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对土地使用年限的划分一般分为
中国的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哪几种

中国的⼟地出让使⽤年限分别有哪⼏种
⼟地出让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地所享有的使⽤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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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地出让使⽤年限分别有哪⼏种
⼀般分五种。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第12条规定,⼟地使⽤权出让最⾼年限按下列⽤途确定:
1、住宅⽤地(也就是⼈们常说的商品房⽤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70年;
2、⼯业⽤地(也就是⼈们常说的⼯⼚、⼯业区):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化、卫⽣、体育等公益事业性⽤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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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住宅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1.住宅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
五证两书: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上市销售必须持有“五证两书”。
“五证”是指:《预(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书’是指:《房屋质量说明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指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中的一个重
要分类系统。
该系统将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划分为20个类别,共计96
个小类别,对我国资源环境评估、开发规划、土地管理等领域具有重
要的指导意义。
该分类标准采用土地利用方式、土地性质、土地功能、土地生产力、
土地形态与地形等多方面因素,将土地利用现状分为:城镇用地、工
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农业用地、
林业用地、牧业用地、渔业用地、水域及其设施、资源能源用地、生
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用地、采矿用地、河湖及海域、风景名胜及文物保
护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等20大类。
该分类标准的制定,可以明确土地利用的属性、功能和发展方向,为
我国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奠定了基础。
在国土开发
规划和土地管理中,该系统被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着我
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土地利用现状和需求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的变化,该分类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将成为未来的重要任务。
我国土地的规模庞大,生态环境的脆弱,需求和供给的不平衡,使得
土地利用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因此,采用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将土地的利用方式和属性明确划分,有助于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保护,为国土空间的合理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有助于维护
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各是多少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各是多少国家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而商业等用地的使用期限为4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一、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它是归国家所有的。
公民可以使用土地,但没有所有权。
同时,公民使用国家的土地有年限上的规定,它根据被使用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年限。
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之后,土地使用者只要重新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使用合同,再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继续使用土地。
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

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将土地
使用权授予特定的主体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国家保留对土地的所有权,但
将土地使用权授予个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使用者可以在一定期限
内享有利用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权利。
2.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的
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农村,由于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
土地使用权分配给农户或农民个人使用,用于农业、农村建设和农民的住
房用地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由国家、集体或农民个人拥有并
使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用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用于农民自建或建造农村居民用房。
4.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授予建设
单位或个人,用于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开发利用。
建设用地
使用权通常由政府依法划拨、出让或租赁给相应的开发主体,使用者可以
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和经营。
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之外,还可以根据土地的具体用
途和性质进行细分,如农业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使用权、商业用地使用权、住宅用地使用权等。
总的来说,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集体或农民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土
地的使用、支配和经营权利,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同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
土地使用权的确立和转让受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土
地管理政策的限制和规范,目的是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土地性质分类

土地性质分类土地性质分类是指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权利性质、权属单位等方面的不同,将土地分为不同的类别。
土地性质分类是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土空间开发和利用的重要基础。
一、按土地用途分类按照土地用途来分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是指为城镇、农村、工矿、交通运输等项目的建设而使用的土地。
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等。
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建设用地需要经过政府批准,并进行土地审批,才能清晰地规定其使用范围和用途。
2. 农用地农用地是指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土地。
农用地又可分为耕地、水田、林地、牧草地、果园等类型。
农民可以通过租赁、流转等方式将农用地利用起来,获得经济利益。
3. 生态用地生态用地是指为保护环境、生态建设等目的而设定的土地。
生态用地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区等。
生态用地的保护和维护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4.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文化设施等服务而设定的土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园、广场、医院、学校、文化设施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规划和使用需要考虑城市的整体规划和人民的需求。
5. 矿业用地矿业用地是指为矿山开采、矿产加工等目的而设定的土地。
矿业用地的规划和使用需要考虑矿产资源的开发、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因素。
6. 水域用地水域用地是指水面和水下的土地利用。
水域用地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
水域用地的规划和使用需要考虑水文水资源的特性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
二、按土地权利性质分类按照土地权利性质来分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是指政府、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实行统一管理,通过政府的招拍挂、出租、流转等方式将其使用权出让。
2. 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是指由村、社区等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
根据国家的立法规定,集体所有土地可以采取流转、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利用。
土地的性质及分类

一、土地的性质及分类1.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2.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3.什么是房地产权证2000年以前,房管局是分开《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两本证给业主的,若要办理房屋的买卖或抵押,必须要两个证同时出示才可以办理上述业务。
在2000年之后,房管局就将上述的两个证合并成一个叫《房地产证》。
即《房地产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如果你现在办的证件的封面是写明《房地产证》的,那么就只是一本证了。
4.房产证的性质分为商品房和房改房.已购公房又叫房改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 区别: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拆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简单的说,商品房经过批准,面向大众。
房改房有优惠在里面。
拆迁房: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房子5.土地使用类型分为土地划拨和出让.区别:土地性质有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两种。
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

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根据新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将被逐步延长,以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新规定规定,将对已经开发利用的土地进行不同期限的延长。
一般来说,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将由原来的70年延长至80年,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将由原来的40年延长至50年。
对于特定用途的土地,如医院、学校等公益事业用地,使用年限将再次延长至100年。
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降低土地资源的浪费,保护生态环境。
对于城市建设而言,土地可谓是宝贵的资源,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供应紧张,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因此,通过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同时,新规定还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过去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局面一度成为社会的热点关注,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经常引发争议。
通过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可以有效地稳定市场预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房地产市场,同时防止短期投机行为的发生,从而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新规定还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长期以来,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发展差距比较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政策的差异所导致的。
通过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可以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例如,延长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可以鼓励农民将农田转变为宅基地,推动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然而,新规定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一些人认为,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会导致土地供应的紧张状况得不到有效解决,对于缓解目前的楼市问题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
另外,一些专家指出,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可能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气氛,造成资金的过度投入,从而增加市场的不稳定性。
对于这些争议,相关部门表示将会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新规定的顺利实施,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政策,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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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对土地使用年限的划分一般分为:居住用地最高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这也就意味着70年产权公寓,尽管名为公寓,其用地性质依旧为住宅类产品,而非商业用地,而40年产权公寓,则属于商业用地性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酒店式公寓。
酒店式公寓往往位于城市中心地段,周边配套好、物业服务好、购买后租金回报率高已经成为公认的事实。
然而,对于一些打算自住的购房者来说,购买这类公寓面临的问题也不少。
由于70年产权的是住宅用地,50年产权的则是商业用地,日常水电费收取时,40年产权公寓则是按照商业用地收取,费用要比住宅多很多。
此外,在二手房交易时,40年产权公寓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也比70年产权住宅要高。
因为有些产权属性不明,因此在房贷、落户等问题上40年产权公寓也可能存在争议。
70年40年产权各自都是按照批地的时间分别是70年和40年,至于是不是到期就搬走呢,目前按国家特权法的规定,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还是您的,只是地到了年限,所有有3种可能,1.如果房子不是危房,你可以继续住下去.2.有可能向国家交一部份土地出让金.3.或是拆迁目前北京还没有这种问题的存在,一般的房子都住不了这么长时间,要不就拆迁了,要不就自己换大房子了。
国家规定是满70年后,在交契税就可以了。
房产是私有的,是永久的,但是有合理使用年限,有使用期的是土地,商住50年,居住70年,70年后根据房屋现状可以使用的年限,补交可以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直到房屋不能继续使用,但是你要想,现在建筑的更新速度,哪里有70年的房屋,早就是危房改造了,再说买房子的都是三四十岁,谁能活70年以后?五一前拿到新房的房产证,让在北京中关村工作的李敏新大喜过望。
但仔细研究了一番刚到手的房本后,新的烦恼出现了———“房产证上说,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2073年就到期。
那么,70年后我的房子该怎么办?”急忙上网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李敏新发现,5月1日出台的《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自己所关心的问题。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字眼让李先生更加担心自己房子的命运。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人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要如何解决。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
他认为,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我个人认为,再次申请的期限可以和第一次申请一样,也是70年。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增杰告诉记者,从全球范围来看,有些西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而另一些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国家则采取到期后,由政府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房屋,给予差价补偿的方式。
林增杰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林增杰说,从上个世纪末,我国开始大规模出现个人购买房屋的情况。
我国真正面临70年土地使用权届满的问题,还有大约四五十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参考各方面的意见,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可延长《物权法》热点详释5月25日,正在召开的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举办法制讲座,主讲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主题则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立法热点———《物权法》。
姚红是我国研究物权问题的专家,目前正参与《物权法》起草工作。
她介绍,制定《物权法》已列入5年立法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进行两次审议,许多问题争议较大,其中有8个方面与百姓关系密切、十分敏感。
70年土地使用权可延期买商品房的人都要领两个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有效期是70年。
许多人关心,70年后房屋占用的土地还是我的吗,是否需要重新掏钱买地?姚红说,这一问题《物权法》将有明文规定。
国家允许续期,但要交一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至于交多少钱,目前尚无定论。
《物权法》对建设用地收回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
国家批租的土地都有一定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国家要收回,上面盖的房子又不能拿走,怎么办?从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和社会稳定出发,《物权法》规定,国家允许房主续期拥有土地使用权。
如房主不愿续期,国家将收回土地,但上面房屋归谁所有目前尚有争议,国外惯例是建筑物归土地所有者。
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是现有法规的盲点。
姚红说,《物权法》将规定在什么条件下才允许划拨土地,并将对操作程序进行规范。
通常情况下,一律采用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只有出于公共目的才允许。
因为土地不可再生,本着节约用地原则,《物权法》将明确土地使用权与空间权关系。
比如,你依法拥有5层楼的房屋,可立交桥从你家楼顶穿过,就侵犯了你的空间权。
《物权法》对此将有规定。
楼道做广告业主可分成《物权法》对小区业主的权益维护也将有详规。
姚红说,随着住宅商品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商品房。
目前矛盾较多的是如何维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即自己购买的独立部分以及共用部分享有的权利,说白了就是业主权利,国外也叫公寓所有权。
对业主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规则,《物权法》将予以明确。
其中包括,如有人在楼道、外墙面做广告,要与业主委员会签合同,小区居民将享受广告收益的分成。
小区有居民改变住宅用途需要多少人同意才行,这一点在立法时争议较大。
一种意见是多数人同意就行了,另一种意见是全体居民同意才行,理由是,如果你开餐馆,小区大多数人吃饭方便了,当然没意见,但就我住在餐馆楼上,噪音、油烟受不了。
还有,有人将住宅出租作宿舍,人来人往,不安全;精明的商人买下住宅后开公司,借此逃税。
对这些问题《物权法》如何界定规范,目前尚在讨论。
没约定的车库将归业主《物权法》将明确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物业管理用房、会所、车库到底归谁所有。
起草人在征求意见时,各方争议较大。
特别是小区车库、会所归谁所有的问题。
一方认为,房价本身已包括车库,车库理应归业主;另一方则认为,像经适房等低价房每平米才一二千元,不可能包括车库。
草案二审时有人提出,除非在购房合同中注明了开发商对车库拥有所用权,否则车库的所有权将一律归业主。
这一消息见报后,广州不少开发商就纷纷转让车库,怕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法规出台后拿不到车库。
其实目前还没敲定最后办法。
立法制约商家一房几卖姚红说,立法调研中他们发现,有的人买了预售房后,开发商又将房子拿去抵押贷款,到期不能还款,房子被银行收走。
为避免这种开发商一房几卖、糊弄百姓的现象,《物权法》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一旦签订购房合同,房屋物权透明,金融部门查询方便,公民物权能得到有效保护。
宅基地住房能不能买卖在《物权法》中涉及农民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宅基地使用权,遇到的难题是宅基地上的住房能否转让。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两种意见非常对立,出发点都是为农民好,都有道理。
赞成方理由有3条:既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农民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然就享有使用、处分、受益权;农民大批进城打工,大批房屋闲置是事实,《物权法》立法原则不是物尽其用吗?理应允许转让出售;农村发展突出问题是贷款难,如允许房屋转让,农民就可到银行抵押贷款,可促进农村经济。
反对方理由也有3条:土地法规定,一户农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允许转让,有人就会有二三处宅基地甚至更多,外村人来买,本村土地就要流失;农民如以此抵押贷款,面临丧失土地的风险,又会失地农民生计无保障,如允许转让,担心干部会多占宅基地,盖房赚钱。
国企对财产享有什么权国企对其财产享有什么权,现行法律表述不同。
民法通则规定享有经营权;公司法规定享有法人财产权。
《物权法》起草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今后将无论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国家、集体、个人以动产和不动产投资企业,出资人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人的权利;享有对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集体企业到底谁是老板姚红说,目前,各地城镇集体企业的财产归属是本糊涂账。
姚红过去在工厂干过,那家工厂是由一帮拖板车的老工人,一人一辆板车组成的一个车队,性质是集体企业,产权不明晰。
还有上世纪70年代的校办工厂,80年代的红帽子乡企。
这些企业财产归属难以界定,是员工的?乡镇政府的?还是县政府的?很乱,立法时研究过几次,但很难定论。
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城镇集体企业对该企业的动产和不动产享有的权利是清楚的,集体作为出资人对企业享有的权益也是清楚的,不够清楚的是集体作为出资人时“出资人”是谁,特别是“集体”的范围有多大?善意取得不属购买赃物什么是物权?姚红说,物权就是对财产的一种支配权,确定财产的归宿和利用。
《物权法》就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它是将《宪法》中有关公民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规定具体化。
《物权法》中将作出所有权制度中的善意取得规定。
姚红举例说,别人偷了一块手表卖给我,我掏钱买了,但不知道是偷的,这就是善意取得物权,不违法,而且也可以依法对这块手表享有所有权。
因为我只是掏钱买东西,不应当也不可能知道手表是偷的,没有必要一追到底。
针对这一问题,《物权法》可能作出这样的规定,除非通过各种途径能证明你是知赃买赃,否则就一律认定为善意取得,购买人对所购买的物品享有所有权。
70年产权到期谁来保卫你的房子发布: 2011-1-19 | 作者: 潘涛 | 来源: 【银率】网原创在当下中国,房子一直是个高关注、高争议的话题,因为房价太高,而且大多数人的家庭核心资产都是房子,除掉房子这笔资产,估计不少一线城市居民一下子会从百万千万级别的富翁直接掉到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工薪阶层。
近日上海政府关于房子70年产权期满之后将会无偿收回的言论一出,立刻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这就意味着你花再多的钱买房,也只有70年的产权,实际上就相当于长租70年的使用权,考虑到大多数房子建设的时间、二手房转让的时间等,根本连70年的产权享受期限都没有。
按照现在的房价,大都市里的普通人辛苦工作一辈子可能就够买一套房子的,而且收入还必须属于中上阶层,年薪十万以下的免谈,即使是在一线城市,年薪10万也不算低收入了,远超平均水平,毕竟北京的平均工资水平才四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