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步骤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步骤一:患者投诉步骤二:投诉受理医院将对患者的投诉进行初步核实和受理。
医院会委派专人对投诉进行调查,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纠纷。
医院可能会要求患者提供更多的证据或资料,以供调查和核实。
步骤三:调查与调解医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展开调查,并与患者进行沟通和调解。
医院可能会约见患者、医生或其他相关人员,听取各方的陈述和解释。
在调解过程中,医院会尽力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医院也可以邀请第三方调解人员介入,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
步骤四:鉴定和评估如果患者和医院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医院可能会组织鉴定机构对相关事实进行评估和鉴定。
鉴定由专家组成,对事实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结果。
鉴定结果对医院和患者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后续的法律诉讼。
步骤五:调解协议如果在调和和鉴定过程中,医院和患者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应签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达成一致共识。
协议一般包括赔偿金、道歉、医院改进等内容。
调解协议是医疗纠纷处理的终结性文件,双方应该履行协议的内容。
步骤六:法律诉讼如果患者不满意调解结果或医院对调解协议不履行,患者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患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将对双方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结: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以投诉、受理、调查与调解、鉴定和评估、调解协议和法律诉讼为主要步骤。
该流程旨在最大程度地保护患者的权益,解决医疗纠纷,并促使医院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每个具体的医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纠纷处理流程,但总体上不会偏离上述步骤的基本原理。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一、引言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就诊疗行为、服务质量或收费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随着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医疗纠纷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避免。
为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一套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至关重要。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 发生医疗纠纷时的应急措施(1)保持冷静:医疗机构首先要保持冷静,及时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并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立即报告: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如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
(3)保护现场: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要确保现场不被破坏,保留好相关物证,以便后续进行调查。
(4)积极沟通:医疗机构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对患者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
2. 医疗纠纷的调查与取证(1)医疗机构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以便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2)调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纠纷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检验报告、药物使用记录等。
3. 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愿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2)第三方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如医患双方自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调委调解。
4. 行政调解与诉讼(1)行政调解:如果协商和第三方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2)诉讼:如果行政调解不成,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三、医疗纠纷处理注意事项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3. 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
4. 患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理维权,不要轻易采取过激行为。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1.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 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人及家属、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旁观人员,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进行技术咨询。
4. 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 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 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 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 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 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
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12.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之调解⾸先发⽣医疗纠纷双⽅先进⾏调解,调解的⽅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种⽅式或者⼀种调解不成功再⽤其他⽅式进⾏调解。
调解⽅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员有尊重患⽅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盾。
2、调解:医患双⽅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签字盖章。
3、第三⽅调解。
医疗纠纷可以卫⽣⾏政部门第三⽅来进⾏⾏政调解。
第三⽅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在平等⾃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
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法律诉讼程序进⾏处理。
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
⼀般在三⼗个⼯作⽇内完成。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委托司法鉴定时⼀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
(⼆)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的委托事项进⾏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起7⽇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起7⽇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答复。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
为了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各地都建立了一套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下面将具体介绍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的一般步骤:1.患者抱怨投诉阶段:-医疗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受理,记录下投诉内容,并规定办理期限。
-医疗机构应尽快开展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收集相关证据。
-医疗机构应对投诉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患者。
2.调解协商阶段:-如果患者对医疗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红十字会等进行申诉。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红十字会等会派人员前往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
-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第三方专家、律师等参与,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引导,寻求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3.仲裁或诉讼阶段:-如果调解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较小金额或者简单情况的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较大金额或较复杂的医疗纠纷,患者可以在诉讼时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以公正、公平的方式公开审理,并作出裁决。
4.执行阶段:-如果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患者的判决,但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拒绝执行,患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强制执行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裁决,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涵盖了抱怨投诉、调解协商、仲裁或诉讼和执行四个阶段。
这些流程旨在保护患者的权益,解决医疗纠纷,实现公正和谐的医患关系。
(注:以上是一般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以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投诉登记与受理1.当患者或患者家属发现医疗事故或有其他投诉、举报的情况时,可以向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登记。
有些地区还设立了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2.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并向投诉人提供投诉受理凭证。
同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病历、医疗记录、诊断报告、治疗方案、药品清单等。
二、初步调查与备案1.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应当进行初步调查,包括调查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医疗过程、医生的执业情况等。
有些地区还需提请专家组或技术鉴定机构参与调查。
2.在调查的同时,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还需将投诉案例进行备案,包括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医生和患者、涉及的病历资料等。
三、调解与沟通1.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可以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可以是由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调解机构组织进行。
调解的目的是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纠纷,让双方达成一致。
2.调解中可以提请专家组或民间调解组织的成员参与,他们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和建议。
双方可以通过调解达成包括赔偿、道歉、整改等具体的协议。
四、仲裁或诉讼程序1.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其中一方不满意调解结果,双方可以选择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2.仲裁通常由专门的仲裁机构组织,双方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判决。
仲裁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选择诉讼程序,双方将医疗纠纷提交给法院审理。
法院会对纠纷进行调查、听证,并最终作出判决。
五、执行与监督1.如果仲裁或诉讼的判决有赔偿要求,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需要履行判决,并向患者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
2.监督是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等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促使医疗机构改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医疗纠纷再次发生。
总结: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一般包括投诉登记与受理、初步调查与备案、调解与沟通、仲裁或诉讼程序以及执行与监督。
在整个流程中,强调了客观调查和对双方的公平公正,以达到解决纠纷、赔偿受害者、预防再次发生纠纷的目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医生等相关人员之间因诊疗、医疗过程中发生的矛盾或争议。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并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1.收集证据:患者在发现可能存在医疗事故或纠纷时,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
包括医疗记录、检查报告、治疗方案等。
2.与医院沟通:患者应当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情况。
可以是与医生或主治医师进行沟通,或是向医院投诉部门反映问题。
3.申请鉴定:如果患者认为自己受到了医疗事故,可以申请相关部门进行事故鉴定。
医院也可以申请鉴定以澄清事实。
4.调解仲裁:如果患者与医院沟通无果,可以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或仲裁。
调解一般由医院内部的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仲裁则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负责。
5.诉讼:如果调解或仲裁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并确保满足法律诉讼条件。
在解决医疗纠纷时,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1.协商调解:患者可以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协商与调解,寻求问题的解决。
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
2.仲裁:患者可以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仲裁。
仲裁一般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负责。
仲裁最终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3.诉讼:如果协商调解和仲裁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并确保满足法律诉讼条件。
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双方必须遵守裁决结果。
4.第三方调解:患者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
第三方调解机构通常是由专门的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负责,他们会在患者和医院之间进行调解。
第三方调解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作为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的参考。
在选择解决途径时,患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医疗纠纷是最为理想的方式,可以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程序。
但如果协商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仲裁或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步骤

医疗纠纷处理步骤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
这种纠纷往往涉及到患者的健康与生命,对患者和医务人员都具有重大影响和后果。
因此,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对于保护患者权益和维护医疗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介绍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
第一步:调解协商在发现医疗纠纷后,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协商。
患者可以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计生委都有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由专业的调解人员进行协商和调解。
调解协商的目的是通过双方沟通、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减少纠纷的发展和危害。
第二步:仲裁或行政处理如果调解协商未能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仲裁,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仲裁和行政处理都是通过上级机关对医疗纠纷进行审理和决定。
仲裁通常是指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调查和裁决。
行政处理则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措施。
仲裁和行政处理都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机关进行审理和裁决。
第三步:诉讼如果仲裁或行政处理的结果不能令患者满意,患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患者可以请律师代理,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
法院会依法受理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疗纠纷的存在以及医务人员的过错。
第四步:执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医务人员承担责任或给予赔偿,医务人员必须按照判决执行,进行赔偿或其他必要的处罚。
如果医务人员拒绝执行判决,患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总之,处理医疗纠纷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任务。
在处理过程中,各方都应保持冷静和理性,充分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不仅可以保护患者权益和医疗秩序,还能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
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
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
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
所以,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务。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医疗鉴定流程: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如是医疗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如是非医疗事故行为,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过错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赔偿标准,如下: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丧葬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条文:
第2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18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第3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37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
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40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第46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48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50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