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监管工作讲解
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及发展方向探讨

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及发展方向探讨第一篇: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及发展方向探讨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及发展方向探讨2009-07-13 16:24 来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表评论(0)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中,其中50%以上都由食品加工小作坊造成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已是当前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隐患之一。
国家质检总局把小作坊监管列入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提高到关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成败的高度,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允许食品加工小作坊在农村地区和限定区域有条件地生存。
南沙区正处于全面开发建设期,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进行探索,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现状及存在原因(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现状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明确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
南沙地区的食品小作坊的现状,主要表现在:1、数量多,分布隐蔽。
一方面,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量多,主要集中在白酒、豆制品和烧腊3个传统行业,其中白酒、豆制品和烧腊小作坊各有20余家;另一方面,生产地点比较隐蔽分散,多在城区僻静处、城乡接合部、集镇偏僻处及农村,不易发现。
2、生产条件差。
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卫生状况不佳是辖区食品小作坊的共有特点。
这些小作坊的生产管理以经验为主,没有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多数处于无产品标准或不按标生产、无检验设备和人员、无管理制度等三无状态。
3、从业人员素质低。
员工多以家庭成员为主,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正规和必要培训。
4、产品质量差。
产品质量控制存在缺陷,产品出厂检验欠缺,产品合格率不高。
质量抽检合格率相对偏低,07年进行执法抽样发现,3家豆制品企业就有1家微生物项目不合格,1家河粉企业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总结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作坊作为食品生产的重要形式,在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监管力度不足、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部分小作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为加强小作坊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单位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 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4. 提升小作坊管理水平,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
三、整治范围1. 食品生产小作坊:包括食品加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生产等。
2. 食品流通小作坊:包括食品批发、食品零售、食品配送等。
四、整治措施1. 宣传教育(1)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2. 监督检查(1)对辖区内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重点检查小作坊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生产环境是否卫生、生产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原辅材料采购渠道是否正规、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小作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
3. 食品抽检(1)定期对小作坊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溯原辅材料来源。
4. 专项整治行动(1)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5. 转型升级(1)引导小作坊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生产设备水平。
(2)鼓励小作坊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食品加工小作坊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食品加工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所需的重要补充,然而有限的生产经营场所、不规范的生产加工过程,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如何保证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化生产,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俨然成为市场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XX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XX区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15家,其中白酒小作坊54家,粮食加工和肉制品加工小作坊各15家,菜籽油加工小作坊10家,其他豆制品、糖果、糕点等加工小作坊共计21家。
自2020年以来共注销白酒小作坊38家,3家食品小作坊被XX市市场监管局评为“名特优”小作坊。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硬件条件不容乐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布广,流动性大,多数设施设备简陋、陈旧,卫生状况差。
从业人员多数以家庭形式组成,健康证过期状况较为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相关食品生产知识,加工工艺落后,缺乏统一的标准,凭经验把握产品质量较为普遍。
二是质量管理相对薄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缺乏相应的管理人员,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抑或有制度却仅仅是应付检查。
基本不具备出厂检验设备、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
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可能存在偷工减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的风险。
二、监管中遇到的难题一是监管难。
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有较大的生存空间,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较受欢迎,其具备的规模小、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投入成本低等特点,无疑是目前疫情形势下创业者的首选。
然而其简陋的生产环境,粗劣的生产工艺,随性的人员结构,快餐式的作业方式等,必然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执法难。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于自身条件有限,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风险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者无能力整改现象严重,特别是目前开展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后,被注销的小作坊自身的生产条件达不到办理生产企业的标准,可能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行为;因其利润低,立案查处后,执行难度大。
白酒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方案

白酒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方案
白酒加工小作坊是一个重要的领域,需要加强监管和整治工作。
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所以,以下是关于白酒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方案:白酒加工小作坊整治方案:
1.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白酒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到位。
2.强化执法力度。
对于违法违规的白酒加工小作坊,坚决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建立严密的执法体系,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执法严明。
3.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白酒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相关工作。
增强社会共识,形成合力。
4.加大投入力度。
加强对白酒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以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确保资源充分到位,让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配套措施。
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综上所述,白酒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和整治力度,共同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以上方案,切实做好白酒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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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通过家庭自管、小型化生产加工原料为人类食用的食品的单位。
如何保障小作坊的生产和销售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建立、生产过程的掌控、产品质量的检测及销售等方面,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1.明确责任:小作坊负责人应明确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及操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限,同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以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或调查。
2.制定标准:小作坊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及卫生标准,制定相对应的生产标准、操作规程、物料控制等标准,明确生产流程、食品原材料采集标准、物料配送标准、灭菌消毒标准、产品储存标准等流程,以确保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3.加强培训和教育:小作坊应加强员工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监督员工遵守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格掌控制品质量。
二、生产过程的掌控1.食品原材料的筛查: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工作,选择有证、有资质、有信誉的供货商;在收货时对原材料进行检查筛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料的使用。
2.严格生产过程掌控: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控制加工环境,严格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同时,要加强生产工具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的卫生和安全性。
3.做好检测工作:进行产品检查,确保产品在卫生、安全和质量上符合相关要求。
建立稳定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每批次产品都应进行标准质量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处理。
三、产品质量的检测1.营养成分及微生物检测:通过对产品的营养成分、微生物等质量指标的检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
2.留样工作:每批产品都要进行留样,保留必要的相关数据,同时要做好有效期的控制。
如发现问题需要追溯生产、销售环节,留样进一步了解情况。
3.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和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应有检查员向小作坊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定期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查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2.06•【文号】国市监食生〔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指具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较小,主要从事传统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加工活动,满足当地群众食品消费需求的市场主体。
近年来,各地通过地方立法,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规范和提升,探索了有益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食品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加强小作坊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工作。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小作坊摸底建档办法,建立本行政区域小作坊名录库,定期汇总小作坊总体情况。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具体负责小作坊摸底建档和动态管理,小作坊建档率要达到100%。
小作坊建档应重点记录以下内容:小作坊名称、开办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生产加工场所地址、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主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剂)及采购渠道、食品销售区域等。
二、实行小作坊食品“负面清单”管理。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小作坊地方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地方传统食品特色、消费习惯和食品安全状况,统一制定小作坊食品目录管理制度,建立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负面清单”。
对小作坊生产白酒的,一律采用固态法白酒生产工艺,并严格产品销售监管,按照规定的范围销售。
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小作坊开办者要加强食品原料和辅料的采购、贮存和投料管理,对生产加工、产品包装、贮存销售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控制。
开展小作坊监管情况汇报

开展小作坊监管情况汇报近年来,小作坊在我国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生产和经营形式,为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小作坊监管难题,一些小作坊存在着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亟需加强监管和管理。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小作坊的监管情况,特进行了如下汇报:一、小作坊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小作坊XXX家,涉及食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家庭作坊等多个领域。
其中,食品加工类作坊占比最高,占总数的60%以上。
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呈现出多样化、分散化的特点,对于一些传统手工艺品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小作坊监管现状。
尽管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小作坊的监管力度,但由于小作坊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监管难度仍然较大。
一些小作坊存在着无证经营、违规排放废气废水、劳动安全隐患等问题,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同时,一些小作坊主体意识淡薄,对于环保、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导致了监管工作的被动性和难度。
三、加强小作坊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提高小作坊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我们提出了以下对策和建议:1. 完善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力量和技术装备的投入,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2. 强化宣传教育。
加大对小作坊主体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的合规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对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 支持政策倾斜。
针对符合条件的小作坊,给予政策扶持和支持,鼓励其规范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小作坊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小作坊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监管难题也不容忽视。
只有加强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才能保障小作坊的安全、环保和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小作坊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推动小作坊健康有序发展。
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确定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具体目标包括:全面排查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其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二、明确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覆盖全市范围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重点对以下几类小作坊进行整治: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小作坊。
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小作坊。
无证无照、证照过期、一证多用等违法违规小作坊。
三、制定整治措施为了实现整治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
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小作坊,将采取关停、取缔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对违法违规小作坊,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
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四、组织分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同时,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工商部门:负责对无证无照、证照过期、一证多用等违法违规小作坊的查处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违法犯罪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食品安全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为了提高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制作宣传资料,包括海报、宣传册等,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利用媒体资源,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为食品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讲解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等形式,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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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管科 2015年1月
《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内容概况 ➢小作坊定义及监管分回
小作坊定义及监管分类
小作坊定义及监管分类
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 无预包装(可简单包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低风险、传统食品生产加工 的个体工商户。 小作坊应与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业态共同覆盖所 有“小”的食品生产经营形式,避免出现监管盲 区。 《生产报告审查合格通知单》 《生产经营登记证》
通知单办理流程
材料审核 ➢ 生产报告书; ➢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所在地街、镇政府同意(备案)的证明;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
面图; ➢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有制式文本); ➢ 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
备案的企业标准; ➢ 食品添加剂使用确认表及工艺流程图 ➢ 生产加工人员健康证明及计量设备检定证明复印件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通知单办理流程
现场审查内容 ✓核查记录表共8个部分43个项目,对每一个核查项目均 规定了“符合”、“不符合”的判定标准。 ✓审查方法分为:现场核查、查看资料及相关证明 ✓核查结论为两个:合格、不合格 ✓核查中若发现该申请人不合项大于八项则核查结论为不 符合
存放场所应与生活区应保持规定距离。 1.2.3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瓷砖等硬质材料;墙面、地面应便于清
洗、消毒;墙壁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便于 清洗;窗户内窗台应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 落,并且容易清洁。 1.3厕所等污染源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污染食品进行杀虫、杀菌操作时,不 得污染原辅料、食品及与食品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物品。 1.4有良好的防鼠、蚊、蝇、昆虫等设施,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通风、照明设施。
通知单办理流程
受理 提交《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报告书》以及相关材料,3个工作日内 完成材料的审查,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告 知理由。 现场核查 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派出核查 组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记录表》,对发 现的问题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符合项改进表》。 不符合项整改 申请人7人内完成整改,并经过核查人员验收合格后,签署意 见提交街(镇)食药所。超出规定时间未整改的视本次申请自动终止。 产品检验 由核查人员随机抽取并封存样品,由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样品 (在保质期内)送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样品检验合格的由申请人 将检验报告送交街(镇)食药所。样品检验不合格的,允许申请人整改后申 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终止本次审查通知单申请。 审查通知单发放。生产报告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及产品检验均合格的,6个工 作日内向小作坊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报告审查通知单》。申请人 对发现的问题不能按期整改或者食品样品经检验不合格,发放《食品生产加 工小作坊审查不符合通知书》。
现场审核相关事宜
现场审核
生产加工场所 1.1.1周围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
源污染。 1.1.2生产场所应清洁卫生、干净、通风,不应有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
食品污染的因素。 1.2.1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
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 1.2.2布局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加工流程要求,生食区与熟食区、原辅料和成品的
通知单办理流程
先决条件 是否符合小作坊定义 是否属于高风险食品:乳制品、酒类产品、饮 料(含饮用水)、罐头类产品、预包装肉制品、 果冻等。 是否有该产品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地标)
如无上述标准应当制定相关的企业产品标准, 并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单办理流程
受理 现场审查 不符合项整改 产品检验 通知单发放
食品加工设备和容器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微 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便于清洗和消毒。 2.8应具备适当的称量设备,并保持清洁和定期检定或校准。
现场审核相关事宜
2.8应具备适当的称量设备,并保持清洁和定期检定或校准。 2.9生产设备表面应清洁、无污垢。 2.10直接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容器和生产用管道,在使用前、
生行政部门备案。
加工过程控制
4.1.1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 的原辅料或非食品生产用原辅料生产食品。
4.1.2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符合要求,并做好进货登记台账,列 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4.2.1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 4.2.2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防止交叉污染,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
现场审核相关事宜
设备设施
2.1应具备符合生产要求的供水设施、污水排放设施,排水良好。 2.2应设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洁净得毛巾或干手器。 2.3应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 2.4应具备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且
应明确标识。 2.5应具备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 2.6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紫外线灯等消毒杀菌设施。 2.7应根据食品原料和产品保存需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所选用的
加工后或因中断操作,应清洗干净,必要时消毒,防止污 染食品。 2.11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应分开使用。 2.12应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 2.13运输工具应保持干净,并及时清洗,必要时要进行消毒, 保持运输工具清洁卫生。
现场审核相关事宜
• 产品标准
3.1申报产品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 3.2申报产品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申报人须制定企业标准,经卫
理周转。
现场审核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