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 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罪刑法定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征 ☆刑法的基本原则问题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 问题。 ☆1.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 法和刑事司法,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2.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刑法本身所固有的,并在适用刑法时严格遵 守的原则。 (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 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 (3)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反映出我国刑法最基本的性质和体现我国刑事法 制的基本精神。 刑法基本原则的范围 ●立法上明确规定了3个刑法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法 平等原则。 ●是否应当有其他基本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惩办与宽大相结 合的原则?罪责自负原则?刑罚人道主义原则?定罪量刑主客观相统一 原则?等。
第三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适用刑法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平等原则的含义
(罪刑平等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罪刑平等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刑法规定 刑法规定:《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
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的特 权。”。
这就使宪法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结合刑法的 特殊内容,化为适用刑法人人平等这样一项刑法原则。 ☆ 基本含义:就犯罪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 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就司法者而言,对 于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 财产状况、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才能业绩等,都一律平等地适 用刑法,依法惩处,在定罪量刑时一视同仁,不应有所歧视、有 所区别。 ▲平等VS特权 →法外特权(如法外开恩,网开一面等) ▲平等VS歧视→不公平对待(特别严厉,待遇低、机会少)
论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论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刑法典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上。
一、刑法典的基本原则:1. 法定性原则:刑法规定了具体的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要求犯罪行为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对乌有罪以及追溯法律的有利不利原则。
2. 罪刑法定原则:依法为前提,规定了刑法是沿用刑事法律原则,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与对应刑罚要明确具体,禁止将不受法律规定的行为定为犯罪,禁止对过去的行为进行刑罚。
3. 罪刑相适应原则:规定了犯罪行为与刑罚之间的相对关系,刑罚要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正确平衡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社会的正当需要。
4. 量刑与稳定相结合原则:指在确定刑罚时需要权衡矛盾,既保持量刑的合理稳定性,又兼顾个体差异和环境变化的合理性。
5. 人权优先原则:侧重保障个人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注重法律的人文关怀和人权保护。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 独立公正原则:要求刑事诉讼中的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都要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2. 罪刑法定原则:刑事诉讼中的罪名和刑罚必须有法律规定。
3. 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无罪推定的权利,即除非经过法庭定罪认罪程序,被告人应被视为无罪的。
4. 证据排除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非法获得的证据和违反程序要求的证据不能用于定罪。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宪法确立了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要求国家和社会一切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2. 公正原则:宪法规定了公正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审判活动中要公正无私,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以上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的详细论述,这些原则不仅是我国刑法发展的基石,也是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安宁的重要依据。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明⽂规定不为罪,法⽆明⽂规定不处罚;
2、适⽤平等原则:对任何⼈犯罪,在适⽤法律上⼀律平等;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刑事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
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
期限为3个⽉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
期限为1个⽉以上6个⽉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
期限为6个⽉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期徒刑。
5、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不适⽤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三、刑事处罚会留案底吗
会。
案底是针对犯罪分⼦⽽留存的。
即如果犯罪了,公安机关就会留案底,没有犯罪就不会留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百⼋⼗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备注:此⽂章为转载。
刑法七大基本原则

刑法七大基本原则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
其基本原则是指在刑法实施过程中遵循的一些基本规范和原则,它们对于确保刑法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人道性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刑法的七大基本原则及其相关内容的参考:一、刑法确定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定罪,要有明确的规范依据。
法律必须明确规定何种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对不同犯罪行为应该给予何种刑罚。
同时,刑法必须明确罪刑和罚责之间的关系,确保刑罚的适用严格依法进行。
二、刑法平等原则。
刑法要保障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
无论身份、地位及其他社会差异,刑法对于违法行为应具有同等的制裁和追究,确保刑法的公正性和平等性。
三、刑法人道化原则。
刑法的目的是人的社会化矛盾不可避免的法律化表现,所以刑罚的适用应尽可能地符合人性、人道和人文精神。
不仅要尊重罪犯的人权,也要关注刑罚执行对社会的影响,避免刑罚过于严苛或残酷。
四、刑法合理化原则。
刑法规定的罪刑必须合理,既要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也要符合人民意愿和公众利益。
刑法对于违法行为所作的规定应当科学合理,既不应过于宽松,也不应过于严厉。
五、刑法正义原则。
刑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而制定的。
刑法要体现社会道德和公众利益,并对违法行为的危害和社会成本进行准确评估,以确保刑法的公正性和正义性。
六、刑法有罪推定原则。
刑法对于某些特定罪行采取有罪推定的方式,即将一定的行为定义为犯罪行为,无需事实证明就可认定当事人的有罪,以此减少司法程序的费时费力。
七、刑法法律效力原则。
法律的适用要遵循刑法法律效力原则,即法律只对违法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评价和制裁,而不能涉及和干预其他领域。
以上是刑法的七大基本原则的相关内容参考。
这些原则在刑法的制定、实施和刑罚执行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保障了刑法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人道性,从而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民的权益。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行使刑事权力的前提和依据。
法治原则包括程序正义性、法无禁止即可行性、明确性、公正性和比例原则等。
程序正义性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法无禁止即可行性要求国家只能对已经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行为进行定罪;明确性要求刑法法律的言语表达明确,法律原则、制度和规定使人民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被刑法制裁等等。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原则,体现的是国家对每个人的公平正义。
公正原则要求刑法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不分人种、性别、地域、社会地位等差别对待,刑罚应当符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具有公平性和可比性。
此外,公正原则还要求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并对证据收集、审判程序、法庭公正、刑事裁判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制定和实施的重要原则,它要求刑罚与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而确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对刑罚的类型、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了限制和规范,避免了过重或过轻的刑罚。
四、人权原则:人权原则是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它强调个人的尊严、自由和权益的保护。
根据人权原则,刑法应当保护人的自由,禁止任意逮捕、拘禁和酷刑行为,保护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等各项权益。
人权原则要求刑法限制国家对个人权利的干涉,确保刑法的实施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并强调刑法应当尊重人权。
五、任罪原则:任罪原则是刑法的一种基本原则,即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任罪原则是一种对实体法律责任的要求,它要求明确界定哪些行为构成犯罪。
根据任罪原则,刑法应当明确规定罪名以及构成该罪的要件,不能对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进行惩罚。
综上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法治原则、公正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人权原则和任罪原则。
这些原则相互之间相辅相成,以保障刑法制度的公正、合法和有效。
刑法七大基本原则

刑法七大基本原则刑法是维护社会正义、保护人民安全的重要法律系统,它的实施体现了七大基本原则: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量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个别化原则。
首先,法定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原则之一,是指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构成犯罪,因此刑罚也必须依法定的量刑标准予以施行。
这项原则不仅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保障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力受到约束,防止滥用职权。
其次,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罪的刑罚应当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
这个原则保证了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效地减少了刑罚的过重或过轻的现象。
第三,无罪推定原则是指在没有法定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之前,被告人应当被认定为无罪。
这项原则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司法错误,防止了公权力的滥用。
第四,疑罪从无原则是指一旦被控告,被告人必须自证清白,一切疑问均应与被告人有利。
这项原则要求司法机关证据确凿才能定罪,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减少了冤错案件的发生。
第五,证据裁量原则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量等因素进行裁判,确保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第六,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只有法律中规定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刑罚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执行。
这项原则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加强了司法机关的效力,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平稳。
第七,个别化原则是指在对罪犯进行量刑和执行刑罚时,要充分考虑罪犯的个人情况、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个别化的刑罚决定。
这项原则体现了人性化的刑罚思想,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总之,七大基本原则的贯彻实施,必须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司法公正性和人的尊严性,构建积极正面的刑罚体系,推动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
刑法总论第三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刑法的其他基本原则
(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
1.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立法体现
(1)刑法第14条和第15条明文规定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
பைடு நூலகம்
概念,说明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是在犯罪故意或过 失支配下所实施的行为。 (2)刑法第16条明文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 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 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从而进一步明确了 对于缺乏犯罪主观要件的意外事件,不能客观归罪。 (3)刑法第18条第1款明文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 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 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其根据就在于精神病人所实施的 危害行为,其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
【问题与思考】
1.什么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其有何特征? 2.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3.试述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4.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和要求是什么? 5.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和要求是什么?
6.概述其他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推荐参考论著】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四、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1.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 2.正确进行刑法解释
第三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一、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我国刑法典第4条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
【推荐参考论著】
6、刘守芬,汪明亮.试论罪刑均衡的功能性蕴涵.法制
与社会发展,2001(5) 7、张明楷.法治、罪刑法定与刑事判例法.法学,2000 (6) 8、张明楷.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刑事法杂志, 1999(1) 9、马克昌.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见:丁慕英等主编. 刑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8
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返回目录•A•A1、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基本内容(1)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
刑法渊源只能是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刑事实体法律规范。
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
在我国,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包括八个刑法修正案)和单行刑法(1998年制定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事后法。
只有在行为的时候已经存在并且生效的法律才能对所发生的行为具有效力。
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溯及力问题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表达了这一思想。
(3)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一切不合理的解释。
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确定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
①明确性:刑法的规定必须清楚、明了,不得有歧义,不得含糊不清。
②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刑法。
对于没有侵犯国家、社会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无论立法还是司法,都不允许将其作为犯罪行为加以处罚。
③禁止绝对不定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实现了一般正义,但难以实现个别正义。
现在各国的刑法都采取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罪责行相适应原则返回目录• A• A1、基本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2、注意事项:(1)罪刑相适应,是适应人们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是由罪与刑的基本关系决定的,是预防犯罪的需要。
(2)根据该原则,在适用刑法时,应将刑罚的轻重与行为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三者有机统一起来。
在制刑、量刑、行刑各个环节均应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返回目录• A• A1、基本含义: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2、主要内容(1)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该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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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是刑法中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刑法制度的核心思想和法律原则。
常见的刑法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
1. 法定性原则:刑法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含糊不清。
即只有经过立法的明确规定,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不能凭主观判断来决定。
2. 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当是指刑罚的种类和程度应当与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和罪犯的社会危险性相适应。
要求刑罚既不能过轻,也不能过重,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罪刑相称。
3. 罪责个刑原则:刑罚应当对个人实施,并以个人为单位计罪。
不能因为犯罪行为所处的环境、背景或其他个人特征而对其进行集体刑罚,保护个人的犯罪责任。
4.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和刑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和法定的程序,不能任意适用刑罚。
刑罚必须在法律范围内确定,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5. 合法性原则:刑事制裁必须依法进行。
刑罚的实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定程序,不能违反公平、合理的原则。
6. 人权原则:刑事制裁必须尊重人权。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辩护权、质证权、自证据采信权等基本人权。
7. 适用法律平等原则:刑法要求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对于同样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同样的刑罚和法律处理。
这些基本原则是刑法制度中的核心原则,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正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