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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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模板

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模板

****单位审查工作细则目录1.1********审查工作细则根据事项办理环节分别填写各环节时间相加不超审查的具体内容或项目,以申请材料为主,逐条列明。

对相同的可用“同上”或“同**”,也可合并单元格对应填写审查内容的具体审查要求。

对相同的可用“同上”或“同**”,也可合并单元格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等,具体根据情况填写需要说明的内容过承诺明确时限示例11.1 跨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的备案审查工作细则示例25.1.1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审查工作细则药品生产要求;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3.2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3.3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3.4洁净区的内表面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易清洁;3.5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温湿度等符合要求;3.6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设计合理。

决定10 1、同受理审查内容;2、现场检查记录、报告;3、企业整改报告。

1.1同受理审查要求。

2.1现场检查报告与现场检查记录应一致;2.2现场检查程序应规范;2.3现场检查报告内容应涵盖检查标准全部情况,缺陷项目应具体、明确。

3.1整改报告应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缺陷项目整改指导原则》规范书写,并附有关材料或照片;3.2整改情况需经所在市食药监管局确认,并整改到位。

送达 1 1、《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2、《行政许可决定书》。

1.1内容规范、准确无误;1.2规定位置加盖公章。

2.1内容规范、准确无误;2.2引用法律、法规条款应正确。

公司行政审批职责范本

公司行政审批职责范本

公司行政审批职责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行政审批工作,明确行政审批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行政审批职责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公司内部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采购、报销、请假、转正等相关审批。

第三条公司行政审批职责主要包括审批程序的规定、审批权限的划定、审批事项的范围和审批结果的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四条公司行政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和执行三个环节。

第五条申请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申请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审批人员应在收到申请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

第七条审批人员应根据公司的制度和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审核和批复。

第八条审批程序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审批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给予合理的解释。

第九条审批结果应及时向申请人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十条在执行环节中,申请人应按照审批结果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备相关部门。

第三章审批权限第十一条公司的行政审批权限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制定,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调整。

第十二条不同层级的员工拥有不同的审批权限,应按照公司规定对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进行划分。

第十三条不同类型的审批事项也应根据公司制度进行审批权限的划定,确保审批权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凡涉及到重大合同、重要决策以及涉及到公司财务等重要事项的审批,应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

第十五条凡涉及到员工福利、产品采购、办公用品调配等中小型事务类审批,应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批。

第十六条凡涉及到日常事务、个人请假、差旅费报销等小型事务类审批,由部门主管审批。

第四章审批事项的范围第十七条公司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重要决策类: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招聘、解聘、晋升、薪资调整等。

(二)合同类: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合同审批,包括供应商合同、客户合同等。

(三)财务类:涉及到公司资金的支出和报销审批,包括差旅费报销、业务费用报销等。

行政审批工作职责模版

行政审批工作职责模版

行政审批工作职责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模板。

第二条本模板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工作。

第三条行政审批工作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企事业单位、个人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决定或许可的活动。

该工作职责模板包括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程序、权限、责任等方面要求。

第四条行政审批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公正、公平、公开,依法行政,及时办理,依法承诺和履行监管职责。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的制度、流程和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行政审批工作由行政机关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行政审批机构应当有足够数量、合理结构、高素质的工作人员,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行政审批机构应当建立行政审批工作的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作。

第九条行政审批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十条行政审批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阶段。

第十一条申请阶段: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十二条受理阶段:行政审批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提供受理通知书。

第十三条审查阶段:行政审批机构应当依法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审查核准等。

审查应当细致、全面、客观、公正。

第十四条决定阶段:行政审批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决定书。

决定应当有明确的事由和理由,并附上法律、法规的依据。

第十五条送达阶段:行政审批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并及时告知其行政救济的途径。

第四章:审批权限第十六条行政审批权限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权限进行审批,未经授权的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七条行政审批机构依法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审批决定有权进行复核,对错误的审批决定应当及时纠正。

行政审批工作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明确行政审批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审批工作公正、公平、便利、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审批工作。

第三条行政审批工作应当遵循法治原则和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宗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规范审批程序。

第五条行政审批工作应当实行集约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第二章行政审批的程序第六条行政审批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明确审批手续和期限。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审批,应当遵守审批规定的程序和材料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接到申请后及时受理,依法组织审批,按照程序作出审批决定。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审批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疑问需要补充材料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

第三章行政审批的条件和标准第十一条行政审批应当依法依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应当符合公益性、公共利益性和公平性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政策。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应当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合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章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六条行政审批工作应当接受各级监督,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开和便利。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应当设立行政审批监督岗位,定期对审批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审批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申诉和投诉。

第十九条对于不当的审批行为,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处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模板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模板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

3. 原则:行政审批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的日常工作。

2. 明确各级行政审批部门的职责,确保审批流程顺畅。

三、审批事项与标准1. 明确审批事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资质认证等。

2. 制定审批事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确保审批工作的标准化。

四、审批程序1. 申请: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3. 审查: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4. 决定:审批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 期限:明确审批工作的办理时限。

五、审批监督1. 建立审批监督机制,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对审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信息公开1. 审批事项、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应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七、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审批部门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2.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依法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符合具体行政管理需要。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十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审查工作细则一、项目名称: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审批类别:行政许可项目编码:26021二、设立(一)审查环节。

海关总署受理申请,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二)审查内容。

1.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向海关总署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申请文件;(2)检测条件、技术能力材料;(3)证明投资者或者投资一方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材料。

2、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文件;(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检测条件、技术能力材料;(4)投资各方在所在国提供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

(三)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

1.中资和外资检验鉴定机构符合许可条件;2.递交的申请及其所附材料符合要求;3.申请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4.检验鉴定机构工商营业信息、办公场所、检验场所、人员能力、检验检测设备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的适应性;5.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

三、延续(一)审查环节。

检验鉴定机构许可有效期六年,申请许可延续的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内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总署提出申请。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总署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二)审查内容。

检验鉴定机构办理许可延续手续,应当提交有效期满换证申请表。

(三)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

递交的申请及其所附材料符合要求。

四、变更(一)审查环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涉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资格证书》事项变更的,应向海关总署申请换发资格证书。

规范行政审批细则

规范行政审批细则
确保审批科学、规 范、高效
优化审批方式 和服务方式
提升审批效率和服 务质量
建立信息公开 和监督机制
推动行政审批工作 透明化和规范化
简化审批环节 和文件
减轻企业和群众的 负担
规范行政审批的实现路径和方法
政策法规层面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 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
监管机制层面
建立行政审批监督机制 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 完善行政审批投诉和申诉渠道
介绍为什么需要进行信息化建设
02 现行审批信息化建设的成效和不足
分析现行信息化建设的瓶颈和问题
03 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探讨如何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行政审批的风险防控
审批风险防控的重 要性
介绍审批风险防控的作用
分析审批风险防控的关键点
现行审批风险防控 的不足和问题
分析现行审批风险防控出现的 问题 探讨如何解决审批风险防控的 不足
技术手段层面
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 开发和应用行政审批智能系统 提升行政审批数据分析和预测 能力
服务理念层面
树立公正高效的审批服务理念 提供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 推动审批服务与社会管理服务 协同发展
规范行政审批的建议 和措施
01 压缩审批时限
设立最长审批时限,加快审批进程
02 减少审批环节
删减非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效率
行政审批的演变 历程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 行政审批制度历经了几个 阶段的演变。从把行政审 批制度作为国家行政管理 的基石,到改革开放后逐 步推行审批制度的简化、 取消和转变,再到当前的 审批制度改革和创新。通 过对行政审批历程的分析, 可以深刻理解行政审批制 度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 和改革方向。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二)专办窗口执行工作流程的情况。
专办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对即办件应立即办理;其它件当天必须将申请材料转有关具体承办部门审核,并在时限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申报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退件要注明退件的充足理由,补件要告知需补齐的必备材料,即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办条件的,由专办窗口退交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退回的原因或须补充的事项。行政许可证件或决定书制作完毕后,由专办窗口统一通知申请人领取。
五、行政审批工作的审查标准:
(一)审核申请者资料,审查其申请是否符合本许可申请条件,申请人提供资料信息与现场查看是否一致;
(二)是否按照授权的内容、范围、条件办理项目进行审批;
(三)行政审批的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四)行政审批出具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规范;
(五)是否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否定报备制、绩效考评制”等效能建设七项工作制度。
(五)实地核查结束后,有关责任处室根据核查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作书面审查意见书上报局主管领导及局政策法规处。
(六)经审查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但可以进行整改的,有关责任处室明确整改事项、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后通知申请人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行政审批要求的,有关责任处室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行政审批工作的审查程序:
(一)对专办窗口实行轮班制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专办窗口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三)对需要实地核查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责任处室将实地核查时间提前三天书面或电话通知局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及申请人。
(四)局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结合实际,对需要实地核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
(一)权限内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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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查工作细则
根据事项办理环节分别填写各环节
时间相
加不超
审查的具体内容或项目,以申请材料为主,逐条列
明。

对相同的可用“同上”或“同**”,也可合并单元格
对应填写审查内容的具体审查要求。

对相同的可用“同上”或“同**”,也可合
并单元格
审查执行的法律
法规、行业标准及
有关规定等,具体
根据情况
填写
需要说
明的内

过承诺
明确时限
示例1
1.1 跨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的备案审查工作细则
示例2
5.1.1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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