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控】商业保理尽职调查法律实务

【风控】商业保理尽职调查法律实务
【风控】商业保理尽职调查法律实务

商业保理尽职调查法律实务

尽职调查一般是指企业内部人员/外部顾问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目标标的进行充分调查,掌握标的项目相关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及财务状况,对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作出判断,以合理评估目标标的的价值和风险的行为。其作为减轻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为交易各方识别风险提供信息保证,并帮助交易各方对目标标的进行合理定价的重要手段,广泛应用于兼并收购、重大资产转让、债务融资工具和风险投资等领域中。

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和局限性

(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1、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尽职调查的首要作用,通过尽职调查最大限度地了解目标标的现状,进而控制因交易而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交易后的不确定风险。

2、差异定价。

决定一项交易价格的因素很多,除成本、预期收益外,还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占有率、获利能力等,而这些都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才能进一步确定。尽职调查所获取的信息越充分,定价的的参考因素的确定性也就越高。

3、证据固定。

尽职调查一般是调查方向被调查方提供一份清单,由被调查方根据清单提供书面材料,必要时调查方可对被调查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进一步提出补充清单,整个过程主要是书面审查,多数情况下还会要求被调查方在其提供的全部资料上加盖印章,从而实现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二)尽职调查的局限性

鉴于调查方所审查的资料多是被调查方提供的,这就决定了尽职调查的往往离不开被调查方的积极配合,否则不仅尽调难度会增加,而且在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情况下必然难以保证尽职调查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另外,目前我国各类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以及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均存在较大的提升和改善的空间,这无疑也极大的限制了调查方的难度。因此,要求进行绝对的尽职调查,以揭露所有的潜在风险是不现实的,因此,尽职调查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二、尽职调查的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

尽职调查必须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其他部门和第三方的影响,形式上和实质上均保持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是指避免尽职调查参与方受到与目标标的存在利益关系的影响,调查方法和流程应符合尽职调查的基本形式要求;实质上的独立是指调查方要做到在发表意见和专业判断时公正中立。

(二)谨慎性原则

尽职调查的计划、工作底稿、报告的出具、报告的复核等应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在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应保持审慎的态度,对异常情况保持反复甄别的态度,对没有确切证据支撑的事实应保守估计。

(三)全面性原则

调查工作应在时间和空间上尽可能涵盖所有决策时可能需要关注的、与目标标的有关的各个方面,如主体资格、历史沿革、治理结构、经营情况、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涉诉及行政处罚情况等。

(四)重要性原则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目标标的要依照风险水平和尽调目的确定调查的重点范围,了解调查过程中不同资料和信息的重要程度,并根据目标标的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五)保密性原则

由于尽职调查的参与机构在调查过程中会接触到被调查方及目标标的的非公开信息和资料,参与调查的人员负有对这些资料和信息保密的义务,避免损害被调查方的合法权益。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方法和流程

(一)尽职调查的主要方法

1、查阅。

查阅是尽职调查的基础方法,调查方主要是通过查阅被调查方的基础资料了解该企业的基本信息、法律状态、日常运行与财务状况等。

2、访谈。

访谈主要是指通过与被调查方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销售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对话,从而更为全面地掌握被调查方的基本情况,并可对已有资料进行核实。

3、列席会议。

调查方通过列席被调查方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对被调查方相关决议的真实性、产生过程进行明确,并能够对被调查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商业目的进行深入了解。

4、实地调查。

实地考察可以更直观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等进行了解,直接而有效。

5、信息分析。

调查方通过各种方法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等进行分析,提炼实质性内容,从而得出得出结论性意见。

6、印证。

主要是指调查方通过有关机构对被调查方提供的资料、实地调查的结果等真实性进行确定。

(二)尽职调查的主要流程

1、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调查目标、调查范围、工作方式、工作分工、工作时间、工作流程等。

2、编制和提交尽职调查清单。调查方应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编制尽职调查清单,提交给被调查方,并要求被调查方严格按照客观、真实、全面、完整的原则提供清单上所列明的文件资料。清单资料的收集和审查直接关系到尽职调查结果的真实和全面,也就是说,尽调清单的编制是调查流程中最基础也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3、收集尽职调查文件。调查方应督促被调查方严格按照尽调清单提供资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传真件等。同时,对于无对应原件的资料出具书面说明,对于有对应原件的复印件资料应于双方核对无误后由被调查方加盖印章或签字。

4、访谈。在对文字性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后,应在其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调查过程中存在的疑点、可通过沟通进行更深入了解的问题编制访谈纲要,并针对各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问答。

5、形成尽职调查结论。调查方在整理全部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根据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制作调查报告,并形成调查结论。

四、商业保理项目尽职调查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主体资格。通过查阅被调查方的工商档案及经营资质,对其设立、变更、存续状态等,

判断被调查方是否具备合法经营和叙作保理的主体资格。

2、股权与实际控制人。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调查,是识别关联交易、防范虚假交易和商业欺诈的重要步骤。保理商应对企业对其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进行调查,实际控制人应披露至国有控股单位或自然人。

3、独立性。企业的独立性通常包括业务独立性、资产独立性、人员独立性、财务独立性以及机构独立性。企业的独立性是该企业将自身利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企业如不具备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转移企业资产、利润,从而损害债权人或中小股东的利益。故,企业的独立性是保理商利益得以保障的必要条件。

4、公司治理有效性。公司治理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合理的设置“三会一层”的治理架构,实现企业的规范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各方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重要屏障,保理商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应搜集和审阅标的被调查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三会一层”的具体制度,并核查其有效性。

5、企业及个人信用情况。保理商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去理解基础交易参与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情况。

6、财务状况及或有事项。保理商应尽可能的去查阅基础交易各方最近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核实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同时,应对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进行特别关注。

7、所属行业及行业发展前景。对特定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分析往往是保理商进入新的行业领域的必修课程,这也正式商业保理相对于银行保理的重要优势所在。

(二)基础交易真实性

商业保理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始终面临着虚假交易、关联交易、应收账款重复转让、重复质押等风险,对基础交易真实性的审核可以说是商业保理尽职调查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交易真实性往往是通过单据的真实性进行判断的,在整个交易真实性审查过程中需重点对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包装单据、原产地证书、检验证书、结汇单据、退税和核销单证等进行审核,其中发票审核最为常见。随着监管手段的丰富,伪造发票的行为已不多见,而且保理商也可直接向税务局查询发票真伪。然而发票审核,除了要审核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外,还需对发票信息进行详细审核,如收款人与债权人是否一致、货物描述与基础交易合同中的货物描述是否一致、票据金额与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是否一致等。

除通过发票判断基础交易的真实性外,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单据的审核亦会对交易真实性的核查起到有效佐证的效果。如运输单据的审核,即是对发票审核的一项重要补充,可以通过根据发货人、收货人、发货时间、货物描述、货物数量及重量等与发票信息进行核对,通过各单据的相互印证,进一步对基础交易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判断。

(三)应收账款转让合法可行

基础交易真实、应收账款合法可转让是商业保理业务得以进行的根本。在调查基础交易真实性的同时,也需要着力调查和判断应收账款的合法性。衡量一笔应收账款是否适合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可转让性。应收账款对应债权是否完整、有无法律上禁止转让的限制等是判断商业保理业务是否可行的前提。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除当事人约定情况外,依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通常来说,以下债权不得转让:(1)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如扶养费请求权、养老金请求权;(2)以特定债权人为基础的债权,如工资、伤亡补助金等;(3)从权利不得单独转让。

2、权利的完整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除包括该笔款项的全部债权之外,还应包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要求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行使债权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给予赔偿和补偿的权利、在债务人发生破产、清算、被关闭或其他类似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参加清算或其他类似程序的权利、就全部或部分债权进行放弃、给予豁免或延期等权利、从属于应收账款的各项担保权益、实现债权的其他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抗辩权、抵销权、管辖异议、时效抗辩等。

五、商业保理项目尽职调查常见问题

(一)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难以判断

尽职调查过程中,调查方的调查结果往往是直接根绝被调查方提供的资料而得出的。那么,这个过程就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被调查方有选择性地提供资料、对部分资料进行毁损、涂改、调换的可能,基于此,调查方可采取现场抽取部分资料的方式对被调查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印证。,以现场抽取整套交易单据为例,调查方应注意事项如下:

1、可于考察现场临时提出,不要提前通知客户。

2、单据/文件必须覆盖交易全流程(招投标程序、商务合同的签订、验收)。

3、特别审查商务合同是否有不适合操作保理业务的特殊条款,如不可转让、抵销条款等。

4、凡是有差异或不符的情形,一律询问并记录。

(二)对于未来应收账款的处理问题

在业务实践中,保理业界对于未来应收账款究竟如何认定,是否可以据以开展保理业务一直存在争议,中国银监会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35号)及《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4年第5号),明确规定银行不得基于未来应收账款开展保理融资,但目前并无明文禁止商业保理公司基于未来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为商业保理业务的创新和实践留下空间。我国理论界的学者认为,对将来债权的让与,如果已有合同关系存在,但需要等待一定的条件成就或一定时间的经过,或者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才能转化为现实的债权,因其体现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债权的可能性,从鼓励交易的角度出发,应允许此类债权转让。但是在合同关系尚未发生,债权的成立也无现实基础的情况下,即使将来有可能发生的债权,此种债权也不能允许其转让。但从业务风险角度考虑,即使有基础交易合同关系存在,未来应收账款保理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因为不确定性的因素太多,需要谨慎对待。

尽职调查提纲模板

(适用于非银行类工业企业) 本行业的基本情况 1、请简要介绍我国该行业的管理体制(包括有无特许权等)以及以后变化趋势 2、请介绍该行业世界及国内竞争状况及以后变化趋势(如主要厂商及各自优势或特点、 竞争特征等)。 3、请客观预计该行业未来5- 10年的国际及国内市场容量,并提供相关依据。 4、请按照重要性原则列示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至少列示3项, 如 产业政策、产品特性、消费趋向、购买力、国际市场冲突、技术替代、消费替代等)。 5、请按照重要性原则列示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至少3项,如技术、人才、特许经营 等)。 6、请简要说明本行业发展可能出现的趋势(如集团化、收购兼并、市场分布转移等)。 7、请说明限制或严重影响本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如原料紧缺、劳动力成本提高、 市场容量有限、环保政策变化、健康卫生等)。 &请简要分析加入WTO对我国该行业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并提供相关依据。 9、请说明该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意义。 10、请列示1-5家本行业内影响较大、权威性高的行业性统计刊物、杂志、报纸或网站 名称,并简要说明其特点。 我国该行业的国际地位 1、近几年来我国和全球本行业产品的年产量和销售量的比较。 2、我国现行产业政策中有关本行业的内容,请提供相关文件。 3、我国政府对该行业采取的扶持政策有哪些(如出口补贴、出口信贷、出口退税、减免 所得税、营业税等)?该种政策过去的变化情况和未来变更的可能性?变更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如何? 三、企业在本行业中的地位 1、企业目前按照资产规模、生产能力、销售收入、禾I」润额、技术水平等指标在本行业

的排名以及市场份额情况(若有,请提供国际和国内) 2、企业主要销售或服务市场为: 3、企业主要消费客户群体为(按地区、层次(如高收入)、行业等分别说明) 4、企业目前和未来3- 5年内面临的主要竞争威胁 5、列示至少2项企业目前和未来3-5年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一、企业历史沿革 1、请提供公司与所有股东营业执照 2、请提供公司设立的批文、创立大会决议、验资报告、改制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3、请提供特许经营证书(若有) 4、请提供公司章程 5、请提供股份公司设立方案和资产重组方案 6请说明股东持股情况 7、请说明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和股东单位的实际控制人(终极持股人) 二、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管理和科研人员情况:年龄、学历 2、公司产品技术方面所获得的主要评定或获奖情况 3、公司在研项目、已开发项目和技术成果列表 4、公司和控股股东组织结构、对外投资关系图 5、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列表) 6股份公司和土地使用权、商标、房产情况列表并提供产权证书 三、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业务重合情况 2、列表说明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主要产品 3、股东单位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

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制度_20180913

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保理业务发展,规范公司保理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保理即保付代理,是指卖方(债权人)将其向买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公司,由公司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三条根据公司是否保留对卖方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 是否向买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第四条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是指公司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追索未偿融资款。无追索权(买断型)保理是指公司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公司无权向卖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第五条公开保理是指公司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及时通知买方的保理业务。隐蔽保理是指根据卖方与公司的约定,不向买方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但在卖方与公司约定的条件发生或公司认为必要时,向买方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的保理业务。 第六条办理保理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保理业务的条件 第七条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人(卖方)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依法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所处行业稳定,企业效益良好,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 (三)销售的产品适销对路,流通性强,周转快,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已经通过国际或国内权威质量认证机构的认证; (四)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五)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要求申请人(卖方)信用等级在A 级(含)以上,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卖方)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未进行信用评级的申请人(卖方)需提供类似的资信等级证明文件; (七)公司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卖方与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后,该卖方与某一特定买方之间自保理合同生效后因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原则上均要求无条件地转让给公司。卖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货物销售背景,且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交易的结算方式为赊销,赊销是指采取除现金、支票、本票、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方式之外的以非即时清结支付方式进行的销售; (二)卖方已按商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交货等主要义务,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应收账款债权依法可以转让,卖方与买方之间不存在商业纠纷,双方债权不存在相互抵消,卖方未对应收账款设定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应收账款债权无瑕疵; (四)应收账款债权证明完整,能够提供如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单据、提货单或仓单等文件以及质检单或定金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

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

X X X 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XXXX基金【2015】xx号项目尽职调查及投资分析报告(简版)撰写指引 为进一步提高给出资人审阅之尽职调查及投资分析报告(简版)的专业撰写水平,规范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现发布《项目尽职调查及投资分析报告(简版)撰写指引》,请各投资部门遵照执行。 本指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项目尽职调查及投资分析报告(简版)撰写指引》 投资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日主题词:尽调报告简版撰写指引 抄报:XXXX2015年8月日印发 拟稿:校对:签发:

附件: 项目尽职调查及投资分析报告(简版)撰写指引 第一章首页及目录 第一条简版报告是呈交出资人阅读的报告,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效果应追求专业性、严谨性、可读性和美观性的原则。 第二条简版报告首页上方的标题带应标有拟投企业Logo和企 业全称,并在企业名称下方以一句话来概括该项目的价值点,作为副标题。 第三条副标题是对项目最核心价值的高度提炼。 第四条项目摘要中,业务简介是概括拟投资企业的所在地,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主要产品或服务,盈利模式,以及细分行业地位等基本情况;财务简报是报告企业近三年一期的核心盈利指标(收入、净利润等);上市动态简要介绍上市的时间安排和进展、主要中介机构;投资方案简要介绍本次投资的估值、投资金额、股权比例、入股市盈率及交易结构;投资价值是扼要描述拟投企业的核心价值点。 第五条尽职调查报告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内容编排也应符合通行的中文惯例。 第二章主营业务 第六条本章是对拟投企业的业务情况与运营能力的报告,应载有如下内容: (一)产品结构;

(二)业务模式和组织体系; (三)其它重要亮点。 第七条企业的产品结构(或业务结构),是对拟投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定性及定量介绍,包括主营产品(或业务)简介,分产品(或业务)收入和毛利结构;如果有大量出口,则需要列出进出口结构;还应以图片等形式展示企业的主要产品。 第八条业务模式和组织体系。本节是对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定性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其主营业务的定义,发展历史,主要产品及产量,或服务规模发展情况;产品或服务的用途以及经济或社会意义等。建议使用业务流程图辅以文字说明展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产供销环节的组织分配流程,或服务组织体系;主要供应商及所需原材料,主要客户或销售分类结构等。另外还应以图片形式展示主要产品。 项目负责人应清晰地梳理和表达企业的盈利模式,针对企业商业特征的重点予以充分的阐述。 第九条其它重要亮点。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拟投企业的其它特征,主要为除主要经济指标和商业模式外公司具备的竞争优势,譬如企业出色的工艺流程管理、卓越的技术水平、严格把控的产品质量、广受好评的售后服务、含金量较高的行业认证或者所获得荣誉奖励等。 第三章行业分析 第十条行业一章主要关注拟投企业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应载有如下内容:

尽职调查提纲

尽职调查提纲 Contents of Due Diligence Report 一: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史及结构:The basic information, evolvement an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of the company 法定注册登记情况Registration 股权结构Ownership structure 下属公司Subsidiaries and branches 重大的收购及出售资产事件Key events of purchasing and selling assets 经营范围Business scope 二:企业人力资源Human resources 管理架构(部门及人员)Management structure (Departments and staffing)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Resume of Directors of the Board and members of the upper management team 酬薪及奖励安排Policies on compensations, rewards and penalties 员工的工资及整体薪酬结构Salary structure 员工招聘及培训情况Recruitments and training arrangements 退休金安排Benefits Policy, e.g. Pensions 三:市场营销及客户资源Marketing, Sales and Customer resources 产品及服务Products and services 重要商业合同Important business contracts 市场结构Market structure 销售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s 销售条款Sales policies and terms 销售流程Sales management procedure 定价政策Pricing policy 信用额度管理Credit & Risk exposure management

商业保理类型+业务流程图

(二)业务品种 七、业务流程与风险控制(一)业务流程 1、业务受理

客户提出保理业务的申请后,由运营部门指派承办人对客户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保理项目,由项目承办人报总经理审批立项。 2、调查分析 总经理批准立项后,风控部门对拟做保理业务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合规部门指派承办人对拟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已转让或者质押的情况进行查询。与此同时,运营部门负责起草项目评审报告书,风控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则负责完成报告中风险评估、财务分析、数据采集有关的部分。 3、业务审批 项目评审报告书完成后送总经理审阅,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超过3000万的项目,由总经理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或董事会进行评审。 4、合同管理 项目评审通过后,运营部门负责起草保理合同,交合

规部门审查;合规部门审查通过后,运营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保理合同,合规部门负责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并负责保管保理业务文件。 5、资金管理 保理合同签订后,结算部门办理集中代付/批扣、POS 刷单、开立保理专户等手续,运营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单,经合规部门、稽查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由结算部门负责向客户支付保理预付款。 6、融资管理 结算部门向客户支付保理预付款后,提出融资申请,通过评审后,通过资产交易/发行产品等形式获得融资。 7、业务监管 保理合同生效后,在履行保理合同的过程中,运营部门、风控部门、财务部门、结算部门、技术部门、合规部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业务进行日常跟着监督,并按月出具业务跟踪报告,发行问题,即使提交运营部门,有运营部门通知客户整改。对已发生的风险,有风控部门负责处

国际保理的主要运行模式及业务流程

国际保理的主要运行模式及业务流程 主讲:第五组@易红平 1.双保理模式 1.1定义:指由供应商所在国的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债务人所在国的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合作而共同完成的保理业务。 1.2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1.3 双保理的业务流程应注意内容:(略) 1.4双保理的优点: 1.供应商方便 2.较低的费用成本和预付垫款折扣 3.出口保理商摆脱了直接与债务人打交道过程中的语言障碍和减轻了业务风险 4.债务人方便 5.减轻汇价风险 1.5双保理的缺点: 1).总成本高 2).货款的转移慢 3).进口保理商的业务较为零散 2.单保理模式 2.1定义:只涉及一方保理商的国际保理业务称为单保理模式。 2.2注意: 1.早期产物 2.出口地银行往往只是中间媒介 3.有3个当事人(供应商、进口保理商和债务人) 4.现主要适用于国内保理业务 供应商 出口保理人 进口保理人 债务人 1.签订贸易合同(O/A ,D/A 结算) 6.发货后寄发票和单据 3.申请核准债务人信用额度 12.付款 9.寄转让发票和副本运输单据 4.债务人信用额度通知 通知债 务人信用额 度13.付余额扣息扣费用11.发票到期日付款 10.发票到期日前催收 8.根据要求付融资额 5.通知债务人信用额度7.交发票及运输单据副本 2. 保理和债务人信用额度申请

5.逐渐被取代 6.适用于供应商所在国家没有保理商的背景下 2.3单保理模式下存在的问题: a.供应商与进口保理商处于不同国家它在当地找不到一个能为其承当保理者的机构,出现业务问题时交涉比较困难。 b.供应商所在地银行只能办理传递函电的工作,不承担保理业务的责任和风险,因此对于开拓业务没有积极性 c.进口保理商直接对出口商负责,缺乏出口国的金融机构的帮助,难以准确地掌握出口商的履约能力,以进行全面的业务风险评估。 d.对于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一般由出口保理商提供融资,单保理业务没有出口保理商,故出口商不能获得融资便利。 3.区别 3.1单保理模式与双保理模式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减少了双保理中的重复工作和资金周转环节; 没有使用出口保理商,而在出口商使用一家银行为供应商解付收到的货款,在某些约定的情况下,亦为销售商转递有关贸易单据、文件和信息; 进口保理商不再对出口保理商承担付款等责任,而是直接对销售商负责; 进口保理商为一个不熟悉的销售商办理收取货款的业务,可能在业务习惯和语言方面比双保理更为困难。 3.2双保理模式有很多单保理模式不具有的优势: a.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协议后,一切有关问题均可与出口保理商交涉,并可由此获得全部的保理服务,从而消除在语言、法律、贸易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障碍。 b.出口商有可能获得条件较为优惠的融资。如进口保理商的贴现率比出口保理商低,可要求进口保理商以预付款方式或贴现方式提供融资。 c.出口保理商不必深入细致地研究债务人所在国的有关法律、贸易习惯等就可提供各项专门服务,因为债务人所在地的进口保理商将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并为债务人核定相应的信用限额供出口保理商和出口商参照执行。 d.对于进口商来讲,它仅需同本国的进口保理商打交道,也免除了在语言、法律、商业习惯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困难。

为什么商业保理公司受追捧

基于社会融资规模下滑,银行银根收紧,银行保理业务量紧缩,中小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现状,商业保理的需求呈不断增长态势。政府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商业保理大力扶持。 我们先来认识一下保理。保理又称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销方式结算贷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承担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只要有贸易和赊销发生,保理就有存在的必要性。 保理业务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其中的国内保理是根据国际保理发展而来,国内保理又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两种。 那么我们来看看商业保理和银行保理究竟有何不同? 1、风控要点 商业保理紧盯买方信用,即最终付款人的偿付能力,而不太关心应收账款的持有人是谁。银行保理则看卖方信用,其基于传统征信系统与抵押担保进行风控审查,必然更多关注应收账款持有人的信用状况,所以更偏好大企业。 2、资质考核 商业保理公司注重提供调查、催收、管理、结算、融资、担保等综合服务,更看重应收账款质量、买家信誉、货物质量,而非企业资质,以做到无抵押和坏账风险的完全转移。 银行保理则更侧重于融资,办理业务时要严格考察企业资信情况,并需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因此,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 知之国际现有金融控股公司可供转让,想要新注册金融控股公司的朋友可以考虑下买现成的资源,可以节约大量时间成本和经历。 深圳城市发展控股集团出让,可整合做集团架构品牌形象建设,可操作国企入股,无债权债务,有意私聊。 公司名称中加“中国”两字,现有两个名额可操作,欢迎咨询。 深圳开发投资公司出让,无债权债务。 金控平台公司寻求收购,尚未经营,无债权债务。 金融牌照转让,禁止批复的国字头、中字头投资、控股、资本集团公司出售,金控平台公司寻求收购方,资本研究所出让! 专业、诚信、高效的为您解决企业并购、集团构建、国资背书,为您的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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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一、机构基本情况 1.1公司基本信息 尽职调查联系方式: 1.2公司概况其它补充介绍: 如:行业及市场状况或行业排名等,另外可介绍公司是否在基金销售、财富管理、私募投资等领域排名靠前,获得相关奖项等)(非必填项,若有可加分及快速经过审核)

1.3公司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股权结构表如下: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介绍 1、控股股东介绍 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如下: 2、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或从业简历: 二、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 1.历史管理的私募产品是否出现过任何风险事件(如兑付风险): □是□否 2.团队简介(提交团队核心人员的简介、投资经理的过往管理业绩) 【范文】公司当前员工人数【】个人,包括【】个投研人员。

主要核心人员简介如下: 3、过往产品简介(提供已发产品的总体概括介绍) 【包含过往产品只数、类型、规模、业绩(收益率)、发行的产品是否出现过风险事件】公司于【】年【】月【】日发行了第一只产品。截止【】年【】月【】日,已经发行【】只,管理规模【】亿人民币。产品类型有【】,主要投资范围为【】。当前公司已发行的产品没出现过任何风险事件。 三、风险合规方面 1.管理人是否出现过任何重大违规事项: □是□否 2.是否存在关于管理人的重大负面消息(可参考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系统及网上查询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是□否 3.是否具备完善的内部风控、合规、投资规章制度: □是□否

保理公司业务..

保理业务 一、保理的定义、分类及经营范围 1、定义 保理业务是指销货方(债权人)将其因向购货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销货方保理公司,由销货方保理公司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实质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担保融资方式。 2、分类 根据购货方保理商是否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保理可分为双保理和单保理;根据保理公司是否保留对销货方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购货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3、经营范围 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保理方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适用对象 主要适用于应收账款数量较多、质量较好,且购货方相对较为稳定的法人客户。

三、特点 1、能满足客户多方面融资需求; 2、能解决客户担保难问题; 3、能与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往来; 4、帮助客户改善资产状况,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 四、保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1、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求偿权的影响; (3)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内。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小、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 (5)购销合同中没有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办理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的,销售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信用等级在A(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充足,有较强的回购和偿债能力; (3)发展前景良好,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风控】商业保理尽职调查法律实务

商业保理尽职调查法律实务 尽职调查一般是指企业内部人员/外部顾问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目标标的进行充分调查,掌握标的项目相关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及财务状况,对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作出判断,以合理评估目标标的的价值和风险的行为。其作为减轻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为交易各方识别风险提供信息保证,并帮助交易各方对目标标的进行合理定价的重要手段,广泛应用于兼并收购、重大资产转让、债务融资工具和风险投资等领域中。 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和局限性 (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1、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尽职调查的首要作用,通过尽职调查最大限度地了解目标标的现状,进而控制因交易而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交易后的不确定风险。 2、差异定价。 决定一项交易价格的因素很多,除成本、预期收益外,还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占有率、获利能力等,而这些都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才能进一步确定。尽职调查所获取的信息越充分,定价的的参考因素的确定性也就越高。 3、证据固定。 尽职调查一般是调查方向被调查方提供一份清单,由被调查方根据清单提供书面材料,必要时调查方可对被调查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进一步提出补充清单,整个过程主要是书面审查,多数情况下还会要求被调查方在其提供的全部资料上加盖印章,从而实现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二)尽职调查的局限性 鉴于调查方所审查的资料多是被调查方提供的,这就决定了尽职调查的往往离不开被调查方的积极配合,否则不仅尽调难度会增加,而且在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情况下必然难以保证尽职调查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另外,目前我国各类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以及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均存在较大的提升和改善的空间,这无疑也极大的限制了调查方的难度。因此,要求进行绝对的尽职调查,以揭露所有的潜在风险是不现实的,因此,尽职调查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二、尽职调查的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

商业保理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控制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控制办法 一,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规则与管理内容 1,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职责划分,保证相互之间独立运行、有效制衡,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2,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完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3,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根据其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和反洗钱制度,及时识别、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 4,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严格审核基础交易合同等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债务人的资信、经营及财务状况,合理判断应收账款质量,包括出质、转让情况以及账龄结构等;审查因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以及初始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关联公司的应收账款。5,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将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产管理。 6,商业保理公司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 7,商业保理公司应当计提不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1%的风险准备金。 8,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通过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东借款、再保理等合法途径获得融资。融资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9,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商业保理公司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商业保理公司对关联公司提供服务时,定价应当合理、公允,交易条件不得明显优于非关联公司。 10,商业保理公司办理保理业务时,应当在保理合同中原则上要求卖方开立用于应收账款回笼的保理专户等相关账户。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对保理专户资金进出情况进行监控。 11,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准则和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建立业务台账,记载商业保理业务收支情况,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商业保理公司在开展应收账款转让等业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对应收账款的权利状况进行查询、登记公示。 13,商业保理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对办理商业保理业务中知悉的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保密。 二,风险管理 (一)业务主管部门政策业务监管 1,金融监管局作为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部门,应当与人行营管部、银保监局等建立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商业保理公司重大风险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风险。 2,金融监管局不断完善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统计制度和信息化监管手段,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监管谈话等方式,持续深入了解商业保理公司的运营状况,分析、评价商业保理公司的风险状况,判断商业保理公司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满足审慎经营要求。3,金融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商业保理公司的日常监管,建立本辖区内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统计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配备专业的监管队伍,通过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模板

附件1: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尽职调查提纲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索引编号:

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公司类型: 注册地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行业类型: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产品: 1.2历史沿革 1.2.1发起设立 1.2.2历史沿革 1.2.3股权架构 1.3 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二、发行人业务及所处行业情况 2.1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产品

2.2 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2.2.1 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2.2.2 行业管理体制(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业准入资质) 2.2.3 行业市场情况及竞争格局(包括行业市场化程度及竞争态势/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行业壁垒及障碍、行业内供求状况及变动趋势、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行业技术水平和特点、行业上下游状况)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3.1 发行人主要产品(服务)的用途 3.2 发行人主要产品(服务)的生产(服务)流程 3.3 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 3.3.1 发行人产品生产情况:(产能利用情况,订单情况,) 3.3.2发行人产品销售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平均销售价格、向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及占当期销售比列,是否存在对单一客户销售的重大依赖) 3.3.3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原材料种类,采购价格,数量,采购总额,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3.3.4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3.4 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注册商标、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研发情况) 3.5 行业准入资质 四、发行人经营模式

金融机构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及特征

金融机构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及特征 一)再保理模式 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例如,鑫银国际保理公司针对航空业的机票收入循环保理产品,该产品从2010年开发顺利运行至今,得到了银行的认可,该行通过“再保理”模式受让了鑫银国际保理公司转让的该项目应收账款,全额发放了保理预付款。 此外,嘉融信(天津)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出口保理领域、渤海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与物流保理领域、浙江大道保理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保理领域、中信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在超市保理领域、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领域均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双保理模式 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GRIF)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称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但是,保理公司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根据GRIF,进口保理商有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进口保理商可以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回来,并解除其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所有义务。 在双保理模式下,即使已核准应收账款,也不能保证进口保理商承担信用风险。因此,保理公司不能因为双保理而放松应收账款审查。为了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保理公司应了解贸易双方,确保出口商的履约能力,避免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使进口商提出抗辩;同时,应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和支付能力。因为,进口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代理人和进口商信用担保人的双重身份,若进口商有偿付能力,则进口保理商的利益与出口商一致,它会竭尽全力争取自己或出口商胜诉,以便根据判决要求进口商付款,避免或减少损失;若在诉讼前己经获知进口商无偿付能力,进口保理商就有可能站在进口商的一边希望自己或出口商败诉,达到解除赔付责任的目的。进口商的偿付能力是进口保理商行为取向的关键。因此,保理公司审核进口商的偿付能力和进口保理商的信用。 1.主要优点 (1)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协议后,一切有关问题均可与出口保理商交涉,并可由此获得全部的保理服务,从而消除在语言、法律、贸易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障碍。 (2)出口商有可能获得条件较为优惠的融资。如进口保理商的贴现率比出口保理商低,可要求进口保理商以预付款方式或贴现方式提供融资。进口保理商按自己的贴现率将融资款项付给出口保理商,并由其转交给出口商。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保理商必须代出口商向进口保理商担保,对发生纠纷或违约行为的应收账款保证退还相应的融资款项。 (3)出口保理商不必深入细致地研究债务人所在国的有关法律、贸易习惯等就可提供各项专门服务,因为债务人所在地的进口保理商将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并为债务人核定相应的信

商业保理尽职调查主要方法与流程大全解!

商业保理尽职调查主要方法与流程大全解! 尽职调查一般是指企业内部人员/外部顾问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目标标的进行充分调查,掌握标的项目相关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及财务状况,对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作出判断,以合理评估目标标的的价值和风险的行为。 其作为减轻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为交易各方识别风险提供信息保证,并帮助交易各方对目标标的进行合理定价的重要手段,广泛应用于兼并收购、重大资产转让、债务融资工具和风险投资等领域中。 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和局限性 (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尽职调查的首要作用,通过尽职调查最大限度地了解目标标的现状,进而控制因交易而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交易后的不确定风险。 差异定价。决定一项交易价格的因素很多,除成本、预期收益外,还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占有率、获利能力等,而这些都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才能进一步确定。尽职调查所获取的信息越充分,定价的的参考因素的确定性也就越高。 证据固定。尽职调查一般是调查方向被调查方提供一份清单,由被调查方根据清单提供书面材料,必要时调查方可对被调查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进一步提出补充清单,整个过程主要是书

面审查,多数情况下还会要求被调查方在其提供的全部资料上加盖印章,从而实现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二)尽职调查的局限性 鉴于调查方所审查的资料多是被调查方提供的,这就决定了尽职调查的往往离不开被调查方的积极配合,否则不仅尽调难度会增加,而且在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情况下必然难以保证尽职调查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另外,目前我国各类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以及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均存在较大的提升和改善的空间,这无疑也极大的限制了调查方的难度。 因此,要求进行绝对的尽职调查,以揭露所有的潜在风险是不现实的,因此,尽职调查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二、尽职调查的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 尽职调查必须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其他部门和第三方的影响,形式上和实质上均保持独立。 形式上的独立是指避免尽职调查参与方受到与目标标的存在利益关系的影响,调查方法和流程应符合尽职调查的基本形式要求;实质上的独立是指调查方要做到在发表意见和专业判断时公正中立。 (二)谨慎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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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风控报告模板_调查报告 要想进一步提升国家*府的公信力,就必须加强地方*府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想要建立一个规范化国家权力运行体制,那就必须深入研究和探讨依法行政与宪政的关系,对依法行政进行宪政分析,探讨社会转型对*府行政的时代要求,研究如何加强依法行政。只有那样才能不断强化*府职能和提高领导干部行政素质,才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因此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质上就是合法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行政行为。目前影响地方*府依法行政的原因有以下几种常见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地方存在的某些百姓“抗法”现象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薄弱不无关系。 近年来,一些地方*府的经济建设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其落后的文化发展观念和相对闭塞的环境,与地方教育长年落后,再加上地方*府宣传不到位,导致下面地方百姓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了解不多,而地方个别执法人员又缺乏真正系统的法律教育和专业训练,在执行运用法律时,对待百姓态度蛮*,没有完全履行职责耐心告知百姓,而百姓给他们稍有不从的感觉,就认为百姓们是在“抗法”。这些行政执法人员对待群众的“依法行政”方式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凭经验办事,容易轻视或不善于运用合理的法律手段处理问题。如,下面

个别乡镇抓计划生育的手段存在暴力、殴打、逼迫引产、罚款了事的现象,执法非人性化的方式被百姓所议论就是如此。 地方百姓“抗法”意识之所以强烈,一是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在执行法律时,没能真正依法行政,滥用权力造成冲突导致的;二是地方百姓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也不够,如,地方小贩为了谋生随地摆摊,阻碍通道,不肯走。为了赶走小贩子,不少城管采取了强硬的暴力手段,而发生殴打小贩事情大都是因此。 说穿了,地方存在的某些百姓“抗法”现象与执法人员权大于法的意识和法治意识薄弱不无关系。 2、地方*府一些干部服务观念、法治观念淡薄,行政效率不高。 依法行政,责任在*府。真正想把依法行政做好,地方*府是最前沿的阵地。想抓好依法行政,就要抓好干部队伍执法。干部依法行政上就是为人民服务,所以不依法执法,法律观念淡薄的干部,实质上都是没有树立为人民服务观念、法律观念淡薄的干部。 这些干部服务观念淡薄、法律观念淡薄的表现一般都是只对领导负责,不对群众负责,依法行政、执法意识不够强,群众去办事遇到他们办事都非常“难”。他们以官老爷面目显示在百姓前,百姓即使再合理、再着急的事情,他们都能“借口”拖上一段时间才办,所以导致机关行政效率不高、服务不让百姓满意。 近来全省各市县机关在开展集中“庸懒散贪”问题专项

商业保理八大业务模式

商业保理八大业务模式解读 商业保理指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的保理。具体是指销售商将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本文重点为您讲解商业保理的八大业务模式。 双保理业务模式 01 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GRIF)详细介绍了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成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但是,保理公司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根据GRIF规定,进口保理商有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进口

保理商可以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回来,并解除其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所有义务。 在双保理模式下,即使已核准应收账款,也不能保证进口保理商承担信用风险。因此,保理公司不能因为双保理而放松应收账款审查。为了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保理公司应了解贸易双方,确保出口商的履约能力,避免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使进口商提出抗辩,还应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和支付能力。 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02 世界银行的Leora Klapper在《反向保理在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中的作用》(The Role of “Reverse Factoring” in Supplier Financing of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详细阐述了反向保理的机制。同普通保理不同,反向保理模式中,保理公司选择信用良好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同核心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对其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反向保理重点审核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记录。核心企业通常为大型企业,信息透明度高,反向保理可以规避卖方欺诈风险,降低了获得历史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难度和成本。保理公司通过同核心企业合作,可以与核心企业的多家供应商开展保理业务,降低营销成本。 赊销信用风险管理业务模式 03

商业保理融资模式与运营

商业保理融资模式与运营 商业保理融资资金从哪来?这四大渠道你必须知道 目前,我国已有政策支持保理公司进行杠杆经营。商业保理不具有银行保理的资金优势,资金来源是制约商业保理公司发展的一个瓶颈。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可以为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夯实基础。 比如《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商业保理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公司注册资本金、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以及借用短期外债和中长期外债。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商业保理公司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倍。 风险资产(含担保余额)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预计未来银行授信、P2P网贷平台、私募基金以及资产证券化将成为保理商的主要融资渠道。 一、商业保理与合作银行模式解析 商业保理与银行的合作,可以采取授信额度或者再保理等方式。根据银行对商业保理公司的信用等级情况,可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资金。 (一)再保理模式

再保理指的是保理公同将其受让的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融资给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再将款项划至卖方账户行。应收账款到期后,卖方将收到的买方付款划付商业保理公司,由后者归还银行融资。 再保理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银行可以从商业保理公司准人、基础交易卖方准人、买方评估、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回款账户设置、资金流向监控等风险控制关键环节进行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风险防范。 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 (二)双保理模式

保理业务尽职调查提纲

保理业务尽职调查提纲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保理业务尽职调查清单 一、应收集整理的基本资料 (一)融资客户需提供资料 1、保理申请书(保理商提供模板,融资方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 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 4、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案复印件(必须); 5、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必须); 6、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7、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如委托办理-保理商提供模板); 9、特殊行业资质文件(如有); 10、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完整年度审计报告,和本年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附固定资产、短期负债、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的二级科目清单,清单必须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复印件; 11、回款账户上年至今的银行流水,须在银行打印纸质,并用U盾导出EXCEL电子版(必须); 12、保理融资采购合同或销售合同及相应的采购票据、发货票据或增值税发票、近期(3-5个)回款单据复印件(必须) 13、企业可抵押质押担保的资产清单及证明复印件(必须);

14、股东会关于保理的决议(保理商提供模板); 15、企业征信记录(必须); 16、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征信记录(必须); 17、应收账款对账单(必须); 18、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个人简历(必须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 19、企业介绍(主要内容包含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股东结构、历史沿革、业务情况、关联企业名称及股权架构,职员数量、组织架构、公司发展规划、市场拓展计划、初步还款计划等);(必须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 20、本年度所有融资及对外担保情况清单(含融资方式、额度、利率、期限、抵质押、到期日、还款方式等信息),包括民融在内;(必须纸质版和WORD或EXCEL版电子版) 21、上年度完税凭证 22、开发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公司地址、公司固话、开户行、开户账号 注:10、11、18、19、20项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二)保证方提供的资料 1、企业保证人需提供的资料 与客户提供的资料相同 2、个人保证人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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