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26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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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热点难点问题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热点难点问题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热点难点问题建设工程的法律实务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需要有丰富的经验和法律知识。

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问题,如合同管理、招投标、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

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热点问题1. 施工合同的签订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关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资金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

对于此类问题,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一些相关条款,如质量标准、工期、工程款项等。

这样可以更好地避免纠纷的产生。

2. 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一个大难点。

对此,应加强工程抽样检验和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建筑结构和安全可靠。

3. 建设工程保险建设工程保险是在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使用阶段,通过保险形式对工程所承受的损失进行的经济赔偿、风险分摊和保险保障一类的表现形式。

该保险与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密切相关,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承保范围和价格,并加强监管。

4.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是保障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合理。

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5. 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等方面目标和落实相关要求的一个关键环节。

建设单位应在招投标过程中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审查、甄别投标人资格,确保正常的招标程序和公开透明。

难点问题1. 案件证据的收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最困难的环节莫过于证据的收集。

证据的收集需要考虑证据的可靠性和合法性,涉及到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很多法律细节。

建议在实践中结合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尤其要注意证据保全。

2. 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一个热点和难点。

治理建设工程污染需要考虑到法律、环保等多个层面,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配合协作的方式进行整治。

建筑业的问题原因和改善意见

建筑业的问题原因和改善意见

建筑业的问题原因和改善意见一、问题原因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的建筑业仍存在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原因。

1. 人才短缺建筑行业需要掌握复杂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但由于长期以来对于建筑专业的培养不足,导致建筑行业的人才供给相对不足。

尤其是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缺乏,更加严重地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发展。

2. 工艺水平落后在建筑行业中,传统的建筑工艺和施工方式依然占主导地位,而先进的建筑工艺和技术在应用上存在较大的滞后。

这种落后不仅使得建筑成本较高,还导致建筑质量和工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3. 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在建筑行业中,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包括建筑资质假冒、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以及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建筑项目的质量和信誉,也给社会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风险。

二、改善意见为了解决建筑业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善举措,以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一些改善建筑业的意见。

1. 加强人才培养为了解决人才短缺问题,我们需要加大对建筑专业的培养力度。

应该加强与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的合作,制定更加完善的培训方案,提高建筑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

此外,可以通过提供各种奖励,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投身于建筑行业。

2. 推广先进的建筑工艺和技术为了提高工艺水平,我们需要加大对先进建筑工艺和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政府可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相关技术创新研究。

同时,建筑企业也应该积极引进和应用国内外的先进建筑技术,提高施工质量和工期效率。

3.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为了解决违法违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建筑行业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

对于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增加违法成本,以此来震慑违规行为的产生。

4. 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筑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组织,应该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建筑行业的难题与提升计划

建筑行业的难题与提升计划

建筑行业的难题与提升计划一、建筑行业面临的难题1.1 建筑行业的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增长,建筑行业迅速发展。

然而,规模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例如,供应链管理失控、施工工期延误、劳动力短缺等。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项目进度和质量,为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1.2 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建筑行业是资源密集型行业,原材料消耗和废弃物排放量巨大。

不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式导致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此外,许多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能源浪费和二氧化碳排放过高等问题。

1.3 技术水平相对滞后尽管近年来有许多新技术在建筑行业得以应用,但整体上技术创新相对滞后。

传统施工方式依然主导着市场,并没有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

同时,数字化转型在很多企业还未得到广泛应用,影响了行业的整体效能。

二、建筑行业提升计划2.1 推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为解决建筑行业的难题,需要持续推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例如,可再生能源、节能材料、智能建筑等,在提升建筑质量的同时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加大对科研机构和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他们进行创新,并提供相关政策优惠措施。

2.2 加强规范与标准化管理通过加强规范与标准化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工期延误、设备故障以及劳动力短缺等问题。

制定统一标准和流程,将质量管理纳入全过程监管,并建立完善的技术评估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3 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建筑行业是一个多方参与、复杂且相互关联紧密的产业链条。

在解决困难时,企业之间的合作至关重要。

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例如联合设计、共享资源、合理分工等方式,可以降低市场竞争压力,减少浪费和冲突。

同时,政府也应扮演促进者和协调人的角色,为企业提供相关支持。

2.4 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建设数字化转型是提升建筑行业效能的关键一步。

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手段,实现施工过程数据跟踪与管理,在制造、设计、施工方面实现信息互通和高效协同。

建筑施工行业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建筑施工行业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建筑施工行业的问题及改革措施一、问题描述建筑施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施工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1.1 人员安全问题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存在意外事故的风险较高。

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工人受训不足、违规操作、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频发。

1.2 资金管理问题建筑施工行业涉及大量资金投入,然而在一些项目中,存在着资金管理不规范、款项拖欠、违法骗取政府补贴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建筑企业的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1.3 建设质量问题建筑施工行业存在着工程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方面是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机会进行低质量施工;另一方面是由于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工人素质不过关以及施工监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

1.4 环境破坏问题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往往会伴随着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例如土地破坏、水土流失、噪音污染、大气污染等。

这些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二、改革措施2.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行业应加大对施工工人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加强对各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2.2 改善资金管理机制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建筑施工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工程款项按时支付,杜绝拖欠问题的发生,维护建筑施工行业的良好发展秩序。

2.3 提高建设质量监管水平加强对施工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施工管理能力提升,推动建筑施工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建筑施工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低质量施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达标。

2.4 推动绿色施工建筑施工行业应积极推动绿色施工理念,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通过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降低施工过程中的能耗和排放,加强工地环境保护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热点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热点问题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热点问题的探讨摘要:施工技术管理一般是指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活动进行科学组织与管理的总称。

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技术管理的目的是明确工程的技术责任,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并使企业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然而施工技术管理的对象是施工技术工作,而不是施工技术本身,可以说施工技术管理源于施工技术,但是却高于施工技术。

以下本文对施工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加强施工技术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探讨1 施工工程中技术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1 技术管理方式粗放,没有形成完整体系目前,我国多数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层次还停留在质量管理和文件归档上,管理方式较为粗放,没有建立起系统的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其表现在:不成立专门的技术管理机构,造成管理主体不明确;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责任制,导致管理责任不落实;对项目设计、施工技术、材机配备、人员安排和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缺乏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使施工各个环节脱节,造成资源浪费和质量安全问题较多。

1.2 材机管理不善,影响施工质量很多施工企业在技术管理过程中只重视不同阶段施工技术规划的调整,而忽略了对材料和设备的严格管理,管理上有漏洞,以致出现“拿回扣”之类的问题,造成采购的材料、设备质次价高,进而影响施工质量。

1.3 技术管理不规范,图纸会审不重视由于施工技术管理不规范,不履行相应的技术管理程序,时常出现没有全面领会设计意图和深入了解图纸状况的情况下盲目开工,以致采用的施工工艺不尽合理;再加上对图纸会审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为了赶工不进行图纸会审而事后补记,这样就丧失了在施工中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工艺、提高效率的机会,导致施工效果差,质量不达标。

1.4 施工人员素质比较低,水平提高非一日之功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很多施工企业选择了通过减少人工支出的方式降低施工成本,开工前临时廉价招聘综合素质较低的农民工,而这些农民工自身文化底子差,又缺乏专业的施工技巧,而施工企业雇佣他们后仅在施工前数日进行一些培训,专业知识的缺乏使这些农民工根本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深刻而全面地理解培训内容,导致建筑施工质量无法保障。

建设工程常见40个难题,问与答(都全了)

建设工程常见40个难题,问与答(都全了)

建设工程常见40个难题,问与答(都全了)来源:法律讲坛标题系本堂原创,引用当与原文并列标明来源!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一、问题描述建筑行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面临着许多问题。

首先,建筑行业存在着工期延误的现象。

由于工程管理不规范以及各环节之间协调不当,导致施工进展受阻,项目无法按计划完成。

其次,建筑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一些低质量材料和不合格施工标准的使用,导致了建筑物使用寿命缩短和安全隐患增加。

此外,在环保方面,建筑行业也存在较大问题。

大量废弃物处理不当、能源消耗过高等现象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延误工期问题的解决方案1. 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并加大对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引入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和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共享和沟通效率。

2. 提升施工质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同时加强监管力度,推动厂商提供符合标准的优质材料。

3. 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的工程协调机制,各参与方之间加强沟通和协作,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争议。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快速、高效、准确的信息传递。

三、提高建筑质量的解决方案1. 加强监督与检查:加大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力度,在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对低质量工程坚决予以整改。

2. 建立信用体系:推动建筑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的建立,引导企业注重自身品牌形象和信誉建设。

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公开曝光,并进行严肃处理。

3. 推广新技术与新设备:引进先进的建筑工艺、材料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和产品品质。

加大对绿色环保技术和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力度。

四、解决环保问题的措施1. 推动绿色施工: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以及低碳环保材料,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将节能、环保纳入考虑,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损害,确保施工过程与后期使用都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 加大废弃物处理力度:鼓励建筑行业开展废物回收利用,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

同时加强对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和规范运输处理的监管。

3.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建筑行业的问题与整改措施

建筑行业的问题与整改措施

建筑行业的问题与整改措施一、背景介绍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探讨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1. 安全隐患严重:许多建筑项目存在施工安全隐患,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缺乏有效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机制导致工人缺乏安全意识,加之监管不到位,安全事故频发。

2. 工期延误普遍:建筑项目常常面临工期延误问题,这既影响了项目交付时间,也增加了成本。

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设计方案不合理、施工过程中变更频繁等。

3. 施工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缺乏科学规范和标准化管理,容易出现质量问题。

有些开发商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导致建筑质量参差不齐。

4. 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噪音、灰尘和废水等环境污染物,给周围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并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整改措施1.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管,完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

同时,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2. 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并加强变更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交付验收机制,确保工期的准时交付。

3. 提升质量监督: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和抽样检验,优化材料采购渠道。

完善质量评估体系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 推进绿色建筑:提倡节能减排理念,在设计与施工中积极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和废水处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5. 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引入第三方监理机构,增强建设项目的独立审查能力,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效果。

四、总结建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安全隐患、工期延误、质量参差不齐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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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七、一个建筑工程总包已经满足老项目认定条件,实行简易征收,下游分包如 何鉴定是否实行简易征收未予明确,现实情况是 5 月 1 日之后,很多老项目陆 续与下游分包签订合同,但确属“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此类 分包单位可以按老项目实行简易计征吗?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

(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年 4 月 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对于现实中存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没有注明
开工时间的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纳税人可以提供 2016年 4
月 30日前实际已开工的证明,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项目进行税务处理。 六、建筑业纳税人不同的建筑项目,是否可以选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可以。建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就不同的项目,分别选择适用一
部款项时再予以预缴。 十、建筑业简易计税备案,应在项目所在地备案还是在机构所在地备案? 机构所在地。 十一、建筑项目采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在 2016年 5 月 1 日后竣工的,处置结 余的工程物资如何计税?
(一)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在 2016年 5 月 1 日后竣工的,处置 结余的 4 月 30日前购入的工程物资,应按照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对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在 5 月 1 日后购进的工程材料, 发生转让、变卖和处置等应税行为的,按照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2016年 5 月 1 日后,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先行申报增值税进项税 额,后期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材料实际投入使用的数量和金 额,在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竣工结算后,处置结余的工程物资取得的收入按 照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总公司为所属分公司的建筑项目购买货物、服务 支付货款或银行承兑,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有关规定,对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 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 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的情形,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 因此,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 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允 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十三、 哪些建筑业纳税人适用取消认证? 对纳税信用 A 级、B 级的建筑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 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 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并勾选用于申报抵扣或 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未纳入纳税信用 A 级、B 级的建筑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 5 月至 7 月期 间也适用取消认证。 十四、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如何缴纳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 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 2%的预征率在 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
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相关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
为避免用途发生转变时,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造成无法抵扣进项税
额,建筑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
的,应将专用发票认证但不进行抵扣,待转变用途时据以计算进项税额。 九、分包抵扣金额大于开票金额,是否不用预缴,直接回机构所在地开票,分 包抵扣的资料税务局还需要审核吗? 分包抵扣金额大于开票金额的,当期不用预缴。纳税人应做好记录,待取得全
筑工程总包方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与分包方在 5 月 1 日后签
订分包合同,分包方不可以按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 八、建筑业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不能抵扣进项税,但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 发票,是要先认证再做进项税转出,还是不认证直接以含税价进成本呢?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年 4 月 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总包方按
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与分包方在 5 月 1 日后签订分包合同的,
分包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在 4 月 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
建筑业 26 个热点问题,快快收藏!
一、建筑服务税率和征收率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 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 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 3%。 二、钢结构制作安装业务是全额按 17%交税、还是全额按 11%交税、还是制作 按 17%交税安装按 11%交税? 上述属于兼营行为,钢结构制作按 17%计税,安装业务按照按 11%计税。 三、建筑业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年 4 月 30日前的建筑 工程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 开工日期在 2016年 4 月 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年 4 月 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对老项目已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未满 36 个月的,能否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 号)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 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五、没有开工许可证和备案合同,但工程实际开工日期在 4 月 30日前的,需 提供什么材料佐证,才能认定为老项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年 4 月 30日前的建 筑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 的开工日期在 2016年 4 月 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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