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农产品涉及的进项税抵扣问题
[最新知识]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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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进项税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一)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直接按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不需要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
例如:某公司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对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万元,此时,该公司直接按正常取得专票认证抵扣,可抵扣进项税为1万元。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
3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10%=1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0。
3-1=9.3万元。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上文分为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的不同取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更多相关会计分录内容,敬请关注我们的更新!
以上就是关于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的详细介绍,更多与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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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方法例题

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方法例题咱就说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扣除,这可是个挺重要的事儿呢!比如说啊,有个企业购进了一批农产品,花了 100 万元。
那这进项税额咋算呢?咱先得清楚,一般情况下,购进农产品是按照买价乘以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的。
那扣除率是多少呢?这可得看情况咯!如果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就是 10%;要是其他情况,那就是 9%啦。
就拿刚才那 100 万来说吧,如果这些农产品是用于生产 13%税率货物的,那进项税额就是 100 万乘以 10%,等于 10 万呀!要是用于其他的,那就是 100 万乘以 9%,等于 9 万。
可别小瞧这计算,弄错了可就麻烦啦!好比你走路,方向错了,那不是越走越远嘛!这进项税额要是算错了,企业的税负可就不一样了,对企业的经营影响可大着呢!再比如说,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从小规模纳税人手里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那又该咋算呢?这时候啊,可不是简单地按照发票上的税额来啦,而是按照买价乘以扣除率来计算。
哎呀,你想想,要是每个企业都能准确算出农产品的进项税额,那该多好啊!能省不少钱呢,这钱省下来,不就能用来发展企业啦?就像你兜里有了更多的零花钱,可以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呀!而且啊,这计算扣除的方法可一定要搞清楚,不能稀里糊涂的。
就好像你做饭,盐放多了太咸,放少了没味,得恰到好处才行。
这进项税额的计算也是一样,得算得刚刚好,才能让企业的财务状况健康又稳定。
咱再举个例子,有个公司买了一批农产品,花了 50 万,结果算进项税额的时候算错了,少算了好几万,这不是亏大了嘛!那老板不得心疼死呀!所以说呀,咱得重视这个事儿,可不能马虎。
总之呢,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方法可得好好掌握,这不仅关乎企业的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呢!咱都得认真对待,不能掉以轻心,对吧?不然到时候出了问题,后悔都来不及咯!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呀?。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购进农产品涉及到进项税抵扣的问题,这对于企业的成本控制和税务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购进农产品会有进项税抵扣这一政策。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基础性地位,为了支持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同时减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的税收负担,国家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在购进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时,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进项税额。
那么,哪些农产品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呢?一般来说,只要是用于生产经营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农产品都可以。
这包括了初级农产品,比如未经加工的粮食、蔬菜、水果、畜禽等,也包括经过一定加工但仍属于农产品范畴的产品。
接下来,谈谈抵扣的方式和计算方法。
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但在实际业务中,很多农产品是从农民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的,这时候可能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别担心,税法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可以凭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呢,如果是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买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如果企业购进了一批农产品,买价是 100 万元,那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 100×9% = 9 万元。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扣除 1%的进项税额。
这意味着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再说说抵扣的凭证。
除了前面提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还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也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注意一些问题。
比如,要确保购进的农产品是真实的、业务是合法合规的,相关的发票和凭证要符合税法的要求。
同时,要做好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工作,准确计算和申报进项税抵扣,避免出现错误和税务风险。
总之,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是一项复杂但重要的税务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常见问题解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常见问题解答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哪些农产品,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实际操作中,具体项目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属于其外购的农业产品,或者是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购进的,属于其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也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怎么抵扣进项税额?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其中,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问: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否凭取得的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因此,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以凭取得的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问:收购企业收购农产品取得的哪些凭据,可凭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答: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产品收购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国税流〔2006〕4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收购企业收购农业产品,应凭下列合法凭证进行抵扣:(一)出售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凭出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二)出售方属于农业产品生产单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的,凭出售方开具的普通发票抵扣;(三)出售方是农业生产者个人的,凭收购企业自行开具的收购发票抵扣;(四)出售方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凭出售方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抵扣。
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注意三问题[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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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注意三问题[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近日,某饲料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咨询笔者,其从流动商贩购得未洗净的鸡毛生产羽毛粉饲料产品,取得的流动商贩到税务机关缴税后代开的普通发票,能否按13%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答案是可以抵扣,但在执行中应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要分析羽毛粉饲料产品是否免税。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明确规定,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4号)规定,单一大宗饲料产品仅限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所列举的糠麸等饲料产品。
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不属于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定义的单一大宗饲料产品,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是不低于95%的饲料。
添加其他成分的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等饲料产品,不符合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混合饲料的定义,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本例中的羽毛粉饲料产品属于应税产品,其购进的原料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第二,要分析未洗净鸡毛是否属于农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附列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本例中的未洗净鸡毛属于农产品。
第三,要分析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是否有抵扣功能。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的研讨与分析

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的研讨与分析于晓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摘要: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强化加力扩种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
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农业的高度重视、关注。
本文通过对国内某大型食用油集团(以下简称甲公司)的实证研究,总结出自《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油料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中投入产出法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为更科学、合理进行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优化增值税税负,改善企业税控成本进行赋能提升。
关键词: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投入产出法;单耗一、中央一号文件强化加力扩种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大力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农业为国之根本,农业是第一产业,它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
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将农业推向了高效、绿色、科学、持续发展的轨道上。
财政部在2012年进行重大政策改革,颁布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适用于该《办法》范围为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
本文重点研究植物油投入产出法,采用农产品单耗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等指标进行核算,延续了农产品自产者免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利于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高库存、存货周转慢的持续循环堵塞问题,优化、缓解了形成长期增值税留抵及不能实现增值税的问题,切实反映出企业的真实税负数据,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同时也为国家合理纳税征管呈现理论与实务的融合发展的基础。
二、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在农业增值税流转过程中的作用《办法》中被纳入试点行业的各类纳税人,通过对外采购的农产品以后不再要求依据增值税发票单据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选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农产品在我国的进项税抵扣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进项税抵扣。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可以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抵扣。
具体来说,农户在购买农药、化肥、种子、农机具等生产和经营农产品所需的物资时,可以向销售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纳税申报时通过填写《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纳税申报表》进行抵扣。
其次,农产品加工环节的进项税抵扣。
农产品经过加工后,可以转化为农产品加工业的生产要素。
根据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农产品生产者将其生产的农产品销售给农产品加工业的企业时,这部分销售额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买农产品时向农产品生产者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在纳税申报时通过填写《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抵扣。
此外,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进项税抵扣。
农产品从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的过程中,可能经过多次买卖和转手。
根据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中,每一个环节的增值税可以通过抵扣的方式进行核算。
具体来说,每一个流通环节的企业在购买农产品时,应向上一个环节的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纳税申报时通过填写《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抵扣。
最后,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进项税抵扣。
农产品最终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时,销售额中的增值税无法进行抵扣。
因为增值税的目标是对生产环节中增加的价值征税,而最终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并没有增加农产品的价值。
因此,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应由销售商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缴税。
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的进项税抵扣存在一些特殊政策。
例如,根据我国《农产品税务管理办法》规定,农产品销售企业可以选择根据农产品的实际销售额或者在销售到生产企业时支付的价款确定税额。
另外,根据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农产品生产者可能还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来降低进项税的成本。
总体来说,农产品在我国的进项税抵扣规定相对灵活,主要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来进行。
记账实操- 购买农产品进项税扣除计算的账务处理

记账实操- 购买农产品进项税扣除计算的账务处理购买农产品的取得的五种发票1、小规模纳税人3%的普票。
普票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入账时,增值税额与货款一并计入初始入库成本。
2、简易计税3%增值税专票。
以发票记载货款金额为基础,按9%税率进行抵扣。
3、一般纳税人13%的专票。
按发票记载的增值税税额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
4、农产品收购发票。
以收购价格作为基数,按9%税率作为进项税扣除。
5、农贸市场免税发票。
农贸市场的免税发票,发票记载增值税税额为零,无法作为进项税进行扣除。
情形一: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税率3%)例1: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以销售、加工农产品为主业,2023年8月从农产品经销商(小规模)处购买农产品,取得了一张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货款1万,增值税款0.03万。
农产品已经入库,款项已经支付。
甲公司分录如下:借:原材料—XX产品10300贷:银行存款10300说明:实际农产品的账务处理中,开具普票对于收货方税款损失极大,基本不会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售卖农产品。
情形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计算进项税= 价税合计(发票价格)÷(1+3%)×9%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规定,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项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项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2: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以销售、加工农产品为主业,2023年8月从农产品经销商(小规模)处购买农产品,取得了一张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1万,增值税款0.03万。
农产品已经入库,款项已经支付。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1、计算本次购买进项税进项税额=10300÷(1+3%)×9%=900元2、会计分录借:原材料—xx 9400 (1030-9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贷:银行存款10300情形三:获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例3: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份从乙企业(一般纳税人)购买非免税农产品,货款10万,增值税款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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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供应商取得农产品的进项税抵扣问题
公司属于进行农产品批发销售的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份从一家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公司采购农产品一批并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0000元,增值税额300元,请问是否抵扣300元的增值税额?
答复:不是抵扣3%,应该抵扣10%即1000元的增值税。
提醒:该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
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9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
贷:银行存款10300
政策:财税〔2017〕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
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政策二: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