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浅谈如何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及发展方向探讨

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及发展方向探讨第一篇: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及发展方向探讨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及发展方向探讨2009-07-13 16:24 来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表评论(0)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中,其中50%以上都由食品加工小作坊造成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已是当前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隐患之一。
国家质检总局把小作坊监管列入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提高到关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成败的高度,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允许食品加工小作坊在农村地区和限定区域有条件地生存。
南沙区正处于全面开发建设期,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模式进行探索,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现状及存在原因(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现状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明确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
南沙地区的食品小作坊的现状,主要表现在:1、数量多,分布隐蔽。
一方面,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量多,主要集中在白酒、豆制品和烧腊3个传统行业,其中白酒、豆制品和烧腊小作坊各有20余家;另一方面,生产地点比较隐蔽分散,多在城区僻静处、城乡接合部、集镇偏僻处及农村,不易发现。
2、生产条件差。
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卫生状况不佳是辖区食品小作坊的共有特点。
这些小作坊的生产管理以经验为主,没有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多数处于无产品标准或不按标生产、无检验设备和人员、无管理制度等三无状态。
3、从业人员素质低。
员工多以家庭成员为主,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正规和必要培训。
4、产品质量差。
产品质量控制存在缺陷,产品出厂检验欠缺,产品合格率不高。
质量抽检合格率相对偏低,07年进行执法抽样发现,3家豆制品企业就有1家微生物项目不合格,1家河粉企业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浅谈食品工作者如何做好食品监管工作

浅谈食品工作者如何做好食品监管工作
引言
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作为食品工作者,如何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是我们的责任
和使命。
本文将从建立良好的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监督和检查等方面,探讨如何提升食品监管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建立良好的监管体系
1. 制定和完善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确保监管措施具有科
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提供专业化的监管服务。
3. 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
动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
程度。
2.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
3. 鼓励食品工作者主动研究和应用新技术,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监督和检查
1. 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监管全覆盖。
2.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结论
食品工作者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只有加强食品监管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才能让人们安心食用食品,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通过建立良好的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加强监督和检查等方面的措施,我们可以提升食品监管工作的效果和水平,共同维护社会的食品安全。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在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
随之而来的是政府对这些企业监管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监管资源不足。
由于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数量众多,加之政府资源有限,监管人员勤务不足,使得政府监管效率不高。
这就为一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空间,为食品安全隐患埋下了隐患。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二是监管手段不足。
传统的监管手段无法满足现代食品产业的需求,难以有效监管食品加工企业的各个环节。
一些企业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违法行为,使得政府监管形同虚设。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三是监管制度不健全。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晰,导致监管权责不明确,效果不明显。
加大监管力度。
政府应该增加监管人员,加大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可以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建立第三方监督机构等方式,提高监管资源的利用效率。
更新监管手段。
政府应该与时俱进,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开发食品溯源系统、大数据监管系统等,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可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
完善监管制度。
政府应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企业依法严惩。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政府加大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更新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制度,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也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工作,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生产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总结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作坊作为食品生产的重要形式,在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监管力度不足、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部分小作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为加强小作坊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单位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 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4. 提升小作坊管理水平,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
三、整治范围1. 食品生产小作坊:包括食品加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生产等。
2. 食品流通小作坊:包括食品批发、食品零售、食品配送等。
四、整治措施1. 宣传教育(1)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2. 监督检查(1)对辖区内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重点检查小作坊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生产环境是否卫生、生产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原辅材料采购渠道是否正规、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小作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
3. 食品抽检(1)定期对小作坊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溯原辅材料来源。
4. 专项整治行动(1)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5. 转型升级(1)引导小作坊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生产设备水平。
(2)鼓励小作坊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2024年食品小作坊整治情况总结

2024年食品小作坊整治情况总结2024年中国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政府的引导下,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也得到了提高。
本文将对2024年食品小作坊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一、政府的引导与支持:政府在整治食品小作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各级政府加大了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的经营标准和责任。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食品小作坊的扶持力度,通过减免税收、提供贷款等方式,鼓励小作坊转型升级,提升卫生水平和生产工艺。
二、整治工作的推进:各级政府在整治食品小作坊的工作中,注重了整治的持续性和全面性。
他们组织了多次的大规模整治行动,对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了集中整治。
在整治行动中,政府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等。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小作坊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他们的卫生意识和生产技术水平。
三、社会各界的参与:食品小作坊整治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社会各界也积极地参与其中。
社会组织、企业、媒体等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社会组织加强了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企业在整治行动中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媒体通过曝光不法食品小作坊的行为,引导了消费者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
四、食品小作坊经营者的自我管理:2024年食品小作坊的整治还得益于食品小作坊经营者自身的努力。
因为食品小作坊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所以经营者不得不提高自己的卫生水平和生产质量。
他们学习了新的生产工艺,改进了生产设备,加强了生产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同时,食品小作坊经营者还自觉地接受了政府的监管,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2024年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食品小作坊数量众多,散落在农村和城市的各个角落,监管困难较大。
其次,部分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对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意识的认识仍然不足。
食品安全监管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方法

食品安全监管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方法食品安全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方式也是非常复杂和多种多样的。
在实际生活中,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很多的常见问题,如何改进这些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入手,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方法。
一、食品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监管,而监管的核心在于生产环节。
因此在食品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得到改进。
1.1 食品生产环境不规范食品生产的环境非常重要,环境的好坏直接会影响食品的安全程度。
在我国,很多小作坊以及一些小型企业的食品生产环境非常不规范,很容易形成菌群和细菌,进而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改进方法: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加大惩罚力度,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1.2 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提高食品色、香、味等感官特征及防腐、抗氧化、抗菌等物理化学作用的化学物质。
但如果使用不当,食品添加剂也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巨大的威胁。
改进方法:实行增值税抵扣政策。
政府应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开发新型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并采取财政和税收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支持和鼓励。
二、食品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食品的销售环节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沿。
食品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1 伪劣食品屡禁不止伪劣食品是指食品中使用了不正常的成分或添加剂,导致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出现问题。
然而可以发现,即使一些食品被查获、处罚或公开持续追踪,还是有不少人对这些罪恶抱有侥幸心理,愿意去购买低价食品。
改进方法:增加罚款和监管力度。
加强对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和罚款力度,提高处罚严重性,对那些涉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商家,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
2.2 食品来源难以追溯目前,很多食品在销售后并不会的详细追溯其来源,以及具体的生产流程。
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很难快速定位罪犯和起始感染源。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通过家庭自管、小型化生产加工原料为人类食用的食品的单位。
如何保障小作坊的生产和销售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建立、生产过程的掌控、产品质量的检测及销售等方面,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1.明确责任:小作坊负责人应明确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及操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限,同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以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或调查。
2.制定标准:小作坊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及卫生标准,制定相对应的生产标准、操作规程、物料控制等标准,明确生产流程、食品原材料采集标准、物料配送标准、灭菌消毒标准、产品储存标准等流程,以确保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3.加强培训和教育:小作坊应加强员工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监督员工遵守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格掌控制品质量。
二、生产过程的掌控1.食品原材料的筛查: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工作,选择有证、有资质、有信誉的供货商;在收货时对原材料进行检查筛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料的使用。
2.严格生产过程掌控: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控制加工环境,严格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同时,要加强生产工具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的卫生和安全性。
3.做好检测工作:进行产品检查,确保产品在卫生、安全和质量上符合相关要求。
建立稳定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每批次产品都应进行标准质量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处理。
三、产品质量的检测1.营养成分及微生物检测:通过对产品的营养成分、微生物等质量指标的检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
2.留样工作:每批产品都要进行留样,保留必要的相关数据,同时要做好有效期的控制。
如发现问题需要追溯生产、销售环节,留样进一步了解情况。
3.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和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应有检查员向小作坊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定期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查工作。
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确定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具体目标包括:全面排查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其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二、明确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覆盖全市范围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重点对以下几类小作坊进行整治: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小作坊。
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小作坊。
无证无照、证照过期、一证多用等违法违规小作坊。
三、制定整治措施为了实现整治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
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小作坊,将采取关停、取缔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对违法违规小作坊,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
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四、组织分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同时,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工商部门:负责对无证无照、证照过期、一证多用等违法违规小作坊的查处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违法犯罪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食品安全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为了提高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制作宣传资料,包括海报、宣传册等,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利用媒体资源,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为食品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讲解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等形式,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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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妨)是我县食品生产行业的主体,而对小作坊生产的监管工作,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构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关键。
为了做好小作坊的监管工作,笔者对**县食品小作坊的监管进行了调查,调查中感到自明确规定由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以来,区县质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受当前体制和法规滞后的制约,总体而言对小作坊并未形成扎实有效的监管。
一、我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现状
据统计,目前我县已经普查建档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64家,存在规模小、数目多、分布广等特点。
从资质情况看,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6家,食品小作坊48家。
类别构成十分复杂,含括粮油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酒类、炒货食品、淀粉和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等13类食品。
从调查中得知,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现状不容乐观。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绝大多数的食品加工企业都是小作坊,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无保证质量的必备检验设备,原料不把关,
出厂不检验,部分生产者从开业起不知道生产的产品质量如何,全凭个人经验定质量。
很多还属于季节性的开关厂,由家庭成员中的1至2人加工、销售,有的是来料加工,年销售收进均在3万元以下,利润薄,扩大再生产能力差,根本不可能获取生产许可证。
二是全县大多数食品小作坊的从业人员和经营者文化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业生产知识,难以理解监管员提出的要求;质量意识淡薄,大部分运用传统工艺,不知道所生产的产品标准有何要求,是否达到标准,不能主动地对产品进行送检把关;对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甚少,有些甚至只以赚钱为目的,常动歪脑子,不顾产品质量,不讲诚信经营,甚至存在故意制假、售假等行为。
三是有些取证食品企业难以持续有效地保持企业生产必备条件,主要集中在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检验记录不够完善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监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有时不能按期进行整改。
四是食品从业人员活动性较大,很难在一个固定的企业长时间工作,一个企业干几天就走人,企业考虑到这种情况就不愿意为新来的员工负担健康检查费用,而是等员工稳定下来以后再为其体检,这样就使得一批新员工没有有效健康证而上岗工作;还有一些企业制度不健全,从业职员的健康证未及时进行复查;食品小作坊从业职员多是来自农村,以为自己身体健康,再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就不进行健康检查,致使从业职员的健康状况难以保证。
五是由于我县检测设施不齐全,食品的检测手段不够丰富,这样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不能进行科学
定性。
而送检,一是费用高,二是信息反馈时间长。
在这种情况下,严重制约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
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目前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纵观这些制度,对国家和省级发证的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管作用,对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却显得无力而成为了质监部门监管软肋。
就生存状况来看,目前食品小作坊是农村农特产品加工的主要去处,尽管它们远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但由于它有方便群众、消化当地农副产品、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决定了它们存在的基础,其具有工艺简单、经营灵活、成本低,使作坊式生产遍地开花。
这一特点决定了关闭取缔它的难度与不可行。
同时由于大多数作坊收入不稳定、设备投入小,它们大多数并不具备办证资格而且也难以承担办证费用。
95%以上的食品小作坊严格按市场准入要求均应取缔。
按照目前的监管要求,一是对有证有照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且正规企业产品不能
正常供应,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小作坊。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的规定。
这样在地方政府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采用专项监管措施,进行严密监管。
二是强化引导帮扶,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
三是强化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
对地处偏远地区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的食品小作坊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要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
原则上,其产品只能在本乡镇、本村及周边地区销售。
四是强化开业歇业申报制。
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
在其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协管员或监管员报告,协管员和监管员要及时向县级质监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
在小作坊开业前,县级质监部门应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协管员和监管员对小作坊卫生状况、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准许开业。
按照上述要求监管,就出现以下倍感困惑的问题:
一是如果可以允许无证小作坊存在并允许其生产,就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第二章第九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尤其是《条例》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或者销售列入目录产品的,依照
条例的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这种允许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县级监管部门监管工作起步之日起就应负《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二条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这种允许导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违法情况下运行,一旦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唯一指向的是县级监管部门,同时承担无限责任。
二是关于强化开业歇业申报制的问题。
县级质监部门对小作坊开业前没有任何前置审批,小作坊开业歇业申报与不申报均不违法,对不申报开业、歇业事项无法定依据处罚。
可以说目前对小作坊的监管主要问题,是缺乏硬措施和有效的约束方法,更多地把小作坊质量安全寄望于业主的道德和自觉;把监管行为是否到位寄望于监管人员的道德责任感,导致了监管工作无奈和责任模糊,使基层监管部门对谁负责出现错乱。
三、变被动为主动,建议尽快出台小作坊管理办法
由于监管处于违法状态,当地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又没出台有效的监管办法,让基层局处于管违法,不管失职的两难地位,基层局作为、不作为都要承担无限责任。
笔者认为,与其用这种表面积极、实质被动的监管办法,倒不如用主动积极的办法去监管。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三十一条之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
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之规定。
一是应尽快出台小作坊管理办法。
小作坊取缔不了,就应合法化。
二是如果允许小作坊在,建议应对小作坊食品实行县级生产许可证管理。
及时出台相关生产许可证规定。
这个证可由县级局按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对其审查,在对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时,可对其产品销售区域作出限定,对停歇业报告提出要求。
县级生产许可证可一年一审,办证及年审中的公告费、工本费及产品检验费用由当地财政列支。
凡达不到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依法查处,对拒不办证的依法取缔。
凡县级质监局在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前审查不严、办证后不加强监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这样才能使监管合法,责任明确,监管有抓手,分类监管、销售区域限定、停歇业报告的措施才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