产业转移联席会议和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会议评定并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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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评结果

(一)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省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

彰。

(二)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省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

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园区,取消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称号。

(三)对在考评中或考评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和产

业转移园,取消有关表彰;省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

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市,取消其当年参

加省人民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五)产业转移园的考评结果作为省重点扶持和奖励的依

据。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省经贸委、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1-1、1-2、1-3

2. 广东省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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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广东省珠三角地级以上市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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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广东省东西两翼及山区地级以上市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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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填报单位:产业转移工业园(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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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10月19日以粤人社发〔2010〕306号发布自2010年11月3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第二章确认条件 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粤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 2.未经省人社厅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4.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确认程序 第七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认真核实,并将其提交的《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置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填写公示情况表。公示无异议的,连同确认材料上报。 (三)主管部门核实报送。所在单位属省直的,经省直主管部门核实报送省人社厅;属地级以上市直的,经市直主管部门核实后,报送市人社局;属县(县级市、区)的,经本级主管部门、人社局核实后,报送地级以上市人社局。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须由其档案挂靠管理或负责其人事代理的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报送。 (四)资格确认机关核实确认、发证。 (五)确认结束后,确认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第四章确认材料 第八条申报确认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或《成建制划归广东省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粤单位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2); 2.《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附件3);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4.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或由我省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政府人社部门的调令和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一份;

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转移及其影响

第三章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转移及其影响 【课标要求】以某地区为例,说明产业转移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学习目标】 1. 结合实例,分析产业转移的原因; 2. 结合材料,分析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转移的过程; 3. 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说明产业转移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概念学习】 产业转移:企业将产品生产的部分或全部由转移到其他地区的现象。 分类:产业转移和产业转移 【原理探究】 产业转移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产业转移方向产业转移类型产业转移原因 1978—1994年 探索起飞阶段 1994—2003年 快捷提升阶段 2003以来的调 整转型阶段

【问题探究】产业转移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影响 巩固练习: 自20世纪60年代,甲国开始在临近乙国边境的地区设立边境工业区,吸引乙国的企业来此投资建厂,并从乙国进口原料和零部件,加工、组装成品后再销往乙国。目前,这些边境工业区已发展成规模不等的工业中心。据此完成l~3题。 1.据图文资料推断,与乙国相比,甲国 A.劳动力价格较低B.技术水平较高 C.消费市场较广D.资金较雄厚 2.影响甲国边境工业区区位选择的主导因素是 A.廉价劳动力B.交通运输C.研发能力D.环境质量 3.甲国边境工业区的发展,提高了 A.乙国的劳动生产率B.甲国的环境质量 C.乙国的就业率D.甲国的城镇化水平 (2016全国卷2)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家电企业将组装工厂向其国外转移。图l 示意日资家电组装工厂转移目的地随时间的变化。据此完成4~6题。 4.影响日资家电组装工厂不断转移的主要因素是 A.市场规模 B.劳动力成本 C.原材料成本 D.技术水平 5.20世纪90年代末,越南对日资家电组装工厂的投资吸引力已超过中国,但其日资家电组装工厂数量却远少于中国,主要原因是中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3]7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04.02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3〕7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了维护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权益,实现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4月2日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实现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维护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省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 第四条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 第五条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一)在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年限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第三条按《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 (一)参加施教机构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施教机构或个人登记。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三)参加远程教育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四)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学习,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 第五条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

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

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粤府〔2005〕22号)和《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称园区)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园区认定、变更、考核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园区指经省政府同意认定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珠江三角洲产业转出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不含从化市)、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市和江门市区、台山市、鹤山市,惠州市区、博罗县,肇庆市区、四会市;产业转移承接地区包括省内除上述珠三角地区以外的其他地级市、县(市、区)。 第二章园区变更 第四条园区所在地级市政府可根据园区开发建设实际情况,申请园区更名、园区规划调整和园区扩园。 园区更名是指园区因变更合作共建主体或其他原因,改变园区名称及合作共建相关文件等的变更行为;园区具体规划及园区范围等保持不变。 园区规划调整是指以园区外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土地相应替换园区内部分土地,调整园区具体规划但不扩大园区范围的变更行为。 园区扩园是指扩大园区范围的变更行为。

第五条申报园区规划调整或扩园,由园区所在地级市政府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变更请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变更请求征求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审查单位意见,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通知园区所在地级市政府按规定程序申报规划调整或扩园。 第六条园区变更条件。 (一)园区更名条件。变更理据充分,合作双方书面同意(如需变更合作主体,须征得原合作主体书面同意),园区合作层次原则上不降低,且开发管理关系清晰明确,更名后的园区名称符合园区表述习惯。 (二)园区规划调整条件。 1、变更理据充分,合作双方书面同意,园区开发管理关系清晰明确,调整后的园区符合园区认定条件。 2、新调入的土地面积不大于园区调出的土地面积,且新调入的土地属于产业转移承接地区,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园区有关规划,园区现有区域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要求;园区规划调整已通过环评审查。 3、优先考虑已落实新调入土地用地指标、具备一定经济基础、发展前景好的规划调整申请。 (三)园区扩园条件。 1、变更理据充分,合作双方书面同意,园区开发管理关系清晰明确,调整后的园区符合园区认定条件。 2、园区建成、在建和签定投资协议的入园项目占地面积达园区认定面积的80%以上。 3、新增加的土地属于产业转移承接地区,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财社[2014]12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6.09 【实施日期】2014.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 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社〔2014〕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9日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提升我省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稳定转移就业,根据《印发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2〕6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减免劳动力培训费、提升劳动者技能、促进劳动者就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 转移的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发[2008]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5.24 【实施日期】2008.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 (粤发〔2008〕4号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现就我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作出如下决定。 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改善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突破多年来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资源匮乏、环境承载压力加大、发展空间受限等突出问题,减少珠三角地区人口数量,提高劳动力素质,减轻社会管理压力,为新一轮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增强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先进和优势产业,促进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扩大招商引资和加快产业建设步伐,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全面提高全省经济综合实力。 (三)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缩小地区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较快提高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方针,着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提升珠三角地区产业竞争力,带动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加快发展,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12年,珠三角地区功能水平显著提高、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在办好现有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转移园)基础上,再规划建设1-2个大型产业转移园,形成一批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转移集群,推动我省产业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就业结构整体优化,本省劳动力就业比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成效显著。新增转移本省农村劳动力600万人,组织技能等级培训360万人,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显著下降,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高于生产总值增长率2个百分点左右。力争做到三年初见成效,五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6]8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5.17 【实施日期】2016.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6〕8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全省各高评委会和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时间 1. 除部分专业外,各级评委会请于10月份开始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各专业组评审工作请于11月下旬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2. 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和高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4号)及我厅批复高校试点方案要求,自主确定评审时间和批次。 3.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开展,其中正高级教师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4. 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要做好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的全面总结,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厅。 5. 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 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199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颁布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其中,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2〕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 法》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0〕30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第二章确认条件 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粤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 2.未经省人社厅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4.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其他情形的。

广东省产业转移情况调查问卷

广东省产业转移情况调查问卷 (省级产业转移园区) 园区名称:(中文) 批准时间: 一、园区基本情况 1、园区已开发面积(),占园区的比例: (1)50%以下;(2)50%-80%;(3)80%以上 2、园区是否有主导产业: (1)有;(2)没有 3、园区内主导产业产值占全部产业的比重:(如没有主导产业则不用作答) (1)10%以下;(2)10-30%;(3)30%以上 4、园区企业类型: (1)以外资企业为主;(2)以民营企业为主; (3)以国有企业为主;(4)各种类型的企业均有一定数量 5、园区经营模式: (1)市场化运作;(2)联席会议制度;(3)管委会负责制;(4)转入地政府负责制;(5)转出地政府负责制;(6)其它________ 二、园区经营效益情况 1、园区吸纳本省农村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为: (1)20%以下;(2)20-50%;(3)50%以上 (3)经济和社会效益 2、园区目前招商引资方面,是否存在困难? (1)面临很大困难;(2)面临一定困难;(3)没有太大困难,比较容易

3、企业选择转移到园区经营的原因是:(可多选) (1)拓展市场;(2)土地廉价且较易取得;(3)劳动力充足且工资较低;(4)利用当地的丰富资源;(5)看重当地的产业配套、集聚能力;(6)获得先进技术;(7)实现产业的升级;(8)转移过剩设备和生产能力;(9)地理位置较优越;(10)投资政策比较优惠;(11)其它____ 4、企业不愿转移到园区经营的主要原因是:(可多项) (1)体制和政策障碍(如审批制度);(2)缺乏人才;(3)缺乏资金;(4)缺乏信息; (5)管理落后;(6)社会信用度低;(7)产业配套能力薄弱;(8)基础设施落后; (9)其他________ 三、园区的政策环境 (一)总体情况 1、您对目前园区所在地的政策环境总体评价是: (1)很好;(2)较好;(3)一般;(4)不好 2、您对当地的产业转移政策是否满意:(请在相应的栏打“√”,) (二)用地政策 1、园区在用地指标方面,是否享有一定的优惠 (1)享有;(2)没有; 2、对存量建设用地,是否可以采取土地置换(易位)、土地使用权调整(易权)、改变土地用途(易用)的,应当依法按程序进行盘活? (1)可以;(2)不可以;

【精品】广东省关于推进产业转移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以下称《决定》)精神,切实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促进新一轮大发展为动力,结合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遵循产业转移和区域布局的一般规律,合理利用政府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和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选择性承接,促进珠三角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和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工业化进程,促进全省产业合理布局和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规划引导。制订珠三角各市产业转移规划和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各市产业承接布局规划,引导和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合理布局。 (二)因势利导。充分考虑转出地和转入地之间的产业联系、地理距离,以及转入地的市场辐射半径、资源条件、产业配套、交通运输、水电供应、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 (三)区域分工。形成珠三角地区与东西两翼、粤北山区之间的产业分工协作关系,形成东西两翼、粤北山区之间的合理产业分工,避免区域之间的产业同质竞争。 (四)集聚发展。坚持紧凑布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以产业转移园为主要载体,形成上下游相互配套、专业化分工合作的产业链,培育一批新的产业集群。 (五)以人为本。以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就业水平为宗旨,充分考虑各地劳动力的分布状况,加快省内劳动力向珠三角发达地区转移,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六)环境优先。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要加强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不以牺牲环境换取产业发展,产业承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 三、产业转移区域产业布局 (一)鼓励珠三角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的产业 1.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服装、五金、玩具、制鞋、包装等; 2.资源型产业,如陶瓷、水泥等建材工业,家具产业,再生金属冶炼产品、有色金属合金冶炼或压铸产品等有色金属产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1〕37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1〕3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关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政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解决年龄偏大的继续缴费人员老有所养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符合粤府〔2006〕96号文继续缴费条件的参保人。 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

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二)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三、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按申请人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时间(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为10年),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趸缴金额=申请趸缴时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第1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第2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第3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2+…+第n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n-1〕×缴费比例。 其中:

《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

2010-04-27 16:58:05 来源:浏览次数:1681 导读:统筹规划全省产业转移成为破解科学发展难题、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促进广东产业、劳动力双转移的顺利进行,合理规划全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规划。 改革开放30年来,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利用率先开放和毗邻港澳的地域优势,抓住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承接和发展了大量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加工工业,取得了经济的飞速发展,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的发展格局。但与此同时,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深入发展,尤其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扩散蔓延、对实体经济影响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广东正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巨大压力。统筹规划全省产业转移成为破解科学发展难题、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促进广东产业、劳动力双转移的顺利进行,合理规划全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范围是广东省全境,规划期限至2020年。本规划是指导全省今后一个时期产业转移区域布局 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 一、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业转移工作。2003年到2008年期间,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珠三角产业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包括搭建“山洽会”平台,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成立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5月24日,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提出要加强对产业转移的规划引导,要求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全省产业转移的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指导意见,引导和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集中发展。2008年8月通过评审最终确定由省社科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共同研究编制《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在新形势下,推进全省产业转移区域合理布局,既是广东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全面提高广东经济综合实力,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 8-2020年)》,以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借鉴国内外先进国家和地区产业转移发展经验,按照“全域广东”的理念,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现状和趋势出发,遵循产业转移和区域布局的一般规律,推动制度创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方针,坚持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相结合,着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集聚发展和粤东西北及中部地区的跨越式发展,促进全省产业合理布局,提高广东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广东新一轮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基本原则:有序转移,集聚发展;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环保优先,持续发展;创新发展,带动升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 发展目标:优化各地产业和园区的总体布局,推动产业有序转移、集聚发展,促进劳动力素质提高,在粤东西北及中部地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带动城市群发展,形成以珠三角为核心,辐射粤东西北及中部地区,错位发展、资源互补、产业关联、梯度发展、点线面相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329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 粤人社办[2011]329号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的要求,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培训 我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要求,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送审材料中,要把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须提供完成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等材料。目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在即,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抓紧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没有组织面授学习的,可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学习网站—广东学习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59179358.html,)和广东人才培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59179358.html,)学习。各单位要抓紧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科目培训班学习或参加远程教育学习,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的权利,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和培训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 按照《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用人单位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选修科目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审核认定。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必须对提供档案托管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对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按《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统一网上发证 今年开始全省统一网上发放继续教育证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159179358.html,/jxjy/)已经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注册、登记、审核、认定和发放证书、证书查询等功能。为配合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工作,请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和有关单位抓紧登陆注册,及时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核认定,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积极主动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好服务。考虑2010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便于工作衔接,去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

产业转移

第二节 产业转移——以东亚为例 考纲展示 考点扫描 切脉高考 产业转移对区域地理环境的影响。 本讲最近几年考查的考点和考题如下: 产业转移及对地理环境的影响,如2014年全国大纲卷第1~3题,2013年安徽卷第24题,2013年天津卷第12(3)题,,2012年福建卷第1~2题。 本讲常考查的形式如下: 1.常结合产业结构统计图,考查产 业转移及其对城市化的影响。 2.常结合跨国公司的发展历程,考 查产业转移的区位因素。 3.常结合企业投资区域分布图等, 考查区位选择与产业转移的原因。 一、产业转移 1.分类: 、区域产业转移。 2.目的:追求更高 ,扩大销售市场。 3.产业转移的原因 【点睛】 产业转移的实质就是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优区位,以降低生产成本,获 取较多的利润,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影响产业转移的因素 1.劳动力因素:劳动力充足、高素质且 的地区或国家,成为产业转移的目的地。 2.内部交易成本:发达国家内部交易成本高,发展中国家内部交易成本 ,企业由发达国家转移至发展中国家。 3.市场因素: 饱和、避开政策等的限制,企业就会开辟国际市场。 【点睛】 分析产业转移的影响因素时,首先分析工业部门的特点和地区分布;其次是把握影响工业部门选择区位的因素。 三、产业转移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产业转移的规律与影响因素1.产业转移的规律 (1)产业类型转移的先后顺序 (2)产业转移的方向 发达国家或地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2.影响产业转移的因素分析 首先分析工业部门的特点和地区分布;其次把握影响工业部门区位选择的因素。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投资建厂,首先是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劳动力资源,其次是占领当地市场,再次是利用其地价便宜的优势。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投资建厂,则主要考虑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信息优势以及避开关税壁垒等因素。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合作探究】 跨国公司的发展一般都会经历全球化的发展历程,请探讨一般会经历哪些发展阶段? 1.产业转移的规律 下图为某类工业在全球的转移路径示意图。据此回答(1)~(2)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0]30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0.10.19 【实施日期】2010.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10月19日以粤人社发〔2010〕306号发布自 2010年11月3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第二章确认条件 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关于深圳产业转移的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东部产业转移已从热身进入到规模化阶段 “东部产业转移已从前几年的热身进入到现在规模化阶段,正进行着雁阵式外迁,有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已开始了产业集群式的迁移,包括上下游企业在内一起大规模的外迁。”岑众说,几年间,仅珠三角地区累计外迁的企业就有上千家。 从转移产业的分类来看,大多数属于轻工业,包括传统的纺织、服装、玩具、塑胶、食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也有机械、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等行业;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大企业,如富士康集团也开始大规模往武汉等内地迁移,天安中国数码城投资重庆等。 “深圳产业转移的动机,主要有降低成本、市场扩张、占领资源等几种类型。”岑众说,丰富的土地、水电、劳动力、矿产等资源,使中部地区要素成本低廉、供应充足,这对于深受资源、环境约束,成本一路飙升且居高不下的东部企业来说,无疑具有巨大的迁移诱惑力,成为他们考虑迁移目的地首要考量因素。 东部产业转移固然是大势所趋,但中部地区并非唯一的承载地。据岑众介绍,近年来,越南、孟加拉等地也因更低的成本,吸引了不少珠三角产业迁向改地。还有一些东部企业在向本省的贫困地区迁移。如阿迪达斯公司原在广州租赁生产,近几年因生产成本实在太高,不得不迁往粤北的清远地区。深圳服装加工品牌企业POLO做起来后,也将生产基地迁往粤北。在江苏,不少苏南企业为降低成本迁往苏北。这种本省内的迁移还得到省级政府以及迁出地、迁入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这也说明,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过程中,湖北不仅面临着重大

的历史机遇,也还存在着诸多挑战。岑众认为,为抢得承接产业转移的先机,湖北应该整合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如武汉地区高校密集度全国第三,大学生多达百万,这是宝贵的智力资源;湖北土地、水电、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都可充分利用。 三大“心病”阻碍东部企业西迁 尽管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热情高涨,投资软、硬软环境也在不断改善,但仍有不少东部企业对迁移有迟疑,这是为何呢? 岑众分析说,原因之一是东部地区改革开放早,政府服务效率高,商务环境十分优良,投资经营活动有着明确的蠃利预期。而在中部地区,虽说实行了首问制、一站式服务,但这远远不够,很多客商除了关心土地、税收等成本因素外,还十分关注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希望政策不要经常变来变去,而不少地方恰恰在政策预期并不十分明确,政策的稳定性不够,存在信息不对称成本,加大了不可控因素。如一个事项到底什么时候能办好,从几天到几十天甚至上百天,都有可能,弹性很大,行政审批事项最好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并严格执行,体现政府的服务信用。 原因之二是东部偏重出口型的产业结构一时难以扭转。受国家金融危机影响,温州、东莞等东部地区的出口型企业遭受重创,随着国家刺激内需政策的陆续出台,许多人认为东部产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由原来的出口导向型转向内需拉动型就行了。“这实在是一种片面的误解!”岑众说,东部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并非易事,以东部一个生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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