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职工培训制度
煤矿职工培训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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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培训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企业内部职工培训工作,提升职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职工培训工作。
2. 培训管理标准2.1 培训需求识别煤矿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员工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培训需求的调查和识别工作。
培训需求识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确定不同岗位职工的培训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确定安全培训的内容和频次;•听取员工意见,了解职工对培训的需求和期望。
2.2 培训计划制定煤矿企业应根据培训需求识别的结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制定应包括以下环节:•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课程;•安排合适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平衡不同岗位的培训资源,确保培训的公平性。
2.3 培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应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整合各种培训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方式。
培训资源整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建立内部培训师资库,培养和选拔具有专业技能和教育经验的培训师;•建立与行业、高校等外部合作伙伴的联系,利用外部专家机构的培训资源;•提供在线培训平台和电子学习资源,满足不同职工培训需求。
2.4 培训实施与监督煤矿企业应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并且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培训实施与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按计划组织培训课程,确保培训时间和地点的准确性;•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培训效果的有效评估;•对培训师资进行定期的评估和培训,提升培训师的教学能力。
2.5 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培训情况的记录和存档。
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每位职工的培训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对培训证书和培训成绩进行归档和管理;•对培训档案进行保密,确保培训信息的安全性。
3. 考核标准为了评估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和职工的学习成果,煤矿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煤矿职工培训制度

煤矿职工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职工的技能水平,提升安全生产和生产效率,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培训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职工,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职工培训工作应当遵循“因岗位需要、由个人愿意、依法实施、多渠道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煤矿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加强培训设备的更新与维护,以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煤矿职工培训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技能培养与职业素质提升,注重个人发展与团队协作。
第六条:煤矿职工应当根据岗位需求参加相应的培训,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和条件。
第七条:本制度由煤矿管理单位负责执行,配合相关部门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八条:煤矿职工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包括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技术操作培训:根据员工不同岗位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三)职业素质培训:包括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四)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五)其他专业知识培训:根据职工个人发展需求,定制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九条:不同岗位的煤矿职工应当接受相应的培训,包括普通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十条:煤矿职工培训应当根据员工实际需求和自身特点,实行差异化培训,提高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煤矿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目标和内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方案,保证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十二条:煤矿职工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安排。
第十三条:集中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集体授课、现场演练、模拟操作等形式,可以在煤矿内部或外部进行。
第十四条:分散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导师制、岗位轮岗、外出交流学习等方式,可以针对性地开展。
第十五条:煤矿职工可以通过自主学习、网络学习、岗位实践等形式,终身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煤矿职工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职工培训管理制度煤矿职工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煤矿企业的改善和发展,确保职工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内容1、基础培训:包括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等,旨在让职工了解工作内容,规范行为,增强安全意识。
2、技能培训:包括矿井通风、灭火、运输、木工、机械操作、电气维修等,旨在提高职工业务水平,为企业的生产、工作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3、管理培训:包括管理和组织能力、创新和发展思维、人际交往和沟通技巧等,旨在培养职工的领导和管理能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
三、培训机构煤矿企业应当完善培训机构,设立专门培训机构或培训部门,配备专业的职工或外聘的培训师,具体名额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确定,煤矿企业应当将培训机构落实于质量管理系统之中,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四、培训计划1、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进行滚动式实施。
2、制定培训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需要和职工的培训需求,培训计划要反映企业的发展方向和职工的需求,将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相结合。
3、煤矿企业应当按照一定的计划和周期,对职工进行全年的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效果应当根据职工年龄、工作经验、职业背景等进行科学的安排。
五、培训方式1、集中授课:煤矿企业应当定期集中进行培训,按照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课程,由企业内部的专业人员或外聘讲师进行授课,课程内容应当具体、详细、实用。
2、现场实训: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修、救援等,安排现场实训,进行操作演示和技能培训,以提高职工在实践环境中的工作能力。
六、培训管理煤矿企业应当通过制度化管理,实现培训的计划、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培训的实施与效果。
1、培训档案: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工档案,记录职工的培训情况、培训班次、培训内容等等各项信息,并经常进行更新和调整,为职工的个人发展提供支持。
2、培训纪律: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培训纪律,要求职工按照要求参加培训课程,提高对培训的重视和认识。
煤矿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确保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安全生产为中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 突出针对性,注重实际操作技能培训;3. 坚持全员参与,分层分类培训;4. 严格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2.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技术;3. 应急救援技能、事故案例分析;4. 职业道德、团队协作、沟通技巧等综合素质培训;5.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培训。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培训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2. 组织实施各类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专项培训等;3.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案;5. 组织开展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第七条培训实施:1. 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编制培训课程,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对象等;2. 培训讲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确保培训质量;3. 培训形式可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操作、案例分析、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4.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培训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第十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要求重新参加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一条对在培训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职工培训制度范本(2篇)

煤矿职工培训制度范本引言为了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培训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职工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内容全面、培训效果显著。
对于培训的有关事项,请严格遵守本制度,以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培训目的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煤矿安全生产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培训对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职工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1. 安全意识培训a. 传达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b. 介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风险,并阐述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c. 提供事故案例分析,引导职工学习从事故中总结教训;d. 强调个人安全行为的重要性,教授安全操作规程。
2. 技能培训a. 熟悉煤矿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b. 学习使用煤矿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c.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技能;d. 学习煤矿通风、瓦斯抽放、灭火等技术知识。
四、培训方式1. 理论培训a. 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b. 通过课堂讲授、幻灯片演示、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培训;c. 鼓励职工提问、讨论,增强学习效果。
2. 实践培训a. 在实际作业现场进行操作演练,包括使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b. 安排针对性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c. 通过实践中的互动和反馈,加深培训效果。
3. 在岗培训a. 在煤矿职工的工作岗位上,有专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指导;b. 定期开展技能竞赛或考核活动,激励职工学习和提高。
五、培训评估1. 培训成果评估a. 根据培训目标,进行培训前和培训后的知识和技能测试;b. 针对个人和岗位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培训不足;c. 解读评估结果,向职工宣传评估成果,激励其学习动力。
2. 培训效果评估a. 培训后跟踪职工的实际工作,监测安全意识和技能的运用情况;b. 定期进行培训效果调查,听取职工的反馈意见;c. 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和调整。
煤矿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全体员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二)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三)注重培训效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三)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四)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五)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六)应急救援及自救互救知识;(七)心理健康及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条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和员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每年接受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培训。
第九条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技能竞赛,提高员工安全技能水平。
第十条对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并责令其重新参加培训。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重新参加培训。
第十三条对考核合格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重新参加培训。
第十四条对在安全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矿将努力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为我国煤炭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为了加强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工作安全,特制定本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所有员工,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而制定。
二、培训计划1. 培训目标(1)提高煤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安全意识;(2)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危险源及防范知识;(3)了解煤矿事故案例分析,提升应急处理能力;(4)掌握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和要求。
2. 培训内容(1)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2)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煤矿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理;(4)煤矿危险源及防范知识;(5)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和要求。
3. 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全员集中培训,由专职培训师进行讲解;(2)分散培训: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特殊性,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实施1. 培训机构与人员(1)培训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配备培训教材、设备等必要条件;(2)培训人员:由专职培训师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担任培训教师。
2. 培训时间(1)集中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小时;(2)分散培训:员工入职培训、岗位调整时进行。
3. 培训计划(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及对象;(2)培训计划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发布,以确保员工能够安排好工作和学习时间。
四、培训评估与考核1. 培训评估(1)集中培训:结合培训内容和方式,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估方案;(2)分散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和对象特点,进行相关考核评估。
2. 考核标准(1)参与培训的员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2)定期组织考核,提前通知员工,考核内容务必与培训内容相关。
3. 考核结果(1)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奖励;(2)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给予重新培训和考核的机会。
五、培训记录与档案管理1. 培训记录(1)培训师需记录参与培训的员工名单、培训日期、培训内容等信息;(2)培训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并定期进行备份。
煤矿职工培训管理制度模板

煤矿职工培训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培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在职职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三、培训原则1. 安全优先:培训内容应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确保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实用性:培训应注重实际操作,结合煤矿实际工作情况,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 系统性:培训内容应涵盖煤矿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安全教育、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等。
4. 持续性:培训应定期进行,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发展需要。
四、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等。
2. 煤矿安全知识: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包括危险源识别、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
3. 专业技能培训:根据职工的岗位特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如采煤、掘进、通风、机电等。
4. 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包括自救、互救和使用救援设备等。
五、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集中培训,采用讲授、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
2. 在岗培训: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实操训练。
3. 自学: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学习平台。
六、培训周期1. 新职工:上岗前必须完成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生产培训。
2. 在职职工: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七、培训记录1. 建立职工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每次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2. 培训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八、考核与评估1. 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对职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2. 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
九、激励与约束1. 对于培训成绩优异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2. 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职工,应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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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煤矿职工培训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马龙煤矿职工培训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马龙煤矿职工培训制度
一、必须建立职工培训档案, 由培训部门保存。
二、新工人培训制度。
1、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否则严禁上岗工作。
2、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包括至少20小时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
其中, 在地面课堂接受培训一个半月, 井下参观、现场实习半个月。
3、煤矿安全法制教育。
其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方针、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指令等。
4、劳动纪律教育。
其内容主要是煤矿劳动职业道德以及本单位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制定的矿规矿纪。
5、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应配合安全电化教育进行培训, 主要内容:
(1)矿井生产建设情况;
(2)井下安全基础知识和入井须知;
(3)五大灾害的防治与有关事故的发生规律;
(4)通风设施的作用和必须遵守的事项;
(5)煤矿安全规程中与本工种有关的条件;
(6)遇险时必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7)进行瓦斯和煤尘爆炸、炸药、雷管性能的实验教育。
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不及格者不准下井。
6、通过井下实习, 必须要求新工人了解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方法及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制度;熟悉提升、运输、行人、进回风的井筒和巷道;了解各种设施、设备的作用及性能;熟悉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规程、支架方法、质量要求以及上下安全出口和通路;熟悉大巷乘车、行走和上下安全车、升入井必须遵守的规定。
7、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分工种入井工作时, 队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实习四个月。
实习期间, 由老工人负责新工人的安全, 并教给本工种操作技术及安全上的注意事项, 熟悉本作业区域的巷道布置、通往地点、
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等。
8、实习完毕, 经操作考核合格, 才能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方可独立工作。
9、调换矿井或工种的, 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10、严格遵守《三级培训制度》。
三、各级安全培训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
负责安全工作的矿长组织安全科、工会、劳资科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
划。
每隔2年, 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 时间不少于10天。
2、每次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
负责安全工作的矿长组织安全科、工会、劳资科等部门进行。
培训后进行考核, 公布成绩, 不合格者补考, 补考再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不参加考试者按不合格对待。
3、全员培训时, 各单位必须由一名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 保证人数。
无负责人带队参加培训的单位, 给予每次不低于20元的处罚。
职工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经主持人同意, 无故不到者每人次罚款10元。
4、培训时必须遵守纪律, 准时参加, 不得迟到早退, 违犯者一人次罚款5元。
5、因故没能参加培训的职工, 限期由主持人进行补课, 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6、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的安全制度、规定等。
7、干部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8、工人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 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 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9、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四、特殊工种培训制度。
1、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2、矿井每年对特殊工种进行两次考试, 考核内容由主管部门制
定, 每次培训或考核的内容一般不得重复, 应随
科技进步或矿山法规的更新而不断更新。
3、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特殊工种, 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操作资格, 不得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