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法——段庆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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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老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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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张翔
今年复习时间不够,我只听了李建伟的系统强化班。有一起复习的同学认为张翔老师讲的更深入浅出,适合第一轮复习,而且讲义也更系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刑法学:韩友谊
因为本身自己是学刑法学的,所以复习时有些托大,只复习了一遍,但韩友谊讲的确实有水平,不过今年他的分则讲得比较粗略,不知道是不是万国排课的原因。如果明年分论讲的仍然比较赶,那大家就着重看一下他的讲义,他对分论部分的总结很精辟,相对于浩如烟海的总论,掌握了分论更容易拿分。
对于第二种类型的试题,考生可先较为快速地阅读一遍案例资料,大体对程序错误问题有一些印象,在第二遍仔细阅读所给案例资料时,就应当根据试题要求将所发现错误及时写下来,如时间允许,再仔细阅读第三遍案例资料以检查自己的答案是否有遗漏。
只要考生掌握一定的应试技巧,在同样的知识和法规内容贮备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在司法考试中多得10分应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而也许就是这10分即可以使考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言以蔽之,一定的应试技巧对于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是至关重要的,不可忽略。
其二,详细叙述一个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程序过程,请考生指出程序上的错误之处。
对于第一种类型的案例分析题,考生可先浏览试题所要求回答的问题,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仔细阅读案例背景资料,读懂案例资料后再回答问题。回答问题时,考生应当先直接用简洁的语言给出自己的答案,然后再根据试题要求回答其理由或者法律依据。
刑法:陈永生
一个善于归纳的老师,讲课风趣,也不难懂。只是他的观点跟韩友谊老师有部分冲突。不过大家也知道,刑法学这个东西在司考领域向来是观点林立,所以不必深究。除此之外他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辅导老师。
民诉:郑其斌
讲义做的不好,但讲课极富感染力和穿透力。如果想及格就好,听郑其斌的话,他会满足你对民诉的所有要求。

三国法讲座讲义[杨帆]

三国法讲座讲义[杨帆]

三国法讲座讲义一、2006年三国法分值比例及试题特点三国法分值共46分,其中国际公法14分,国际私法16分,国际经济法16分。

分值比例分配以及试题难易程度与往年保持一致。

预计2007年试题将维持该分值比例及特点。

二、国际公法试题特点、典型例题、复习方法1、试题特点:考点覆盖面广且非常灵活,命题虽然一般只针对单一知识点,但多以案例形式出现,考点不易把握,复习应试的难度较大。

此外,为了增加国际公法和普通司法从业人员的联系,近几年国际公法的试题明显增大了考查法条的比例。

2、典型例题(1)单一知识点命题:(06年单选题)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

1982年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

其中特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意不得取消。

事后,丙国向甲、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该条约中给予丁国在嘉易河上航行权的规定。

甲、乙、丙、丁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

对此,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DA.甲、乙两国可以随时通过修改条约的方式取消给予丁国的上述权利B.丙国可以随时以照会的方式,取消其承担的上述义务C.丁国不得拒绝接受上述权利D.丁国如果没有相反的表示,可以被推定为接受了上述权利(2)综合知识点命题:(03年多选题)假设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

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

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

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BCDA. 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B. 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C. 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D. 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3)法条测试题(06年单选题)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

2010年司法考试名师推荐

2010年司法考试名师推荐

2010年司法考试名师推荐今天做老师推荐,思考稍微讲得细一点。

因为最近找思考的考友,有些基本上完全是司法考试的门外汉,连基本的刑罚总则和分则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汗…更不要说司法考试界有哪些名师了。

名师永远是名师,不会今天是明天就不是。

名师只会越来越多,不会越来越少,除非名师不在司法考试领域传道授业了。

当然,客观情况是,现在的名师是分布各个学校。

司法考试一共要考14科——法理学、宪法、法制史、民法、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基本上每科都有讲得比较好的老师。

2010年,如果每科你都能搜集到一个名师最新完整讲课录音,那么恭喜你了,你离通过司法考试不远了。

思考根据个人的经验及群里2009年参加司法考试朋友的推荐,详细对名师做一个分析推荐,希望对大家2010年在选课程是能做个参考作用。

刑法:刘凤科(出题人弟子,08年最大的黑马)、韩友谊、<strong>阮齐</strong>林、杨艳霞、袁登明、汪明亮、陈永生、刘东根、罗翔刑诉:出题人代言弟子、刘玫、汪海燕、谢安平、卫跃宁、马明亮、杨雄、李奋飞、王静民法:李建伟、<strong>李仁玉</strong>、隋彭生、钟秀勇、姚欢庆、席治国、张能宝、张翔、马特、尹田民诉:出题人代言弟子、<strong>杨秀清</strong>、郑其斌、房宝国、刘哲伟、常英、史飚、侍东坡、郭翔、徐继军、杨恩乾、王学棉、纪格非行政:王旭(出题人弟子)、林鸿潮、<strong>吴鹏</strong>、张树义、胡锦光、季宏、吴平、王锴、姚金菊、张峰、王旭、徐金桂、刘松山三国:张丽英(出题人)及其代言弟子、<strong>杨帆</strong>、杜新丽、李文沛、李毅、王斌、曾涛、张雨泽商经知:出题人代言弟子、王小龙、张<strong>海峡</strong>、张今、鄢梦萱、杨延超、席治国、魏敬淼、吴景明、汪华亮、段波、楚道文、李颖、熊可法理:周旺生、杨帆、高其才、郭晓飞、陈景辉、高仰光法制史:赵晓耕、杨帆、叶小川、张生宪法:焦宏昌、胡锦光、林鸿朝、杨帆、淳于闻、姚金菊、任方真职业道德:王进喜、叶小川、任方真主观题:张合功、邹建章法理学周旺生立法者之一,来头很大。

水朵考资2017年招生简章

水朵考资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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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老师讲课评价【VIP专享】

司法考试老师讲课评价【VIP专享】

转载:国家司法考试培训教师授课效果大评价大评估 为使参加司法考试的学员对国家司法考试各大培训学校老师有个全面的了解,根据本人以往经验,现对司法考试教师进行一下评价,力求公正,不带感情色彩,供大家参考,请大家评论和补充并反馈意见。

李仁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和博导,当过法学院的院长,著名民法学家,老牌的司法考试专家。

李仁玉老师的民法水平和知识无疑是深厚的,甚至在民法学界占有一席之地,其司法考试的授课徐徐道来,个个知识点的讲授很透彻,讲课时一个知识点会引申出多个知识点,对于学习民法知识无疑是必要的。

但李仁玉老师的课往往战线拉得比较长,一个三言二语可以说清楚的知识点,李老师会很啰嗦,语速比较慢,例如模考真题班一道真题讲了半天最后你会连真题的真正答案都不知道是哪个,听李老师的课要保持极大的耐心,只有这样才会有收获,当然这种收获是比较大的,李老师也许把他面对的学生当成了博士生,其实李老师的课确实适合博士生来听(只要有大量时间),会有很大的收获,因为他讲课很认真细致,知识点很精到,他也真正爱他和司法考试的学员,但效果是另一回事。

李老师讲课口齿有些不清,语速比较慢,讲授的句子好重复,也许重复是对口齿不清的必要补充,但语速慢,讲授句子重复,加口齿有些不清,在民法是个庞大的知识群有大量的内容要讲授和学员视时间如金如油的情况下,真是要了学员的命。

李老师的学识和人品,使李老师成为最值得尊敬的全国一流的民法学家,但能讲好司考课是另一回事,司法考试授课讲究逻辑层次效率效果和投入产出,先说哪句话,如何说哪句话都要有讲究。

听李老师的课,你会感觉到你要不断地叩问自己,投入的时间和我得到的知识是否值得,就是经常使你有种要放弃听他课和逃跑到下面自己看书的感觉。

但只要你静下心来,保持耐心,当然你会有所得,但你当然也要扔掉很多宝贵的甚至是无谓的时间。

张锋: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司法考试行政法授课老师。

语言表达清晰,但语言有点啰嗦,有时讲课在语言方面不严谨,显得比较松散,语言逻辑性应当更严密一些,讲课时好卖弄自己,如参加硕士生答辩评委等,影响司考授课效果。

众合名师简介

众合名师简介

§务实?诚信?道义?激情§?【民法】李建伟,民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资深司考(律考)辅导专家,众合教育签约授课教师。

十余年来先后主讲过民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学科。

在2002年之后专讲民法学科,历年辅导司考学员不少于30万人,所编纂的司考图书读者累计超过400万人。

在十余年的教学经验中,形成了以删繁就简“减负”为起点、以知识点专题化为中心、以应试要求为主旨,针对性强、逻辑推理性强、幽默的授课特点,很受广大学员推崇。

丁绍宽,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国内资深司考辅导专家,众合教育独家签约教师。

曾经担任司法考试阅卷专家组成员。

在十余年的一线教学过程中潜心研究司法考试民法命题规律,教学针对性强,突出重点,讲透难点,注重互动、条理清晰、幽默轻松。

蒋学跃,法学博士、博士后,法学副教授,知名司考辅导专家,众合教育独家签约教师。

自2002年从事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的讲授,深谙民法的命题规律和应试技巧,幽默睿智、张扬洒脱、激情澎湃,将抽象枯涩的条文还原为丰富的日常生活,在轻松愉悦氛围中引领大家进入民法殿堂。

马特,众合教育独家签约名师,河北正定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主讲司法考试民法课程。

具有多年教学经验,擅长法理、法条与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迄今在《中国法学》、《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发表十多篇论文,出版著作多部。

参与编写《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国家司法考试四年真题分类解析》、《常见错误分类解析》、《重点法条解读配套练习》等辅导用书的民法部分的编写。

【刑法】袁登明: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资深司考辅导专家,众合教育独家签约授课教师。

从事律考司考教学十一载,对司考命题有着深入研究,对刑法学每一个知识点的命题情况了如指掌,《司考重点考点大串讲》、《重点法条解读》、《司法考试专题讲座刑法49讲》等著名司考辅导的作者。

罗翔:众合教育独家签约名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2002-2005),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2009),众合独家签约名师。

三国法杨帆讲义

三国法杨帆讲义

三国法杨帆讲义————————————————————————————————作者:————————————————————————————————日期:22015年名师起航三国法讲义一、近几年三国法命题特点2014年三国法真题总分39分,其中国际公法11分、国际私法13分、国际经济法15分,与2011-2013年总分值及各科分值比例完全相同。

三国法总分值并不高,但覆盖三个学科的考点比较宽,因此三国法的培训对考生来说帮助很大。

如果培训能完全覆盖并有效解决三国法的考点、难点,考生无须再花费大量的时间自己看书整理知识点,将会大大提高应试效率。

2014年三校名师学校的三国法培训就能起到上述作用,真题所涉的考点在各阶段课程中被完全覆盖(各阶段课程对考点覆盖率为100%),特训班的预测更为成功,26道真题中有21题所涉考点与三校特训试题(包括特A17题、特B4题)考点完全一致或高度吻合,命中分值32分,三校特训班三国法分值的命中率为82%。

二、国际公法的试题特点、应试方法及典型知识点讲解(一)试题特点第一,考点分散且考点较细。

例如2014年国际公法试题仅7道,但覆盖了大纲七章的知识点;第二,注意考查考试空白点,例如条约保留制度、群岛水域等,这些历年司考中没考过的知识点都在2014年真题中出现;第三,有一定的时事结合度,例如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制度、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制度等2014年度的热点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包含在试题中。

【典型例题】甲国分立为“东甲”和“西甲”,甲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东甲”继承,“西甲”决定加入联合国。

“西甲”与乙国(联合国成员)交界处时有冲突发生。

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2014/1/32)A.乙国在联大投赞成票支持“西甲”入联,一般构成对“西甲”的承认B.“西甲”认为甲国与乙国的划界条约对其不产生效力C.“西甲”入联后,其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必须在秘书处登记方能生效D.经安理会9个理事国同意后,“西甲”即可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相关知识点:①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国际法意义的承认包括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

司考书目及名师推荐表

司考书目及名师推荐表

一、为您推荐的名师名单:1、【亲身体验版】民法:李建伟老师是众合名师,但是其音频讲义比较保密,所以总是缺一小部分,让考生特别难受。

所以,我们推荐段波老师,这位老师诙谐幽默,讲的非常的好,也非常的全。

各个单项都有,所以,您一定听听这位老师的。

最终推荐:段波,学以致用,乐在其中。

功底特差,必须钟秀勇,细致到每一个毛孔。

民诉:杨秀清是公认的名师,不过我们感觉郭翔的更好,更全面,如果您的基础不是很扎实的话,建议听郭翔。

最终推荐:郭翔,风趣幽默,通俗易懂。

刑法:张明楷老师在刑法学界是泰斗级人物,所以一般都是由他来出题。

刘凤科是张明楷老师的学生,两人观点非常一致,比较全面,我们管他叫凤科大帝,他的刑法简直太全了!个人感觉韩友谊的个人观念太强,导致时常误导考生,但是毕竟是传统名师,讲的没说的,很好,但是不实用。

柏浪涛也是出题人弟子,书写得非常好,但是讲的真是。

难以启齿。

刑法的难度逐渐再增加,现在百花齐放,各家观点都不十分一致,所以一定要认准一种观点,然后根据真题来判断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最终推荐:刘凤科,师出名门,妙趣横生,凤科一出,谁与争锋。

刑诉:杨雄是传统名师,今年刑诉法非常重要,建议听两位名师,陈少文和汪海燕可任选一人。

有位叫左宁的,新名师,出题人弟子,不管听不听他的,但是他的资料一定要看。

最终推荐:杨雄,表格伴我平天下。

行政法:林鸿潮老师现在已经江河日下了,行政法很难,一半即便看了很久,也只能得到一半儿分数,所以,推荐比较全面的吴鹏,徐金桂老师也不错,您可以每人都听一小段音频,看一看哪个最适合您的口味。

这两位老师的都很全,基础和强化都有。

最终推荐:徐金桂,既全而且有背景。

三国法:杨帆。

独一无二!(注:杨帆有男有女,重名,男的讲的是理论法学,女的讲的是三国法)最终推荐:略。

商经:张海峡,荤段子比较多,不过的确生动形象,公司法讲得非常的好。

不过其他的讲的不够详细,建议公司法部分听张海峡,其他部分结合王小龙的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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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三法的复习三要素
段庆喜
一、国际三法的考试特点
从过去的律考到现在的司法考试,国际三法一直是考试必考内容之一(国际公法有的年份不考),研究近四年的考试真题,会发现司法考试三国法的命题有如下特点:
1.国际经济法考试分值最大,难度也较大,但重点突出,集中在国际贸易法部分。

比如,2004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共14道题,其中国际贸易法13道题,国际投资法只有1道题;2003年国际经济法共16道题,国际贸易法占15道,国际投资法1道题;2002年的情况与2004年一样,这三年国际金融法与国际税法一题未出。

只是在2000年国际税法出过一道题。

因此,复习重点很明确。

另外,近两年国际经济法出题有新的特点,即加大了对国际贸易管理法的考查,主要表现为我国《对外贸易法》和WTO相关知识点考题增多,如2000年这部分没有考题,2002年考了3道题,2003年增加至6道题,2004年又考了6道题。

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考生复习时应予以重视。

2.国际私法分值位居第二,但其显著特点是试题
难度最小,复习量也最小,且重点极为突出。

主要考点集中于三块:一是总论部分的为数不多的一些基础知识点(自然人和法人的住所、国籍、冲突规范、准据法)和五大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二是分论部分的七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法律行为与时效、物权、债权、商事关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但2004年司法考试国际私法总论的地位略有下降,只考了两道题。

三是程序部分(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每年约出2道题。

3.国际公法分值最少,考点极为分散,几乎章章有题,重点不突出。

因此复习难度比较大。

4.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涉及到的法条很少,而国际私法中法条特别是我国的相关规定则比较重要。

5.命题特点上,首先三国法的试题近三年都集中于卷一的客观题,卷四的主观题中没有三国法的试题;其次,小案例型选择题占有相当份量,典型的如2002年国际公法部分10道题,9道题为小案例题;国际私法分论关于我国法条的考查也常采用案例方式。

而国际经济法部分则经常将贸易术语、国际海运与保险以及信用证支付等知识点结合起来出小案例题。

这种题考查考生对多个知识点的综合应用能力,因此有一定
难度。

二、如何有效地复习三国法
1.五阶段复习法在三国法复习中的具体运用
(1)“理论提高”-----重在熟悉真题
该阶段主要适用于几大理论要求较高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诉讼法等。

在较早期的复习中可重点攻克上述几大部门法,三国法在这个阶段最佳工作是看真题,熟悉考试方式和考点,建立对三国法考题的感性认识。

试题要尽量多看几遍。

为节省时间和提高效率,可在复习主干课程劳累之时,作为调剂做此工作。

(2)“系统强化”-----重在“摘”知识点
五月份考试大纲公布后,进入系统强化阶段,通读司考教材,将三国法重点提炼出来是本阶段的主要任务。

三国法各有特色,提炼方法各有不同。

国际公法由于考点分散且量大,适宜在看书同时作笔记,读一章,总结一章,用精练的关键词来概括大段的知识点,“将书读薄”方能提高后期复习速度。

这种做法看似费时费力,实则在总体时间上颇为经济。

例如,复习到国际公法上的公海航行制度,有一知识点是挂旗规则,一段话可简单总结为“要挂旗、只能挂一面旗、挂多面旗或随便变旗视为无国籍船,各国均可管”,这
样既利于记忆又便于后面复习。

国际私法则主要将本文前述所提到的重要知识点理解弄清,“去粗留精”,将大量无用的内容清理出视线之外,只留下有考试价值的知识点。

例如,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讲了很多内容(共11页),但实际上能成为考点的,主要就一个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即什么是涉外民商法律关系?如何判断涉外?这个知识点其实只记一个法条(《民法通则意见》第178条第1款)就可以了,其他内容大多只是帮助初学者了解国际私法这门学科是干什么的,考试一般是不会考的,复习时完全可以不看的,经过这样的过滤后,大量的无用信息在第二阶段就无需再去理会,这样就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复习效率会大大提高,信心自然也会大大增加。

国际经济法份量较重,通读教材十分必要,尤其是国际贸易法(国经第一章可以不看)。

但重在理解,理清知识体系,因为考题大多侧重灵活运用。

可以说,这个阶段就是要为下阶段的“突击记忆”打下“理解”的基础。

(3)“应试串讲”----重在“用”和“记”
司考常常要求综合运用所“记”住的多个相关知识点(或法条)去能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案例)。

因此,
本阶段重要的任务是学会灵活运用前一阶段所掌握的知识点,这个阶段最好是复习一单元的知识点(应很快),做一单元的同步练习,随时检验复习效果。

一个“单元”可大可小,小的可以是一章,大的可以是一门,如国际公法。

“学而不会用”的问题要在做小案例分析得到解决。

(4)“模考冲刺”---- 重在“精确化”和“查漏补缺”
国际法的试题大多比较简单,一般不需要过多分析司考,因此,如何提高作题速度为同一试卷的其他试题节约时间,并提高“命中精度”,是一个在本阶段需要通过全真模考进行检验的问题。

同时做模考题也能对国际法知识点复习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

(5)“考前突破”----合理押题
在考前的十来天,往往是考生最为焦灼的时刻。

此时在研究历年考题的基础上对当年可能要考的重要知识点进行预测,并消除自己对这些知识点中存在的一切疑问和不确定,将非常有助于考试前稳定心态,提高考试质量。

2.资料运用
首先,关于教材,对于初次参考考生,早期要尽量把教材通读一遍(当然,如果在各种司考辅导班由
老师经过系统串讲也可不看),因为尽管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考点非常突出,但考试经常会考边边角角的小知识点,如果不通读教材,难免遗漏;对教材已比较熟悉的考生可以直接对教材进行浓缩总结。

其次,关于真题,在整个复习过程中,除了在首轮复习前要先看近几年真题外,在整个复习过程中也要经常翻看历年真题,以不断调整自己的复习思路和走向,免走弯路。

还有一个不错的利用真题的方法,就是复习一个单元之前先把该单元的历年考题集中看一下,很可能会得出意想不到的启发。

例如复习国际经济法的贸易术语前,先把近几年凡是有关贸易术语的题过滤一遍,基本上就知道该如何复习贸易术语了。

再次,关于模拟题,前期多做同步练习题,及时进行同步自测练习,后期则要多做全真摸考题,进行综合训练,同时熟悉考试强度和节奏。

另外作题要有针对性,主要针对自己不懂或不擅长的知识点进行练习巩固,已完全掌握的知识点就不必浪费时间了。

再有,善作题者懂得利用一道题来带动多个相关知识点的复习,而不是单纯搞题海战术。

最后,关于法条,除了国际私法要多注意背法条外,国际经济法需要看的法条很少,主要是《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
例》和《海商法》的部分法条,国际公法无需看法条,内容都在教材上。

我国没有专门的国际私法法典,国际私法的法条分散在各有关法律文件中,如民法通则第140-15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195条;《海商法》第268-276条;《票据法》第95-102条;《民用航空法》第184-190条;1998年《收养法》第21条;《继承法》第36条、《民事诉讼法》第237-269条、《民诉法意见》第302-320条等。

这些规定在考试时一般通过两种方式来考,一是直接将法条原文直接编成考题,二是通过小案例的方式考法条。

因此记忆和运用需要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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