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34号(农业水利类3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34号(农业水利类33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9.03•【文号】农办案〔2020〕21号•【施行日期】2020.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34号(农业水利类330号)提案答复的函农办案〔2020〕21号九三界:关于精准施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提案收悉。
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准确定位培育主体职责功能我部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统筹用好各类培育资源,共同推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
“十三五”以来,我部联合财政部持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央财政累计投入91.9亿元,面向当地主导特色产业,扎实推进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训,提升农民生产经营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好后续发展服务,累计培育各类型农民超过400万人。
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截至目前,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400余期,培训14万余人,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带头人。
二是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我部加强系统设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的积极性,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
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现有中央校1所、省级校34所、地级校285所、县级校1921所,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优势,承担超过50%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负责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运营管理,开展信息统计、质量监控和宣传,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
涉农院校具有系统化育人优势,2019年,全国设置农业类高职专业592个,招生人数约3.8万人,全国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涉农学科专业的院校230所,开设相关专业47个;2019年,涉农高职院校积极承担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任务,面向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量身定制培养方案,采取“农学结合、弹性学制”方式大规模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围绕地方现代农业发展和全产业链需要,涉农职业院校积极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广泛培养高水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十四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

十四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
一、培养数量目标:力争到2025年,在千万农民中,达到3000万人左右的新型职业农民数量。
二、培养质量目标: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实践锻炼、产业带动等手段,培养一批具有较高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中高级职业技能的占比不少于10%。
三、培养结构目标: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培养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深加工与贸易、农村旅游服务、生态环保与资源利用、特色养殖养殖等新型职业农民。
同时,适当培养传统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新型职业农民。
四、培养途径目标:建立多元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途径,包括职业教育、产业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体系。
五、培养保障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确保培养过程中的资金、土地、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保障。
同时,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评价体系,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质量进行全面监管和评估,营造良好的培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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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最新)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现代农业建设骨干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按照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市级文件精神,我区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思路坚持需求导向,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精准培育,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助推农业农村发展,助力农民收入增加”为目标,以强化教育培训为途径,以资质认定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工作目标全区继续引导扶持15名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继续引导扶持30名农业“五新”示范户;计划教育培训390人;计划认定150名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支持农业规模生产经营贷款担保基金运行,担保基金规模达400万元。
三、工作内容(一)调查摸底遴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和返乡下乡涉农创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就业的农业工人(农业雇员)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经营性服务的骨干人员(如: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机、植保、兽医、质量安全、农村信息等服务行业的从业者)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
由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各镇(街)业务站配合,围绕我区主导产业,深入镇村户中进行培育对象调查摸底;会同所在镇(街)业务部门调查审核,把确实符合条件且真正有意愿、有需求的对象遴选出来,建立培育对象库。
(二)教育培训1.培训任务。
计划培训390人。
培训生产经营型280人,专业技能型或专业服务型110人。
2.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
计划生产经营型培训时间累计10天(60课时,含实训);专业技能型或专业服务型培训时间累计5天(30课时,含实训);培训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天200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5.24•【文号】农办科[2013]36号•【施行日期】2013.05.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13﹞36号)自2012年8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以来,各地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性、紧迫性(一)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放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加以落实。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是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
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供求关系已进入总量过剩与结构性、区域性短缺并存新阶段,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显普遍。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力发展问题,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强调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关键在于激发农民自身活力。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民逐渐淡出身份属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同步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将其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动落实,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二)准确把握新型职业农民主要类型及内涵特征。
浅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临的现状与实施举措

浅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临的现状与实施举措新型农业职业农民是指致力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社会服务和农业科技推广等工作,从事现代农业生产和管理的农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既是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国家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
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临一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应对。
1. 教育背景不足:农村居民的教育背景普遍较低,很多农民缺乏农业现代化、市场营销、管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这使得他们在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上面临很大的挑战。
2. 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上的资金投入普遍不足,缺乏现代化的农业设施和技术设备,导致农业生产水平低下,难以适应市场需求。
3. 缺乏创新意识:由于长期以来的传统农业模式,农民们缺乏创新意识,对于农业生产和管理方法的更新换代接受程度较低,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4. 缺乏社会保障: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面临较高的风险,但却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这使得他们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缺乏安全感和保障。
二、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举措1. 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对农村居民的教育培训投入,提高他们的农业技能和管理水平,提升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动力。
2. 优化产业布局: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引导农民转变种植结构,推进“种养结合”“农林牧副渔”等一体化发展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加强资金扶持:加大对农业现代化设施和技术设备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强农民的经济收入。
4. 培育创新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培育农民的创新意识,鼓励他们开展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生产技术的创新发展。
5. 健全社会保障: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增强他们的安全感和保障。
6. 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通过税收减免、政策扶持等方式,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来。
通过以上的举措,可以更好地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所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问题,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项目概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是国家级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培育一批有素质、有技能、有市场意识的职业农民,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振兴和脱贫致富。
该项目的实施覆盖全国各地的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由中央财政统一安排资金进行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
项目目标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培育具备稳定的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具体目标包括:•培育大量技术过硬、市场意识强的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村人员就业技能,推进农村转移就业;•带动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产品多元化和提高质量;•激发并提高农村经济活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分以下几个步骤:1.人才培养:开设各类技能培训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2.项目申报:农民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申请参加项目,并提交申请材料。
3.评估审批: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农民的申请资格和技能水平。
4.资助资金: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安排专门的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和就业补贴。
5.就业安置:为农民安排职业就业和创业项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项目效果近年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和推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农村人才培养提升,丰富了农村人才资源,增加了农民收入。
2.培育了一大批具备稳定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的职业农民,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3.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了农村产业升级和多元化发展。
4.对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水平和生活品质,增强了农村发展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活力。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在国家级扶贫战略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推进农村振兴、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
在未来,相信该项目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我国的农村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健全培育机制 实现精准培育

健全培育机制实现精准培育作者:来源:《农民科技培训》2016年第12期编者按:本期专栏刊登两篇基层农广校校长参加校长能力提升研修班的学习心得,他们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展开讨论,提出了自己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看法和思考。
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新型职业农民是当之无愧的主体力量和不可忽视的生力军。
如何培育好这支生力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除了国家政策方面的重视外,更需要基层农广人精心谋划,健全培育机制;不断提高执行力,实现精准、有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精心谋划,健全培育机制随着农村形势发生变化,推动了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的产生,如种养大户、返乡创业青年、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规模种植、规模养殖越来越普遍,但缺技术、不善管理、营销不畅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经营不善的主要原因。
如何适应新形势,合理解决农村发展问题,自2012年开始,农业部开展了新型农民培育工作调研,在部分县市进行培育工作试点,社会反映良好。
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力军,农广校责无旁贷的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阵地。
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首先要有效益支撑,一个或多个产业的发展才能推动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产业发展包含产业布局、生产管理、产品营销、产品深加工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农村发展的个体,还必须重视人人关注的居住环境、食品安全、素质培养,一系列课题促进了系统工程建设。
健全培育体制,营造培育环境成为必要条件。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包含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个环节,作为新时期开展的系统工程,就必须完善体系建设,健全培育机制,形成领导有力、组织有序、多部门参与机制,才能推动系统工程开展。
近几年的培育实践证明,教育培训环节小有成绩,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学员产业发展迅速。
如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创造一个良性发展环境就要求我们完善培育环节,健全培育机制,做好认定管理、制定政策扶持成为必需,这也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源动力。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研究一、前言近年来,中国农村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乡村振兴战略成为了国家重要的战略部署。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了当务之急。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村从事现代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管理和服务、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他们既保留了传统农民的传统优势,又具有了现代化农业生产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展开研究,以期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意义与现状1. 意义乡村振兴是以农业农村为重点、以农民为主体、以城乡一体化为基础,全面推进农村全面复兴的重大战略。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可以提高农业生产力,改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 现状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是培育体系不够健全,培训资源分散,培训内容和方式单一,无法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需求。
其次是培育环境不够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影响了农民的培训参与和学习效果。
农民的培育积极性不高,缺乏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知,影响了培育效果和培育质量。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1. 建立健全的培育体系为了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培育体系。
这一体系应该包括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
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经费支持和项目扶持;学校可以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知识学习;企业可以提供就业机会和实习实践机会;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源帮扶和精准扶持。
只有建立健全的培育体系,才能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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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来源:农民日报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分化日益加剧,农户兼业化、村庄
空心化、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
“谁来种地”“如何种地”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
面对的现实问题。
自2012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四年强调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培养新
型职业农民”。
这是中央从三农工作的全局高度,为我们指明了解决“谁来种地”“如何
种好地”问题以及突破现代农业发展瓶颈、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根本方向。
大力培育新型职
业农民,需要循序渐进,有序推进从调查摸底、完善模式到优化机制等的系统工程。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调查摸底
开展对产业和农业从业人员等的摸底调研,重点掌握农业生产资源禀赋、主导产业发
展情况、农业规模化和组织化发展情况、农业从业人员结构数量和素质等,分析农业产业
发展趋势,合理估算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农业从业人员数量。
重点解决原来普遍存在的以
简单“培训”替代“培育”、培育工作缺乏精准性的问题。
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农村产
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相互支撑的耦合系统。
将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种养大户、家庭
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具有强烈发展愿望与发展潜力的骨干农民作为生产经营型职
业农民培育对象,将农业企业关键技术岗位人员作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将村
级动物防疫员、农村经纪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等作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分
类分产业(工种、岗位)建档入库,为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基础。
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
不同地区之间气候条件、土壤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均存在较大差异,造成了地区之
间农业产业的结构类型较多,农村人口对于土地的依赖程度差异较大,政府对于农业的支
持与扶持能力相差也很大。
因此,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模式,必须
依靠各地根据自身农业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经过多年的实践,全国各地形
成了多种农民培训模式,包括农民田间学校培育模式、现场传导型培育模式、典型示范型
培育模式、项目推动型培育模式、媒体传播型培育模式等。
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可以
汲取以往的各种经验,根据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创新适合当地特点的教育培训模式,包
括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农技推广面对面等培训模式;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平台,积极采取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教育、在线培育;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实现在线学习、在线技术咨询、共享教学资源信息等等。
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聚合优势资源,形成以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
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为补充,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实训教学基地,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
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教育培训需求,构建手段先进、运行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
训体系。
农民的教育培训,基层农广校是主要载体。
然而,当前大部分基层农广校仍处于
恢复重建中,培训主体建设薄弱。
大多数农广校无独立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教学仪器
设备简陋、培训条件差,难以保证培训支撑;实训基地大多为农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经营主体,少有农民田间学校,实训效果较差。
因此,健全教育培训体系,重点在于加强
基层农广校建设。
通过落实农广校人员编制和财政保障,建立与职能任务和办学要求相适
应的专职办学队伍,改善办学基础条件,提升教育培训能力。
优化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机制
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定向的政策扶持,既是巩固培训成果的需要,更是吸引广大农民
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育的需要。
只有加强对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解决农民在资金、技术、
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才能让职业农民在良好的环境里就业创业,才能让培育工作
的开展由“上级要”变成“农民需”:一是产业扶持。
整合涉农项目,引导各级各类农业
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逐步形成项目带动产业发展、产业促进职业农民队伍壮大的相
互融合的良性发展模式。
二是政策扶持。
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种
资源要素向职业农民流动。
引导农村土地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支持和帮助职业农民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打造特色品牌。
三是资金支持。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建立资金互助制度,引导小额贷款,提供贷款担保,开展生产保险,提高补贴力度等,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财力支持。
(张文君)
(作者单位:江西省委党校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