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ity heating pipelines

标准号:CJJ28-2004/J372-2004

发布日期:2004 年12 月02 日

实施日期:2005 年02 月01 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出版单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摘要:为提高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 1.6MPa、介质温度不高于350C的蒸汽管网和工作压力不大于 2.5MPa,介质温度不高于200C的热水管网。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Summary: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level of city heating pipelines and insure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we constitute this code. It is applicable to the steam pipelines and hot water pipelines, whose working press does not exceed 1.6MPa and 2.5MPa respectively, and the medium temperatures are respectively not more than 350°C and 200C. Expect for this code, the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ity heating pipelines should also accord to other forcible respect standards that are being enforced at present.

总则

1.0.1 为提高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符合下列参数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工作压力P<1.6MPa,介质温度T W350C的蒸汽管网;

2工作压力P<2.5MPa,介质温度T W200C的热水管网;

1.0.3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熟悉图纸和现场,并应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工程施工和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有产品合格证;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工程变更、材料及设备需代用或更换时,必须得到设计部门的同意。产品进入现场,应办理验收手续。

1.0.4 在湿陷性黄土区、流砂层、腐蚀性土等地区和地震区、巷道区建设供热管网工程,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 管道安装及检验

5.1 一般规定

5.1.1 制作卷管、受内压管件和容器用的钢板,在使用前应做检查,不得有超过壁厚允许负偏差的锈蚀、凹陷以及裂纹和重皮等缺陷。

5.1.2 预制防腐层和保温层的管道及管路附件,在运输和安装中不得损坏。

5.1.3 管件制作和可预组装的部分宜在管道安装前完成,并应经检验合格。

5.1.4 钢管、管路附件等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型号,并按本章的规定进行检验。

5.1.5 雨期施工应采取防止浮管及防止泥浆进入的措施。

5.1.6 施工间断时,管口应采用堵板封闭;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内部清理干净,并及时封闭管口。

5.1.7 管道法兰、焊缝及其他连接件的安装位置应留有检修空间。

5.2 管道加工和现场预制管件制作

5.2.1 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0mm 的弯头应采用机制弯头,其他各种管件宜选用机制管件。

5.2.2 在管道上直接开孔焊接分支管道时,切口的线位应采用校核过的样板画定。

5.2.3 弯管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弯管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弯管》SY5257、《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 12459 和《钢板制对焊管件》

GB/T 13401 的规定。

管材弯管制作方法最小弯曲半径

低碳钢管热弯 3.5Dw

冷弯 4.0Dw

压制弯 1.5Dw

热推弯 1.5Dw

焊制弯DN< 250 1.0Dw

DN> 3000.75Dw 注:DN为公称直径,Dw为外径表523弯管最小弯曲半径

2弯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 5.2.3的规定。

5.2.4煨制弯管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煨弯管内部灌砂应敲打震实,管端堵塞结实;

2钢管热煨弯时应缓慢升温,加热温度应控制在750?1050C范围内,钢管弯曲部分应受热均匀;

3当采用有缝管材煨制弯管时,其纵向焊缝应放在与管中心弯曲平面之间夹角大于45C的区域内;

4弯曲起点距管端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管外径,且不应小于100mm;

5弯管制成后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裂纹、分层、过烧等缺陷;

2)管腔内的砂子、粘结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77 = K _込”100%(5. 2. 4-1)

3)壁厚减薄率不应超过15%,且不小于设计计算壁厚;壁厚减薄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 厚减薄率;

S 1——管前壁厚(mm );

Pmax xl00°o

t

(5. 2. 4- 2)

-+ Anm )

S 2 ---- 管后壁厚(mm);

4)椭圆率不得超过8%,椭圆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椭圆率;

Dmax ---- 最大外径(mm );

Dmin ----- 最小外径(mm )。

5)因弯管角度误差所造成的弯曲起点以外直管段的偏差值不应大于直管段长度的1%,且不应大于钢管半径<108133159219273325377>426

(H)允许值

表5.2.4波浪高度(

4

H)的允许值(

5

mm)

66

77

88

6)弯管内侧波浪高度(H)应符合表5.2.4的规定,波距(t)应大于或等于波浪高度的4倍

10mm;

5.2.5焊制弯管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制弯管应根据设计要求制作:

2公称直径大于400mm 的焊制弯管可增加节数,但其节内侧的最小长度不得小于 150mm ;

3焊制弯管使用在应力较大的位置时,弯管中心不应放置环焊缝;

4弯管两端节应从弯曲起点向外加长,增加的长度应大于钢管外径,且不得小于 150mm ; 5焊制弯管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周长偏差:DNc 1000mm , ±4mm ; DN > 1000mm , ±6mm ;

2)弯管端部与弯曲半径在管端所形成平面之间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钢管公称直径的 6管道安装且在钢管上直接制作焊制弯管时,端部的一节应留在与弯管相连的直管段上。 5.2.6压制弯管、热推弯管和异径管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5 压制屯管、热推弯管和吕径隹加工主套尺寸催差

1压制弯管、热推弯管和异径管加工的主要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5.2.6规定;

2焊制偏心异径管的椭圆度不应大于各端面外径的 1%,且不得大于5mm ;

3同心异径管两端中心线应重合。

5.2.7焊制三通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焊制三通,其支管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支管高度的

1%;

2设计要求需补强的焊制三通在制作时,应按要求进行补强。

5.2.8方形补偿器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方形补偿器的椭圆度、波浪度和角度偏差等应符合弯管制作的相应规定 ;

2煨弯组合的补偿器、弯管之间的连接点应放在各臂的中部; 3用冲压弯管或焊制弯管组焊的方形补偿器各臂应采用整管制作。

5.2.9管道支、吊架和滑托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吊架和滑托的形式、材质、外形尺寸、制作精度及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接变形应予以矫正

2支架上滑托的滑动支撑板、滑托的滑动平面,导向支架的导向板滑动平面及支、吊架弹簧盒的工作面应平整、光滑,不 得有毛刺及焊渣等;

3组合式弹簧支架应具有合格证书,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弹簧不应有裂纹、折叠、分层、锈蚀等缺陷;

3)弹簧两端支撑面应与弹簧轴线垂直,其偏差不得超过自由高度的 2%。

4 已预制完成并经检查合格的管道支架、滑托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并妥善保管; 5

焊在钢管外皮上的弧形板应采用模具压制成型,用同径钢管切割的,应采用模具整形。

1 %,且不得大于 3mm ;

异径管

管件形式

—公称直径 检

查项盲

80 ?100 125—200

250 — 400 无4S 有缠

P 外径偏差 F ±i 1

±15: ±

20 ±25 ±35 外径椭圆

不超过外径偽差

壁厚偏徨

不大于公称壁厚的1 2一 5%

长度債建

±15 ±25 端面垂克(険整 <1.0 W 1 5

5.2.10管道加工和现场预制管件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切口端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重皮、毛刺,熔渣应清理干净;

2 弯管的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重皮、过烧等缺陷,且应过渡圆滑,表面光洁;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1 弯头周长DN > 1000(mm) W6钢尺测量

DN K 1000(mm) <4

端面与中心线垂直度<外径的 1 %,且<3角

尺、直尺测量

2异径管椭圆度<各端外径的1 %,且<5卡尺测量

3三通支管垂直度

<高度的 1 %,且<3角

尺、

直尺测量

4钢管切口端面垂直度<外径的 1 %,且<3角

尺、直尺测量

表 5.2.10 管道加工和现场预制管件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3 管道加工和现场预制管件的焊接应符合本规范第

4 章的有关规定;

4 管道加工和现场预制管件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0 规定。

5.3 管道支、吊架安装

5.3.1 管道安装前,应完成管道支、吊架的安装。支、吊架的位置应正确、平整、牢固,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支架支承表面的标高可采用加设金属垫板的方式进行调整,但不得浮加在滑托和钢管、支架之间,金属垫板不得超过两层,垫板应与预埋铁件或钢结构进行焊接。

5.3.2 管沟敷设的管道,在沟口0.5m 处应设支、吊架;管道滑托、吊架的吊杆应处于与管道热位移方向相反的一侧。其偏移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设计无要求时应为计算位移量的一半。

5.3.3 两根热伸长方向不同或热伸长量不等的供热管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共用同一吊杆或同一滑托。

5.3.4 支架结构接触面应洁净、平整;固定支架卡板和支架结构接触面应贴实;导向支架、滑动支架和吊架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

5.3.5 弹簧支、吊架安装高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弹簧的临时固定件,应待管道安装、试压、保温完毕后拆除。

5.3.6 支、吊架和滑托应按设计要求焊接,不得有漏焊、缺陷、咬肉或裂纹等缺陷。管道与固定支架、滑托等焊接时,管壁上不得有焊痕等现象存在。

5.3.7 管道支架用螺栓紧固在型钢的斜面上时,应配置与翼板斜度相同的钢制斜垫片找平。

5.3.8 管道安装时,不宜使用临时性的支、吊架;必须使用时,应做出明显标记,且应保证安全。其位置应避开正式支、吊架的位置,且不得影响正式支、吊架的安装。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拆除临时支、吊架。

5.3.9 有补偿器的管段,在补偿器安装前,管道和固定支架之间不得进行固定。

5.3.10 固定支架、导向支架等型钢支架的根部,应做防水护墩。

5.3.11 管道支、吊架安装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吊架安装位置应正确,埋设应牢固,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

2 活动支架的偏移方向、偏移量及导向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1支、吊架中心点平面位置25钢尺测量

2△支架标高-10水准仪测量

3两个固定支架间的其他支架中心线距固定支架每10m 处 5 钢尺测量

4中心处25钢尺测量

注:△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表 5.3.11 管道支、吊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3 管道支、吊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1 的规定;

4 固定支架的检查应填写记录。

5.4 管沟和地上敷设管道安装

5.4.1 管道安装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设计要求的管径、壁厚和材质,应进行钢管的预先选择和检验,矫正管材的平直度,整修管口及加工焊接用的坡口;

2 清理管内外表面、除锈和除污;

3 根据运输和吊装设备情况及工艺条件,可将钢管及管件焊接成预制管组;

4 钢管应使用专用吊具进行吊装,在吊装过程中不得损坏钢管。 5.4.2 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管道中心线和支架高程测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管道安装;

2 安装过程中不得碰撞沟壁、沟底、支架等;

3 吊、放在架空支架上的钢管应采取必要的固定措施;

4 地上敷设管道的管组长度应按空中就位和焊接的需要来确定,宜等于或大于 2 倍支架间距;

5 每个管组或每根钢管安装时都应按管道中的中心线和管道坡度对接管口。 5.4.3 管口对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接管口时,应检查管道平直度,在距接口中心 200mm 处测量,允许偏差为 1mm ,在所对接钢管的全长范围内,最大 偏差值不应超过 10mm ;

2 钢管对口处应垫置牢固,不得在焊接过程中产生错位和变形;

3 管道焊口距支架的距离应保证焊接操作的需要;

4 焊口不得置于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墙壁中。 5.4.4 套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穿过构筑物墙板处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套管,穿过结构的套管长度每侧应大于墙厚 20?25mm ;穿过楼板的套管应高

出板面 50mm ;

2 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可采用柔性材料填塞;

3 防水套管应按设计要求制造,并应在墙体和构筑物砌筑或浇灌混凝土之前安装就位,套管缝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充填

4 套管中心的允许偏差为 10mm ;

-2.0

注:△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表 5.4.5 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5.4.5 管道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安装坡向、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蒸汽管道引出分支时,支管应从主管上方或两侧接出;

3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4.5 的要求

5.5 直埋保温管道安装

5.5.1 直埋保温管道和管件应采用工厂预制,并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 保温管》CJ/T 114、《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 CJ/T 155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外护管聚氨酯

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CJ/T 129 的规定。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及质量标准(

mm )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高程 ±10 50m

- 水准仪测量, 不计点

2

中心线位移 每 10m 不 5,

全长不超过 30 50m

-

挂边线用尺量,不计点

3

立管垂直度 每米不超过 2,

全高不超过 10 每根 - 垂线检查,不计点

4

△对口间隙

壁厚 间隙 偏差 每 10 个口

1 用焊口检测器,量取最大偏差值,计

4~ 9

1.5~

2.0

±1.0

> 10.0 ?3.0 +1.0

1点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石方与地基处理 1、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干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的原则处理 (2)新建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新建给排水管道与既有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贴紧密实。 2、给排水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现浇筑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水泥砂浆接口的水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5MPa (2)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混合结构的矩形或拱形管渠,砌体的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5)回填时应采取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或损伤的措施 (6)化学建材管道或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在沟槽回填前,应采取措施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 (7)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 沟槽回填 1、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500mm 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应大于200mm; 2、管道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地下水位高地段时,沟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0mm; (1) 3、土方开挖应保证施工范围内的排水畅通,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或雨水流入沟槽。 4、直埋管道的土方开挖,宜以一个补偿段作为一个工作段,一次开挖至设计要求。在直埋 保温管接头处应设工作坑,工作坑宜比正常断面加深、加宽250~300mm。 回填工程 1、直埋保温管道沟槽回填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前,应修补保温管外护层破损处 (2)管道接头工作坑回填可采用水撼砂的方法分层撼实 (3)回填土中应按设计要求铺设警示带 (4)弯头、三通等变形较大区域处的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5)设计要求进行预热伸长的直埋管道,回填方法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回填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料的种类、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回填土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完整版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 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 (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 (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4)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评审报告、会议记录、开发进度月报。 第九条专家验收小组必须对源代码重新生成的可执行程序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安装(升级)、启动与关机、功能测试(正例、重要算法、边界、时序、反例、错误处理)、性能测试(正常的负载、容量变化)、压力测试(临界的负载、容量变化)、配置测试、平

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communication conduit engineering GB50374-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5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2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4-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4.1.1、4.1.2、4.1.3、4.1.5、4.1.8、4.1.9、4.1.10、4.1.11(1、2、4、5、6)、4.1.12、4.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在参考目前国内有关标准和收集有关工程通信管道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的。 本规范主要对通信系统工程的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作出规定和要求,共分8章及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器材检验,工程测量,土方工程,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人(手)孔、通道建筑,铺设管道,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1号,邮编:45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万虎尹卫兵顾荣生 目次 1总则…………………………………………………(1 2器材检验…………………………………………………(2 2.1一般规定………………………………………………(2 2.2水泥及水泥制品…………………………………………(2 2.3砂………………………………………………………(3 2.4石子……………………………………………………(4 2.5砖………………………………………………………(4 2.6砌块……………………………………………………(5 2.7水………………………………………………………(5 2.8水泥管块………………………………………………(5 2.9塑料管及配件……………………………………………(6 2.10钢材、钢管与铁件………………………………………(9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 1.网络系统工程包括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和综合布线三大部分。综合布线工程是网络线路的分布安装工程,系统集成是根据用户需求,优选各种技术和产品,将综合布线系统和网络交换设备连接并使各部分能协调工作,成为一个完整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的工程。为了加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管理,规、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保证验收后达到网络设计的目标,网络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 2.适用围:本规适用于河海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和接入校园网的网络系统项目的验收。 3.单位名称 本规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含义规定如下: 使用单位;指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直接使用单位。 负责单位;指代表河海大学签订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单位。 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承包商。 4.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验收由项目负责单位和使用单位会同项目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共同进行。 5.网络设备通常包含于系统集成或综合布线工程项目中,作为这些项目的一部分进行验收。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项目可以分别验收。验收的基本单位是合同。 6.验收以国家有关规、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合同、技术要求书、施工设计报告、经审核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 7.设备验收

对不同的设备要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主要检验①到货的品名与数量与订货清单一致性;②设备的外观完好性;③设备通电自检正常。设备验收方法和验收要求见附件9。 最后双方共同完成包括《产品到货验收记录》附件9、《产品到货清单》附件10、和《产品到货验收报告》附件8。 8.综合布线项目工程验收 8.1.验收按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GBT/T 50311-2000进行。 8.2.施工单位在完成项目后,提交工程文档资料一式三份(附 电子文档1份)交责任单位。 (1)布线结构图纸(附件1) (2)机房配线架接线表(附件2) (3)布线测试报告(附件3) (4)项目验收过程记录表(仅填基本信息容)附件4 (5)产品质保书 (6)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8.3.项目负责单位,在收齐上述材料后,逐项进行审核,并以 下述过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外观验收(附件4) (2)连接测试验收(附件4) 9.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验收 9.1.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整个施工、调试过程结束后,网络 系统继续试运行一个月,然后使用单位向项目负责单位提交系统运行测试报告。

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压力管道全书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1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8.2.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8.2.2 HG20225-95管道分级 8.2.3 GB50235-97 8.3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1 SH3501-2002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2 HG20225-1995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3 GB50235-97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4 SH3501、HG 20225、GB50235的比较 8.4 管道的压力及密封试验 8.4.1管道液体试验压力和气体试验压力 8.4.2密封试验 8.5 施工验收规范的适用范围 8施工及验收规范 8.1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2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 20225-95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FJJ211-86 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H/T3517-2001 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GBJ126-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0420-97 埋地钢制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22-1999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 SH3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 CCJ28-89 城市供热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1-98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3-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在施工验收规范中,不同的介质、不同的操作条件的管道其检测要求是不同的。 8.2.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SH3501将管道分为SHA、SHB、SHC、SHD四个等级。 表8-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管道级别适用范围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 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30%~4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20%~30%。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 次时,应加装过 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30 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 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 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 ①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②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 ③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第二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一、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②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Q。 ③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并与报价单一致。 ④图象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象质量不应低于4分;(具体见附表) ⑤图象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二、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①、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②、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它设备的设置地点; ③、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④、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缆的线路路由。 三、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火栓系统设计及其验收标准规范

管道设计及选用 8.2.1 消防给水系统供水管道所采用的消防设施、管材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 8.2.2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水灭火系统直接由市政给水系统供水时,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的工作压力确定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但当小于0.60MPa时,工作压力按0.60MPa计; 2.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高位消防水池的供水压力;市政给水系统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 3.屋顶消防水箱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稳压泵稳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0.07MPa。 8.2.3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时应采用球墨铸铁管、钢丝网PE塑料管和加强防腐的钢管等管材;室内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有特殊美观和腐蚀性要求时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等。 8.2.4消防给水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0.8MPa管道可采用球墨铸铁或钢丝网PE塑料管给水管道,但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0.8MPa,须采用镀锌钢管。公称直径DN≤25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2.5MPa,公称直径DN≥30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MPa。 8.2.5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管道的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的埋深应考虑地面、埋深荷载和冰冻线对消防给水管道的影响; 2.管道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8m; 3.在机动车道下时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9m; 4.在寒冷地区管道的埋深最小应在冰冻线以下0.3m; 5.寒冷地区室外阀门井应设置防冻措施。 8.2.6 钢丝网PE塑料管作为埋地消防给水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给水管道用钢丝网PE聚乙烯管道的PE原材料应是不低于PE80; 2.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最小强度不应低于8MPa; 3.连接管件与管材生产厂家应配套,连接方式可靠; 4.钢丝网PE塑料管不宜穿越建筑物、构筑物基础; 7.钢丝网PE塑料管道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80m,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应小于1.0m;在重型汽车道路或铁路、高速公路下应设置保护套管,套管与钢丝网PE塑料管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8.钢丝网PE塑料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1.5m; 9.管道的合拢时间应选择在温度合适的时间,一般宜经过1个夜晚后的第二天早上10点以前; 10.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结构计算和水锤复核计算应满足标准《》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 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30%~40% ,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20%~30% 。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 S 弯。连 续弯曲超过 2 次时,应加装过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 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 30 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 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 保留 5 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 ① 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② 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 ③ 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第二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07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9—2006,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2.1、10.1.4、1O.3.2、10.3.3(2、3、4)、 10.3.4、14.1.1、14.1.2、14.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关于印发“二00一年至二O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施工准备,材料、管道附件验收,交接桩及测量放线,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材料、防腐管的运输及保管,管沟开挖,布管及现场坡口加工,管口组对、焊接及验收,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管道下沟及回填,管道穿(跨)越工程及同沟敷设,管道清管、测径及试压,输气管道干燥,管道连头,管道附属工程,健康、安全与环境,工程交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在本规范的制定过程中,规范编制组总结了多年油气管道施工的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质量安全环保部(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邮编:065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参编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魏国昌陈兵剑郑玉刚王炜续理 高泽涛马骅苏士峰陈连山钱明亮 胡孝江姚士洪葛业武李建军隋永莉 田永山杨燕徐梅李林田宝州 1 总则

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验收规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系统安装/验收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号;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过程,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项目;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制定本规范; 3.2 技术部负责在信息系统集成安装及调试过程的质量控制;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外观检验 各设备包装完好齐全,封条完好,所附装箱单与设备一一对应无遗漏。 各设备的表面涂敷应均匀、光滑、满足防腐、防锈的要求;所有喷漆(塑)零件的表面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划痕等脱离和破损,电镀零件的表面应有金属光泽,无裂纹、斑点、毛刺和缺陷。 见<外购设备验收记录> 4.2单设备性能测试 对单个设备按照生产厂家出厂说明书中所具备的各种功能测试,要求设备所具有的功能应与系统要求相符合。 见<项目日志>及<验收报告> 4.3.线缆安装、测试指标标准 系统的接地应采用综合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

●信号线缆与强电线缆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 3m; ●线缆的布放应平直,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 ●室外埋地的弱电配管,应该套钢管敷设,埋深应不小于0.8m, 并作外防腐处理,结构内预埋管可用PVC管敷设时,每隔0.8m 处应同钢筋网绑扎牢固; ●控制线缆长度如果超过该设备允许的距离(通常100m),则增 加补偿器; ●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电路应采用铜芯屏蔽电缆,电源 线尽可能远离弱电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 4.4系统联机检测 系统检测时,我公司将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有关在何处、何时进行某系统、的何种检测。 如经检验或测试不符合工程规定时,我公司将依照建设方的指示作无偿改善,并且由此引起的延误,不得作为延期的理由。 当建设方对设备的测试、检验感到满意时,应用书面认可通知我公司。如果测试、检验未能通过,我公司将组织在一个合适的时间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在测试、检验项目完成后的3日内,我公司会将测试检验证书和报告提交建设方。 我公司负责提供检验的现场条件、设备和相关专用工具。

PPR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PPR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淮安恒信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 QB 01-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 P-R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pentatrico-peptide-repeats -06-21发布 -07-01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恒信公司技术部 淮安恒信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淮安恒信水务科技公司 PP-R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特别提示: 1. 管道连接严禁出现内堵。 2. 管道施工时走向要合理, 做到横平竖直。 3. 水泵或机组与管道的变径接头需要直接安装在设备上, 中间不能有管道。 4. 泵进口管道直径不得小于出口。 5. 细管焊接时, 更应精力集中、细心施工、确保质量。 6. 所有泵或机组等设备与水管连接处均安装PPR活接, 便于设备脱离系统。 7. 在有测温点的管道上, 需要确保测量用支管长度正确, 保证肓管可用。 8. 水泵进口管道需要放大一号。 1.1 一般规定 1.1.1管道在安装施工前, 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 且已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满足施工要求。 2. 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材料机具供应等能保证正常施工。 3. 施工人员应经过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安装的技术培训。 1.1.2提供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设计规定, 并附有产品说明书和质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 1.O.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翩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O.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不得污染水质。 1.0.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O.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施工准备 2.0.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挺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旌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t 2.O.2.1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臂线和其他设施的慵阮 2.O.2.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O.2.3气象资料} 2.O.2.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2.O.2.5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2.O.2.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2.0.2.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漉冰的资料; 2.0.2.0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O.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 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2.0.4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t 2.0.4.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O.4.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2.0.4.3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棱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棱,2.O.4.4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信息应用(软件)系统项目验收规范标准[详]

江西省金保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应用(软件)系统 验收规范

一、验收目的 验证信息应用(软件)系统是否符合设计需求,功能实现的正确性及运行安全可靠性。通过系统的软件验收测试,发现软件存在的,潜在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保证软件工程质量。 二、验收单位 信息应用系统验收由用户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协助,承建单位支持完成。 三、验收依据 合同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及适用的标准。 四、验收准则 1、软件产品符合“合同”或“验收标准”规定的全部功能和质量要求; 2、文档齐全、符合“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3、文档和文档一致,程序和文档相符; 4、对被验收软件的可执行代码,在验收测试中查出的错误总数,依错误严重性不超过业主单位事先约定的限定值; 5、配置审核时查出的交付文档中的错误总数不超过业主单位事先约定的限定值。

五、项目初验 1、初验条件 (1)承建单位提交了合同规定的文档; (2)软件产品已纳入配置管理并可交付; (3)软件系统已通过测试,必要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同意。 (4)承建单位已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 (5)软件系统已在业务部门投运; 2、初验流程 2.1、提交验收申请 承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初验申请表(见附表一)。同时按照合同要求提交技术文档包括(软件配置内容、软件源代码及编译配置说明;验收方案草案、培训报告等)。 2.2、评审初验申请 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初验条件;审核承建单位验收方案(验收计划、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范围、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若审核通过,则通知承建单位,并三方共同确定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开启以下验收流程。未通过审核,通知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2.3、组建验收组织

智能化系统验收规范方案

系统验收方案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进度,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1、系统验收的条件 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隐蔽工程检验、安装调试完成、子系统调试(含子系统联调)、初检合格、技术培训、试运行、整改后,由系统集成商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经业主同意后进行。 系统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 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的正常连续投运时间不少于1个月。 2). 运行管理人员已完成技术培训,具备独立上岗能力,管理制度健全。 3). 进行了系统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4). 图纸资料、技术文件及记录完整。 系统验收可根据子系统的具体情况,对条件成熟的子系统分别组织验收。 2、系统验收的依据 验收标准应依据有关国际标准、国家规范、招标文件(包括答疑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等。 3、系统验收的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和图纸资料审查三部分。 (1). 施工验收 施工验收由验收机构指定的施工验收组或人员具体负责检查验收。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设备安装质量验收记录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抽查比例、检测内容进行抽查。 1)施工质量的依据是《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2)施工验收的内容有: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的复核;对 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的抽查。 3)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的复核:重点是复核土建施工单 位提供的弱电系统接地电阻测试数据,接地电阻是否 符合GB/T 50198 标准的要求;系统是否做了等电位 连接;以及其他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 4)对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的抽查:按《规范》所规定的抽查 比例、检测内容进行抽查。并对管线、接线盒、桥架、 控制盘、柜、操作台、电视墙等地安装质量进行抽查 和复核。 5)检查弱电工程中前端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技术验收 技术验收由验收机构指定的技术验收组或人员具体负责检查验收。对分项工程的初检结果和子系统的试运行记录进行检查;并按抽检比例进行抽检测试。 1)技术验收的依据是根据国家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设计 方案和工程合同。 2)对工程的各子系统逐项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验收表 格。 3)对中控室应检查环境条件、通信设施、自身安全防范、 照明、供电(包括不停电电源)、防火、防雷保护等措 施是否到位。 (3). 图纸、资料审查 4、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的技术资料 (1). 设计文件 1)工程合同,技术要求 2)工程设计说明,包括系统选型论证,系统监控方案和 规模容量说明,系统功能说明和性能指标等。 3)安防系统建设方案的论证报告和审批报告(对高风险

系统验收规范标准

南昌工程学院软件系统验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国内软件的验收没有可参照的强制性标准,就软件测试和评价来说,参照的标准是GB/T 17544 和GB/T 16260,它们都是推荐性标准,且都是定性而非定量的标准,这样,对于软件的验收来说,存在很大的分歧和不确定性。为此,我们在参考了大量的实践案例和文献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验收办法,用于规范本校软件系统验收。 软件系统的验收可通过本校组织验收或通过第三方验收两种办法。 1、验收原则 验收参与部门:资产管理处、纪检监察、用户使用单位、专家小组或第三方验收人员;开发单位。 在软件开发合同的签订阶段就提出软件验收项目和验收通过标准的意见;在软件的需求评审阶段,仔细审阅软件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指出不利于测试和可能存在歧义的描述;在开发方开发完软件并经过开发方内部仔细的测试后,对完成的软件进行评审或第三方的验收测试,提供完整的错误报告提交给用户方,由用户方根据之前签订的开发合同中相应的验收标准判断是否进行验收。 2、验收项目和验收标准 2.1 验收项目 a) 功能项测试 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的所有功能项进行测试; b) 业务流程测试 对软件项目的典型业务流程进行测试; c) 容错测试 容错测试的检查内容包括: 1) 软件对用户常见的误操作是否能进行提示; 2) 软件对用户的的操作错误和软件错误,是否有准确、清晰的提示; 3) 软件对重要数据的删除是否有警告和确认提示; 4) 软件是否能判断数据的有效性,屏蔽用户的错误输入,识别非法值,并有相

应的错误提示。 d) 安全性测试 安全性测试的检查内容包括: 1) 软件中的密钥是否以密文方式存储; 2) 软件是否有留痕功能, 即是否保存有用户的操作日志; 3) 软件中各种用户的权限分配是否合理; e) 性能测试 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明确的软件性能进行测试。测试的准则是要满足规格说明书中的各项性能指标。 f ) 易用性测试 易用性测试的内容包括: 1) 软件的用户界面是否友好,是否出现中英文混杂的界面; 2) 软件中的提示信息是否清楚、易理解,是否存在原始的英文提示; 3) 软件中各个模块的界面风格是否一致; 4) 软件中的查询结果的输出方式是否比较直观、合理。 g) 适应性测试 参照用户的软、硬件使用环境和需求规格说明书中的规定,列出开发的软件需要满足的软、硬件环境。对每个环境进行测试。 h) 文档测试 用户文档包括: 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对用户文档测试的内容包括: 1) 操作、维护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包含产品使用所需的信息和所有的功能模块; 2) 用户文档描述的信息是否正确, 是否没有歧义和错误的表达; 3) 户文档是否容易理解, 是否通过使用适当的术语、图形表示、详细的解释来表达; 4) 用户文档对主要功能和关键操作是否提供应用实例; 5) 用户文档是否有详细的目录表和索引表; i)用户有特别要求的测试

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压力管道全书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管道分类(级) 8.2.1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2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 20225-95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FJJ211-86 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H/T3517-2001 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GBJ126-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0420-97 埋地钢制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22-1999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 SH3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 CCJ28-89 城市供热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1-98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3-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管道分类(级) 在施工验收规范中,不同的介质、不同的操作条件的管道其检测要求是不同的。 SH3501-2002管道分级 SH3501将管道分为SHA、SHB、SHC、SHD四个等级。 表8-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管道级别适用范围 SHA 1. 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管道(苯管道除外) 2. 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介质的丙烯晴、光气、二硫化碳和氟化氢介质管道 3. 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输送有毒、可燃介质管道 SHB 1. 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苯管道 2. 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介质管道(丙烯晴、光气、二硫化碳和氟化氢管道除外) 3. 甲类、乙类可燃气体和甲A类液化烃、甲B类、乙A类可燃液体介质管道 SHC 1. 毒性程度为中度、轻度危害介质管道 2. 乙B类、丙类可燃液体介质管道 SHD 设计温度低于-29℃的低温管道 HG20225-95管道分级 HG20225-95将管道分为A、B、C、D四个等级 表8-2 HG20225-95管道分级 管道级别适用范围 A 输送剧毒介质的管道 B 输送可燃介质或有毒的管道 C 输送非可燃介质、无毒介质的管道 D 输送非可燃介质、无毒介质的管道设计压力P≤1MPa,且设计温度为-29℃~186℃的管道 GB50235-97 取消了管道分类,按照设计温度、设计压力和介质类别来区分 1) 设计温度分为:t ≥400℃、 -29≤t<400℃、 t<-29; 2) 设计压力分为:P≥(≤)、P< MPa、≤P< MPa、 P< MPa、 3) 介质: 剧毒、有毒、可燃介质、无毒、非可燃介质(GB5044、) 注:剧毒介质即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I级危害程度的介质; 有毒介质按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II级及以下危害程度的介质; 可燃介质按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分类 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六大系统验收标准

河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AQ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的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验收以子系统为基本验收单位,各子系统建设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在本办法下发前已完成验收的矿井,需对照本办法对已验收的系统重新进行自检,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在本办法下发1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国家出台相关验收标准后,本办法相关内容废止,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验收工作。 矿井申请验收需提交的资料:验收申请书、自检报告、系统设计(或补充设计)及批复文件、系统布置图。 —1 —

第五条检查验收程序:矿井完成“六大系统”1个子系统→煤矿自检(合格后)→向所在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报送相关资料)→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煤矿隶属二级公司,在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的,由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文件形式(附验收表复印件)报省煤炭安管局和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验收评分以每个单项系统为基准,满分为100分。 2.每个单项系统验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在验收中对每个验收分项进行计分,与分项要求不符的对照评分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各分项得分之和,为该系统实际得分。 3.矿井单项系统验收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否决项中全部符合规定要求,该系统为合格;总分小于80分或否决项中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系统即为不合格。 4.检查标准及验收评分表详见附表1—附表6。 —2 —

系统集成验收规范标准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1.网络系统工程包括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和综合布线三大部分。综合布线工程是网络线路的分布安装工程,系统集成是根据用户需求,优选各种技术和产品,将综合布线系统和网络交换设备连接并使各部分能协调工作,成为一个完整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的工程。为了加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管理,规范、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保证验收后达到网络设计的目标,网络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河海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和接入校园网的网络系统项目的验收。 3.单位名称 本规范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含义规定如下: 使用单位;指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直接使用单位。 负责单位;指代表河海大学签订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单位。 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承包商。 4.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验收由项目负责单位和使用单位会同项目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共同进行。 5.网络设备通常包含于系统集成或综合布线工程项目中,作为这些项目的一部分进行验收。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项目可以分别验收。验收的基本单位是合同。 6.验收以国家有关规范、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合同、技术要求书、施工设计报告、经审核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 7.设备验收

对不同的设备要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主要检验①到货的品名与数量与订货清单一致性;②设备的外观完好性;③设备通电自检正常。设备验收方法和验收要求见附件9。 最后双方共同完成包括《产品到货验收记录》附件9、《产品到货清单》附件10、和《产品到货验收报告》附件8。 8.综合布线项目工程验收 8.1.验收按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T 50311-2000进行。 8.2.施工单位在完成项目后,提交工程文档资料一式三份(附 电子文档1份)交责任单位。 (1)布线结构图纸(附件1) (2)机房配线架接线表(附件2) (3)布线测试报告(附件3) (4)项目验收过程记录表(仅填基本信息内容)附件4 (5)产品质保书 (6)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8.3.项目负责单位,在收齐上述材料后,逐项进行审核,并以 下述过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外观验收(附件4) (2)连接测试验收(附件4) 9.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验收 9.1.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整个施工、调试过程结束后,网络 系统继续试运行一个月,然后使用单位向项目负责单位提交系统运行测试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