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集团成本和费用管理规章制度
纺织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实际情况,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形成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各部门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计划制定: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预测,结合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
第八条原材料采购: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第九条生产过程控制:生产部门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条质量检测:质量检验部门对生产过程中及成品进行严格检测,确保产品合格率。
第十一条生产记录:生产部门应做好生产记录,包括生产日期、班次、产量、质量等信息。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二条销售计划制定:销售部门根据市场调研,制定年度、季度销售计划。
第十三条客户关系管理:销售部门负责维护客户关系,拓展新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四条销售渠道管理:销售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销售渠道,确保销售任务的完成。
第十五条销售数据分析:销售部门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财务制度: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收支。
第十七条资金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
第十八条成本控制:财务部门负责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
第十九条财务报告:财务部门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董事会汇报。
第六章行政管理第二十条人力资源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办公环境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办公环境的维护和改善。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纺织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核算、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及本公司章程制定。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六条公司设立资金预算制度,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实际需求,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公司实行资金审批制度,资金支出需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公司资金收支必须通过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严禁现金交易。
第三章成本核算第九条公司实行成本核算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对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等进行核算。
第十条公司设立成本管理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工作。
第十一条成本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成本状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二条公司实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会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税务处理第十五条公司依法纳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合理计算税金。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税务申报、税务筹划和税务合规工作。
第十七条税务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税务处理方案。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八条公司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纺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隐瞒或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全面反映公司经济业务,不得遗漏。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及时传递,确保决策的及时性。
(五)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筹集: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资金使用:公司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三)资金结算:公司资金结算应使用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结算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现金管理:公司现金收支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得超出现金管理限额。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五条公司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科目设置:公司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确保会计科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会计凭证:公司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填制、审核和保管会计凭证,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账簿管理:公司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保管会计账簿,确保账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会计报表:公司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确保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财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九条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纺织厂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纺织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厂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纺织厂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厂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效益。
(三)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四)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进行财务分析,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原则: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资金预算。
(二)集中管理原则: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合理的资金流动性,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需求。
第七条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资金筹措: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通过银行贷款、股东投入等方式筹措资金。
(二)资金支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
(三)资金结算: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八条会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确认收入和费用。
(二)配比原则:将收入与相应的成本、费用相配比。
(三)历史成本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九条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账务处理: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二)财务报表编制: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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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可编辑)精选资料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二○○○年十月三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成本和费用管理基础工作第一节定额管理第二节原始记录第三节计量验收第四节价格体系和内部结算第五节内部经济核算制第三章成本预测、计划、控制、分析第一节成本预测和目标成本第二节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第三节成本控制和分级归口管理第四节成本分析第四章成本核算规程第一节成本核算的原则规定第二节成本核算组织第三节成本费用核算内容和程序第五章成本费用核算细则第一节材料费用核算第二节低值易耗品费用核算第三节工资及福利费核算第四节动力、折旧和其他费用核算第五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予提费用核算第六节辅助生产核算第七节制造费用核算第八节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成本核算第九节销售成本核算第六章产品成本核算方法第一节品种法第二节分步法第三节分批法第四节分类法第五节定额法第六节定额比例法第七节平行结转定额差异法第八节铸件成本核算第七章成本费用的电算化管理第八章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第九章监督与检查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及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企事业)和集团公司控股的工业企业(含股份制企业)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本工作要点是:(一)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二)加强和完善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三)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四)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五)编制先进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六)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七)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控制和监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八)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
中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中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中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成本费用管理行为,保证公司成本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提高公司成本费用控制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纺公司所有经营活动中的成本费用管理事项,适用于全体管理人员以及涉及成本费用管理的员工。
三、制度内容1.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成本费用必须合法、合规,不得以违法、违规、不正当手段获取成本费用支出。
(2)实事求是原则:成本费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合理性原则:成本费用必须合理、适当,保证经营业绩和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4)审慎性原则:成本费用管理必须审慎、精细,保证风险最小化。
2.成本费用管理的流程及职责(1)成本费用管理流程:成本费用管理分为预算编制、实际支出、费用执行、费用核对、费用结算五个环节,其中每个环节均有相应的职责人员完成。
(2)各职责人员职责:①预算编制: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指导书的要求,负责全年预算的编制工作,要求合理、准确、及时,并将预算计划上报至企业管理层进行审批。
②实际支出:各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实际支出情况的监控和报告,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费用报销操作。
③费用执行:财务部门根据合法、合规支出内容和金额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支出进行报销。
同时,要求具有支付凭证,确保管理便捷和审计的便利性。
④费用核对:财务部门对各项费用支出的情况进行核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保留核对记录。
⑤费用结算:财务部门根据企业管理层的会计政策,结算所有费用支出,确保结算及时、准确、合规。
3.成本费用审批制度(1)审批权属于公司财务部门,并按照成本费用管理流程进行审批。
(2)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预算支出计划进行支出,并将所有支出报告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报销。
(3)审批人必须根据公司财务审核和会计政策进行审批,非授权人员不得进行财务审批、报销操作。
(4)财务部门必须保证审批和报销过程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并建立完善的审批、审核、统计和审核记录。
纺织工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纺织工厂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工厂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费用控制、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纺织工厂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2. 实行权责分明、授权管理;3. 严谨、规范、高效;4. 保密、公正、透明。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收支管理:1. 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确保收支平衡;2. 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支出要有合法凭证,不得虚列支出;3. 资金调拨需经财务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银行账户管理:1. 纺织工厂应开设合法的银行账户,并指定专人管理;2. 银行账户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3. 财务部门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成本核算与费用控制第六条成本核算:1. 成本核算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反映生产成本;2. 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确保成本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查找成本差异,制定改进措施。
第七条费用控制:1. 费用支出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预算管理;2. 各部门费用支出需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3. 费用报销需提供合法凭证,不得虚报冒领。
第四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第八条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归档应符合规范要求;3. 会计账簿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财务报告:1. 财务报告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 财务报告需经财务部门编制,总经理审批;3.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查找财务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纺织工厂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纺织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管理、成本核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三条我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四条公司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用于重大投资项目、研发投入、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三章成本核算第六条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
第七条成本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原则,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反映。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点,采取措施降低成本。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会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规定及时披露财务报告,接受股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章内部审计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和改进建议。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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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和费用治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成本和费用治理基础工作第一节定额治理第二节原始记录第三节计量验收第四节价格体系和内部结算第五节内部经济核算制第三章成本预测、打算、操纵、分析第一节成本预测和目标成本第二节成本打算和费用预算第三节成本操纵和分级归口治理第四节成本分析第四章成本核算规程第一节成本核算的原则规定第二节成本核算组织第三节成本费用核算内容和程序第五章成本费用核算细则第一节材料费用核算第二节低值易耗品费用核算第三节工资及福利费核算第四节动力、折旧和其他费用核算第五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予提费用核算第六节辅助生产核算第七节制造费用核算第八节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成本核算第九节销售成本核算第六章产品成本核算方法第一节品种法第二节分步法第三节分批法第四节分类法第五节定额法第六节定额比例法第七节平行结转定额差异法第八节铸件成本核算第七章成本费用的电算化治理第八章成本费用治理责任制第九章监督与检查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成本和费用治理及核算工作,依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企事业)和集团公司控股的工业企业(含股份制企业),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企业的成本和费用治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治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其差不多任务是:通过预测、打算、操纵、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成本和费用治理的差不多工作要点是:(一)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二)加强和完善成本和费用治理的基础工作;(三)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四)进行成本预测,参予生产经营决策,实行要紧产品的目标成本治理;(五)编制先进可行的成本打算和增产节约打算,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六)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操纵生产耗费,落实成本治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治理;(七)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操纵和监督成本打算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八)运用现代化治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成本治理水平。
第四条企业要结合经营责任,贯彻成本治理责任制。
企业负责人要组织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各级领导,依靠全体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经营治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组成成本治理体系。
同时也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内外成本治理的先进经验,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促进企业的经营治理水平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
第五条各级成本治理的责任承担者,都必须作到责任内容清晰,职权范围明确,考核奖惩分明,贯彻责、权、利三结合。
成本治理责任承担者对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要求和资料来源;(二)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实际执行情况和计算依据;(三)能调节、操纵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耗费数。
第二章成本和费用治理基础工作第六条企业应在企业负责人和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治理的基础工作。
其要紧内容是:定额治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一节定额治理第七条企业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淌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八条各项定额的制订,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进行。
在定额制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要考虑企业生产进展、经营治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企业目前的生产能力和治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
但随着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治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第二节原始记录第九条企业应依照生产和治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
包括: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托付加工材料单、托付加工入库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工具请领单等,并作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毛坯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工作命令单、加工路线单、毛坯投料单、半成品领用单、转工单、废品通知单、零件短缺报告单,以及零部件和产成品交库单等,并作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治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依照各计量仪表所显示的水、电、汽、风的实际耗用量,并作好能源消耗统计报表。
企业应指定专职治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治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三节计量验收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一)关于购入材料的计量验收分下列两种方式:1.提货验收。
在提货时进行现场验收,发觉短缺、不足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查明缘故,其应由运输机构负责的,要填写物资破损清单,由运输机构签证,明确交接双方的经济责任。
2.入库验收。
材料运达仓库后,由仓库治理人员依照发票所列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分不采取点数、过磅、检尺、量方等适用的计量折算方法,准确计算数量,经检验部门质量检定后,按实际合格数量入库。
属于材料的定额损耗,可在规定同意的损耗范围内点收入库。
关于数量和质量不符,以及破损等情况,要查明缘故,分清责任,要求有关方面赔偿或扣付货款。
(二)关于在产品、半成品在车间之间或车间内部的转移,应依照工艺流程记录的凭证,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点数、交接。
在产品报废或短缺,应及时查清数量和缘故,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以保证投入、产出数量记录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三)关于外发加工的半成品,在拨出和完工入库时,都应进行合格数量的计量和交接,如发生外部责任的报废或短缺,应及时办理索赔。
(四)关于车间完工的零部件和产成品,应由车间填制入库单,经检验合格签证后,送交仓库点收入库。
第四节价格体系和内部结算第十一条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互相提供产品、材料或劳务等经济事项,如生产部门之间转移半成品,辅助生产部门为差不多生产部门提供劳务,治理部门为生产部门提供服务等。
因此,为了正确评价各单位的工作业绩,分清各自的经济责任,企业必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内部价格体系,实行以货币形式进行等价交换的内部结算。
第十二条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一)内部转移的材料物资等,由物资供应部门以当时市场价格为基础,制订内部打算价格,编制价格目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二)企业辅助部门劳务供应,能够市场价为基础,由企业主管职能部门依照实际成本情况审定结算价格。
(三)企业生产的零部件、半成品在内部转移时,可采纳定额成本作为转移价格。
企业应当编制全部产品的零部件及整机的定额成本。
鉴于产品零件定额成本的制订是一项较大而浩繁的工作,牵涉到各个方面,依照若干企业的经验,特制订以下规定:1.此项工作应由企业要紧领导牵头,直接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1-1 产品机件明细表,包括组装件、借用件、随机备件、标准件、电气件等明细表。
1-2 产品零件加工及装配工艺路线表,加工工时定额明细表,材料定额明细表,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油漆材料等。
1-3 产品零件外协加工费明细表。
1-4 各种材料、外购件的以市场价为基础的打算价格。
1-5 以实际成本结合预测成本为基础的工缴定额单位成本。
2.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将数据及资料输入电算机,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维护及负责填发信息变动通知单。
(四)其他内部结算价格,应本着公平合理、利益兼顾、有利于治理的原则,在企业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协作制订,经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内部结算的方式和组织。
(一)内部结算的方式,本着既满足往来结算的要求,又简化手续的原则,选择使用,一般以厂内支票较为适宜,也可由企业依照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二)内部结算的组织,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财务部门设立结算中心,要紧负责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往来结算,核算工作较简单。
另一种是厂内银行,具有结算、信贷、操纵等职能,但核算工作较复杂,企业可依照治理需要选定适当的组织形式。
第十四条各种内部结算价格,以每年修订一次为宜,但如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动,阻碍成本的准确性,可在企业领导下,由有关部门协作研究修订,经批准后施行。
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价格标准。
第五节内部经济核算制第十五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经济核算制,在企业统一打算、统一核算的前提下,建立企业各单位(成本中心)分级归口治理的经济核算网络,形成纵向为厂部、车间(分厂)、小组(个人)核算;横向为产品设计、工艺技术、物资供应、生产打算、经营销售及财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全面经济核算制。
各核算单位都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明确分工职责,结合企业经济责任制和成本治理责任制考核,开展内部经济核算。
第三章成本预测、打算、操纵、分析第十六条企业必须通过成本打算治理和操纵经济活动,以实现有效的成本治理,包括预测、决策、打算、操纵、分析等治理工作,达到有效地降低成本的目的。
企业应结合市场和用户调查,掌握市场信息,包括资源、价格、科技进展、产品品种、质量、销量等各种数据信息,并结合价值工程决定产品结构的优化组合,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成本预测,确定目标成本。
第一节成本预测和目标成本第十七条成本预测应在生产预测和选择最佳经济效益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并以目标成本操纵产品设计、工艺技术和生产的耗费,实现产品的最低成本。
第十八条成本预测应包括:制订打算时期的成本预测和打算实施时期的成本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