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供应商管理规定
药品采购 供应商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采购是医疗机构运转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药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供应商评估和选择3.1 供应商评估在与供应商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之前,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供应商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情况;•供应商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能力;•供应商的价格和交货能力;•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质量。
3.2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应根据供应商评估的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选择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质量和服务等因素。
选择的供应商应与医疗机构签订正式的供应合同,并定期对其绩效进行评估。
四、采购合同管理4.1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交货时间;•采购价格和支付方式;•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保障;•合同的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
4.2 合同履行管理采购部门应监督和管理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以下方面:•确保供应商按时交货;•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符合要求;•监督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质量;•处理供应商的违约行为。
4.3 合同变更和终止若需变更采购合同内容,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合同终止可由双方协商解除,也可根据合同约定采取法律措施。
五、供应商绩效评估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
供应商绩效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采购物品的质量合格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评价;•供应商的反馈和投诉处理情况。
六、违规处理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终止合同等。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药品供应商是医院和药店的重要合作伙伴,负责向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药品,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和药品供应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药品供应商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药品供应商管理的具体制度。
一、药品供应商资格审核制度医疗机构在选择药品供应商时,应当对其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资质认证:医疗机构应要求药品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并核实是否有效。
2、质量管理体系:药品供应商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质量检测等环节,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书。
3、经济实力:医疗机构应当要求药品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信用评价等相关材料,核实其经济实力和信誉度。
4、服务水平:医疗机构应当了解药品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包括配送能力、售后服务等。
经过以上审核,符合要求的药品供应商才能被纳入医疗机构的供应商名单中。
二、药品供应商合同管理制度药品供应商合同是双方协商后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内容应当明确、详细。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签订:双方应当就价格、品种、配送周期、售后服务等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有效期:合同应当规定有效期,双方应当在合同到期前协商续签或终止。
3、违约责任:合同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额等。
4、知识产权:合同应当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药品供应商不得侵犯医疗机构的知识产权。
三、药品供应商日常管理制度药品供应商日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检查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合格,服务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沟通协调:医疗机构应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意见。
3、灾害应急:医疗机构和供应商应当建立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药品供应商监督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对药品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运作。
连锁药店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连锁药店的供应商管理工作,保证供应品质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对外合作的供应商,包括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日用品等。
第三条连锁药店的供应商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原则,确保供应商合法合规,供应品质可靠。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并将供应商的资质证照、产品合格证书、企业信用信息等加以记录,建立历史档案。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准时、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估,定期评定供应商的信用等级。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确保不与质量不过关、信用不良的供应商进一步合作。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团队,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的冲突解决机制,及时处置与供应商的纠纷。
第二章供应商的选择和审核第九条连锁药店应针对自身的供货需求,制定供应商的选择标准,根据产品的特点、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对潜在的供应商进行调查,包括其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交货准时情况、售后服务等。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参观供应商的生产场所、加工工艺,确保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参考供应商的历史交易记录、客户反馈等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第三章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价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的定期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情况、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的分类管理制度,对于质量好、信用良好的供应商,要及时给予激励和支持,以保持合作长久稳定。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跟踪,对于信用不良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供应商,要及时中止合作。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消费者、员工等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投诉,及时处理。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供应商合同管理规定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药品供应商合同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药品是维护人类健康和生命的重要物品,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于医疗行业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药品有效期管理,药品供应商合同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二、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意义1. 安全性保障: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能确保患者在使用药品时不会因过期药品而产生不良反应或无效疗效。
2. 资源合理利用:有效期管理制度能够避免药品过期后造成的浪费,合理利用药品资源。
3. 提高行业整体质量:通过有效期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提高药品行业整体质量,打造可靠的市场环境。
三、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要求1. 供应商资质要求:药品供应商在合同管理中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合法药品经营资质。
2. 药品有效期检测:供应商在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之前,应对药品进行有效期检测,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3. 贮存环境要求:供应商需确保药品贮存环境符合药品贮存要求,避免因贮存环境不当导致药品过期。
4. 销售记录要求:供应商须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系统,记录药品的有效期和出库情况,以便追溯药品使用情况。
5. 过期药品处理:供应商需制定合理的过期药品处理方案,确保过期药品不再流入市场。
四、药品供应商合同管理规定1. 合同签订:供应商与医疗机构应签订合同,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管理药品有效期。
2. 药品质量保证:合同中应明确供应商对药品质量的保证,包括有效期内的药品供应,质量检测报告等。
3. 药品监督检查:合同中可约定医疗机构随时对供应商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供应商合规经营。
4.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合同中应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情况,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相关事项1. 宣传教育:医疗机构可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管理意识。
2. 检验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检验监管,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3. 处罚力度:对于违反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供应商,应依法严惩,以起到威慑作用。
药品供应商管理规定

药品供应商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药品供应商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可以新增的情形:
1、创新药物、专利药品等以及其它必须的新增药品品规需求,供应垄断渠道,现有供应单位不能供应;
2、现有药品品规供应及时性、准确性无法满足需求,造成投诉
2次以上,现有供应单位不能替代;
3、现有供货单位退出,缺省的相应药品品规,其余供应单位无相应经营资质,也无替代品规;
4、现有药品供应企业药品供货价格达不到有关规定;
5、新供药企业能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各种药物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为需要新增的其它情形。
瓦房店中医医院
新增药品供药企事业遴选程序
1、采购员填写
“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并附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2、药事委员会评估审核。
3、院长负责最后遴选审核,合格者确定为供药单位。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执行。
二、药品供应商淘汰
根据药品供应商与供货质量评估制度评估结果进行淘汰。
三、药品供应商调整
由采购员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填写药品供应商调整申请书,科主任与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瓦房店中医院医院。
医院药品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
二、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编制1.1 医院药学委员会应依照医疗服务需求和患者用药情况,每年订立药品采购计划,并及时调整。
1.2 药品采购计划应包含药品品种、规格、数量、采购预算等内容,并提交医务部门审核和批准。
2.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2.1 医院设立供应商评估委员会,定期评估和监督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
2.2 供应商评估应采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多种评估手段,如现场考察、样品检验、信用调查等。
2.3 供应商评估结果将作为供应商选择和采购合同签订依据。
3. 采购合同管理3.1 医院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结算方式等内容。
3.2 采购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执行。
3.3 采购合同的更改应经双方协商全都,并书面确认,更改后的合同内容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药品采购过程管理4.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流程,包含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价格协商、合同签订、货款支出、收货验收等环节。
4.2 采购人员应依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活动,并保持相关采购记录。
4.3 采购过程中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5. 药品库存管理5.1 医院应设立特地的药品库房,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库存管理。
5.2 库存药品应依照肯定的分类与摆放规定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存放与易查找。
5.3 库存药品严禁私自外借、挪用、偷窃等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准入与备案1.1 供应商准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满足医院要求的条件。
1.2 供应商准入料子应包含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并定期更新。
医疗行业供应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行业供应商管理,确保医疗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医疗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第三条医疗行业供应商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四)持续改进,创新发展。
第二章供应商资质要求第四条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人员;(三)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五)具备持续改进的能力,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第五条供应商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四)生产、经营设备清单;(六)相关产品注册证书、生产许可证等;(七)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
第三章产品质量管理第七条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八条供应商应当对生产、经营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第九条供应商应当对产品实行批号管理,确保每批产品可追溯。
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对生产、经营的产品进行定期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对产品质量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产品。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药品供应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药品供应链的稳定和安全,加强药品供应商的管理,规范药品采购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药品供应商的档案管理,包括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作、监督及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药品供应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供应商档案的全面、真实、准确;2. 及时性:及时更新供应商档案信息;3. 安全性:加强档案保密,防止信息泄露;4. 规范性: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第二章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及内容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包括:1. 药品生产企业;2. 药品经营企业;3. 药品研发机构;4. 其他与公司药品业务相关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内容应包括:1. 供应商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等;2. 供应商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3. 供应商产品质量:药品生产标准、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4. 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能力、库存情况、供货稳定性等;5. 供应商财务状况:财务报表、信用评级等;6. 供应商合作历史:合作时间、合作项目、合作评价等;7. 供应商违约记录:违约行为、处理结果等;8.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供应商档案管理流程第六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筛选潜在供应商;2. 对筛选出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合作意向;3. 对合作意向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估,包括资质、质量、供货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4. 评估通过后,建立供应商档案,归档保存。
第七条供应商档案的更新:1. 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更新档案信息;2. 供应商如有重大变更,如法人变更、地址变更等,应及时更新档案信息;3. 档案更新需经采购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档案的查询与利用:1. 采购部门、质量部门、法务部门等需查询供应商档案时,应填写查询申请,经审批后查询;2. 查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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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供应商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药品供应商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可以新增的情形:
1、创新药物、专利药品等以及其它必须的新增药品品规需求,供应垄断渠道,现有供应单位不能供应;
2、现有药品品规供应及时性、准确性无法满足需求,造成投诉
2次以上,现有供应单位不能替代;
3、现有供货单位退出,缺省的相应药品品规,其余供应单位无相应经营资质,也无替代品规;
4、现有药品供应企业药品供货价格达不到有关规定;
5、新供药企业能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各种药物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为需要新增的其它情形。
瓦房店中医医院
新增药品供药企事业遴选程序
1、采购员填写
“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并附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2、药事委员会评估审核。
3、院长负责最后遴选审核,合格者确定为供药单位。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执行。
二、药品供应商淘汰
根据药品供应商与供货质量评估制度评估结果进行淘汰。
三、药品供应商调整
由采购员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填写药品供应商调整申请书,科主任与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瓦房店中医院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