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政府贷款

合集下载

ODA(政府开发援助)

ODA(政府开发援助)

第七章 ODA(政府开发援助)第一节日本ODA的发展与改革一、日本ODA的发展与特点(一)日本ODA的发展ODA(政府开发援助)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援助或资金流动,必须具备下述三个条件:第一,由政府或政府实施机构所提供;第二,以有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开发和福祉提高为主要目的;第三,资金合作的提供条件不造成发展中国家的过重负担,其中无偿援助要占25%以上。

ODA包括无偿援助和有偿援助,其中,无偿援助主要是无偿资金援助、技术援助和向国际机构的出资等,有偿资金援助主要是政府间贷款。

战后日本ODA是从战争赔款开始的。

1954年10月6日,日本参加了科伦坡计划,同年与缅甸签署了和平条约以及赔偿和经济合作协定,开始了对亚洲各国的战争赔款。

这样,日本政府就通过战争赔款的形式,重新开始了对外经济援助。

经过50-60年代的高速经济增长,日本经济实力和国际经济地位明显提高,对外援助规模不断扩大,援助形式也趋于多样化了。

1958年,日本政府向印度提供了日元贷款,正式开始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有偿资金合作。

1969年,日本政府对发展中国家开始了一般的无偿资金援助,在日元贷款方面,也积极推进了不附加条件的贷款。

1976年战争赔款支付完毕以后,日本政府1977-1988年共发表了5个中期援助目标,有计划地扩大了ODA。

这一期间,除基础设施建设外,还扩大了对基础生活设施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援助,援助对象也从亚洲扩大到了中东、非洲和中南美。

1989年,日本ODA首次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

其后到2000年,日本一直是世界第一ODA大国。

进入新世纪以后,一方面,由于长期经济停滞和财政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对ODA 的不满情绪日渐增加,因此,日本ODA明显减少了。

2001年,日本ODA为98.47亿美元,比1999年的153.23亿美元减少了35.7%,再次低于美国的114.3亿美元,退居到了世界第二位。

其实,90年代以来,日本ODA按日元计算并没有增加(参见表7-1)。

第七章 政府贷款

第七章 政府贷款

根据优惠的程度,可以分为无息和计息贷 款两种:无息贷款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计息贷款一般都含有至少25%的赠与成分。
按国际惯例,优惠性贷款必须含有25%, 30%或35%以上的赠与成分,所谓赠与成 分,就是根据贷款的利率、偿还期限、每 年的偿还次数、宽限期和综合贴现率等数 据,计算出赠与成分占贷款额的比例。
1.基本情况。是为了促进日本与外国经济 的交流,其资金来源于大藏省,通过提供 信贷,支持和弥补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所进行的金融活动,同时根据日本政府 的有关政策进行有关的金融活动,起到促 进日本企业出口业务的发展的作用。
贷款业务分为五大类:①出口信贷;②
进口信贷;③海外投资信贷及海外事业信 贷;④经济合作信贷(不附带条件的直接贷 款);⑤过渡性贷款(短期直接贷款)。
第二,贷款的偿还期。一般规定从某年开 始在10年、20年或者30年内,每年分一次或 两次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三,贷款的宽限期,即贷款使用后的一 段时间内不必偿还本息或只付息不还本的 期限。一般规定为5年、7年或者10年。
2020/12/25
姜伟林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12
四、政府贷款的附加条件
第一,所得贷款限于购买贷款国的货物、技术或 劳务,从而扩大其商品输出规模。
主要包括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输出入银 行贷款和“黑字还流”贷款,现已停止发放。
2020/12/25
姜伟林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17
(二)曰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
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简称协力基金,是 负责办理日本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政府 贷款的专门机构。日本协力基金贷款是我 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02年开始,美国强调外援首先要为 “反恐战”服务:如对巴基斯坦的援助就 由170万美元增至的2.75亿美元。伊拉克是 美国的最大经济援助对象,共从美国得到 185亿美元的援助;其次是以色列(26亿美 元)、埃及和阿富汗(大约都是18亿美元)。

中国地方政府融资的22种模式

中国地方政府融资的22种模式

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内地实行多级政府体制。

在中央政府之下,我国计有31个省(市、自治区)级政府、300多个地市级政府、2000多个县区级政府、40000多个乡镇级政府。

在这样一种层级结构下,各级政府均有着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它们对当地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对地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和法制环境的协调发展,承担着直接责任。

另外,中央政府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也要依靠各个层次的地方政府来贯彻落实。

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各级政府均承担着在本辖区内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既然各级政府均承担着在某一特定范围内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所谓“事权”),它们就相应地拥有依法课征税收或取得其他收入的权利(所谓“财权”)。

财权与事权基本一致,各级政府行使公共权力便有了经济基础,这既是公共经济学的最基本问题,也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最基本问题。

我国自1979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财政体制改革始终是构成整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20世纪50年代到1979年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

1980年以来,在“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指导下,我国在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

1980年至1984年实2中国地方政府融资22种模式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1985年又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的办法;直到1994年在全国实行“分税制改革”,才最终确立了在分税制基础上的各级地方政府各自行使职能、中央政府进行适当调配的多级财政体制。

但是,在任何国家,地方政府的职能都不仅限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它们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提供私人产品和私人服务的活动。

中国作为转型经济国家,情况更是如此。

与这些活动相对应,各国地方政府都需要通过财政之外的手段来筹集部分资金。

不仅如此,从事权和财权之间的对应关系来看,地方政府掌握的财权常常并不能与其事权完全对应:对于那些财源丰厚的地方政府来说,其财政收入常能覆盖其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于是便有了财政盈余;而对于那些财源不那么丰厚的地方政府来说,其情况就会相反,于是便出现财政赤字。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2]16号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2]16号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2〕16号)各市、州、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是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一种重要形式,规范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合理有效利用外资,防范和化解外债风险,维护国家对外信誉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财政厅2012年11月2日湖北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完善贷款管理监督机制,提高贷款项目效益,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财金〔2008〕17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项目管理的通知》(鄂政发〔2003〕15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申请、审核、使用、在建项目管理、债务偿还、绩效评价等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贷款借、用、还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贷款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财政部对外统一筹借、对内分类管理,举债规模适度、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投向合理、使用效益优先。

第五条根据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按照不同的还款责任实行分类管理。

一类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作为债务人并承担还款责任。

第七章 中央银行

第七章 中央银行

四、中央银行的体制类型

(四)准中央银行制:某些国家或地区没有通 常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只设有类似中央银行 的机构,或由政府授权某个或某几个商业银行 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制度。其特点是,只 执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如香港,金融管理 局是香港的金融监管机构,但不拥有发行货币 的权力,发行货币权力掌握在汇丰、渣打和中 国银行及中银集团手中。
三、中央银行的职能



1、代理国库,管理政府资金。中央银行通过 代 理政府的财政收支,执行国库出纳的职能,管 理政府资金,为政府服务。具体表现在: 1* 收受国库存款。国家把暂时搁置的货币资 金存入中央银行的活期帐户,使中央银行成为 掌管国库资金的中心。同时,这些资金也形成 中央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
三、中央银行的职能

1、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原因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集中统一全 国的货币发行,并通过货币发行来控制信贷, 调节货币流通,这是中央银行不同于商业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独特之处。原因如下:
三、中央银行的职能
(1)钞票可以整齐划一,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不 致造成货币混乱; (2)便于政府监督管理,推行国家的货币政策; (3)可以随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进行调节 和控制,使货币数量和流通需要尽可能相适应; (4)可以使中央银行掌握一定量的资金来源,增 强金融实力,有利于调控货币供应量。
第七章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金融管理机构,是现代 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国金融的核 心,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宏观调 控的作用。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中央银行概述 中央银行业务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一、中央银行的概念 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控制 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并实行金融监督和管 理的特殊的融机构。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这种超 然的地位是由其性质决定的。

第七章贷款项目评估

第七章贷款项目评估

第七章贷款项目评估1概述一、贷款项目评估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以银行的立场为起点,以提高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为目的,依照项目的具体情形,剔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可能存在的将阻碍评估结果的各类非客观因素,从头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判定,为银行贷款决策提供依据。

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贷款项目评估,涉及的方面和采纳的公式是相同的,区别表此刻:发起主体不同、发生的时刻不同、研究范围与偏重点不同、进行项目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的目的不同。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评估①项目所属行业当前整体状况分析,国内外情形对照,进展趋势预测,项目所生产产品的生命周期分析。

②贷款项目是不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不是符合国家整体布局和地域经济结构的需要。

③项目产品市场情形分析和项目产品的竞争力分析。

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现状及以后情形预测,生产同类产品的厂家竞争情形及项目的竞争能力分析,项目产品销售渠道分析。

4、项目建设配套条件评估:厂址选择是不是合理,所需土地征用落实情形;资源条件可否知足项目需要,原辅材料、燃料供给是不是有保障,是不是经济合理;配套水、电、气、交通、运输条件可否知足项目需要;相关及配套项目是不是同步建设;环保指标是不是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环境阻碍报告书是不是已经由权威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的落实情形。

五、项目技术评估:所采纳的设备可否与生产工艺、资源条件及项目单位的工人技术水平和治理者的治理水平相和谐;引进设备的必要性,引进设备后对国外配件、维修材料、辅料的依托程度和解决途径;引进设备与国内设备是不是相和谐。

六、借款人的人员情形及治理水平:借款单位是不是有健全的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团结的领导班子、胜任的企业负责人,职工的技术素养可否知足项目的需要。

7、项目财务评估:项目财务评估包括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评估、项目基础财务数据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评估,和不确信性评估(项目将面临的风险及抗风险的能力)四个方面。

中央银行学-第七章 货币政策目标与工具

中央银行学-第七章 货币政策目标与工具
17
§2 货币政策目标
二.货币政策最终目标
2. 充分就业
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工作者,都在现行工 资水平下找到工作。
充分就业≠100%就业,需要扣除:
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季节性失业、 自愿失业。 一般认为失业率3%以下。


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节总需求不足引起 的失业——非自愿失业。
18
§2 货币政策目标

28
§2 货币政策目标
二.货币政策最终目标
6. 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
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平衡的矛盾

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引起进口增加,使得贸易收支状 况变坏。
国民收入增加 进口需求↑ 破坏贸易 收支状况

引进外资可能形成资本项目逆差。
引进外资 资本项目逆差
29
为促进经济↑
§2 货币政策目标
2. 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 3. 保持汇率相对稳定


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保持本国经济稳定
正确的货币政策有利于防范金融危机
14
4. 保持金融稳定,防范金融危机
§1 货币政策概述
要点小结
1. 货币政策的定义及类型
扩张性货币政策 紧缩性货币政策 均衡性货币政策 宏观经济政策的一部分 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 间接调控宏观经济 长期的经济政策
英国 充分就业兼顾国际 三. 20世纪50年代后期 稳定货币
从稳定货币向充分就业过渡。 充分就业 稳定货币 无通货膨胀的经济增长
收支平衡 促进经济增长成为货币政策目标重点。 充分就业 稳定货币兼顾国际收支平衡 稳定货币兼顾国际 稳定货币
四. 20世纪60年代以后
日本
加拿大

第七章 工程项目融资模式--债务融资

第七章 工程项目融资模式--债务融资

• 6.贷款收回与延期 • 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按期足额归还本付息。 通常,银行在短期贷款到期前一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 期前一个月,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到期 时,一般由借款人主动开出结算凭证,交银行办理还款 手续。对于贷款到期而借款人未主动还款的,银行可采 取主动扣款的办法,从借款人的存款帐户中收回贷款本 息。 • 借款人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按规定提前 的天数向银行申请展期,填写贷款展期申请书,说明展 期理由,填明展期金额及展期日期,交由银行审核办理。 若银行不同意展期,则由银行会计部门于贷款到期日次 日转入逾期贷款帐户,按规定加收罚息。对不能归还或 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借款人,银行有权依法起诉追 回贷款本息。

• •
三、出口信贷
(一)概述 出口信贷是指一国政府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 的出口,加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本国的出口给 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以鼓励本国的银行或 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本国的出口商或外国的进口商 (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 口商资金周转的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 口商支付贷款需要的一种国际信贷方式。 卖方信贷、买方信贷以及与买方信贷相似的贷款额 度; 短期的、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 出口信贷机构直接提供,出口信贷机构担保之下由 商业银行提供
• •
• (三)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的特点
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的特点有: • (1)融资手续简单,速度较快。贷款的上要条 款制定只需取得银行的同意,不必经过诸如国家 金融管理机关、证券管理机构等部门的批准。 • (2)融资成本较低。借款人与银行可直接商定 信贷条件,无需大量的文件制作,而且有经济发 生变化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变更贷款协议的有关 条款,借贷双方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协商 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币种:欧元。 3.使用领域:医疗、教育、农业、环保及广电 等领域。各省区每年度在每个领域最多可申报 两个项目。 4.采购要求:项目合同金额的70%须采购奥地 利设备,30%可用于中国及第三国采购。 5.转贷银行:主要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6.其他要求:申报项目时须附上英文的项目信 息,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的简要描述 (如项目所在地,执行机构,项目主要内容)。
⑶政府贷款一般为中长期贷款。其贷款期 通常为10年至30年,其宽限期通常为5年 至7年, 最长的可达10年。
⑷政府贷款大多带有一定的附加条件。例 如要求借款人以贷款之部分向贷款国购买 设备、物资、技术成果或技术服务,以此 增加贷款国的出口贸易;或者在政府贷款 的同时,要求借款人连带使用一定比例的 贷款国出口信贷,以带动贷款国民间金融 资本的输出。
5、与项目相结合的贷款
贷款国政府向借款国政府提供为双方协议的建设项目所 需的整套原材料、机器设备、设计技术图、专利许可证 和专家指导、人员培训、劳务技术服务等,计价汇总, 作为贷款额度。
6、政府混合贷款:与出口信贷相结合等
五、政府贷款的机构、程序和条 件
(1)政府贷款的机构 政府贷款是利用国家财政资金所进行的借贷,一般 都由政府的财政主管或通过财政部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 构办理。例如:美国政府国务院之下设有“国际开发 署”,日本政府经济企划厅下设有“海外经济协力基 金”,科威特政府设有“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这 些都是办理政府间双边贷款事宜的专门机构。这些机构 具体执行政府的贷款协议,与借款国有关机构签订具体 贷款合同,对贷款的使用进行审批、监督和管理。贷款 资金通常是以两国主管外汇的银行为代理行,进行具体 的支付和偿付。
第七章 政府贷款
一、政府贷款的概念
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利用财政或国库资 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长期援助性的优惠 性贷款。在国际统计上又叫双边贷款,与 多边贷款共同组成官方信贷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有 关规定,政府贷款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 环境保护等非盈利项目,若用于工业等盈 利性项目,则贷款总额不得超过200万特 别提款权。贷款额在200万特别提款权以 上或赠与成分在80%以下的项目,须由贷 款国提交OECD审核。
四、政府贷款的种类
1、无息贷款:手续费 1% 2、计息贷款:年利率:2% ~ 4%,一般都含有至 少25%的赠与成分。
、现汇贷款
贷款国政府向借款国政府提供可以自由兑换的货款,由 借款国根据自己的需要予以使用。
4、商品贷款
贷款国政府向借款国政府提供规定品种数量的原材料、 机器、设备等商品,计价汇总作为贷款
第二种为混合性贷款,由政府财政性贷款 和一般商业性贷款混合在一起,比一般商 业性贷款优惠。如奥地利政府贷款年利率 4.5%,偿还期20年,含宽限期2年。
第三种为一定比例的赠款和出口信贷混合 组成。如澳大利亚。挪威,英国。西班牙 等国政府贷款中,赠款占25~45%。

第四种为政府软贷款和出口信贷混合性贷款称为 “政府混合贷款”,这是最普遍实行的一种贷款。一般 软贷款占30 ~ 50%。如法国。意大利,德国、瑞士等 国贷款都采用这种形式。出口信贷的条件,凡是经济合 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成员,必须采用该组织的所 谓OECD条件,目前利率为 7.3596 ,偿还期10年,宽限 期视项目建设期而定。有的还要收取一定的承诺费。手 续费和担保费,贷款的支付一般以外币形式,涉及使用 贷款国的货币购买贷款国的设备时,直接以设备体现, 借款者实际见不到货币。
西班牙政府贷款
1.贷款条件: (1)对于商业上可持续(盈利性)项目, 50%为政府软贷款,年利率0.2%-0.5%,贷款期 30年(含10年宽限期)(软贷款部分赠予成份不 低于80%);另50%为出口信贷,使用OECD统一 利率,贷款期5-10年,西班牙方对出口信贷部分 收取信贷保险费,其中50%可用贷款支付;无承 诺费和手续费。 (2)对于商业上不可持续(非盈利性)项目, 贷款赠予成份不低于35%。
2.币种:欧元。 3.项目规模:单个项目申请金额需在500万欧元以上。 4.使用领域及采购要求: 支持能源、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保、可再生能源、交 通运输以及高科技等领域在商业上可持续(盈利性)项目,中国和 第三国采购比例不超过西班牙采购比例的30%(即,西班牙采购比 例约为贷款额的77%以上);出口信贷部分,中国和第三国采购比 例不超过西班牙采购比例的45%(即,西班牙采购比例约为贷款额 的69%以上)。 支持环保、可再生能源、电信、城市基础设施以及信息技术等领 域商业上不可持续(非盈利)项目。要求中国和第三国采购比例不 低于西班牙比例的45%(即,西班牙采购比例不超过贷款额的69 %)。
奥地利政府贷款
1.贷款条件:奥政贷分A类和B类贷款,其中, A类:贷款期限:25年,宽限期:2年,年利率: 2.15%;B类:贷款期限20年,宽限期:2年,年 利率:1.65%,宽限期从最后一批交货后开始计 算;项目最小金额为150万欧元;商务合同金额 100%可由政府贷款支付;奥方将根据项目的不 同类型每年收取0.6%-1%的信贷保险费。 贷款额度不预先承诺,就双方同意的项目先 签订商务合同,待奥政府批准合同后再签订银 行间金融协议。
(2)贷款程序 一般来说,贷款程序主要分为三大步骤: ①申请贷款。借款国通过对所需贷款的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 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书以及其他有关贷款 申请文件, 一般可经本国驻贷款国的大使馆向贷款国政府转达贷款 申请。 ②审查与承诺。贷款国政府对申请贷款文件进行研究与审查, 在认为可行的情况下,结合本国情况,研究决定贷款的金额、利率 使用条件和偿还期限等事宜,并将作出的决定由外交部门通知贷款 国,这一过程即承诺。 ③协商与签字。两国政府就贷款条件和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协 议后,签字并宣布生效。如一笔贷款包含几个建设项目,可在贷款 总协议签订后逐项签订贷款协议,也可由总协议一次签订。如贷款 必须分年度使用,可分年度再签订协议。所有贷款协议由专门机构 执行。
2.币种:欧元。 3.使用领域: (1) 贷款额在600万欧元以上项目适用领域 铁路提速、电气化、城市交通、供水、污水 处理、固体废物处理、西部和东北地区基础医 疗; (2)贷款额在200万-600万欧元项目适用领 域 食品、农产品加工、农作物防控病虫害、公 共卫生、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4.采购要求:原则上项目合同金额的70% 须采购法国技术设备,30%可用于第三国 采购。 5.其他要求:贷款金额在600万欧元以 上的项目需要外方评估。 6.转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 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我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始于1979年。目前我国同 日本、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 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瑞典、科威特、荷 兰、芬兰、丹麦、挪威、瑞士、比利时、韩国、 以色列、俄罗斯、卢森堡、波兰及北欧投资银 行、北欧发展基金会共24个国家级机构建立了 政府(双边)贷款关系。
外国政府贷款信息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均在贷款协议中予以规定,具体 包括三部分: ①贷款的使用期,或称提取期限。一般规 定1—5年。 ②贷款的偿还期。一般规定从某年开始在 10年、20年或者30年内,每年分一次或两次偿 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③贷款的宽限期,即贷款使用后的一段时 间内不必偿还本息或只付息不还本的期限,一 般规定5年、7年或者10年。
日本、德国、瑞士、法国、
意大利、西班牙、荷兰、 奥地利、丹麦、挪威、瑞 典、芬兰、北欧投资银行、 北欧发展基金、以色列、
加拿大、波兰
法国政府贷款
1.贷款条件:法国政府贷款由国库贷款和出口信贷组成, 比例通常各占50%。其中,国库贷款的条件每年都略有 变化,但两种贷款混合后的赠与成分一般都在35%以上。 具体贷款条件如下:国库贷款占50%,年利率为0.2%- 0.5%,贷款期30年(含宽限期10年);其余50%为出口 信贷,使用OECD统一利率,贷款期10年,宽限期通常 为项目建设期。对部分法国企业特别感兴趣、并对其技 术设备出口中国市场具有特殊意义的大项目,法方愿意 考虑提供条件更优惠的特别贷款。

⑸政府贷款主要为项目贷款。其贷款用 途多限于符合双边协定或双方经贸关系的 重要项目,超越这一范围将可能造成贷款 申请上的困难,并且在通常情况下,贷款 国的有关机构还将按协议对借款国的项目 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⑹政府贷款的订约程序较为复杂。此类贷款通 常首先由借款国选定项目,准备项目文件,并 向贷款国提出申请;其次,由贷款国对贷款项 目的可行性、项目效益和贷款偿还计划进行审 查和评估;再次,在贷款国初步同意贷款的基 础上,将通过使领馆将书面承诺递交借款国, 然后双方就贷款基本条件进行“换文”谈判; 最后由借款国与贷款国放贷机构具体商定贷款 协议的详细内容,并由双方签署,在贷款协议 签署的同时往往还须签署相关的物资采购协议 和其他附属文件。
芬兰政府贷款
1.贷款条件:一般为无息,贷款期10-15年(含宽限期2 -3年)。 2.币种:欧元。 3.使用领域:主要用于支持环保领域项目,包括集中 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农业等其他领域内,可 体现芬兰发展政策目标的项目也可获得支持。 4.采购要求:芬兰供货比例为50%。 5.转贷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6.其它要求:须提供英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外方 据此进行项目评估及贷款审批。
(7).限制性采购。除日本、科威特两 国是国际招标外,其余国家的第三国采购 比例为15%~50%,即贷款总额的50%~ 85%由于购买贷款国的设备和技术。一般 不能自由选择贷款币种,汇率风险较大。
三、外国政府贷款的分类
第一种为软贷款,也就是政府财政性贷款。 一般无息或利率较低,还款期较长,并有 较长的宽限期,如科威特政府贷款年利率 1 ~5.5%,偿还期18~20年,含宽限期 3~5年;比利时政府贷款为无息贷款,偿 还期30年,含宽限期10年。这种贷款一般 在项目选择上侧重于非盈利的开发性项目, 如城市基础设施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