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表(个人) (1)
教师住房补贴申请书

教师住房补贴申请书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申请人姓名}}•性别:{{申请人性别}}•年龄:{{申请人年龄}}•学历:{{申请人最高学历}}•职称:{{申请人职称}}•工作单位:{{申请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申请人工作年限}}•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住房补贴的原因作为一名教师,我热爱教育事业并长期从事教育工作,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付出了辛勤的努力。
然而,由于房屋租金高昂和生活成本的压力,我感受到了在城市中居住的困难。
因此,我希望能够申请教师住房补贴,来缓解我在住房方面的经济压力,提高我在教学工作中的生活质量。
我的住房状况目前,我所租住的房屋位于城市的郊区,距离学校较远。
房租占据了我整个收入的相当大一部分,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
此外,由于交通不便,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在上下班的路上,导致我在教学工作中的精力和时间都有所不足。
我的经济状况目前,我每个月的工资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生活费用和其他开支后,所剩下的金额非常有限。
这种经济压力使得我无法积累足够的资金用来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
教师住房补贴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它能够提供我一个更好的住房环境,从而更好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住房补贴的使用计划如果我的住房补贴申请能够得到批准,我将把这笔资金用于改善住房条件。
首先,我打算寻找一处距离学校较近且交通便利的住房,这将减少我在路上的时间开销,提高我的工作效率。
其次,我将购买一些必要的家具和家电设备,以提升居住的舒适度和生活质量。
最后,我会将部分资金用于房屋装修和维护,使房屋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和价值。
结语教师是国家培养未来的栋梁之材,他们的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精力。
然而,由于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和资金压力的增加,教师们在住房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对于我个人而言,住房补贴将会是一个很好的帮助和支持,使我能够更好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我真诚地希望我的申请能够得到批准,并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支取住房补贴暂存款申请表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支取住房补贴暂存款申请表
(20180510版)
住房补贴表109
单位信息栏,由单位经办人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登记号:
现申请将我单位名下住房补贴暂存款金额(大写):支取退至本单位银行账户。
开户银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初审意见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武政[1999]10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住房补贴,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后,按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有关政策,由单位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
第三条本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下列职工均属于住房补贴对象:(一)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均未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无职工”);(二)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虽已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三)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
第二章住房现状认定第四条下列住房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一)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规定租金承租的公有住房;(二)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价格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三)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解困政策购买的解困住房;(四)职工及其配偶按低于(等于)综合成本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五)职工及其配偶自行转让、赠与、过户给他人的原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六)职工及其配偶居住已故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七)职工及其配偶获得货币补偿的被拆迁的公有住房。
第五条下列住房不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一)职工及其配偶购买的商品房、私房和以政府定价个人全额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二)职工及其配偶自建的住房(周边城区除外);(三)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四)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价购买使用权的公有住房;(五)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房。
第六条特殊住房情况的核定:(一)职工及其配偶历次分房,累计分房面积达到或超过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不享受住房补贴。
(二)职工及其配偶原已享受单位发给的购(建)住房补助的,应按《办法》规定计算住房补贴,与发给的购(建)房补助相抵,按不足部分计发住房补贴。
国有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模版

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和《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和《xxxxxx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院行字[2003]第087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现住房未达标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下同)、无房职工以及居住不可售住房职工,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的职工,是指人事关系隶属xxxxxx的在京正式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包括原人事关系在总院,离退休后交由街道代发离退休费的人员)。
离退休后异地安置(含回原籍安置)的无房或住房未达标职工,且当时未做其他安置的,院按照安置地住房补贴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院成立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管理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负责审定住房补贴发放方案,审核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计算,监督住房补贴发放方案的实施。
院房委会负责制定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具体方案,行政基建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第五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2、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3、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4、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建筑成本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5、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扣除面积=[(职工集资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所购住房总房价款或所建住房成本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规定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规定事业单位福利待遇好,这是很多⼈在⼯作的时候选择事业单位的主要原因。
针对⽬前⾼房价,事业单位有⼀些住房补贴政策给员⼯,减轻员⼯的租房或是买房的压⼒,这是⼀般企业没有的。
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规定。
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相关规定:1、对职⼯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次性或按⽉计⼊职⼯个⼈所在的住房公积⾦管理中⼼专⽤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所得税。
2、国家⾏政机关、事业单位对⽆住房职⼯或住房⾯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发放的现⾦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住房平均价格、平均⼯资,以及职⼯应享有的住房⾯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3、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前,经济发达地⽅的⾏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的条件参照执⾏,经济⽋发展的地区还⽆法实施。
4、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积标准住房的职⼯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在⾃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职⼯住房⾯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住房⾯积标准按地⽅政府规定施⾏。
政策中关于事业单位房不得条例:1、第三条住房实物分配系指职⼯(含配偶)通过下列形式取得住房的⾏为:购买或租住单位⾃管公房、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公房;享受经房改部门批准的集资合作建房、资助购房;享受单位组织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住房;享受单位组织购买并享受单位补贴的经济适⽤住房或其他商品房。
2、第五条住房补贴可采取按⽉发放或⼀次性发放的⽅式,也可采取按⽉发放和⼀次性发放两者相结合的⽅式。
符合发放条件的,住房补贴按每⽉每平⽅⽶3.5元标准实⾏⼀次性计发。
离退休的职⼯,家庭住房实物分配⾯积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1)、(2)款之规定认定。
符合发放条件的,其住房补贴实⾏分段计算⼀次性发放。
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复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复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本人(或配偶)因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现授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核查本人(或配偶)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管理中心对此次提交的支取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源自效。若存在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终止支取行为并退还所支取资金;
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补贴支取;
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月日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材料初审无误的:(在□内打“√”)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经审核,意见如下:(在□内打“√”)
□符合支取条件
□不符合支取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或签字):
(1)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试行办法(渝府发〔2005〕93号)

渝府发〔2005〕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已经2005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八日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根据《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渝府发〔2005〕9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处主城九区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
主城九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按属地化原则,执行当地的住房补贴标准。
第三条住房实物分配系指职工(含配偶)通过下列形式取得住房的行为:(一)购买或租住单位自管公房、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公房;(二)享受经房改部门批准的集资合作建房、资助购房;(三)享受单位组织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四)享受单位组织购买并享受单位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商品房。
第四条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和享受住房实物分配但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的职工。
对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发放全额住房补贴;对享受住房实物分配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职工,发放差额住房补贴。
职工个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含公摊的建筑面积)为:(一)工龄未满16年的一般干部(含被聘助理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级及其以下职员、中级工及其以下技术工人以及16年工龄以下的普通工人)40平方米;(二)科级干部(含被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四级职员、高级工、技师、16年及其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和工龄满16年及其以上的一般干部(含被聘助理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级及其以下职员、中级工及其以下技术工人)48.88平方米;(三)处级干部(含被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三级职员、高级技师)57.5平方米;(四)局级干部(含被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级职员)80.5平方米。
住房提租补贴

住房提租补贴2023国家买房补贴新政策基本形式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基本标准住房补贴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23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资金来源1、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2、单位售房资金3、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相关问题解答】1、什么是购房补贴资金答:购房补贴资金是指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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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取人姓名
工作单位 购(租)房
合同额
重庆市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表
年
月
日
性别
身份证号 码
职工住房 补贴序号
购(租) 房面积
支取原因
提供条件
□购买商品房
□身份证 □经产权部门登记有效的《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 □缴款凭据
□支付房租
□身份证 □经产权部门登记有效房屋租赁标准合同 □税费凭据
□再次支取
□身份证
(注:以上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支取人应将合同原件交中心核对;因配偶购(租)房支 取,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贴身份证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