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研究

合集下载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储蓄信贷协会,储蓄互助银行,信用合作社。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在我国,银行主要分为三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具有三大职能: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执行金融监管,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职能主要有四个基本职(1)信用中介职能。

它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

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惜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

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

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2)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

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经济过程中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

(3)信用创造功能。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

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帐和支票流通,商业银行。

以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构成贷市供给量的主要剖;分,因玫:商业银行就可以把自己的负债作为货币来流通,具有了信用仓1造功能。

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一、宏观金融调控问题1 、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调整[提示]此题的论点在于,必须对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讨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出台的背景,通过论述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得出调整的方向和目标。

2 、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财政政策目标的协调。

3 、我国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取[提示]此题可以包括如下内容: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重要性;选择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主要依据;从理论上来说有哪些中间目标可供选择;西方国家在货币政策方面的实践;我国在货币政策方面的实践;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及其选择原因;货币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4 、利率应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提示] 我国目前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这一目标现在的问题;利率作为中间目标的好处及条件;我国目前的状况已达到利率作为中间目标的要求;如何为中间目标的调整做好准备.5 、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终结[提示]货币供应量曾经普遍作为中间目标的事实;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金融科技的发展为货币供应量继续作为中间目标带来的困难;其他可供选择的中间目标。

6 、我国应继续将货币供应量作为主要中间目标[提示] 西方国家纷纷放弃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的事实;西方国家放弃这一中间目标原因;鉴于我国目前的状况,我国应继续将货币供应量作为主要中间目标;对货币供应量中间目标进行改进。

7 、发挥再贴现政策的作用,改善宏观金融调控[ 提示]可以结合目前票据业务蓬勃发展的态势,对我国中央银行再贴现政策的进一步发展进行论述,主要侧重对再贴现政策的功能、重要性、目前的条件等进行论述。

8 、进一步拓展我国公开市场业务的对策[提示] 我国目前的公开市场业务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市场业务的重要性;进一步拓展公开市场业务的对策(如进一步促进国库券市场的发展)等.二、货币政策比较问题1 、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的特点[提示]主要从中国目前经济转轨时期的特征出发,对货币政策的特殊性进行概括和总结,最好能与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货币政策进行对比。

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研究

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研究
引言 国四个试点城市 中唯一的西部地 区城市 ;另外 , 还 积极支持汽车金融公 0 0 9年 6月末 ,l O家 已开业 的汽车金融公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指经人 民银行批准成立 的,以发行 股票或债 司开拓西部地 区市场 ,截至 2 券 、接受信用委托 、提供保 险等形式筹集资金的 , 并将所筹 到资金运用 司对西部 十二省市贷款余额 占比达 1 6 %。 以青海省为例 ,非金融机构 的规 模不断发 展。从 2 0 0 1年起 首家 融 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我 国非银行金融机构 的主要形式有 主要信托 投资公 司、证券公司 、 保 险公 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农 村信用社 、财 资性担保 机构成立至今 ,全省 的融资担保公 司发展到 5 1 家 ,注册资 本 务公 司和典当行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 的主要业务经 营范 围与机 构 自身 的 达4 5 .7 5 亿元 , 在 保责 任余额 l 1 5 .4 9 亿元 ,占全省人 民币贷款余 额 性质有关 ,都是作为资金的中介机构进行金融融 资理财服 务方 向提高资 的 4 .7 2 % ;典当行业规模也在不断发展 , 2 0 1 2 年末 ,该省典当行共 3 3 金效率 、促进资金融通的。我国 的非银 行金融机 构 自 1 9 7 9年金融 改革 家 ,注册 资本 3 .8 4 亿元 ,典 当余额 l _O 8 亿元 ,同 比增长 了 1 2 .5 %; 0 0 8 年首 批公司挂牌 成立至今 , 目 前共 有小 额贷款 公 以来发展 巳具备一定规模 ,到上世 纪 9 O 年 代我 国非银行 金融机构 主要 小额贷款公 司从 2 有证券公司 4 7家 ,城市信用合作社 3 3 2 7家 ,企业集 团财务公 司 l 7家 , 司2 9 家 ,新增贷款金额 1 9 .6 7 亿元 ,贷款余额 2 2 .1 5 亿元 ,同 比增长 信托投资公司 3 2 8 家 ,融 资租赁公 司 9家 ,农 村信用合 作社 6 0 8 9 7家 , 7 6 .2 %,尤其是在服务 “ 三农 ”和小企业 的贷 款上有力 的弥补 了正规 保 险公 司 8 家 ,评信公 司 l 3家 }近年来新 出现的汽 车金融公 司 、货 币 金 融 的 缺 口。 经纪公 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更为有效 地促进着金 融服务 的专 业化发展 。 ( 三 ) 非金 融 机 构 对 民族 地 区 经 济发 展 的 作 用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 行相 比,二者 的功能在本 质上差别不 大 , 但是 由于我 国西部少数民族 地区地理位置偏僻 ,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相 对落后 ,造成融资主体规模 较小 ,同时由于缺乏 良好的金融创新环境与 同样具有创造货 币、扩大资金存量和加速资金周转 的意义 。非银 行金融 融资平 台等原 因造成了金融发展相对滞后 ,金融创新能力较弱 ,金融体 机构最主要的优 势在 于对活期存款和小额存贷款业务 的处理上 ,对于西 系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就 同全国平均发 展水平存在 一定的差距 。 部地区而言 ,尤其是少数 民族地 区,经济发 展缺乏较 大的存贷款 需求 , 在西部 大开发 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 , 西部 民族地区整体 上的经济增长较 相应的对于小额存贷款业务 的需求相对较大 , 尤其是小额信贷公 司手续 三农 ”和小型 、微 型企业 的发展上 快,经济不断发展对资金效率和资金融通 的要求有所提高 ,因此近些年 简便 ,资金周转方式灵活 ,在服务 “ 西部 民族地 区的金融体系也在不断完善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初具 可 以很好弥补正规金融 的不足 ,有 力地支持 了 民族地 区农村 经济 的发 三 规模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 取更为积极的金融政策来解决 ,这样 展 ;青海省的融资性担保 机构 累计为 中小企业 、个体 私 营企业 和 “ 才能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中的作用。 农” 项 目提供 了 2 0 0 0 余 笔贷款担保 ,很好 地解决 了中小企业有 效抵押 西 部 民族 地 区非 银 行 金融 机构 的发 展 现 状 担保不足的问题 , 缓解 了融资难 、担保难的困难 ,促进 了企业 的繁荣和 农 业 的发 展 。 ( 一 ) 西部 民族 地 区金 融发 展 现 状 概 述 西部民族地 区主要指位于我国地理区域 的西部 、主要 的少数 民族 聚 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西部 民族地 区经济发展主要体现 在对农业 、私 营 居的省份与 自治 区,包 括新 疆 、西藏 、青 海 、甘 肃、宁 夏、贵州 、云 业 主和微小型企业的贷款融资方面 ,扩大了资金覆 盖面,从解 决资金 的 南 、四川 、广西等 。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 以前 ,这些地 区受 到地理位 需求方 面加快 了资金 周转 ,促进 了地 区 的农 业与其 他产 业的 发展 ;同 置偏僻 、技术落后 、宗教文 化等因素影 响,总体上经济发 展较为缓 慢 , 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业务对零散资金 的吸收利 用也促进 了地 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度相对较低 。根据 《 中国民族 统计年鉴》 资料 显示 , 区经济 的储蓄水平 ,从资金供 给方面保障了资金的供给 ,促进资金 的有 西部 民族地区 2 0 0 0年存贷款比重 只 占全 国存 贷款 比重 的 6 .5 %,同期 效利用 , 提高资金利用率 , 对 于盘活地 区经济有积极的意义 。 二 、西部 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存在的问题 的民族地区国民生产总值 占全 国的 8 .4 % ,可以看到 , 西部 民族地 区金 融总量 明显偏低 ,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 西部 民族地 区受到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和文化环境的影响 ,总体 上 2 0 0 0年之后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与开展 ,西部民族地 区的 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 中东部还有所欠缺 。在正规的金融业的发展 中就 出 金融业发展也进入新的阶段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 的提高 ,西部民族地 区 现了需 求不足等 问题 ,这也就为非金融机构 的发展提供 了空 间你 ,尤 其 金融体系 日 臻完善 ,金融创新工作不断开展 , 2 0 0 9 年 6月底 ,西部地 区 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的发展并 不需要很 高水平 的技术 投入 和经济 发展 速 各项贷款余额达到 6 5 8 0 8 亿 元,各项存款余额 9 4 4 8 9亿元 。而在 2 0 0 0 年 度 ,很小规模 的资金需求就可以对一定规模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的生长产 西部地 区贷款余额仅为 1 7 6 4 2 亿元 ,存款余额为 2 0 9 8 7 亿 元 ,分别增长 生需求 , 但是存在 的问题就是缺乏整体 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环境 。 ( 一 ) 规 范化 了2 7 3 .2 %与 3 5 0 .2 3 %。 ( 二 ) 非 银 行金 融机 构 发 展 状 况 西部民族地 区整体发展水平为非金融机构 的生长提供 了较好 的生存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 以来,银监会积极引导 、鼓励 金融业加大对西 环境 ,但是由于西部地 区,尤其是民族地 区存在文化因素对金融 业发展 部地 区的信贷投放力度 ,鼓励金融 主体采取银团贷款 、委托理财 、融资 的抑制 ,例如伊斯 兰银行就不准对贷款资金 收取利息 。这些文化 因素对 租赁 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西部地区的金融支持。2 0 0 9 年年末 ,西部民族地 金融的正常发展存 在一定 的阻碍 作用 ,由于民族 地 区文 化依 赖较 为严 区正式成立 的的新型农村非 银行金融机 构达到 5 2 家 ,占当期 全国新成 重 ,这也是民族地 区金融业发展规范化的主要 障碍 。尤其是非 银行金融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总数的 4 4 %, 其 中村镇信用社 银行 4 l 家 ,融资贷 机构针对的是小额贷款融资 ,更是缺乏规范化的规章制度 ,这 就造成 了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研究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研究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和金融创新的推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融资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

这些机构不同于传统的银行,具有灵活的融资模式和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本文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进行研究和分析。

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中,债券融资是一种重要的方式。

这种方式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债券可被投资者认购以获取固定利息或在到期时获得本金。

债券融资的优势在于可以灵活地调整融资规模和期限,同时债券市场的发展也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了丰富的融资工具。

此外,债券融资还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除了债券融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股权融资来获取资金。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享受企业的收益和决策权。

相对于债券融资,股权融资更为灵活,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融资目的来决定发行股票的数量和价格。

此外,股权融资还可以提供战略合作伙伴和风险分享,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此外,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来说,银行间市场进行短期融资也是一种重要的方式。

银行间市场是指银行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的市场,这种融资模式具有快速、灵活的特点,能够满足短期融资需求。

银行间市场的发展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渠道,有助于提高流动性和增加盈利。

此外,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来获取融资。

比如,与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进行合作,通过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等方式来获得融资支持。

这种合作融资模式能够有效整合不同的金融资源,共同推动金融创新和发展,同时还可以降低融资风险和成本。

综上所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银行间市场融资和合作融资等方式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为其发展和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相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将继续得到完善和拓展。

中小型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

中小型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

中小型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
中小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中小型金融机构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信用违约、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等经营风险。

2.资金风险:中小型金融机构资金来源较为有限,可能面临资金紧张、流动性风险。

如果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可能导致运营受限、无法偿还债务等问题。

3.法律风险:中小型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如未能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可能面临处罚和诉讼风险。

例如,违反反洗钱、合规要求,违法乱象等。

4.技术风险: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可能面临信息安全、数据泄露、网络攻击等技术风险。

未能妥善保护客户信息和资金安全,可能对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鉴于以上风险,中小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能力。

同时,应适应监管要求,加强对业务的监控和报告,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和合作,提高整体风险防控水平。

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国际交易和资金流动日益频繁,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也日益猖獗。

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作为反洗钱监管的重要环节,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这些机构在金融活动中也存在着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

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当前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标准不统一、监管技术手段不足等。

深入研究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于完善我国反洗钱监管体系,提高反洗钱工作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在当今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反洗钱工作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

特定非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监管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维护。

对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究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可以帮助政府和监管机构更好地了解目前的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提升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和实施力度。

研究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问题可以促进相关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构建更加完善的反洗钱风险防控体系。

研究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问题还可以为学术界提供相关研究数据和案例,促进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为相关领域的学术贡献力量。

对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 正文2.1 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概述一、监管机构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的主要监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这两个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和监督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二、监管范围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这些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课件

《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课件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如利率、汇率等,可能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债产生影响。
由于内部流程、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等引起的风险。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面临大量资金赎回或债务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满足资金需求。
介绍国内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概述国内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政策框架,包括法律法规、监管指引等。
信托公司定义
01
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设立,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
02
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这些业务可以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管理和传承、规避风险等目的。
信托公司的监管
03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和信托市场的稳定,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对信托公司实施了严格的监管。这些监管措施包括设立注册资本门槛、审核信托业务资格、监督信托业务活动等。
基金公司的监管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和基金市场的稳定,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对基金公司实施了严格的监管。这些监管措施包括设立注册资本门槛、审核基金业务资格、监督基金业务活动等。
03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与监管
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
流动性风险
01
02
03
04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可能面临借款人违约的风险,导致资产损失。
金融科技应用
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改进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客户需求,实现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服务。
跨界合作与创新
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与不同行业的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创新产品和服务。例如,与电商、物流、教育等领域的企业合作,推出跨界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究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究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究作者:江李帆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34期摘要: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在控制上的能力与风险上的识别能力是不同的、风险上的偏好和收益也是不同。

所以,二者间有着内在合作的需求与可能。

本文对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在合作上进行了探究,阐述了二者之间的异同,并且表明了二者之间都有哪些合作,与此同时,提出了促进二者之间合作的几点有效措施。

关键词: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合作探究现如今,经济体制的改革正在不断地进行着深入,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在整个的金融总资产中占据的比重在逐渐的增大,逐渐的在推动着经济的发展。

除此之外,我国的经济体制在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型,作为主要的一个方式就是逐渐的将原来那些共有的经济剥离掉,重点是在发展上进行着增量式,使非公有制的经济占比逐渐增大,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就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并且可以在改革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1.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异同金融机构的体制在构成上是由银行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完成的。

两者之间存在着的相似之处有很多。

比方说,二者的在进行资金筹集的时候都是以引用的方式进行的,然后使之成为资产从而获利。

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的区别又是非常的明显,而就存在着的区别而言,我国和其它的国家有着完全不相同的理解,但是,基本上也都指的是创造出金融资产在性质上的不同。

银行进行信用的创造功能的使用,经过发放和吸收贷款从而得以实现。

而这只是依靠在负债上的增加就可以创造出在存款上有多倍的货币,最终形成一种新的购买力,把新的资源向经济循环之中输入,然后在进行货币的输入。

这样就可以说生产货币的是银行2.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2.1银行和保险机构合作有许多的中小型企业会因为风险比较高,所以在融资上是有着许多困难的。

而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合作,进行保险业务的开展一定是一个极好的对策。

对于银行来说,保险贷款既能使自身的风险被分担出一部分,并且还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使交易的费用得到了减少的同时又使自身在管理成本上得到减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研究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司谢平一、 引言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从1979年开始发展,目前其类型有四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

到1996年底,信托投资公司244家,所有者权益428亿元,总资产6143亿元;证券公司94家,所有者权益174亿元,总资产1590亿元;财务公司67家,所有者权益70.4亿元,总资产1321亿元;金融租赁公司16家,总资产168亿元。

以上机构从业人员约15万人。

18年来,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金融业中异军突起,发展迅速,但其地位众说纷纭,其发展过程也是历经坎坷,大起大落。

特别是信托投资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要部分,经历数次治理整顿,其业务范围和市场定位至今没有明确。

在中国的金融改革进程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和作用始终是一个充满争论的课题。

中国的金融改革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很不相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就是其中主要方面。

本论文将对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制度框架、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作一些分析,特别是要联系中国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来分析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

本文的结构是:第二节论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总体情况,特别是这些金融机构在整个中国金融业的地位和法律框架,在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中的作用;第三、第四和第五节分别论述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的财务公司的情况,并提出这些机构的制度缺陷和改革方向。

二、 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改革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 financial institution)包括四类: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

这种分类的原则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demand deposit),特别是不能吸收个人储蓄存款(individual saving deposit),因为这两种业务是最典型的商业银行业务。

根据1995年7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

所以,中国实行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原则,即一个法人机构不能同时经营银行业务、保险业务或证券业务(信托业务)。

但就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这两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而言,分业经营的原则却不十分明显:所有信托投资公司都可以经营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业务;而证券公司却不能经营信托业务,特别是不能经营信托存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和租赁业务,但证券公司可以吸收股票投资者的股票交易保证金。

实际上,中国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界定上没有使用“存款”和“非存款”的标准。

如果按照IMF《国际金融统计指南》(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 Guideline)定义,中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属于“吸收存款机构”(taken deposits institutions),这在下面分析各类机构时更为明显。

唯一的区别是,除财务公司外,其他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没有结算业务。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信托投资公司既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又可以从事证券承销、经纪业务和股权投资,几乎类同于欧洲国家的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

现在看来,在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初始,就没有按照国际标准的金融机构分类和金融业务规范,(Kummar,1997)就已经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加之日后监管不力,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2.1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简史1979年10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CITIC),这是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起点。

从1980年到1982年底,全国各类信托投资机构已有620多家,其中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部186家,建设银行的信托部266家,中国银行的信托部96家,农业银行的信托部20多家;到1988年9月,作为独立法人的信托投资公司达到745家(金建栋、马鸣家,1992)。

此后信托投资公司的数量开始下降,可见表2-1。

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是1987年成立的深圳特区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发展高峰是1989年到1991年,这两年间有50家证券公司成立。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期间成立的许多证券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分行控股或独资的,事后证明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

1990年以后证券公司数量发展可见表2-1。

财务公司的发展开始于1987年,当年批准的第一家财务公司是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

到1988年底,财务公司已有15家,1989年以后的机构数量发展可见表2-1。

1991年,国务院批发了《关于发展企业集团的通知》,该文件确定了中国第一批企业集团55家,并提出企业集团要优先设立财务公司。

从此,批准设立财务公司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提出申请者必须是国务院文件上确定的企业集团。

到1996年末,上述55家企业集团中已成立财务公司33家。

1997年4月,国务院把企业集团的名单扩大到120家。

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是1986年11月成立的中国对外贸易租赁公司。

到1988年底,融资租赁公司已有9家(金建栋、马鸣家,1992),1989年以后的情况可见表2-1。

由于租赁公司在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的地位很小,而且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规定,其业务经营实际上与信托投资公司类同,所以本文下面就不再专门分析租赁公司的情况。

表2-1 1990-1996年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和资产的变化。

(数量单位为法人机构个数,资产单位为人民币亿元)总计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年份数量资产数量资产数量资产数量资产数量资产1990 409 1447.97339 1224.4344 72.2 17 102.45 9 48.89 1991 456 2101.68376 1729.0666 189.24 19 130.26 9 53.12 1992 511 3257.6 386 2513.2687 489.35 27 182.32 11 72.67 1993 532 5198.09389 4329.3 91 564.19 39 240.24 13 64.36 1994 552 6709.61391 5534.4791 630.31 56 440.97 14 103.86 1995 570 7465.7 392 5708.6497 831.98 65 790.71 16 134.37 1996 421 9262.97244 6182.6294 1590.5367 1321.8216 168 以上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简史说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出现和发展是对大一统银行体制的冲击。

在1980年以前,中国的存款、贷款市场和结算业务基本由中国人民银行垄断,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既是中央银行,又是商业银行,在农村则由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垄断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

在这种情况下,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金融机构多样化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也是中国金融改革的先驱。

尽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一直不大,但由此打破大一统国家银行的垄断,引起金融业的竞争,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从金融改革的角度分析,中国的情况是十分特殊的:打破传统国家银行垄断体制,不是从增加银行的数量开始,而是从增加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而且,无论是银行或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所有制结构或产权结构都没有根本性改变。

2.2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业的竞争和对传统银行体制的冲击。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成立就是意味着与银行的竞争,这一竞争的动力首先来自地方政府。

在传统银行体制下,银行贷款受中央信贷计划的约束,地方政府基本没有对银行的控制权。

而随着经济改革分权过程的深化,地方政府的经济权力受到融资能力的限制。

地方政府就需要有自己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地方项目融资。

这里的内在经济动因是:通过当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能使当地储蓄更多转为当地投资,甚至能吸收外地的储蓄转为当地投资(如利用金融机构从外地同业拆借)。

没有金融机构是做不到的。

因此,地方政府办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非常高,事实上绝大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听命于地方政府的,就是国有商业银行地方分支行控股的信托投资公司也是如此。

从1986年到1996年,数百个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量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量的比例在7%-10%,比例最高是1996年的10%。

由此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形成的竞争压力是巨大的,而且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十分激烈,进而也就促进了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和效率。

在存款市场上,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是直接与国有商业银行竞争的。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主要吸收机构法人的存款,它们的优势是在利率上可以更为灵活,即通过付咨询费、帐外加价、短期存款按长期存款计息等方式提高存款实际利率。

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还通过个人股票投资保证金的形式吸收了大量个人存款,1996年末这部分存款余额大约有1500亿元人民币。

在贷款市场上,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之间的竞争不十分明显。

这是因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在1995年以前基本是由国家信贷计划决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贷款决策一般都听命于地方政府,贷款项目大部分是得不到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或数量不够的项目。

所以,在贷款市场上,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补充。

特别是对那些得不到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非国有企业而言,更是如此。

在证券承销、证券经纪和投资顾问等证券业务方面,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处于明显优势,因为商业银行不能进入证券市场。

但是因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多,在证券市场,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

正是如此,中国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是竞争性市场,基本没有垄断。

2.3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先驱。

尽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同业拆借市场(即货币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有许多争议,但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货币市场的最大需求者,对该市场发展的作用是历史性的。

1986年中国货币市场刚开始运行时,全国信托投资公司从国家银行拆入资金净额就达20亿元(年末数)。

此后到1993年以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大量资金拆借给本行控股的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是货币市场的主要交易行为,银行之间的同业拆借数量很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司1995年的典型调查,在信托投资公司和租赁公司的负债总额中,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拆入的资金占40-60%;证券公司负债总额中拆入资金占20-30%。

甚至可以说,没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就没有中国的货币市场。

但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的违规行为也必须提及,主要表现为期限过长、违约多、用途多投向房地产和自营股票。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更是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紧密相关。

由于银行只能代理政府债券的发行,所以股票承销、股票经纪和基金管理等业务基本上都是由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办理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