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问题申论范文
事业单位申论模拟题—申论模拟卷及参考答案(九)

事业单位申论模拟题—申论模拟卷及参考答案(九)三、作答要求:1.近期,上海市“钓鱼执法”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吸引了全国的关注。
请根据给定材料,概述上海市“钓鱼执法”事件的主要内容。
(20 分)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晰,包含事件的来龙去脉,字数 300 字左右。
2.材料 7 中反映,舆论对深圳社保局的做法算不算是“钓鱼执法”评价不一。
请你比较分析深圳社保局和上海城市交通大队做法上的异同。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全面、恰当,逻辑清晰,不超过 300 字。
(20 分)3.上海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进行“钓鱼执法”,是为了治理非法运营。
治理非法运营需要注意哪些地方,请你向上海交通执法大队提出你的建议。
(20 分)要求:分析深刻,层次清晰,建议具有合理性、可行性。
字数 300 字左右。
4.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并不是一个短期现象和孤立问题。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对此从“法治意识淡薄”方面做出了反省,姜梁则表示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请根据材料内容,结合你的思考,写一篇 1000-1200 字的议论文。
(40 分)要求:题目自拟,论述充分,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生动。
参考答案1.近期,上海市“钓鱼执法”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吸引了全国的关注。
请根据给定材料,概述上海市“钓鱼执法”事件的主要内容。
(20 分)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晰,包含事件的来龙去脉,字数 300 字左右。
答案(330 字)近年来,上海市交通执法大队为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大量雇佣“钩子”,陷害了一些热心助人的车主。
尤其是张军和孙中界两案,孙中界断指表清白,引发舆论关注和网络声讨“钓鱼执法”行为。
上海市有关部门经过多次调查,由最初的不承认存在“倒钩”执法问题,改变为承认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
闵行区政府责令区交通执法大队撤销对张军的行政处罚决定,浦东新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孙中界案的执法程序,并对当事人作好善后工作。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已向孙中界表示诚恳道歉,并承诺发回车辆,一切损失可以协商或提供国家赔偿。
“钓鱼执法”的行政法反思

“ 钓鱼执 法”的法理实 质与特征
全 面 、客 观 、 公 正 地 调 查 和 收 集 有 关 证 据 。 《 高 人 民法 院 最
关于 行政诉 讼证据 若干 问题 的规 定》第 五十七 条规 定 :“ 严 重违 反法 定 程序 收集 的证据 材 料 ”和 “以利诱 、 欺诈 、胁 迫 、暴力 等 不 正当手 段 获 取 的证 据 材料 ”不 能作 为定 案依 据。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行政 处罚法》第三 十三条规 定 : “ 违 法 事实确 凿并有法 定依据 ,对 公 民处 以五十元 以下,对法人 或 者其他组 织处 以一千 元 以下罚款或者警 告的行政处 罚的 ,
价研 究 [] 科技管理研 究,2 0 () J. 0 5 1.
[] 3 郭新 艳 ,郭耀煌. 基于T P I 法的地 区科技竞争 力的综合 O SS
青海
评价 [] 软科 学,2 0 () J. 04 4 .
[ 黎雪林 ,孙 东川. 国区域科技 竞争力评价体 系研 究 [ . 4 】 我 J ]
段 ,而 不 作 为 一 种 常 规 性 侦 查 手 段 , 只有 在 无 法 通 过 其 他 侦
查 方法 实现 查 处 的案件 时才 尽 量 “ 迫不得 已”运用 此 种手 段 。可 见,对社会秩 序构成严 重破 坏的刑事案件 的查处过程
采 用 诱 惑 性 侦 查 有 着 适 用 范 围 的严 格 控 制 。
可 以当 场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 ” 第 三 十 六 条 规 定 : “ 本 法 除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钓鱼执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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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湖南蓝山县交通局的视频显示,7月12日下午,60岁的摩的司机陈作雄从大门进去三次,出来两次,最后一次进去后就再没出来。
两天后,清洁工在交通局运管所三楼办公室发现其尸体吊在电扇挂钩上。
经警方勘验,陈系自杀。
16名目击者签字作证,陈作雄骑两轮摩托车在东门桥头,遭便装执法人员“钓鱼执法”,他的车被扣押。
当天下午,陈作雄写了两份“申冤书”,一份留在家中,另一份带在身上,然后走进了交通局运管所。
死者遭遇了执法人员的“钓鱼执法”。
近年来,“钓鱼执法”事件屡有发生,更是将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推向了媒体的“风口浪尖”,“钓鱼执法”导致的社会反响也时常超过一般想象。
如此的“执法方式”,看似是取得了一定的“证据”,但这个“证据”确实模糊了守法与违法的界限,更是难以让民众心服。
所谓“钓鱼执法”,是指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
“钓鱼执法”违背的是法律威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钓鱼执法的背后,常常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纠葛。
【深度分析】[事件分析]“黑摩的”扰乱公共交通市场秩序,应该严厉打击并从重惩处。
不过,整治工作必须置于法治框架内依法文明推进,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众所周知,“钓鱼执法”是指执法者隐藏身份故意引诱不法商贩从事违法行为,进而将其抓获的执法方式。
这种执法方式不仅有悖于政德,而且还会在社会上形成不良的舆论影响。
审视钓鱼执法背后的根源,无非有三种情况,一是懒政,钓鱼执法更加有效率;二是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钓鱼执法不违法;三是有罚款任务考核,完不成任务只能钓鱼执法了。
但无论是何种情况,都是不合理的。
更何况,钓鱼执法最大的危害,并不在于这处罚了一些无辜的人,而在于这会让法律丧失权威性与公信力。
“钓鱼执法”事件引发的思考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钓鱼执法”事件引发的思考作者刘甲祥学籍批次0803学习中心陕西西安长安奥鹏学习中心层次专升本专业行政管理指导教师张桂琴内容摘要本文结合实际的具体案例从几个方面对“钓鱼执法”做了简要的论述和分析,以期对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完善相关的行政执法制度有所助益。
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最近网上热炒的“钓鱼执法”事件背景,第二部分分析了此事件对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公序良俗产生的巨大负面影响,第三部分从法制建设、执法陋习以及最根本的利益关系等三方面分析了此事件产生的原因,最后总结探讨了今后应如何避免出现此类事件。
关键词:钓鱼执法行政程序行政救济执法经济目录一、事件背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钓鱼执法的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真实案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钓鱼事件”的影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破坏 (2)三、钓鱼事件产生的原因 (3)(一)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3)(二)行政人员存在“懒政”现象 (3)(三)利益!还是利益 (3)四、如何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4)(一)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行政复议、行政救济等相关法律法规 (5)(二)规范执法程序,杜绝“懒政”,斩断灰色利益链 (6)参考文献 (8)“钓鱼执法”事件引发的思考近期,一次“钓鱼执法”事件,将上海市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推上了舆论声讨的风口浪尖,其实,钓鱼执法,在上海早已有之。
初中生政治小论文(范文)

论“钓鱼”执法最近一段时间,出现了一个社会现象,或者说是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个现象——“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
从法理上分析,这种行为指的是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
而在近期,在我国部分城市,却主要体现在交通方面。
具体表现为:一位由执法部门派出的“钩子”,“发生了紧急状况”,向私家车主“求助”。
车主动了恻隐之心将其搭载。
孰不知落入了一个圈套,因为不远处的执法人员,按照所谓的证据,将其定为“非法营运”。
然后“依法处置”,罚款。
这位车主自然是百口莫辩,除了“乖乖受罚”,哪有半点回手之力?这样的执法方式固然荒谬。
然而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却有许多这样的案例。
如在上海,一位私家车主在上班途中,因路人“胃疼”,动了恻隐之心搭其上路。
结果,搭客拔了他的车钥匙,车外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他拖出,还把他双手反扣,卡住脖子,搜去驾驶证和行驶证。
对方告诉这位车主,他们市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要他交钱才能拿回车。
在各种压力下,最后这位车主交了一万元才取回车同样是在上海,另一位车主也是动了恻隐之心,却引来“非法运营”的横祸。
尽管他采用了“断指”的方式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却也只是徒劳。
庆幸的是,最后他们一个采取诉讼的方式,一个采取向政府求助的方式,让法律还给了他们一个公道。
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执法者找出了诸多的理由以示执法的正当性,但却掩盖不了实质上程序上的违法性,以及背后的利益驱动。
回顾类似行为造成的结果,发现在鱼钩上晃荡着的除了当事人,还有更大的鱼——那就是法律,道德和人们的善良之心。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生活在法治国家里,人人都要和政府部门打交道。
政府能否自觉的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
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能否顺利实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是国家的公共管理活动依法进行,符合法律的规定。
事业单位申论模拟题—申论模拟卷及参考答案(六)

事业单位申论模拟题—申论模拟卷及参考答案(六)3.上海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钓鱼执法,触及到了人们的道德底线。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
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
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
钓鱼执法是政治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行政执法中的“钓鱼执法”,与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类似。
世界各国执法机关也都使用类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瘾君子向毒贩购买毒品。
但“诱捕”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第一,诱捕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第二,已经掌握其部分证据;第三,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
也就是说,所设之套本身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证据。
大陆法系国家对此也有严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执法者为了取证,诱惑当事人产生违法意图,因为这是国家公权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自律权。
钓鱼执法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可以称作“显露式”。
就是当事人本身有违法或犯罪的企图,且已经实施,但是尚未显露出来。
第二种方式可以称作“勾引式”。
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勾引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
第三种方式可称为“陷害式”。
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计划陷害当事人,使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
4.在执法经济的利益诱惑之下(比如查处毒品按数额奖励、查处黑车和卖淫嫖娼、赌博等按罚没款提成等等),我们的“钓鱼执法”大有在行政执法和刑事侦查领域泛滥成灾之势。
连日来,新华网记者针对上海等城市接连发生的“打黑车”执法争议事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追踪核实,发现一些地方确实存在“钓头”和“钓钩”,其“钓鱼”内幕触目惊心。
一名自称做过“钓头”的女性对记者透露,一般来说,一个区域大致有一两个“钓头”“钓头”手下有,20 个左右“钓钩”。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打赢长江禁渔生态保护战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打赢长江禁渔生态保护战为进一步关心考生提升申论答题水平,我特殊推举申论热点解读“打赢长江禁渔生态爱护战”。
盼望考生阅读本文,对申论热点的把握有肯定的关心。
【背景链接】最近,重庆江津区鸿鹄护鱼志愿队参加护鱼行动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关于如何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彻底斩断长江上的“偷捕之手”,也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他们没有工资、自带装备,夜以继日守护长江鱼类,破获沿江非法捕鱼案件逾千起,将上百名非法捕鱼者送进了监狱。
与此同时,这支护鱼志愿队也成为非法捕捞者的眼中钉、肉中刺——有人造谣中伤,有人威逼恐吓,还有人把他们打得头破血流。
然而,“上了战场就没有退路”,尤其“对长江母亲河深深的爱”,使他们毅然选择坚守。
正是在他们的守护下,当地长江鲟、娃娃鱼等长江珍稀水生动物繁衍生息……【公考角度解读】[提出观点]长江流域水域面积宽敞,禁捕任务简单艰难,目前仅仅依靠执法部门远远不够。
动员群众的力气,发挥“群防群治”优势,是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必定选择。
[综合分析]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之一,也是全世界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河流之一,拥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包括400多种鱼类(含亚种),这其中有170多种为长江特有。
长江还是维护国家生态平安、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进展的重要屏障。
曾经的长江,百舸争流、鱼翔浅底、豚跃浪涌,这是两岸人民最深刻的集体记忆。
然而,受流域经济社会活动加剧影响,“长江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一个突出标志是,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
白鱀豚、白鲟等物种已多年未见,中华鲟、长江江豚等极度濒危,“四大家鱼”早期资源量比20世纪60年月削减了95%以上。
这意味着,假如再不实行乐观措施进行干预,长江今后可能将无鱼可捕。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
”长江生病,病根却在人类。
长江渔业资源本身就逐年衰退,部分渔民为猎取捕捞收益,仍大肆使用“绝户网”和“电、毒、炸”等竭泽而渔,形成了资源“公地悲剧”,也形成了“渔民越捕越穷、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的恶性循环。
“钓鱼式执法”行政法反思论文

“钓鱼式执法”的行政法反思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飞速发展以及人们法律维权思想意识的提高,约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滥用行为,要求维护广大人民的权利,进而真正实现人权的本质,本文简要分析了关于”钓鱼式执法”事件的法理思索、目前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试探性的提出了一些解决意见。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民主化一、导言依法行政是当今行政法领域的黄金原则,是从迈耶的《德国行政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发展而来。
”钓鱼式执法”事件的发生,引发了人们对依法行政尤其是依程序行政的广泛讨论。
二、法理思索(一)法律价值。
法治、公平、自由与民主是法律价值的基本观念。
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有自己的局限性,现代行政法治里有所谓”比例原则”,即行政手段应该与行政目的相匹配,激进的”执法钓鱼”手段,这一手段既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又破坏了社会成员间的信任与互助,违背了法律价值的本义。
相对于公平的其它原则这一条占有绝对优势地位,自由权利是相对的,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公权力的滥用会造成对自由和人权的威胁和危害。
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行政人员作为执行主体本质上更应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不仅是为了法律本质价值,更是责任型、服务型政府的体现。
民主与法治是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分界点,是权力和权利的平衡工具。
(二)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强调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明确指出法治和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法治”与”民主”不仅体现法律的价值、尤其是行政法的价值,是宪政的基本理念和宪政存在的基石,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重要实现形式,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既是组织者、领导者,又是执行者、落实者,所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怎么做到依法行政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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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全面、准确,有条理,文字简明流畅。
参考答案: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交通执法大队为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大量雇佣“钩子”,陷害了一些热心助人的车主。
尤其是孙中界和张晖两案,孙中界“自杀”表清白,有关部门经过调查,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有据。
而在张晖案中,经法院审理,判定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当,违法行政,对行政行为予以撤销。
有关执法部门也做出了今后将严格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表示。
2、请你结合所给资料谈谈“如何促进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提出对策建议,并进行论证。
要求: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畅通;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00字。
参考例文:
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
——提高行政机关依法执政能力之我见
近年来,一些地区相继出现了“钓鱼执法”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这些事件凸显了当下我国一些执法部门不能依
法行政,执法犯法,法治意识淡薄。
诚然,“钓鱼执法”在某些案件中有其合理性,但大多数情况下,却是冤屈了好人,败坏了社会公德,引发网络和舆论声讨。
如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仍然是许多执法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依法行政需要贯彻法治意识,就是指依法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意识,其实质就是指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
目前我国关于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完善,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少数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以“执法”之名,行“违法”之实,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侵害群众利益。
要提高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执法者要知法。
“钓鱼”执法者的法治意识淡薄到了极点,把自己当作法律的化身了。
不然,岂能干出这种令人愤、招人怨的蠢事。
执法者要是不懂法的话,肯定比普通老百姓构成的负面影响要大很多,这是不言而喻的,又是必须引起警惕的。
懂法,先要真正懂得自己是执法人。
二是执法者要守法。
老百姓需要守法,执法者更需要守法。
老话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对“钓鱼”执法者来说,执法犯法自然就极其严重了。
因此,很好地遵守法律,才能很
好地执行法律规范,这个道理不难理解。
三是执法者要善执。
执法者善于执法,首要就要弄清法为谁所执,即执法的目的。
胡锦涛总书记说过:“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这三层意思都没离开一个“民”字。
那么,执法呢?理所当然要为民了。
就“钓鱼”执法来说,同执法为民相去甚远。
法律是保护老百姓的,执法者应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才是,如果把老百姓当鱼来钓,岂不大错特错了!为谁执法,怎么执法,这是一个根本性的理念。
四是全社会要监督。
加强行政机关依法执政能力,光靠执法者自身是不行的,还要加强外在监督。
在此不能不肯定网络和媒体对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的舆论监督作用,正是由于这种监督作用日益明显,才能使众多“孙中界”走向前台,映入人们视野,引起人们普遍关注,还事实以真相,还蒙冤者以清白。
网络和媒体正确有效的舆论监督,应该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依法行政并非难事,关键在于我们的执法部门和具体的执法者,是不是真正懂法了,是不是真正地自觉守法了,是不是以法律职责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而不是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这对于建设法治政府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