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患纠纷的预防及解决(一)

合集下载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对策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对策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对策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之间因诊疗服务、医疗保障、医疗安全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医疗纠纷的发生对患者和医疗机构都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制定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对策非常重要。

下面是针对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对策:一、加强沟通与协商1.完善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交流。

医生在诊断和治疗前应充分告知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以及可能的风险,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减少患者对医疗结果产生的不满和争议。

2.加强医患双方的协商和合作,提高医患关系的信任度。

医生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需求,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增加治疗的成功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

医院和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操作规范,确保医务人员操作规范化,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操作失误导致的纠纷。

2.加强医疗事故的管理和教育。

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同时,通过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医生的业务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医疗纠纷处理机制1.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

医院和相关部门应建立独立、公平、高效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为医患双方提供公正的调解服务,协助双方化解纠纷,避免纠纷升级。

2.加强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

对于发生的医疗纠纷,应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实,找出纠纷的真相。

同时,要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确保患者得到合理的赔偿和补偿。

四、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1.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确保患者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得到及时的赔偿和补偿。

2.加强医疗纠纷公开和信息公示。

医院应及时公开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向患者和社会公众公布有关医疗纠纷的信息,增加医院和医生的透明度,提高公众对医院和医生的信任度。

常见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技巧

常见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技巧

常见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技巧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因医疗行为发生争议或纠纷的案件。

医疗纠纷的发生不仅对医患双方造成巨大的伤害,还会对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形象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重视和积极应对的问题。

一、常见医疗纠纷的预防1.加强沟通和信息披露: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和家属进行充分的沟通,向其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等信息,使患者和家属能够充分了解和知情。

同时,医务人员还应主动告知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患者的主体地位,减少信息不对称。

2.完善医疗流程和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规范医疗行为。

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3.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培训:医务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医患沟通培训,提升沟通能力和技巧,提高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质量,减少误会和争议的发生。

例如,医务人员应注重语言表达和态度,用尊重和耐心的态度对待患者和家属,增加患者的满意度。

4.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提前识别和评估医疗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策略和措施。

此外,医务人员应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技巧1.及时应对和回应: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迅速做出响应,及时应对患者和家属的投诉和诉求,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并积极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2.坚持公正和透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本着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处理医疗纠纷。

不以权力和地位压制患者和家属,秉持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和义务,尽可能提供证据和依据,争取公正的结果。

3.寻求第三方调解:当医患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专业协会等。

通过第三方的公正、中立调解,既能解决纠纷,又能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声誉。

医院医患纠纷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医院医患纠纷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医院医患纠纷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1、应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并具体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贿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3、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批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科内管理制度。

4、科室内部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

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对职工反映的医疗事故苗头要认真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5、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构筑和谐医患关系。

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及时、完整、准确;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填写知情同意书。

6、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7、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8、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9、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10、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11、任何情况下,未经批准的进修医师不得独自参加各
种会诊。

医院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3篇)

医院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3篇)

医院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一、概述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或家属与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之间因医疗争议引发的冲突和问题。

此类纠纷不仅影响医务人员的职业声誉,同时也会对医疗机构的信誉度造成影响,更重要的是可能直接威胁到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医院在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方面的策略和预案。

二、医疗纠纷预防措施1.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医院需建立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定期评估和监测医疗服务质量,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合理性。

加强医患沟通,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沟通技巧,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2. 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医院应通过持续的医疗技术培训和提升,增强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同时,建立医疗技术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建立有效的医患沟通医院需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积极倾听患者的需求和意见,提供便捷的投诉和申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患者的问题,以获得患者的信任和支持。

4. 完善医疗责任制度医院应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医疗责任制度,并设立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5. 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应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1. 快速响应医疗纠纷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处理团队,及时对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

团队需与患者和家属保持沟通,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并根据情况采取调解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

2. 有效处理医疗事故医院需建立公正、科学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确保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

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进行处理和赔偿。

3. 加强宣传与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医疗纠纷处理团队和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增强患者和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和权益保护意识,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简述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

简述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

简述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
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方法如下:
1.医院和科室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和规范,让他们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让医务人员自觉依法行医、诚信服务,从而有效避免医疗纠纷。

2.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常规诊疗护理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和考核,提高医疗护理文书的书写水平并妥善保管。

3.不定期选派科室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积极参加院内外的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会,不断开阔视野,同时做好所学知识的传授,提高业务水平全体员工的素质。

4.加强医患沟通,转变观念,实施全员微笑服务,用真诚的微笑给予患者积极的心理暗示,给予家属良好的心理安慰,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与合作,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奠定基础。

浅谈医院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浅谈医院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浅谈医院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医院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是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医院医疗纠纷处理也关系到医院的信誉和形象。

在目前医疗环境下,医患矛盾和纠纷不可避免,因此医院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做好预防工作,以及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1. 防范医疗纠纷(1)建立完善的医疗制度和流程。

医院应该建立健全医疗制度和流程,科学规范地开展医疗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医患沟通的技巧。

医患沟通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手段。

在患者就诊时,医生应该认真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进行详细的诊断和治疗计划说明,积极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减少患者的不信任感和误解。

(3)加强医疗文件的管理。

医疗文件是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医院应该建立完整的医疗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及时响应。

医院应该建立一个快速响应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第一时间收到患者的投诉或者意见后,应该尽快进行核实。

如果患者的投诉事项需要进一步处理,应该及时组织相关的医疗人员进行调查。

(2)建立调解制度。

医院应该建立一个调解机制,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降低医疗纠纷的法律成本和社会成本。

(3)注重协商沟通。

当一些医疗纠纷无法通过调解得到解决时,应该注重协商沟通。

医院可以建立一个协商小组,由医疗专业人员、法律专业人员、社会专业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等组成,通过讨论、协商、磋商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4)加强医疗质量监管。

医院应该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监测机制,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监测、评估和反馈,加强对医疗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以最大程度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总之,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医院应该依据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本着诚信、公正的原则处理纠纷,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尊严。

通过防范医疗纠纷和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可以有效提升医院的信誉和形象,推动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患纠纷的预防及解决浅谈[1]

医患纠纷的预防及解决浅谈[1]

医患纠纷的预防及解决此次听了赵卯生主讲的《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有感触,以前对医患纠纷也不陌生,但听老师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解后,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处理医患纠纷首先要了解其根源,抓住重点,趋长避短,处理才能对医院更有利。

市场经济的确立使人们的人生价值取向偏重经济利益,医院及医院的医护人员医德远不如从前,他们的一切诊疗行为都围绕经济利益转,做出一些侵害患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这才是医患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医患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各自的利益,在得理不让人,无理也要抢占三分的情形下,双方矛盾必定尖锐无疑。

普法宣传的深入,人们维权意识的觉醒和逐渐提高,是医患纠纷发生的次要原因。

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和日益完善,使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内正常有序进行,群众的维权意识空前提高。

对于医院的一些不合法,不符合医疗法规和医疗常规的过失行为,理所当然的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质疑,由于双方的立场不一致和利益的对立性,必然促使医患双方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当事双方态度和方法的失当,再加上卫生行政机构的不公正的处理,使医患纠纷的矛盾不断升级,严重的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同时也不同程度的侵害患者的利益。

再者,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知识的缺乏,把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的某些正常无过错行为而出现的意外结果,误认为医院有责任,并且固执己见。

他们在社会闲散人员的蛊惑下寻衅滋事,医患双方关系紧张,这也是发生医患纠纷的另外原因。

宣传媒体的广泛发展,医患双方把本来不具有可比性的案例强行进行比照,加剧了医患双方矛盾解决的难度。

通过上述的分析,医患纠纷的发生不是偶然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有其特定社会原因和现实的条件,社会是在矛盾的过程中向前发展,人们也是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变得成熟,我们应当能够正视这种现象。

针对医患纠纷的存在,在医患纠纷发生之前,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院的设立方面的审批、医院的资质、规模、医士资格、护士资格考录,医士、护士人员的配备,医疗器材配置,医生护士的职称评定等方面严格把关,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严格依法办事,一旦发现轻则给与行政处分重则予以撤职,触犯刑律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法范文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法范文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法范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需求的增加,医疗纠纷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医疗纠纷不仅给患者和医疗机构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还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声誉和社会稳定。

因此,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和化解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一、医疗纠纷的预防1.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预防医疗纠纷的关键。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提高医生的沟通能力和患者的沟通满意度。

在诊疗过程中,医生应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风险,倾听患者的需求和顾虑,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

2.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做好病情告知和风险提示。

同时,医疗机构要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3.完善医疗制度:医疗机构应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要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保存,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有力证据。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的监管,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纠纷。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医院文化是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和谐、积极的就医环境。

同时,医院文化还能提高患者的满意度,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1.及时应对: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应对。

首先要了解纠纷原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道歉和补救。

对于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患者权益。

2.妥善协商: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双方要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协商。

医疗机构要尊重患者的意愿,积极与患者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协商过程中,要注重事实证据,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协商结果的公正性。

3.第三方调解: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医患纠纷的预防及解决(一)内容提要:本文从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的心理状态以及处理医患纠纷的渠道,进行全面分析,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和及时、公平、合理的处理医患纠纷。

尽量做到医患纠纷出现后医方的医疗秩序和患方的生活秩序不受大的影响,从而使目前的医患纠纷中处于比较紧张的医患矛盾趋于缓和。

关键词:医患纠纷;预防;解决正文:三十多年的改革与开放,给人们带来大量物质财富,同时也使人们的思想意识由改革开放之前的重视精神生活,日益演变到现在的注重追求物质利益,从而人际关系也日益物质化。

在目前这样大的社会环境中好人做好事得不到人们的赞誉,见义勇为者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回报。

本来是很正常的逻辑思维,却无辜的在人们心目中无端的产生了几个为什么。

人与人之间信任感下降,彼此缺少应有的诚信。

医患纠纷的发生和愈演愈烈正是局部社会现实的一个缩影。

一、医患纠纷的发生原因:(1)、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事故的发生、处理方面的起到一定的负面作用在追求物质利益的思想主导下,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无利严管理、乱管理,有利轻管理、不管理。

从体制上、制度上造成医疗服务市场的混乱和无序,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2条、39条、42条、43条、46条、55条、56条、58条规定,医疗事故发生后县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调处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并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与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57条对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工作人员在鉴定过程中违规行为也作出明确规定。

可事实上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中要么是机械的执行法律条文,要么是在执法过程中明显偏袒医方,不能秉公执法、公正处理,处理结果以法律规定相差甚远,更不用说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要求赔偿的心理期望值。

河南登封县开胸验肺事件的发生,给人们心目中造成挥之不去的伤痛。

因此,医患纠纷在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时不能得到及时的化解,案例大量存在……(2)、市场经济的确立使人们的人生价值取向偏重经济利益,轻视人际伦理,风俗良俗等方面的追求。

人生价值的体现,表现在社会上的各个领域和不同的行业。

一般说来,只要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社会和谐有利的,都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誉。

古代的诸子百家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现在他们的思想在世界上仍然比较出名。

年轻的战士雷锋,走过自己短短的26年人生之路,却能够名垂青史,更使凭他那熠熠发光的助人为乐的精神而著称于世,并不断被世人所推广。

回顾新中国的建国史,无数革命先烈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不计个人得失牺牲自己闹革命,那时我方的条件无论是物资供应、还是军事装备都远不如敌对一方,可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有一个崇高的理想。

他们之所以在人类历史上留下浓厚重彩的一笔,不是他们这些人有多少物质财富,而是他们给后人留下丰富的精神财富。

那时人们是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时时讲团结处处比奉献,虽然处在经济落后物质贫乏的年代,但人们毫无怨言。

市场经济虽然主要是以物质的使用价值为考量对象,在物欲横流到处都充满着各种诱惑的今天,由于长期以来轻视精神方面的教育,使现在人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也许是经济转型期的必然,人们的世界观发生裂变时不可缺少的过渡阶段吧。

在这种社会的大背景下,医院及医院的医护人员医德远不如从前,他们的一切诊疗行为都围绕经济利益转,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6条明文规定于不顾,做出一些侵害患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这才是医患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医患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各自的利益,在得理不让人,无理也要抢占三分的情形下,双方矛盾必定尖锐无疑。

(3)、医院在履行医疗服务合同时,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草菅人命,是医患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患者发生疾病,很自然的就想到医院,这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人很自然的选择,作为医院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可医院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无论他是不是医护人员,就让他穿上医院的标志服,更有甚者让其坐门诊给患者看病,有的医院把门诊病房和关键科室发包或承租给他人进行经营,有的医院给医生下发经济指标,迫使医生不得不故意放弃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经过无数次临床实践证明并行之有效的“望、闻、问、切”诊断方法。

患者一旦来看病,就让患者做CT、B超、彩超等等检查和名目繁多的化验,一系列凭仪器进行的检查及化验都做完,结果倒是完全正常,可是患者需支出检查、化验费用少的数百元多的近千元,医护人员在进行检查化验时有时还会发生仪器操作及观察方面的失误使患者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医护人员为了完成医院下发的经济指标,故意开刚上市的价格昂贵新药而放弃同样能治病价格低廉的药品,无论并大病小都竭力主张让患者住院,都让患者打点滴,……,医生给患者无论是看病、检查、化验、开处方、到药房拾药还是在手术室做手术,患者手术后在住院期间的护理,乃至出院时的结账的每一个环节,患者一直处于担心忧虑的状态。

医疗过错和医疗伤害的不断发生,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方的蛮横,处理医患纠纷的政府部门不能依法办事,使患者感到维权的艰辛,从而导致患者有病不敢到医院医治。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患者在有病后到市级、省级医院花掉数万元的医疗费最后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之后最后在有病乱求医的思想指导下找到一些农村的老中医,结果吃上两副中药花上十几元钱病就好了,我们知道医治患者的疾病受患者的自身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但这并不排除某些医院医护人员医德方面的问题,致患者白白的花掉医疗费对患者的病非但没有医好况且还会是患者的病情加重的案例发生。

更有甚者医生在给病人开处方时开大处方,一个处方少的近百元多着上千元。

有的医院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采取非正常的进药渠道,药价层层加码,导致药价虚高。

假药、劣药充斥医院药房,坑害患者。

一个平常的头疼感冒在本来花上几元钱都能看好的病而在某些医院往往要花上几百元才能医好,这样就形成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

患者有病在医院看不起病,医院的病号就少,医院病号少,经济收入就少,由于医院经营者主导思想没有变,在经济收入少的情况下为了维持自己的高额利润,把提高服务标准和医疗服务的价格作为扭转医院效益下滑的主要措施,这样以来,患者到医院看病的就更少,长期下去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医护人员追求经济利益的目标不变,在给患者做手术时利用职权向患者家属吃、拿、卡、要,患者家属在不能使医护人员满意的情况下,医生在做手术时敷衍了事,心不在焉。

有的医生给病人做过手术后,把纱布、手术器械留在患者的腹腔内,有的手术后却发现病灶未处,而是误切人体正常器官。

或者伤害体内其他正常器官,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有的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借用媒体和学者、影星的名人效应对外作虚假宣传,雇用医托欺骗患者,…………。

医院的上述行为无不是以损害患者地利益为代价,来换回自己一时的经济利益。

这是形成现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局面的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4)、普法宣传的深入,人们维权意识的觉醒和逐渐提高,是医患纠纷发生的次要原因。

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也是我国建国以来法制建设速度最快的三十多年,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和日益完善,使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内正常有序进行。

随着一浪高过一浪的普法宣传,群众的维权意识空前提高。

对于医院的一些不合法,不符合医疗法规和医疗常规的过失行为,理所当然的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质疑,由于双方的立场不一致和利益的对立性,必然促使医患双方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当事双方态度和方法的失当,再加上卫生行政机构的不公正的处理,使医患纠纷的矛盾不断升级,严重的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同时也不同程度的侵害患者的利益。

再者,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知识的缺乏,把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的某些正常无过错行为而出现的意外结果,误认为医院有责任,并且固执己见。

他们在社会闲散人员的蛊惑下寻衅滋事,医患双方关系紧张,这也是发生医患纠纷的另外原因。

(5)、宣传媒体的广泛发展,医患双方把本来不具有可比性的案例强行进行比照,加剧了医患双方矛盾解决的难度。

广播、报纸、电视、手机、网络五大宣传媒体的共存,使我们快速的进入了信息时代,快捷、海量的信息使我们增长了知识,及时了解世界各地发生的一切。

一旦遇到麻烦,上网查找法律依据和寻找有关案例,成为一般人的首选。

再加上家电下乡的推广,更加快了电视、手机、网络在群众中的的普及程度。

由于当事人是在医患纠纷发生后才着手向有关人员进行咨询,查找法律依据和有关案例,时间紧,任务急和对案情了解的不系统,即便是有时找律师和专业人士咨询,难免会出现与自己的案情不相符合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医患双方依据自己查找的依据,固执己见,互不让步。

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医患双方的矛盾,为医患双方矛盾的解决增加了难度。

二、医患纠纷发生后双方的心理状态医患纠纷发生后,从医院的角度考虑有三种心态即:一种是医院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推脱责任拒不担责的“躲避型”担责原则,第二种是医院在患者有证据证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明显过错时,利用自己现有的社会资源和专业知识,通过恫吓、虚假承诺、欺骗等不法手段,以达到给患者象征性补偿,明显袒护直接责任人使其规避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处罚的“象征性”担责原则,第三种是医院本着过错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给患者造成多大的损失就赔偿多少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其过错程度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的“实际担责”原则。

从患者的角度考虑也有三种心态即,站在承担责任的角度考虑,一种是经济上的“补偿型”担责原则,一种是经济上的“获利性”担责原则,第三种即为让有过错的医院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根据医护人员的过错程度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实际型”担责原则。

发生的每一期医患纠纷,医院无论过错大小,给患者造成的伤害既有经济方面的损失,又有精神方面的伤害。

在医患纠纷中,较轻的医疗伤害使患者要忍受由于医院处理不当给他带来的身体上的痛苦、沉重的经济上的负担和巨大的精神上的伤害,有的精神上的痛苦会伴随患者终生,重的医疗伤害会给患者造成终身残疾,有的甚至丧失生命。

患者无论受到是哪一种伤害,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患者一人,还有患者的家属。

由于患者在医疗伤害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永远都是受害者,患者利用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等和医疗知识及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而提出“象征型”经济补偿,或者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等和医疗知识欠缺在发生医疗伤害后,出现的心理不平衡的报复心态,要求医院作出远远超出当地生活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的“获利型”赔偿。

对于由于医疗伤害致人死亡的适当高于当地生活标准的要求也在情理之中。

在患者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时,患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通过雇佣“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医闹”迫使医方就范,或者患者家属通过上访的渠道向医方施加压力,患者的不得已而为之,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这也是医院或医患纠纷处理部门不能秉公处理而带来的后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