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刑事)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
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特制定本标准。
二、案件受理1. 受理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范围;(2)申请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3)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或被告,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 受理程序: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照以下程序受理案件:(1)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案件指派1. 指派原则: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案件类型、专业特长等因素,合理指派律师。
2. 指派程序: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照以下程序指派律师:(1)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类型、专业特长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律师;(2)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签订指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法律援助机构将指派信息告知申请人。
四、案件办理1. 办理原则: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诚实守信,保守当事人秘密;(3)尽职尽责,提高案件质量;(4)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
2. 办理程序:(1)律师接受指派后,应当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明确代理目标;(2)律师应当认真调查取证,收集证据,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依据;(3)律师应当根据案件情况,提出合理的诉讼策略和辩护意见;(4)律师应当积极参与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5)律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提交案件报告,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
五、案件质量评价1. 评价内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案件受理是否合法、合规;(2)案件指派是否合理、公正;(3)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诚信;(4)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5)案件办理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序号 项目分 值 考评内容
一、申请材料应包括:1.法律援助申请表(1分);2.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 证明,代理申请人有代理权的证明(1分);3.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应为 申请、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2分);4.与所 法院辩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1分);5.受援人的电话号码及直系亲属的电话号码 护材料 (1分)。以上每少一项材料扣相应分值。 法院指定辩护材料应包括:1.法院指定辩护人通知书(1分);2.起诉书副本或判决书(1 分);3.公安或检察机关转交的申请函、辩护函(2分)。每少一项材料扣相应分值。 法律援 法律援助申请案件事项应具有以下材料:1.法律援助审批表、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存根复 助审批 印件、法律援助告知书、告知代理人职责按案件风险、法律援助送达回执;2.法院指定辩 材料 护案件材料,指派通知书存根复印件。少以上材料扣5分。 法律援助 案件程序 (60分) 案件办理材料应包括:1.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1分);2.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 批办单(1分);3.委托代理协议或委托授权书(1分);4.拘留和逮捕通知书、起诉状、 上诉状、申诉状、行政复议申请书、国家赔偿申请书(1分);5.受援人提供的证据材 料,会见受援人、当事人、证人谈话笔录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2分);阅卷有摘 案件办 抄或复制的案件材料(4分);6.答辩状、辩护词或代理词(4分);7.判决(裁定)书、 理材料 仲裁裁决书、调解协议、和解协议、行政处理(复议)决定等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 (1分);8.代理或辩护、仲裁意见全部或主要意见采纳得4分,部分采纳得3分,未采纳 扣7分;9.无庭审记录扣5分;10.刑事案件会见被告人要有完整的会见笔记和看守所人员 回签(公章)(6分);11.其他与承办案件有关的材料(2分)。 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在受理案件3个工作日内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进行审 查,法律援助中心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应于决定 期限 之日起3日内通知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或法律援助人员 承办。没有按照规定上报的案件扣2分。 程序 按照申请、审批、指派的工作流程,由法律援助机构专人负责批办,并使用统一的格式文 书。没有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的扣3分。
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评价(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将以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为研究对象,对案件处理过程、援助效果、援助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以期为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件处理过程评价1. 受理及时性在案件受理方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给予援助。
从接到申请到正式受理,平均用时不超过3个工作日,确保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2. 审查严格性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等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确保了援助案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指派高效性在援助案件指派方面,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援助律师库,根据案件类型、律师专业特长等因素,为申请人指派合适的律师。
从指派律师到正式开展援助工作,平均用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4. 协商调解对于一些纠纷较小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司法成本。
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律师充分履行职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援助效果评价1. 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援助,许多弱势群体得到了有效维权,如农民工工资拖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等。
据统计,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弱势群体比例逐年上升,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 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使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到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在援助过程中,律师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维权,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3.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使弱势群体在司法过程中得到了公平对待,有效弥补了司法资源的不足,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检察

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检察在司法实践中,案件质量评查是对法院办案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服务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查标准体系,以便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首先,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应当包括案件审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正、是否合理的评价指标。
包括对法官办案的文书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瑕疵等方面进行评定。
其次,还应当包括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审查、质证和辩论等环节的评价。
这些环节的规范与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案件审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后,还应当包括对判决结果的评价,判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定。
在具体评查工作中,评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评查标准进行评定,不偏不倚地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评价。
评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法院和司法机关反馈,以便对案件质量进行及时的纠正和改进。
同时,评查结果也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
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明确评查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评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评查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严格遵守评查的纪律和规定,确保评查工作的公正客观。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的评查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效性和有效性。
总之,案件质量评查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工作,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服务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查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定,建立健全的评查机制,才能确保评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希望相关部门和法院能够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强评查标准的研究和完善,不断提高评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
法律援助案件案件评查(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李某于2015年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被告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一套房屋。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部分房款,但被告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原告多次催促无果后,遂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被告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案件评查(一)案件受理情况1. 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到原告李某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受理本案。
2.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担任原告李某的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案件审理过程1. 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与原告李某进行了沟通,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2. 律师代表原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3.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李某的代理人提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被告公司的违约行为,并要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
4. 被告公司在庭审中辩称,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屋,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三)案件判决结果1.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2. 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某交付房屋,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四)案件评查意见1. 本案中,原告李某申请法律援助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受理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的优越性。
2. 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代理职责,为原告李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3. 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4. 本案中,被告公司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联评(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案件质量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本文将针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联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1.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我国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法律知识不足,实践经验缺乏,导致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失误。
同时,部分法律援助机构缺乏专业培训,使得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难以提高。
2. 案件办理流程不规范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流程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如:未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导致案件质量难以保证。
3. 案件跟踪不到位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部分机构对案件跟踪不到位,导致案件办理进度缓慢,甚至出现案件拖延、错案等情况。
4. 案件评估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法律援助案件评估体系尚不完善,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
这使得案件质量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联评措施1.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素质法律援助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
同时,鼓励法律援助机构与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合作,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法律援助队伍。
2. 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确保案件质量。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案件受理、审查、办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监督,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公平。
3. 加强案件跟踪,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法律援助机构应加强对案件的跟踪,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案件按时办结。
同时,建立健全案件跟踪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4. 完善案件评估体系,提高案件质量评价的客观性法律援助机构应建立健全案件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
案卷评查标准

案卷评查标准
1. 案件定性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要求。
2. 案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详实,是否存在瑕疵和漏洞。
3. 证据的适法性、充分性、真实性,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要求。
4. 对于被告人的行为、心理状态、人格特点等是否进行了充分调查和判断,是否考虑到其社会危险性和法律后果等因素。
5. 是否遵守了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是否符合诉讼公正的原则。
6. 是否进行了量刑综合考虑,是否符合量刑标准和司法解释的要求。
7. 税法、海关、财务等其他专门法律案件评查所需评查的相关标准。
8. 案件中的问题是否能够推广和借鉴,是否有改进建议和意见。
9. 评查结论是否准确客观,是否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价和意见。
10. 是否对评查工作本身进行了科学规范、严谨细致的追溯调查、定性分析、评
审意见等,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评查。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实施方案一、前言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的贫困群众、号召民众参与各类工作,缺乏独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弱势群体及其代理人和律师等提供一定的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并在必要情况下为其支付相关的费用或补助一定的费用的社会公益性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是对法律援助项目实施的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和反馈的有效途径,其目的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当之处。
本方案旨在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目标、标准、方法和程序,为日后的实施提供指导。
二、评估对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对象为法律援助案件。
具体包括:刑事辩护、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仲裁案件等。
三、评估目标1. 评估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效果,了解该服务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2. 检测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能力,了解其引导咨询、诉讼代理、纠纷调解等服务情况;3. 评估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质量,强化其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规范其服务行为,保证其服务质量;4. 了解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和评价,有针对性地提高服务质量。
四、评估标准本评估采用“四点评价”方法:1. 服务态度:法律援助人员应亲切、耐心、细心、负责,积极为当事人服务;2. 服务效果:案件处理时间、合法化、合情合理;3. 专业水平:法律援助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4. 服务满意度:得到当事人的满意度反馈。
五、评估方法本评估采用三种方法:1. 文件审查法:通过审核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案件相关的文件、材料,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的资料;2. 现场检查法:对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服务过程进行现场观察、听取当事人的反馈,了解服务的实际情况;3. 问卷调查法:通过问卷调查,获得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和评价。
六、评估程序1. 评估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和实际需要制定评估计划,明确评估任务和目标;2. 评估调查: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法获取评估资料;3. 资料分析:对评估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统计评估结果;4. 编写评估报告:在汇总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撰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报告;5.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和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6. 反馈结果:把评估报告和改进建议反馈给法律援助机构,推进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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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刑事)
评查项目评查内容(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一)卷宗材料
1、结案报告(1分);
2、通知辩护公函或者法律援助申请手续(1分);
3、强制措施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
上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副本或者复印件(1分);
4、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当事人自行申请的需要此材
料,公检法机关通知辩护的案件不需要此材料)(1分);
5、审批表(1分);
6、指派通知手续(如系经济困难申请刑事法律援助
还应有送达回证及辩护协议委托书)(1分);
7、阅卷材料(如办案机关不予阅卷的,应附情况说
30
1、卷宗材料缺少任何一项的,如无援助机构
或办案人员情况说明和另有规定,且无法事后弥
补的,均按照不合格卷宗处理,不参加打分,由
评查人员记录在案;
2、侦查阶段办结的卷宗缺少第7、9、10项
不扣分,视为合格;
3、审查起诉阶段办结的卷宗缺少第9、10
项不扣分,视为合格;
4、第7、11项,如因办案机关原因无案件材
明)(1分);
8、会见笔录(如无法会见的应附情况说明)(3分);
9、出庭笔录(诉讼阶段)(3分);
10、辩护词或辩护意见(诉讼阶段)(3分);
11、裁判文书(如因办案机关原因无法获取的,应附情况说明)(10分);
12、情况通报/报告记录(3分);
13、质量监督意见反馈表(1分);料的,也没有承办律师情况说明的,按照不合格处理;
5、需要填写的材料内容没有填写齐全的,对应项不得分;
6、如案卷内出现本案相关其他材料的,不扣分不加分,可在评选优秀案件时予以考虑。
评查项目评查内容(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二)会见笔录
1、会见时间、地点、会见人、被会见人等基本信息
(3分);
2、表明律师身份,询问是否接受辩护(3分);
3、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3分);
4、了解案件事实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咨询进
行解答(3分)。
12
每少一小项或者该小项不合格的相应小项不
得分。
(三)阅卷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信息的证据复印件(2
分);
2、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据的复印件(可以是审讯笔录)
(10分);
12
1、侦查阶段办结的案件卷宗无阅卷材料的不
扣分;
2、审查起诉、诉讼阶段办结的案件卷宗无1、
2项材料的,且无承办律师情况说明的,对应项
目不得分;
3、刑事案件阅卷后的复印件与后形成的辩护
意见要体现先后关联性。
如无关联性的,则第2
项不得分。
评查项目评查内容(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四)庭审
1、援助律师记录的出庭笔录中有时间、地点、被告
人、案由、审判员、公诉人(3分);
2、出庭笔录中有庭审发问、举证、质证、辩护简要
内容(3分);
3、庭审中的发问和举证、质证、辩护(满分10分,
需评查人自主评分);
4、遵守法庭纪律(2分)。
18
1、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结的案件本大项不
扣分;
2、出庭笔录要有时间、地点、被告人、案由、
审判员、公诉人,不符合上述格式要求的,第1
项不得分;
3、出庭笔录中要有庭审发问、举证、质证、
辩护简要内容,没有或缺少上述内容的,第2项
不得分;
4、第3项满分为10分,优秀9分以上,良
好7-8分,一般6分,较差5分以下,由评查人
员根据出庭笔录、辩护词以及裁判文书的记载自
主评分并填写,出庭笔录记录不全的不能评7分
以上;(本项得分评为优秀的,其庭审庭审笔录内
容要能够反映庭审状况。
质证、辩论发言围绕焦
点,条理清晰、观点明确、重点突出。
刑事案件
辩护意见或量刑幅度建议被法院采纳或部分采
纳。
)
评查项目评查内容(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
(五)辩护词
辩护词或辩护意见观点准确、逻辑清晰、论证充分、
结论明确、符合业务文书格式要求。
(满分10分,需评查
人自主评分);
10
1、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结的案件本大项不
扣分;
2、本项满分为10分,优秀9分以上,良好
7-8分,一般6分,较差5分以下,由评查人员
根据辩护词、裁判文书的记载,自主评分并填写;
(本项得分评为优秀的,其辩护词书写整洁、语
言顺畅、简明扼要、内容完整。
制作符合法定或
通行的文本样式要求,制作规范。
论点明确、叙
述清楚、意思表达准确。
辩护意见或量刑幅度建
议被法院采纳或部分采纳。
)
(六)
案件反馈意见1、受援人评价(5分);
2、办案机关评价(5分)。
10
1、受援人、办案机关不满意的不得分;
2、未取得受援人、办案机关满意以上评价的,
不得评为优秀卷宗。
(七)1、有卷宗封皮且填写(2分);8 卷皮没有按照规定填写齐全、无卷宗目录的
卷宗装订归档2、卷宗有卷宗目录(2分);
3、装订且逐页编号(2分);
4、归档时间(2分)。
或填写错误的、无装订也没有逐页编号或编号错误,没有及时归档的,均不得评为优秀卷宗。
合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