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时代发展下的新型职业农民

时代发展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布时间:2021-12-22T05:31:57.706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6期作者:臧涵王淑怡李娜[导读] 新型职业农民以农业作为固定乃至于终身职业,同时掌握必要的农业技能、生存的主要收入以农业经营,而且达到了农业产品较高水平的农业从业人员。
山东协和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摘要:新型职业农民以农业作为固定乃至于终身职业,同时掌握必要的农业技能、生存的主要收入以农业经营,而且达到了农业产品较高水平的农业从业人员。
大力培育新时代下的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重点工程,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途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体系新型职业农民从经济角度看,他的本身对于劳动力的资源充分利用优化了大范围内的配置,有利于可持续的发展和融合发展,对于当前的劳动力人员资源供给下降,更是具有很深远的意义。
从政治方面来看,更能增加人员的个性选择,可以将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符合现代的发展理念。
新时代的农民将会以农业作为固定乃至于终身职业。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是农民培育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新时代发展下的新型农民高素质的特征决定的,新型农民的教育培养要从三个大的方面考虑:一个是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要开展相关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有用的技能,以便使他们承担更多的责任和承担更多的义务。
二是对于其中承包土地较多的农民,要通过训练和教育培训使他们达到新时代发展下的新型农民的素质要求。
三是对于所有的新时代发展下的新型农民要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以及教育,使他们不断地提高生产能力。
对于新时代新型农民的扶持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只有具有含金量的扶植政策,才能对于新时代下新型农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生产基地建立一支用得着,靠谱的农民队伍。
而对于他们的培育形式需要在实践中探索,鼓励和培育。
其中要加强对于新型农民培训体系的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推动新时代下职业农民的成长。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5.24•【文号】农办科[2013]36号•【施行日期】2013.05.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13﹞36号)自2012年8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以来,各地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性、紧迫性(一)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放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加以落实。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是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
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供求关系已进入总量过剩与结构性、区域性短缺并存新阶段,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显普遍。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力发展问题,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强调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关键在于激发农民自身活力。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民逐渐淡出身份属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同步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将其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动落实,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二)准确把握新型职业农民主要类型及内涵特征。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办法

XX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壮大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我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工作机制,推进我县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具有明显的职业特性。
第三条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
(一)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收入主要来自农业、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骨干、返乡涉农创业者等。
(二)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工人、农业雇员等。
(三)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第四条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主要面向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初、中级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由我县负责;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由我县推荐,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五条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是从业者从事农业行业所必备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的证明,作为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而不是农业行业的准入资格证书。
第二章认定标准第六条基础标准(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农村工作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农业,具有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农业生产岗位职责。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方案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方案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成为当前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生产力的提升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职业教育培训。
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首先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培训。
通过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专业技能水平,使其能够熟练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适应农业生产的需求变化。
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农民转变观念,从传统的粗放式种植和养殖方式转变为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模式。
同时,鼓励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三、加强农民权益保障。
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加强农民的权益保障。
建立健全农民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权益维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农村社会环境。
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必须促进农民的就业创业。
鼓励农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支持农民开展农村旅游、乡村民宿等农业休闲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实现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五、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发展。
同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财政扶持力度,降低其创业成本,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
六、加强组织引领和服务保障。
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加强组织引领和服务保障。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和金融支持等服务保障,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文化引导。
怎样做一位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

怎样做一位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作者:来源:《农家参谋》2018年第02期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职业农民的政策农业部门要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办法,种粮动态补贴、种粮奖励、农业项目等重点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银信部门要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小额贷款的操作细则,同时利用农作物种植为贷款担保抵押品,并将农作物保险、农业补贴和贷款担保抵押结合起来。
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基金,建立国家、省财政资助的农业专项贷款体系。
出台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待遇政策,进一步稳定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预期收成、畜禽养殖预期收入、购买农机具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预期收益等。
哪些人会成为职业农民?随着时代的发展,职业农民一定是具有高学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人。
同时,“十三五”规划发展现代农业,农村也渴求这样的人才。
大学生村官每年的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全国都会有100多万的大学生村官进入到农村。
这些人懂互联网,可以快速帮助当地的农民指导新技术和新运用。
同时,他们的知识和眼界还能帮助农民与世界建立联系,实现农村与城市的衔接。
大中专毕业生这些人大多是农二代、农三代,本身就是在农村长大的,对农村有着同样的热爱。
同时,他们在外面读过书,接受知识快,又有想法,能更快接受新的种植和养殖方法,也可以快速改变农村的现状。
农村创业者这群人是农村里的佼佼者,他们渴求成功,希望改变。
这群人可能是农民的积极分子,也可能是“80后”“90后”。
同样具有知识和文化,可以快速带领其他的农民致富。
返乡农民工返乡农民工经过大城市的熏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他们大多会成为农村创业者的主流,对于农村的情怀和牵挂是他们返乡创业的动力。
因此,返乡农民工如果被激活的话,在未来的职业农民里也必将成为其主流。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要具备传统农民的生产技能,还需要具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科学技术应用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1. 加强培训教育通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培训等形式,提高农民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使其能够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同时,还可以引进专业人才到农村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实际生产中的问题。
2. 推动科技创新加强新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农民利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同时,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参与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3. 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参与农村产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
同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旅游、乡村民宿等产业,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4.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评定制度,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民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
同时,建立农民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促进农民间的合作交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5.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创建活动、举办农民科技文化节等形式,宣传先进的农业生产理念和成功的农业经营模式,引导农民树立现代化农业观念,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结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民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目标,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落实,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振兴贡献力量。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目标: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民素质和收入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方法:1. 宣传推广: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目标、意义和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
2. 招募选拔:通过广泛宣传和申报推荐,征集符合条件的农民参与培育工程。
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确定参与培育的农民。
3. 培训教育:为参与培育的农民提供系统的培训和教育,包括农业技术知识、经营管理能力、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能力和素质。
4. 实践锻炼:组织参与培育的农民进行实地考察和实践活动,让他们亲身参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锻炼他们的实践能力。
5. 创业支持:为培育出来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创业支持,包括提供创业资金、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支持措施,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创业。
6. 吸纳就业:与当地相关产业和企业合作,吸纳培育出来的新型职业农民就业,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
7. 跟踪评估:对参与培育的农民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了解培育效果,及时调整并改进培育工作。
三、资源保障:1. 资金支持:政府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用于培训、创业支持等方面。
2. 人力支持:政府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和技术专家为农民进行培训辅导,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
3. 政策支持: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土地承包、信贷支持等,鼓励农民参与培育工程。
四、工作机制:1. 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单位或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2. 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
3. 考核评估: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育工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改进。
综上所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宣传推广、招募选拔、培训教育、实践锻炼、创业支持、吸纳就业、跟踪评估等环节,通过政府的资源保障和工作机制的建立,推动农民素质和收入水平的提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09.22•【字号】新农科[2014]203号•【施行日期】2014.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农科〔2014〕20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根据农业部要求,结合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农业厅2014年9月22日附件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加快工作步伐,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农业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将农业作为主业来经营,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
具有明显的职业特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指对经过教育培训,达到自治区职业农民标准的农业从业者通过考核、评价、指导、服务,对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资格证的评价管理活动。
第四条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是从业者从事农业行业所必备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管理能力的证明,是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分级认定。
第七条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6至55岁之间;(二)初级职业农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应具备高中或农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应具备农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职业特征鲜明、经营规模大、主体地位明确、从业稳定性高,是名副其实的农业继承者;(三)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初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倍,中级达到5-10倍,高级达到15倍以上;(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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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2、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为加快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制定本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导向,以全面提升务农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深入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农业后继有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招生对象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
招生重点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基本学制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专业类别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分为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五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专业方向。
专业类的内涵可以适当拓展,专业方向可以根据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各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的特点进行动态调整。
(一)种植类专业方向包括粮食作物生产、经济作物生产、蔬菜生产、果树生产、花卉生产、中药材生产、茶叶生产、食用菌生产、蚕桑生产、林木繁育与苗圃经营、森林培育与林下经济、草业生产、园林绿化等。
(二)畜禽养殖类专业方向包括生猪养殖、肉牛养殖、奶牛养殖、羊的养殖、家禽养殖、特种动物养殖、宠物养护、动物疫病防治、畜牧等。
(三)水产养殖类专业方向包括淡水池塘养殖、淡水网箱养殖、海水池塘养殖、海水网箱养殖、特种水产养殖、海藻养殖、观赏水生动物养殖、海洋捕捞等。
(四)农业工程类专业方向包括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农机作业与维护、农村信息技术与应用、农村电气化、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农村水利与节水灌溉等。
(五)经济管理类专业方向包括农产品市场与流通、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民合作社运营管理、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农村综合管理、农村财务会计、农资经营与管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课程设置(一)课程类型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大类。
三大类的课程设置和选择是开放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实际选择学习需要的课程,也允许各地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课程内容或增开其他课程。
1•公共基础课公共基础课是为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使学生掌握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科技、文化和农业基础知识,为其专业知识学习、职业技能培养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并提供支持的课程,适用于各专业类。
2.专业核心课专业核心课是为使学生了解、掌握和应用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基本知识及专项技术技能而设置的课程。
学校可在学生入学前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测试,以便更好地引导学生选择性地学习专业核心课。
3.能力拓展课其他各专业类的专业核心课,都可以作为本专业的能力拓展课选择学习,目的是突破专业制约,满足农业产业综合化需要,培养学生一专多能,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执业能力。
(二)课程体系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总学时数不少于2720学时(17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不少于320(20学分)学时,专业核心课不少于1040(65学分)学时,同时能力拓展课应占一定学时数。
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学习时数不设上限。
本方案共设置12门1072学时的公共基础课供学生选择学习。
各地可结合实际, 适当调整或增开其他课程。
各专业类设置了一定数量的专业核心课供学生选择学习:其中必修的专业基础课4门500〜600学时左右,专业方向课2〜8门,每个学生应在完成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和2门以上本专业的专业方向课的基础上,选择学习其他专业核心课。
能力拓展课没有具体学时要求,学生可以在一定数量的公共基础课和本专业类的专业核心课学习之余自由选学其他专业的专业核心课。
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或增开其他课程。
每门课程的学习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组成。
公共基础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大致为1:1 ;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重在实践教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大致为(1:1 )~ (1:2 )(见下表)。
表: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学时要求学3寸杓衿求韓犧学学时比例芬4门吐不仔20学时1:1心谍若干不少于询4(学吋{i:n r 1:刘任选科也赛业姗呆程(11} '(1:2>总计不少于272呼时判月字旳不少于2充常办总俸上理陀敦字字时数与实践敦字字时数册忧例列⑴门小(1:2)教学形式(一)理论教学理论教学应根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 使学生了解、掌握农业生产经营所必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学生掌握专业技能打好理论基础。
要注重学习能力的培养,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1.教学形式(1 )课堂教学。
授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在教学点进行授课。
提倡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
(2 )远程教学。
授课教师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方式授课,组织学生在线或实时学习相关课程。
2.学习方式(1 )集中学习。
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集中进行学习。
在集中组织教学过程中,要灵活采取课堂讲授、现场演示、分组讨论、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
(2 )分散学习。
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利用多媒体教材、网络辅导资源或教学包等自主学习。
分散学习时,教师可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自身学习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辅导和答疑。
(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延续、扩展和深化。
构建符合务农农民职业教育特点的实践教学体系,科学、合理地安排实践教学,对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教学形式(1 )实验实习。
根据课程学习需要组织学生验证理论知识,学习实际操作技能,以教师演示、学生操作为主要形式,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
(2 )专业见习。
组织学生到现代化农业园区、科技示范场等地进行考察、交流,使学生了解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了解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拓宽现代农业发展理念。
(3 )技能实训。
组织学生到实习基地、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地进行技能训练,使学生通过职业岗位实务训练,掌握关键环节操作技能,巩固加深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获得专项操作技能的实际工作经验。
(4 )岗位实践。
学生结合本职工作岗位进行生产实践,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2.组织方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实践教学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实验实习、专业见识和技能实训一般采取集中方式进行。
分散实践教学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实习和岗位实践。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教学管理(一)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指导相关课程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包括课程名称、课程说明、学习要求、教学方法、教学目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教学提示、时间分配和教学考核及评分办法等。
教学大纲由学校根据整体教学要求制订,结合农时农事制订具体教学方案并组织实施。
制订实践教学大纲时,应遵循农业生产规律,与农时季节紧密结合,突出针对性、专业性。
学校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践基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实践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
(二)教学安排1.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根据学生生产经营实际和农时季节特点组织教学,上课作息时间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规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农忙时多实践指导生产,农闲时多安排理论教学。
要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逻辑性、衔接性和整体性,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并保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连贯性。
2.及时公布开课计划。
学校应在一学期结束前3〜5周公布下一学期开课计划,并及时汇总审核学生的选课情况,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在放假前公布课程表。
(三)选课管理1.根据各专业开设课程向学生及时提供包括课程目标、主要内容、教学要求以及任课教师等课程信息和相关服务。
2.教师要指导学生根据产业发展、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学期开课计划进行选课。
为均衡学生学习份量,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学生一学期所学习课程总量一般不超过680学时(含认定学分)。
3.学生选课后,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选课结果。
(四)学生管理1.以送教下乡方式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一般应选择适应当地主导产业的人才需求、并与学生学习需求比较一致的专业作为主要学习专业,便于学生统一管理和集中实习实践。
2.加强学生实习实践管理。
学生要严格按实践教学大纲、实践实施方案要求和规定参加岗位实践。
要对学生的岗位实践有明确的任务要求,通过实践报告、日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多方面反映实践成果。
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应离开实习地,特殊情况需请假并经指导教师批准。
凡实习请假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者,或无故缺席达到每门课程学时的10%以上者,其成绩以不及格论。
生产实习不及格一般不予补考,随下届学生重新进行生产实习。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考试考核(一)考试考核方式对学生的考试考核分为过程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和实践成果考核三种方式。
一门课程要求以上三种考核都要达到合格以上方能通过并给予学分。
1.过程性考核: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测评,包括考核学生的课堂教学出勤情况、平时作业完成情况、实验实习的实际操作水平、实验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验实习表现情况等,综合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2•终结性考核:对一门课程的结业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