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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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公司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营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旨在明确稽核管理职责,规范稽核工作流程,确保稽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稽核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稽核部,负责公司体系内部稽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稽核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制度,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2.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3. 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4.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5.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稽核工作情况。

第三章稽核工作流程第五条稽核工作流程如下:1. 稽核计划:稽核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控制要求,制定年度稽核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 稽核准备:稽核部根据稽核计划,确定稽核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并通知被稽核单位。

3. 稽核实施:稽核人员按照稽核计划,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现场稽核,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4. 稽核报告:稽核人员根据稽核结果,撰写稽核报告,提出整改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5. 整改落实:被稽核单位根据稽核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稽核部报告整改情况。

6. 跟踪检查:稽核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稽核要求第六条稽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沟通能力;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稽核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 依法依规,客观公正;2. 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稽核工作信息;3. 不得利用稽核工作谋取私利;4. 不得接受被稽核单位的任何馈赠、宴请等。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稽核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稽核管理制度

工厂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部门、所有岗位和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厂稽核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稽核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稽核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厂设立稽核部门,负责全厂的稽核工作。

第五条稽核部门的职责:1. 制定和实施稽核计划,确保稽核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2. 负责对工厂生产、质量、安全、环保、设备、人事、财务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3. 对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4. 收集和整理稽核资料,为工厂决策提供依据;5. 对稽核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稽核工作方法。

第三章稽核内容第六条稽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管理:生产计划、生产流程、生产进度、生产效率等;2. 质量管理: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质量追溯等;3. 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制度、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环境安全等;4. 环保管理: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节能降耗等;5. 设备管理:设备维护、设备更新、设备利用率等;6. 人事管理: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7. 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等。

第四章稽核程序第七条稽核程序如下:1. 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稽核内容,制定详细的稽核计划,包括稽核时间、稽核对象、稽核方式等;2. 稽核实施:按照稽核计划,对指定对象进行现场稽核,收集相关资料;3. 问题反馈:对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4. 整改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5. 总结评估:对稽核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稽核纪律第八条稽核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稽核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2. 公正客观,不得徇私舞弊,确保稽核结果的公正性;3. 严谨细致,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稽核工作的准确性;4. 积极主动,勇于担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

稽核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运营管理,保障企业利益,提高内部掌控效果,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含职工、管理人员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对本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二章稽核职责第四条稽核部门负责订立稽核年度计划和稽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稽核部门负责对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进行稽核,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相关制度和规范。

第六条稽核部门负责发现并矫正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推动企业内部掌控的完善和提升。

第七条全部部门和员工应乐观搭配稽核部门的工作,供应必需的文件和资料,并按要求供应工作场合和设备。

第三章稽核程序第八条稽核部门应依照稽核年度计划和稽核工作方案,订立稽核的时间表和具体工作布置。

第九条稽核部门在进行稽核前,应向被稽核对象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稽核地方、时间和内容,并征求被稽核对象的搭配看法。

第十条被稽核对象应乐观搭配稽核部门的工作,供应真实、准确的文件和资料,帮助稽核人员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稽核部门应对被稽核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稽核,对问题和发现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形成稽核报告。

第十二条稽核报告应包含稽核目的、范围、过程、发现问题、建议等内容,并在稽核结束后及时提交给被稽核对象。

第十三条稽核部门应依照稽核工作计划和稽核报告,跟踪被稽核对象对问题的整改情况,并进行复核确认。

第四章稽核结果第十四条稽核部门依据稽核报告形成的结果,应及时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汇报,并提出评估和改进看法。

第十五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对稽核报告进行审查,并对稽核结果和建议作出决策和处理。

第十六条稽核结果应及时向被稽核对象通报,并要求被稽核对象进行问题整改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第十七条全部被稽核对象应依照要求对稽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供应整改报告。

第十八条稽核部门应对被稽核对象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五章惩罚与嘉奖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企业制度和规范的行为,稽核部门可以提出惩罚建议,并报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

稽核的管理制度

稽核的管理制度

稽核的管理制度一、绪论稽核是对企业组织内部的管理、控制制度及其运作情况进行客观、独立、全面检查的一种管理活动。

稽核通过对企业内部流程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以及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来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保障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因此,建立和健全稽核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

二、稽核管理制度的概述企业的稽核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一种指导性文件,以明确内部稽核的目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规范内部稽核的组织和运作,为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内部稽核人员的行为、工作提供准则,促进企业内部治理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稽核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内部控制得以正常进行,通过途径、方式和方法对企业内部的完整性、可靠性、合规性和效率性进行评价,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管理信息和意见。

三、稽核管理制度的内容1. 稽核目的和原则稽核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稽核的目的和原则,既包括保证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也包括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的职责。

内部稽核除了在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计划的有效性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性方面发挥作用外,还要在事后向企业的股东、管理层及其他职务部门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

2. 稽核的组织和职责稽核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稽核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

其中包括稽核委员会的设置、内部稽核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等。

稽核委员会对公司内的各项稽核工作进行指导,内部稽核部门负责日常的稽核工作,审计委员会则负责监督内部稽核工作的进行情况。

3. 稽核方法和程序稽核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稽核的方法和程序。

包括稽核计划的制定、稽核的程序和方法、稽核文件和资料的保存、稽核报告的编制、稽核结论的提出等。

此外,内部稽核还应规定稽核人员的配备、素质和培训等,以确保内部稽核的质量和有效性。

4. 稽核报告的编制和提出稽核管理制度规定内部稽核报告的编制和提出程序,包括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报告的提出和确认程序、报告的归档和保存等。

单位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稽核工作,确保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内部稽核工作应以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宗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内部稽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财务部门设立内部稽核岗位,负责日常内部稽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制定稽核计划,组织实施稽核工作;(二)对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四)对内部稽核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稽核报告。

三、稽核内容与程序第六条内部稽核内容:(一)财务方面: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收支、成本费用、资产管理、税务申报等;(二)业务方面:业务流程、业务操作、业务合同、业务审批等;(三)管理方面: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内部控制等。

第七条稽核程序:(一)制定稽核计划,明确稽核时间、范围、内容、方法等;(二)实施稽核,收集相关资料,对稽核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三)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四)形成稽核报告,报送领导审批。

四、整改与监督第八条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九条内部稽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稽核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
-5-26
制定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6-1
有关部门会签
营销部
开发部
采购部
PMC部
货仓部
生产部
品质部
工程部
新项目部
人事行政部
IT部
财务部
稽核部
注塑部
7.0乐捐/奖励程序
a、《乐捐单》由稽核员或员工现场开单,交受单人签字。若受单人回绝签字旳,则交其直接上司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对受单人进行双倍乐捐。若其直接上司及部门负责人均回绝签字旳,交稽核总监进行确认,经稽核总监确认属实旳,经稽核部总监签字后,则受单人及其直接上司、部门负责人所有进行双倍乐捐。所有奖捐单在签字完毕后,交稽核部主管签字后生效,并由稽核部每周与财务部交接一次;
5.4.10《稽核周汇总表》、《奖捐单》等稽核文献,须在结案后存档。
6.0乐捐条例
6.1规章制度稽核:各部门文献必须由专人保管,有关人员在被抽查时在10分钟内拿出指定旳文献,否则乐捐当事人5元/次;
6.2 管理者工作稽核:稽核员将采用不定人、不定期旳方式稽核主管、质检员、仓管员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对管辖范畴内旳人、事、物掌握限度。稽核中有对管辖范畴内旳人(出勤、到岗等)、事(安全事故、生产急件、工作事故等)、物(设备使用状况等)掌握不清或有误者乐捐5元/次;
5.4.7稽核员应负责违规事项旳整治措施执行成效旳考核与追踪,必须跟进到结案为止,并将成果呈报给主管和稽核总监;
5.4.8对于纠正、避免措施实行后未达到效果旳,稽核总监必须规定被稽核部门负责人重新拟定纠正、避免措施;
5.4.9稽核主管于每周一17:45前汇总上周旳《奖捐单》《数据汇总表》等稽核记录,并编制《稽核周汇总表》,将重要旳违规事项予以列出,交稽核总监审视签字,在管理变革例会上报告《稽核报告》,并于当天下午17:45前制作成稽核战报,并公示;

稽核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及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与反馈机制,加强经营风险防范,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的经营;加强稽核工作的严肃性、独立性与权威性,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操纵制度》的要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部专设稽核部门负责公司的稽核工作。

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稽核工作保持相对独立性。

第二章稽核部门的职责第三条公司稽核部门在公司总稽核领导下工作。

1. 稽核业务的管理以公司各部门与分支机构为单位,实行稽核专员管理制度。

2.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应设置专(兼)职稽核员。

稽核员在业务上同意公司稽核部门的指导。

3. 稽核工作的实施方式,包含: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专项稽核。

第四条公司稽核部门的职责是:1. 负责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公司各有关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各项管理措施与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 定期组织公司内操纵度的审核,对公司内控环境的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评价。

3. 对分支机构、子公司的要紧负责人,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4. 查处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与其它责任事故。

5. 对外出具公司内部(含子公司)的稽核检查报告。

6. 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五条稽核检查与离任审计活动,以工作小组或者审计小组的形式进行,由稽核主审担任组长, 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组长的职责包含:1. 负责编制稽核(审计)工作方案,提出稽核目的、组织方式、重点与完成时间。

2. 负责收集与整理被稽核单位的有关数据资料。

3. 负责协调小组的工作进度,并向总稽核报告工作。

4. 负责起草与提交稽核(审计)报告。

第六条稽核部门在稽核工作中,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

1. 参与制定、审查、修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与操作规程。

2. 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有关业务数据、财务资料,与其他文件及报告材料。

稽核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稽核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稽核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稽核工作质量,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稽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稽核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稽核岗位职责第四条稽核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发现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确保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和有效性。

4. 对内部审计报告进行跟踪落实,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整改。

5. 参与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稽核工作程序第五条稽核工作程序如下:1. 稽核人员接到审计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审计方案。

2. 按照审计方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分析。

3. 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 审计结束后,撰写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5. 将审计报告提交给相关领导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跟踪落实。

第四章稽核工作纪律第六条稽核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廉洁自律,不徇私情。

2.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他人贿赂。

4. 不得利用稽核工作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 不得参与与稽核工作无关的活动,影响稽核工作质量。

第五章稽核人员管理第七条稽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身体健康,能胜任稽核工作。

第八条稽核人员的培训、考核、晋升和奖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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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1检查发现公司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被稽核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改善;1.2检查、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以及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其工作进度;1.3检查、跟进公司政策、方针、会议精神等信息的贯彻执行和反馈;1.4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责任制约机制;1.5准确掌握全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为公司绩效考核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1.6加强与促进公司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1.7纠错纠偏,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1.8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范围2.1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专案稽核;2.2涵盖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生产一线员工)。

3权责3.1稽核部权责3.1.1稽核部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3.1.2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3.1.3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奖罚权;3.1.4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总经理权责3.2.1负责监督稽核部的全盘运作;3.2.2任免稽核部主管及成员;3.2.3向稽核部下达稽核工作任务;3.2.4审核稽核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听取稽核情况汇报,并督导实施;3.2.5对稽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最终审批或裁决;3.2.6主持、协调、安排好稽核部工作;3.3稽核部主管权责3.3.1接收总经理所分配的稽核工作任务;3.3.2向稽核成员分解稽核任务,并提出专项稽核提案;3.3.3为稽核成员提供工作指导;3.3.4对稽核成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3.3.5指导专员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稽核部主管;3.3.6对公司流程/制度的总体运作进行有效、全面的监督和维护。

3.4稽核成员(含稽核专员、稽核学员)权责3.4.1认真学习各种制度条文,在稽核中熟练掌握奖罚尺度,使公司各项工作良性、持续发展;3.4.2根据《稽核任务书》规定,自动自发的进行稽核工作;3.4.3按时按质完成《稽核任务书》和稽核部主管分配的专项稽核任务;3.4.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稽核汇总表》、《专项稽核报告》、《奖惩单》、《稽核奖惩汇总表》的填制和上交;3.4.5及时向稽核部主管反馈和汇报在稽核工作中发现的各种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缺陷并提出建议。

3.5公司各部门权责3.5.1负责提供工作计划与总结;3.5.2负责提供各种例会和专题会议的记录;3.5.3负责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此项任务已完成;3.5.4对各种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缺陷可提出修改建议;3.5.5对稽核工作有异议可书面向稽核部主管提出申请,由稽核部主管提议在稽核例会上讨论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3.6行政部权责3.6.1核查稽核小组成员转交的《稽核奖惩汇总表》《奖惩单》的有效性,确认后发出乐捐通告。

3.7财务部权责3.7.1根据《奖惩单》和行政部提供的《稽核奖惩汇总表》中奖惩金额,从当月责任人工资中扣除奖惩款。

必须对行政部和稽核部提供的《稽核奖惩汇总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

4稽核部组织架构4.1.1稽核部直属总经理,对总经理直接负责;4.1.2建立以稽核部主管、稽核专员为组员的稽核部组织架构4.1.35稽核内容5.1工作职责、流程文件、规章制度、控制卡、表单、管理办法、操作指引、工作任务、会议决议、日常工作计划(总结)、各种异常状况;5.2其它稽核部认为需要纳入稽核范围的事项。

6稽核部例会6.1例会形式6.1.1一般采用稽核专员在每周的管理变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内容的形式;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由稽核部成员参加的专门会议。

6.2汇报内容6.2.1稽核专员汇报每个稽核周期内所发现的问题点,包括需奖惩或整改的问题及专项稽核总结报告;6.2.2流程/制度中未规定作业流程等问题;6.2.3被稽核部门在新流程/制度运行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6.2.4稽核专员在稽核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等问题;6.2.5稽核部例会针对问题讨论形成决议并将决议传达至相关部门。

6.3稽核例会目的6.3.1通过稽核查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预防同类问题的方案;6.3.2通过讨论和交流提高稽核专员的专业能力和提升稽核效率;6.3.3促进企业管理制度/流程的不断健全和完善;6.4量化稽核指标6.4.1对稽核专员工作进行量化。

主要指标为:一个稽核周期(一般为1周)内每名稽核专员必须提出2项以上问题点及处理建议;6.4.2对稽核专员进行绩效考核。

主要指标有:稽核任务完成率、稽核部门投诉率等指标。

7稽核作业流程7.1稽核检查7.1.1稽核专员根据《稽核任务书》和《稽核时间安排表》所安排任务到相关部门稽核;7.1.2稽核专员要求被稽核部门提供相关证据以供稽核专员检查;7.1.3稽核专员将稽核事实客观的填写在《稽核检查表》上,稽核内容栏应包括事实描述、证据记录等,由被稽核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签名确认。

如责任人拒绝签字的,由其直接上司确认属实后签字。

处理结果栏应包括奖惩、责令限期整改等内容(奖惩建议的须有相关资料、证据);7.1.4对于处理结果中有整改要求的,由稽核专员填制《整改通知书》。

被整改部门责任人根据稽核专员的要求填写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并签名确认;第一联交被整改部门责任人实施整改;7.1.5稽核专员在整改期限到后3个工作日内应再次进行稽核,并将整改稽核结果,如实填报在《整改通知书》中整改稽核栏上;7.1.6在稽核过程中检查出违纪情况由稽核专员当场开具《奖惩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的由其直接上司、间接上司确认后签字并对拒绝签字的当事人加倍乐捐;7.2稽核结果处理及落实7.2.1稽核专员将一式四联经责任人或其两级上司签字确认的《奖惩单》在半个工作日内交稽核部主管审批后,一联交责任人、一联转行政部、一联转财务部;7.2.2行政部根据生效《奖惩单》在两个工作日内发出通告公布;7.2.3财务部根据稽核部主管审核签字后的《稽核奖惩汇总表》同已存档的第三联《奖惩单》对照复查,无异议则对被奖惩人进行扣款,并将《稽核奖惩汇总表》存档备查;7.2.4对于已交辞职报告,但还未离开公司员工的奖惩,在办理辞职手续时由行政部在《离职审批表》中注明扣除该员工当月奖惩款,财务部根据《离职审批表》在结算该员工工资时扣除奖惩款;7.2.5稽核部根据《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专项稽核报告》、《奖惩单》建立《稽核汇总表》、《稽核奖惩汇总表》归档备查。

8申诉程序8.1被稽核部门及责任人对稽核处理结果有重大异议的,应向稽核部主管提出书面申诉报告,稽核部主管审查是否受理。

被受理的由稽核部主管在稽核部例会上提议,依据相关制度讨论、表决并形成最终处理意见;稽核部主管要在稽核部例会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诉者回复申诉处理结果;不予受理的申诉,稽核部主管应在接到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在申诉报告上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后退回申诉者;8.2对于没有或缺乏处理依据的问题由稽核专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书面提交稽核部例会讨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稽核部例会决议,由稽核部主管申请修改文件或制定新的制度;8.3稽核部主管根据稽核部例会决议的申诉处理结果,对申诉成功的给予免去原有的处理意见,对申诉失败的维持原来的处理意见。

9公司各部门申请稽核程序9.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有检查下属工作的责任,不得将本人职责内的工作提交稽核部稽核;9.2相关部门之间有相互协调的职责,不得将本人职责内的协调沟通工作提交稽核部稽核;9.3行政投诉管理制度受理范围内的内容,稽核部可先行接收转交行政投诉受理部门处理;9.4以上范围之外,需要稽核部进行稽核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转稽核部,由稽核部主管决定稽核或转行政投诉程序进行处理;9.5经稽核部例会讨论决定稽核后成立专项稽核,按正常稽核程序处理。

10管理办法10.1稽核部奖惩规定10.1.1稽核部专员未能按期完成稽核周期内稽核任务或有遗漏的,处5元/单乐捐;10.1.2稽核专员未按期提交上报《稽核检查表》、《稽核汇总表》的,延期一天乐捐2元/单;10.1.3稽核专员接到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书面投诉,未在稽核部例会提报的,乐捐5元/单;10.1.4稽核专员在稽核工作中被投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偏袒一方等严重不良行为,经调查确认属实的处100元/次乐捐,并取消其稽核专员资格;10.1.5稽核部主管或稽核专员在稽核处理事件后,经申诉调查确认属稽核错误的,处稽核部主管、稽核专员各10元/单乐捐;10.1.6稽核部专员未将《稽核检查表》、《稽核汇总表》、《稽核奖惩汇总表》、《奖惩单》归档管理的,处5元/单乐捐;10.1.7稽核人员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或其它保密协议的,按公司相对应制度进行处理;10.1.8未遵守《稽核制度》规定或其它稽核要求的处5元/次乐捐;10.1.9稽核专员当月故意不执行稽核任务的,取消其稽核资格;(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稽核部主管批准方可延期或放弃稽核) .10.2被稽核部门奖惩规定10.2.1被稽核部门不配合稽核工作、态度蛮横、拒绝提供稽核所需资料的,视情节处以被稽核部门相应责任人20—100元/次乐捐,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稽核部专员书面提报总经理予以停职反省、撤职或辞退处理;10.2.2稽核工作中被稽核部门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相对应的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中乐捐规定进行乐捐;10.2.3稽核工作中被稽核部门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相对应的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乐捐规定中无明确的乐捐依据的,稽核专员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5元/项/天乐捐,并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10.2.4限期整改的责任部门仍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任务的,处10元/单乐捐,并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的责任部门仍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任务的,处责任人20元/单乐捐,并对其直接上司处10元/单乐捐;10.2.5被稽核部门相关责任人拒绝在《奖惩单》上签字确认的,经稽核部例会讨论后认定属实的,由其责任人两级上司确认后签字,并对责任人处以原乐捐金额的双倍乐捐。

10.2.6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影响、谁负责”。

出现问题直接向责任部门出具《乐捐单》,由责任单位负责举证,追究最终责任,无追踪的乐捐由直接责任单位承担,如有异议,由稽核部查证后报总经理做出最终裁决。

10.2.7对积极配合稽核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10元/次的奖励;10.2.8对积极提出稽核工作建议,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的公司员工,给予10元/次的奖励;10.2.9对积极提供稽核线索,经稽核后为公司解决重大问题、创造重大效益或挽回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不少于200元/次的奖励;10.2.10对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的奖金于管理变革例会上发放(特殊情况下除外);10.2.11除拒绝签乐捐单在财务直接扣除外,其它的所有奖惩均由稽核部直接处理,然后与财务每周进行对账处理;10.2.12每月财务部必须对当月所有奖罚账目进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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