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地方保护主义及其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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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有效治理对策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有效治理对策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有效治理对策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生活,但现实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地荒漠化、生态系统退化等。

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并实施有效治理对策至关重要。

第一,强化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

政府应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和法规,并加强执行力度,以实现环境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其中重点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违规行为者承担切实的法律责任,从而真正形成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

第二,加强技术创新和环保产业发展。

技术创新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该大力扶持和鼓励企业进行环保技术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优先支持环保产业,提高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市场占比,从而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三,加强环境监管和监督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监管和监督,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必要手段。

应加强环保部门的管理和运作,确保环境监管主体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并建立起完善的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使环境监督更加有效、及时。

第四,加强公民意识的教育和培养。

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提升是环境治理的重要基础。

对公众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加强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的认知和理解,同时积极发挥媒体的作用,在及时传播和公开环境信息的同时,促进社会各界的参与。

第五,启动自然资产账户的建立。

自然资产账户的建立将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支持性措施。

该系统能够全面梳理我国自然资源、生态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实现对生态系统的监测、评估、预测和预警。

综上所述,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处理。

只有加强政策制定和执行、推动环保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建立连贯有效的环境监管体制,增强环保意识和加强自然资产账户建立等措施的支持和推动,才能达到更为科学、有效、可持续和长期的生态环境治理目标。

我国区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区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区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当前,在区域行政的强大惯性、地方“分权”利益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区域治理缺乏超越各地方政府的区域权力,导致区域经济发展和公共治理呈现权力真空,阻隔了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流动无界化的要求。

为此,树立“整体政府”的理念,打破既有行政区行政的制度安排,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官员素质,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以及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是我国区域治理优化落实的重要选择。

关键词:区域治理;区域行政;区域一体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特点:国际上,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经济一体化步伐逐步加快。

这期间,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逐步兴起。

在区域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各经济体推动了生产组织结构的重组和区域治理的施行。

欧洲、非洲等国家通过区域内各种政治经济集团的对话、协调和合作,构建了大都市区的各种制度、政策和管治方法、机制,以达到最大程度地动员和利用区域资源,最终实现区域治理的目标。

在国内,随着改革的深入,区域间竞争日益加剧,区域公共问题也不断凸显,这种状况促发了彼此的合作需求。

因此,建构各地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协同合作结构,推动现代化区域治理模式的运行,统筹共治、协调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为迫切的现实需要。

一当前区域治理的问题及原因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资源、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各地、各领域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相互合作、共同协调以推动区域治理和解决区域间的共同问题成为必然选择和重要趋势。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塘三大城市集群的协调发展,印证了这样的选择。

随后,武汉城市群、山东半岛经济圈、长株潭城市群区、东北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正在稳步推进的京津冀一体化,进一步将我国的区域发展和治理推向纵深。

可以看出,区域竞争合作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特征。

但长期以来,在行政区划基础上形成的行政区行政和经济管理体制是按行政条块为域来组织经济的,这种刚性和闭合式的行政管理已经成为一种惯性管理模式。

试论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根源 表现形式及整治对策

试论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根源 表现形式及整治对策

试论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根源表现形式及整治对策地方保护主义:是指地方国家机构及其成员,以违背中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方式去滥用或消极行使手中权力,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不适当地维护或扩大该地方局部利益的倾向。

一些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或本地区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行为,已成为当前经济生活中及政治生活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因此,查处和打破地区封锁,也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之一。

那么,地方保护主义是如何产生的呢 其表现形式反映在那些方面呢,对此,我们必须有清楚的认识。

一、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主要根源1.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定位不清。

有为数不少的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没有完全理清,即他们应该干什么、怎么干都不明确,政企、政经不分。

在一些党委、政府的决策中,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方式还比较普遍。

他们常常越位,替代市场,干预和帮助市场微观主体决策。

2.行政体制条块分割。

我国是较为典型的中央集权制国家,中央部委与地方各部门存在着业务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每一个部委有本身的特殊利益,各级地方更是利益的主体。

纵横交错的行政级次、级别,把我国分成了多级区域。

一般而言,每多一个行政级次,就新增加一个利益单位,或者说多一个有可能实施保护的区域。

3.干部选任考核体制不完善。

一些干部为了创造更多的工作政绩而被提拔,他们从本地区的利益出发,制定自己的发展战略,从而出现地区封锁等行政限制竞争行为,以此保护本地经济利益免遭损害。

同时为了实现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目标,使原本应维护宏观整体利益变成了只维护局部利益,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变成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使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合法化”。

4.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我国建国后的很长时间是实行计划经济,经济运行按照行政模式进行,后虽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但长期凝固而成的行政管理模式的影响却依然根深蒂固,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得到滋长,政府机构及政府工作人员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冲动可能性乃至于干预的强度往往大于市场经济手段。

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与对策

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与对策

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与解决对策学校:长春工业大学学院:人文学院05届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作者:吴朗指导教师:韩明友教授摘要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生有其理论上的必然性,但是更有体制、制度和历史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

地方保护主义最重要的危害是导致市场壁垒林立,打破了市场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反过来又降低了本地经济的竞争效率,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严重阻碍了我国的市场化进程。

本人深入分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表现,探索性地提出了要治理地方保护主义,必须强化整体利益,改革国家行政管理体制,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改革税收体制,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改革干部考核选拔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地方保护主义成因对策Cause and countermeasure of regional protectionism Abstract:Period of economic transition in China, the emergence of local protectionism has its theoretical necessity, but more institutional, and historical aspects of the system of deep-rooted reasons. Local protectionism is the most important lead market barriers against the proliferation of the market to break free and fair competition order, which in turn reduces the competitive efficiency of the local economy, resulting in a waste of social resources, has seriously hindered the process of China's market. I-depth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local protectionism, performance, exploratory governance put forward to local protectionism, we must strengthen the overall interests of reform and the national administrative system, and regul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reforming the tax system, strengthen the rule of law, increase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 reform, the reform of cadre selection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 for the main contents of the solution.Keyword:Regional protectionism cause countermeasure目录前言 (2)一、地方保护主义的主要表现 (2)(一)市场封锁 (3)(二)资源和生产服务垄断 (3)(三)容假护假 (3)(四)行政执法走样 (4)(五)司法护短 (4)(六)歧视性财政扶持 (4)二、地方保护主义的主要危害 (5)(一)全国统一、有序、公平的大市场难以形成 (5)(二)重复建设严重,产业结构趋同,无序竞争加剧 (5)(三)加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社会稳定 (6)(四)形成诸侯经济,导致官商利益共生,滋生官商腐败 (6)(五)削弱地方企业和地区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6)(六)保护环境污染产业,保护少数人利益,损害社会总体福利 (7)三、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根源 (7)(一)地方保护主义产生根源的理论分析 (7)(二)地方保护主义根源的体制分析 (8)(三)地方保护主义产生根源的制度分析 (9)四、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思路 (11)(一)要进一步强调地方的局部利益短期利益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长期利益11(二)改革行政体制,分省并市强县撤乡 (12)(三)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合理划分事权和财权 (12)(四)改革税收体制,清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内在动力 (13)(五)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地方保护主义的打击力度 (14)(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 (15)(七)改革干部考核选拔机制 (15)(八)赋与人民群众监督地方保护主义,维护自身权益的更大权利 (16)五、结语 (16)注释 (18)参考文献 (19)致谢 (20)前言随着中央对地方的权力下放和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推进,这种分权改变了地方政府的地位与利益取向。

地方保护主义

地方保护主义
• 某地区政府为本地企业提供土地和资金支持
• 某地区政府为本地企业提供优先发展和政策支持
地方保护主义影响资源配置与流通的案例
地方政府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的案例
• 某地区政府规定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需缴纳高额关税
• 某地区政府对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实行数量限制
• 某地区政府限制外地商品在本地市场的宣传和推广
• 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 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
• 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性得到增强
启示
• 治理地方保护主义需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 治理地方保护主义需要优化地方政府考核体系
• 治理地方保护主义需要加强区域合作和推进市场一体化
未来地方保护主义发展趋势与挑战
发展趋势
• 随着政策法规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
政策法规执行不力与监管缺失
政策法规执行不力
监管缺失
• 地方政府对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
• 地方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不够
• 地方政府对政策法规的解读和执行存在偏差
• 地方政府对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
• 政策法规执行不力导致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 监管缺失导致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03
地方保护主义的案例研究
• 某地区政府对本地污染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处罚不力
地方政府限制外地环保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案例
• 某地区政府对外地环保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实行审批制度
• 某地区政府对外地环保企业在本地市场份额进行限制
• 某地区政府限制外地环保企业在本地市场的宣传和推广
04
治理地方保护主义的对策建议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监管与执法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有效治理对策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有效治理对策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有效治理对策1. 引言1.1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现状我国生态环境近年来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土地资源利用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工业化发展,大量土地被用于建设和开发,导致土地资源的持续减少和破坏,耕地面积减少、土地沙化严重、土地污染日益加剧。

水资源污染问题严重。

工业和农业活动不规范导致水体受到各种有害物质的污染,水质下降,部分水域已经无法饮用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受到威胁。

大气污染问题长期困扰我国。

随着交通运输和工业排放不断增加,大气中的有害气体浓度不断升高,导致雾霾频发,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大规模的森林砍伐和野生动植物非法捕捞导致物种灭绝和生态系统失衡,损害了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1.2 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整个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和非生物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生态平衡。

保护生态环境对于维护人类健康、促进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对人类健康产生直接危害。

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会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

尤其是工业化程度高的城市,环境污染对居民健康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往往会带来经济损失,加重社会成本。

生态环境的保护也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永续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国家战略。

只有建立起健康的生态系统,才能确保国家的长久安全和繁荣。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迫在眉睫。

【字数:237】2. 正文2.1 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分析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当前我国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持续增长,我国的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压力。

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和解决之道

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和解决之道

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和解决之道摘要:地方保护主义本质上是地方政府和执法机关为保护局部利益牺牲法制统一、滥用权力的结果;各地方作为独立利益主体受经济利益的不当驱动是其产生根源,现行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审判等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则是重要成因;应当从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地方行政执法机关的独立性、建立有效的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制度和科学的行政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合理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及改革行政审判体制等方面克服和防范地方保护主义。

关键词:地方保护主义;行政执法;成因“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很多政府官员的传统执政理念,也是造就地方保护主义的观念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于激烈的社会变革时期,地方政府追逐物质利益和发展经济的热情极度高涨,维护地方利益与严格执法不时发生冲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果国家立法对地方保护主义缺乏有效的防范和制约,对地方官员的评价制度仍然停留于以“经济指标”衡量“政绩”的阶段,司法的监督又不到位,那么,地方保护主义不仅在价值层面,而且在制度层面就有了滋生的土壤和基础。

这不仅是一个合逻辑的理论推演结果,而且是一个被多年实践经验和教训证明了的事实。

当然,一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它必然具有合理性,面对地方保护主义愈演愈烈的现实,我们所要做的是:剖析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寻找有效的解决机制,克服和防止这种现象的蔓延和发展。

一、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形式和本质何谓地方保护主义?有哪些具体表现?它的本质是什么?这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正确回答。

地方保护主义是一种动用行政的手段和方法保护当地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的观念和行动。

虽然地方保护主义有合法与违法之分,也有褒贬两意,但我们这里所说的地方保护主义专指地方政府和执法机关为了保护地方利益,超越法律权限,滥用权力,损害国家整体利益,影响国家法制统一的不当观念和行为。

地方保护主义分为立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

为了更加清楚地分析问题,本文重点就行政执法和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加以研究。

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与解决方案

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与解决方案

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与解决方案近年来,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国家一体化发展进程中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

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化解这一难题,使发展更有希望,更添动力。

一、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地方保护主义是指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在公共利益、规划和政策方针等方面故意采取限制地方发展的各种行为、办法或手段。

比如强制性要求外资企业优先选择本地业务,把外来的企业、资本和项目存到一边或者直接拒绝;享有某种资源、优惠政策,但却不愿分享;拒绝与其他城市或地区资源进行交流、合作等。

二、地方保护主义带来的影响1.坏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使得地方发展受到了影响,降低了市场竞争力,因为受到保护行为的企业,很容易丧失竞争能力,更重要的是,保护措施的效果,会使得其他没有得到本地待遇的外来企业受到了不公正对待。

2.构成阻碍全面发展地区间的合作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不仅会拉低地区间的政治合作,还会影响地域之间在各种方面的合作。

在全面合作你发达的情况下,会使地方资源隔离、优势互补和地质配合和谐协作的机会失去,从而放大区域性的协调发展的难度。

3.破坏规划纲要的实施和地区统筹发展的计划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也会影响国家规划方针和策略纲要的实施,并且阻碍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的统筹发展。

三、如何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针对地方保护主义这一严峻的问题,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化解这一问题,从而保障国家发展。

具体的方法如下:1.完善制度国家应该制定严格的法规和制度,防止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出现。

同时,还可以通过电子互联网和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国家和各级政府、企业等之间的宣传和沟通,避免保护主义行为。

2.加强地区间的合作政府应该加强各地区间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区域发展,加强国家统筹发展局面。

这种地区间的合作和交流,可以在新建的中央政府的机制中,用于匹配资金、技术咨询等方面的对接合作,从而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培育开放的商业环境要以开放型经济发展为主线,加强产业链协作,发挥产业链条的整体联动和高生产效能,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多便利性和安全感,提高各地对外开放环境和对外合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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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地方保护主义及其治理对策[摘要]本文通过对地方保护主义的特征进行分析,相对准确和完整的界定了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地方保护主义的主体是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地方保护主义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追求局部的短期的利益。

以往的研究由于缺乏对地方保护主义进行全面准确的认识,导致分析的原因不深入,提出的问题不具有针对性。

本文在充分分析其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原因—首先是地方政府有追求地方保护主义的冲动,其次是一些制度的不合理设置使地方保护行为有实现的可能,最后是监督的缺失使地方保护主义有恃无恐。

通过对特征的全面分析和对问题的产生逻辑进行分析后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字]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特征;对策一、地方保护主义是指地方政府(广义包括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由高度集权体制下的非利益主体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有较大的自主性的利益主体转化过程中,在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时为了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损害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的错误倾向[1]。

从以上描述中我们可以概括出地方保护主义的基本特征:(一)地方保护主义的主体是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1.在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分割的历史条件下,地方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追求其自身利益而采取了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

行政机关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主导者和操纵者。

行政机关利用其行政管理的职权通过税收政策,收费制度,行政规章和命令等方式影响地方的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从而对本区域实施经济的垄断,谋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和就业岗位。

2.在这场行政机关为主导的,以谋求现实狭隘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中,立法机关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立法法》规定,地立法机关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现行法律并不完善,加之对立法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对地方立法的审查并不严格,使一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受到行政机关的影响,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保护伞。

使某些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成为有法可依的合法行为。

3.司法机关采取包庇和纵容的态度。

司法机关不仅不对某些钻法律漏洞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置之不理,不予立案,甚至对一些明显的违法行为也采取放纵的态度,包庇犯罪。

这是由于地方法院的财政源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与政府有着许多的经济政治联系,依法严惩各种地方保护主义不仅是减少了地方的财政收入,更触动了地方政府的利益,这是法院不希望的结果。

(二)、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的背景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实行改革开放的时期地方保护主义是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相分离的背景而产生的,这种历史背景产生的地方保护主义具有经济性而区别于政治独立的地方主义。

地方主义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重要政治现象,是为了地方利益而强化地方政治军事势利,形成与中央相抗衡的狭隘意识和地方帮派,不仅表现为一种政治价值倾向,更表现为一种由于中央权力下移地方分权系统的形成和地方政治势力的崛起而导致的普遍的政治行为和政治运动[1]。

这说明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是一种经济行为,不具有政治性。

这与其产生的背景具有高度相关性。

我过的市场经济开始较晚,只有30多年的时间,因此各种制度的不合理也是情有可原,要知道西方实行市场经济已经有几百年的时间,其市场经济制度仍然具有不小的漏洞。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也需要不断完善与市场经济配套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制,打破行政垄断,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次序,不断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在地方保护过程中政府追求的是排他的局部利益地方政府的一系列行政、立法、司法行为违背了法律法规政策事实,目的是追求一种利己的局部利益。

这种局部利益是对地方政府以及此地域里的企业和个人而言。

他们共同成为这种垄断行为的受益者。

政府获得了较高的财政税收收入,取得了较好的政绩。

通过政府的保护行为,企业可以减少竞争压力,控制本地的产品销售市场,保持市场份额,减少各种支出,降低市场风险。

另一方面企业通过政府保护,可以低价获得本地的自然资源,获得优惠的政策资源和优厚的投资环境,这些都极大的减少了企业成本,增强了其市场竞争力。

至于居民最直接的利益就是获得了较多的就业机会,能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这种人为控制资源配置的做法扰乱了市场秩序。

这种局部狭隘的利益损害了外地企业的利益,就全国来看,也损害了全局的整体利益,阻碍了全国统一、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加剧了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破坏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合理化,破坏国家经济总量的平衡。

(四)、在地方保护过程中政府追求的是短期利益而非长远利益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追求的是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的GDP增长,同时以垄断保护行为促成的经济增长由于本身违背了市场规律和市场秩序始终免不了面临经济下滑的结局。

由于长期受政府的保护,企业大多失去了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生产质量下滑。

地方保护强化政府的短期行为,让地方和企业得到了一时之利,但弱化了其竞争力和发展能力,破坏了当地形象和投资环境,削弱了政府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1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常常与贪污腐败联系在一起,这让企业的发展背上了称重的包袱,不能一心一意谋发展,因而最终被市场淘汰。

地方保护在短期内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投资环境,但长期来看,并不能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2]。

因此地方保护过程中出现的利益时一种短期而非长远的利益,不能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

二、通过对地方保护主义特征的分析,我们便能更清晰准确的认识和评价这种保护行为。

地方保护主义是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下产生的,它是地方行政,司法,立法机关运用其职权谋求局部的短期的经济利益的行为。

而地方保护主义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一)、地方政府有谋求本区域局部利益的冲动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了来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激发了地方政府的增收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

但这次分税制改革并不彻底,省以下根本没有进入分税制轨道,保留了许多财政包干的痕迹,也导致了GDP至上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

中国式财政分权始终伴随着垂直的政治管理体制,中央始终掌握着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与晋升的权利[3]。

这种与财政分权相配合的政治上的中央集权在中国产生了向上负责而不是向下负责的政治激励模式。

再加上政府官员实行任期制,谋求在任期内的经济快速增长而忽略了现存的法律制度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区域内群众对公共设施和公共福利的需求迫使地方政府要不断创造税收,增加收益,不断发展经济,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制度的不合理设置使地方保护主义有实现的可能1.地方政府制度的不合理之处首先表现在政府职能的不合理配置,地方政府运用其手中的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来实施地方保护。

有些地方政府利用手中的的审批权力,提高外地商品资本进入本地的“门槛”。

有的地方政府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他人购买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限制购买使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

有的地方政府利用行政处罚权力,强制经营者接受其指定商品或者服务,以及有的地方利用年检、验收、质检等措施强制他人购买指定的地方产品,干预市场的公平竞争[4]。

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居然给教师指定销售当地的某种商品以及销售数量,不能达到要求的教师则不能领取工资。

2.地方政府的决策机制不够健全我国地方政府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各种决策方案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行政首长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虽然这样,但我国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程度仍然处于非常低的状态,家长制和长官制决策随处可见[5]。

这导致了决策人员特别是行政首长随心所欲的决策,为地方保护主义大行方便之门。

这种缺乏民主和监督的决策使地方保护主义有了实现的可能。

更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制度设计使这种地方保护主义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除了地方行政机关之外还存在一个庞大的决策指挥中心和直接管理中心—各级党委。

它直接给政府下命令、发指令,干预政府行为。

3.立法制度不完善《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在议论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时,人们往往把焦点对准司法行政领域,对立法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则不甚关注,其主要原因是与人们观察事物的角度和思维习惯有关,一般说来,人们易于注意有形之物,而难于发现无形之物,类似地,立法近于无形,潜在之物,因而难查,但是从一定程度上说立法是司法和执法的前提,因此,立法上的地方保护注意是一个绝不可忽视的问题,2.然而由于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并不严格,上级对下级的立法缺乏有效的监督使我国的立法制度并不健全,导致中国的现实情况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立法,这种立法以一定的方式确定本地的利益,本地当事人的优越性和优先性,确认行政垄断的合法性,它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

(三)、监督制度的缺乏使地方保护主义有恃无恐大多数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是违背法律和相关政策的,如一些地方的行政垄断行为、以假护假和消极执法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我国法律只以列举的形式列出了三种垄断市场的行为,不能有效防止地方保护垄断的产生。

另一方面责任主体和责任形式规定不明确,不能很好的约束和监督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更因司法机关和审判机关在审判过程中偏袒本地政府和企业,不能依法审判,使许多已经构成违法的案件也不能依法受理和审判。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监督机关除了司法机关的监督外还有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但是这种自己监督自己的行为不可能取得好的结果。

相应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则因信息的不公开和不透明导致的不对称而失去了作用。

在某些情况下地方保护主义维护了当地的企业,给当地群众带来了福利,因而群众很少会对其进行监督和举报。

三、历史的经验表明,过度的保护必然导致落后,我国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的存在有其广泛而深刻的根源,消除地方保护主义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

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改变以往单纯以GDP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方法自从实行分税制以来,为了激励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GDP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关键。

这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热情,经济建设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果。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发现这种唯GDP至上的观点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更由于政治体制的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因此产生了一些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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