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与法律责任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与法律责任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与法律责任

第二章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与法律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注册会计师对ABC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规定,对有关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但由于肯定式函证数量不足,最终仍有重大错报还是未能查出,在此情况下一般认为注册会计师应属于( )。

A、没有过失

B、普通过失

C、重大过失

D、欺诈

2、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可能被判负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对于注册会计师个人来说,并不包括()。

A、警告

B、暂停职业

C、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D、没收违法所得

3、如果会计报表有多处错误事项,每一处都不算重大,但报表作为一整体可能严重失实,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未能将错误事项查出来,该注册会计师会被认定为()。

A、没有过失

B、普通过失

C、重大过失

D、欺诈

4、审计风险与审计失败的主要区别在于()。

A、注册会计师是否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B、注册会计师是否明知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不如实表述

C、注册会计师是否查出了财务报表的重大错误

D、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

5、根据审计风险的概念,在以下情形中属于审计风险规定的情形的是()。

A、财务报表实际上存在重大错报,审计人员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B、由于没有完全遵循审计准则,形成了错误的结论,提出了错误的意见

C、审计人员遵循了审计准则,发表的意见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

D、完全确实遵守了审计准则,但却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6、关于经营失败与审计失败的下列表述中不恰当的是()。

A、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如经济衰退、不当的管理决策或出现意料之外的行业竞争等,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预期

B、审计失败则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C、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D、经营失败必然会导致审计失败

7、以下关于注册会计师过失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

B、普通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则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

C、重大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D、注册会计师一旦出现过失就要赔偿损失

8、以下关于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中不能认同的是()。

A、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担审计业务时,应当按照业务约定书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约定书,但在验资业务时可以不要求签约

B、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不严,很有可能因某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原因导致整个会计师事务所遭受灭顶之灾

C、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对于财务报表中的所有错报事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

D、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9、注册会计师大量函证了被审计单位的应收账款,回函结果是:只有一家企业声明只向被审计单位发过定货单,因此与被审计单位的相应记录不同。对此,注册会计师在未作进一步查证的基础上便认可了该应收账款的存在性。然而,后来该笔应收账款被证明是虚构的。那么注册会计师会被视为()。

A、违约

B、普通过失

C、重大过失

D、欺诈

10、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审计时提出监盘,但被审计单位表示年终前已作过盘点,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了盘点的全部记录。注册会计师审查了盘点记录后便认可了存货的真实性。然而,后来存货被证实存在大量虚构情况。那么注册会计师将被视为()。

A、违约

B、普通过失

C、重大过失

D、欺诈

11.注册会计师执行的下列业务中保证程度最高的是()。

A、验资

B、财务报表审阅

C、内部控制审核

D、对财务信息执行的商定程序

12.下列关于鉴证业务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鉴证对象信息是鉴证业务的要素

B.鉴证对象是指鉴证对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

C.鉴证报告是被审计单位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D.三方关系分别是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股东

13.注册会计师执行的下列业务中,保证程度最低的是( )。

A.财务报表审计

B.验资业务

C.财务报表审阅

D.简要财务报表审计

14.下列关于鉴证业务风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鉴证业务风险在各种鉴证业务中都是存在的,并且是相等的

B.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风险高于财务报表审阅业务

C.鉴证业务风险是指在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提出不恰当结论的可能性

D.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保证程度低于财务报表审阅的保证程度

15.下列关于鉴证业务中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相比,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在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等方面,注册会计师的考虑是相同的

B.在审计业务中,如果注意到某事项可能导致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需要做出重大修改产生疑问,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其他足够的程序,追踪这一事项,以支持审计结论

C.针对同一项业务或同一个认定,证据收集程序是相同的

D.在审阅业务中,如果注意到某事项可能导致对审阅对象信息是否需要做出重大修改产生疑问,因为审阅业务提供的是有限保证,注册会计师可以忽略该事项

二、多项选择题

1、注册会计师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才可能减少过失或防止欺诈。

A、增强执业独立性

B、保持职业谨慎

C、强化执业监督

D、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2、合约、习惯法(已有法律判决案例的累积)以及成文法律都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包括有很多,但总的来说法律责任是与()联系在一起的。

A、违反合约条款

B、民事侵权,即由于违背法律责任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过失

C、犯罪,即任何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政府判定的对社会公众有害的行为

D、被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

3、注册会计师因为以下哪些原因可能导致承担法律责任()。

A、重大过失

B、欺诈

C、行政责任

D、违约

4、导致了对他人权利的损害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最主要的两个原因是注册会计师()。

A、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B、法院常常做出对弱者有利的判决

C、法庭在理解专业性事项方面存在困难

D、审计结果导致了对他人权利的损害

5.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包括( )。

A.审计准则

B.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C.审阅准则

D.相关服务准则

6.鉴证业务要素包括( )。

A.三方关系

B.鉴证对象

C.标准

D.证据

7.关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提供高水平的保证,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低至该业务环境可接受的低水平,以积极方式发表意见

B.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提供有意义水平的保证,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低至该业务环境可接受的水平,以消极方式发表意见

C.对于可接受的鉴证业务风险水平,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较高,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较低

D.对于审计证据的数量,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需要的数量较多,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需要的数量较少

8.下列关于三方关系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三方关系人分别指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委托方

B.责任方与预期使用者可能是同一方,也可能不是同一方

C.在某些情况下,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可能来自同一企业,但并不意味着两者就是同一方

D.是否存在三方关系人是判断某项业务是否属于鉴证业务的重要标准之一

9.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某上市公司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下列选项中属于“鉴证对象信息”的有( )。

A.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B.该公司2010年度利润表

C.该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D.该公司2010年度现金流量表

三、判断题

1、注册会计师明知委托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属于重大过失。()

2、注册会计师为了避免法律诉讼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注意。因为经营风险会带来审计失败,中外历史上绝大部分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都集中在宣告破产的被审计单位。()

3、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如果因违约、过失,应对委托人或依赖已审会计报表的第三人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4、注册会计师如果未能将会计报表的错误与舞弊全部揭发出来,应负审计责任。()

5、被审计单位出现经营失败时,必然存在审计失败现象。()

6、若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期间内,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则属于过失行为。()

7、欺诈与过失的主要区别在于,欺诈的重要特征是作案具有不良动机。()

8、注册会计师为了避免法律诉讼,应当审慎地选择被审计单位,一是要选择正直的被审计单位,二是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给予特别的注意。()

9、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四、简答题

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

1.注册会计师对鉴证业务为什么不能绝对保证?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5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当能够: 1.理解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的内容; 2.了解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3. 理解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类型; 4. 了解审计期望差距形成的原因; 5. 理解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措施。 二、主要内容 1.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 (1)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然后通过签署审计报告确认其责任。 (2)发现错误与舞弊的责任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按照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获取财务报表在整体上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该错报是由于舞弊还是错误导致。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按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通过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合理保证能够发现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错误和舞弊。 (3)关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并不是专门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而是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在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及评价和报告审计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关注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如果有迹象表明,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该行为的性质及发生的环境,并获取其他适当信息,以评价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从大量的审计诉讼案件来看,导致注册会计师面临法律责任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环境的变化 ①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大量增加。近十年来,企业经营失败或者因管理层舞弊造成破产倒闭的事件剧增,投资者和贷款人蒙受重大损失,受害人往往将

注册会计师职业生涯规划

注册会计师职业生涯规划 我认为职业规划,只是自己人生的一个大概走向的设计,而不能决定自己的人生一定要像规划那样去走。事情往往会事与愿违,不同的时期自我发展都不一样以及社会变迁以及其它的一些客观因素都是不可预测的,主动适应各种变化,及时评估,灵活调整,不断修正、优化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才最是重要的。未来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所以应该在自己的人生路中注重适时的调整自己的规划,走对自己最利的方向才是最好的人生规划。 一、自我评估 “我是谁?” 我现在是一名学会计的大二学生。性格外向,乐观自信;做事情追求最好,不怕失败;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做到最好;喜欢挑战自我。坚信一切事在人为,努力去做了就一定会有所回报的。 “我的优缺点是什么?” 优点:性格开朗,善于表达,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比较善于分析和总结,善于学习、思考;做事情比较认真,讲求效率;注重团队协作。 缺点:对于没充分把握的事,过于谨慎,易错失机会;在公众面前讲话,会显得比较紧张。

“我适合做什么? 自我分析认为我比较自强、好动、喜爱成就感、不太喜欢太多约束的事情,比较适合做一些有点挑战的工作,可以给自己带来成就感的职业。而物流这个专业正是符合我的性格,最主要的是我自己本身对这个专业有着比较浓厚的兴趣和向往。 二、职业机会评估 会计高层次人才前景也不容乐观。注册会计师被认为是会计精英,待遇很高,其实不然。,注册会计师不是那么容易考过,原来5门课,现在是6+X,每年有60万人参加注册考试,而每年通过考试的也就300人,通过率你算一算,这300人平均用4年时间苦战放得正果。第二、学习4年考过还好,考不过的那4年青春也就白费了,注册教材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今天学的知识也许明天就过期了,过期了就是错误的,20-30岁是人生精力最旺盛的时期也是最美好的时期,可是注定绝大多数注册考生会浪费4年时光一事无成。第三、考过注册了,你很乐观,可是强大的工作压力很快就使你乐观不起来,每天工作到半夜,每天审计报表审计数字,你可以看看那些注册会计师,男的多数是秃顶,女的多数是老太婆,待遇的差别也是很大的,多的可能年薪50万,那少的也就3-5万,想想自己的付出和待遇不成比例,只能人前光鲜,人后苦笑。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特点

按照财政部领导关于着力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加速实现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指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遵循科学、民主、公开的准则制定程序,经过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工作,拟定了22项准则,并对26项准则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已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发布。这48个准则项目,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这些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出台顺应了两大时代背景: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趋势,要求我国加速实现准则国际趋同,减少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障碍,改善我国经济贸易环境;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面临不断变化的审计环境及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迫切要求我们大力改进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增强审计的有效性,增进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心,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有序运行,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些准则,现就准则体系的特点及创新之处,谈谈自己的认识。一、准则体系强化了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执业准则作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的标准,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同以前制定的审计准则相比,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更加突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针对实务中暴露出的不足,严格了程序,要求注册会计师切实承担起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责任。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针对新形势下财务报表舞弊的特点,更加积极主动地识别和应对财务报表舞弊的风险,并为注册会计师履行好这一责任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准则特别强调,舞弊导致的风险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又如,为避免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片面理解风险导向审计,过分依赖分析程序,而减少实质性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应针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再如,针对“安然”事件暴露出的会计师事务所销毁不利工作底稿的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和保存年限,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二、准则体系符合国际趋同的要求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在体系结构、项目构成和基本内容上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从体系结构看,我们按照国际趋同的要求,根据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性质的不同,对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进行了重构,与国际准则体系保持了充分的一致。从项目构成看,除个别项目因对我国几乎不适用而未被纳入外,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涵盖了国际审计准则的所有项目。[!--empirenews.page--] 在审计准则的内容上,我们充分采用了国际审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在审计的目标与原则、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审计结论的形成和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设定等所有重大方面,与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一致。由于我国准则是部门规范性文件,不便把国际审计准则中包含的举例等解释说明性材料写入准则正文,但我们会把这些内容写入正在起草的指南中,以帮助会员正确理解和运用准则。三、准则体系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最近几年,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不断创新的经营模式和市场工具,增大了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进而更容易引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加之会计中估计与判断成分的不断增加、审计对象由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转变、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所有这些变化都迫切要求注册会计师创新审计理念和技术,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以往审计实务是建立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基础上,存在很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往往把关注点放在直接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上,而忽略从宏观层面把握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导致审计失败的风险增大。因为如果企业管理当局串通舞弊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那么其内部控制是失效的。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如果不把审计视角扩展到内部控制以外,

最新005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1

005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1

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本章考情分析 2010年教材主要变化 讲义提纲本章重难点精讲 跨章节知识点提示 本章考情分析 2011年教材第二、四节已删除,其他内容不变。 本章重难点精讲 注册会计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的 法律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环境 一、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二、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二、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因为违约、过失或欺诈,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一、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的事由 ◆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三、诉讼当事人的列置 ◆四、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 ◆五、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七、会计师事务所过失责任和过失认定标准 ◆八、会计师事务所免除责任的事由 ◆九、会计师事务所减责事由 ◆十、无效免责 ◆十一、赔偿顺位 ◆十二、侵权赔偿责任范围 ◆十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的连带责任 一、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的事由(第一条) 1.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2.对“不实报告”的界定 1.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以下四类审计业务,即: (1)企业财务报表审计; (2)企业验资; (3)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2.对不实报告的界定(第二条第二款) (1)不实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应认定为不实报告。 (2)在界定不实报告时,关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过程中是否违反了下列法律法规: ①法律法规,比如《注册会计师法》; ②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③诚信公允原则,具体内容与教材第三、四章有关。 (3)在界定不实报告时,主要看审计业务报告是否存在以下“瑕疵”: ①虚假记载;②误导性陈述;③重大遗漏。 【例题1·多选题】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如果违反 (ABCD )并且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这样的审计业务报告可能被界定为不实报告。 A.《注册会计师法》 B.审计准则 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D.独立性原则 【答案】ABCD 【解析】《司法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选项A、B、C、D均为不可违反。 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第二条) 1.利害关系人的含义(第二条第一款,重点掌握)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第二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第一节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基本原则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含义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含义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1.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道德规范 2.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 3.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两层次 (1)基本原则:注册会计师履行社会责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审计等职业规范,履行对客户的责任以及对同行的责任等。 (2)具体要求:独立;专业胜任能力;保密;收费与佣金;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承接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等。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一)独立、客观、公正 1.独立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能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所谓独立性是指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职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职业怀疑;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职业怀疑态度受到损害。 2.注册会计师应当力求公平,不因成见或偏见、利益冲突和他人的影响而损害其客观性。 3.公正不仅指诚实,还有公平交易和真实的含义。 (二)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1.专业胜任能力既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又要求其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 2.应有关注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三)保密 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沟通,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信息保密的基础上。 (四)职业行为 1.对社会公众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对社会公众承担责任。 2.对客户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履行责任的同时,也对客户承担着特殊责任。包括:第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第二,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第三,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四,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 ════════════════════════════════════════════════════════════════邕江大学

第二章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第四章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是鉴证业务准则的概念性框架,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在该基本准则确定的适用范围中,不包括()。 A.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 B.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准则 C.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D.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2.下列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是()。 A.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 B.产品质量鉴证 C.会计核算系统鉴证 D.验资业务 3.北京市丙公司由原国有企业A公司与其他非国有企业P、Q公司共同组建,A公司在丙公司中占有70%的股权。20×8年初,丙公司经营上出现了较大困难后,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专家编制了丙公司的持续经营报告,并决定在聘请ABC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进行鉴证后分发给预期使用者。以下有关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这一业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为该业务的责任方 B.丙公司管理层应对持续经营报告负责 C.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为鉴证对象信息负责 D.丙公司管理层应当对鉴证对象负责 4.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的特征包括()。 A.相关性、真实性、可靠性、可理解性 B.相关性、可靠性、中立性、可比性 C.充分性、完整性、中立性、可理解性 D.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可理解性 5.鉴证业务风险是指在()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提出不恰当结论的可能性。 A.鉴证报告 B.鉴证意见 C.鉴证对象 D.鉴证对象信息 6.执行鉴证业务时,如果下列()情形对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鉴证业务的工作范围构成重大限制,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提出非无保留的结论是不恰当的。 A.责任方施加限制,使注册会计师无法依据所获取的证据将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 B.由于所聘专家的专业能力的限制,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对重大问题形成适当结论

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及法律责任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及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协助经理(番禺经理)负责搞好分管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协助经理负责搞好分管的资金运用工作。 三、协助经理负责搞好分管的成本控制工作。 四、协助经理负责搞好分管的材料核算工作。 五、协助经理负责搞好分管的竣工结算业务工作。 六、协助经理负责搞好分管的项目投资方案制定工作。 七、协助总经理(番禺总经理)负责搞好分管的经营发展计划管理工作。 3、注册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注册会计师过错归责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责任人的过错,而是根据损害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以及行为人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是不管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他侵权条件成立就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无过错即无责任,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侵权行为,只要当事人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另一种是过错推定原则。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举证责任的不同:在一般的过错原则下,举 证责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过错推定原则下,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被法律推 定其有过错。 (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的理由 2.对审计制度体现出真正的尊重。那种认为审计实际上提供了一种"保证"或者"保险"的观点,实际上是对审计的本质缺乏了解。注 册会计师的责任是遵照审计准则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一般来说注 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实施了必要的审计 程序,能够发现审计报表中存在的不实陈述,但只能是合理地保证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合法性、公允性。如果上市公司管理层故障 隐瞒以及企业环境存在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仍然不足以 提供绝对的保证,让注册会计师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失公允。 3.尊重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尽管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人来讲处于信息弱势,但相对于证券市场上广大的投资者,注册会计 师作为财务信息的直接审计者仍处于主导或者优势地位。如果采取 一般过错的归责原则,则必须证明注册会计师存在过错,而采用过 错推定原则,让注册会计师来承担已履行举证责任是比较合理的, 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一、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 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 列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 明表;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第三章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答案

第三章 一、单选题 1-5 ADDBC 6-10 CBCAD 11-15 CCBDA16-20 ABCCD 二、多选题 1.ABCD 2.BCD 3.ABCD 4.ABC 5.ABD 6.ABCD 7.ABCD 8.BCD 9.ABCD 10.BCD 11.ACD 12.ABD 13.ABCD 14.ABCD 15.AB 16.BCD 17.ABCD 18.ABC 19.BCD 20.ABCD 三、判断题 1.错 2.错 3.对 4.对 5.对 6.错 7.错 8.对 9.错10.错11.错12.错13.错 14.错15.对16.对17.对18.错19.对20.对 四、名词解释 1、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参考答案:是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技术行为规范,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涵盖注册会计师所有执业领域,包括业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等。 2、职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职业谨慎 参考答案:职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职业谨慎指职业会计师必须以合理的职业谨慎、胜任能力和勤勉态度从事职业服务,并应始终具有按照既定要求更新职业知识和技能的责任,以确保客户或雇主能够获得基于最新实务、法规和技术发展基础之上的高质量的职业服务。 3、全面质量控制 参考答案:全面质量控制是指一个会计师事务所为合理地确信其执行的所有审计业务都是按照审计准则进行而采取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取体现既定目的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并据此合理制定和有效实施相应的全面质量控制程序。 4、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参考答案:职业道德是指职业组织以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为标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包括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它强调专业人员对公众、同行及客户的责任,是注册会计师的理想道德标准和精神境界。 5、客观原则 参考答案:客观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断和意见的表述,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事实求事,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因个人喜好影响其判断、分析的客观性。 6、或有收费 参考答案:或有收费是指服务报酬的收取不是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量来计算,而是根据注册会计师服务的成果大小或所提供报告的类型来确定。这种收费方式将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7、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目录 1简介 2界定 3成因 4问题 1简介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2界定 (一)注册会计师过错归责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责任人的过错,而是根据损害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以及行为人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

特别加重其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是不管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他侵权条件成立就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无过错即无责任,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侵权行为,只要当事人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另一种是过错推定原则。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举证责任的不同:在一般的过错原则下,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过错推定原则下,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被法律推定其有过错。 (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的理由 1.有利于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生存空间。从我国《民通则》的规定和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来看,无过错责任仅在环境污染、高危作业、产品责任等少数几个领域之中,而且背后通常有着强大的责任保险来做支撑,即透过保险制度将责任分散到大众之中。尽管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和执业风险基金在我国已经出现,但其发展时间较短、制度又未完善,如果贸然对注册会计师适用无过错责任,势必将会导致该行业成为“高危行业”,大量的业界人才纷纷逃离,造成行业萎缩,而留下来的少量注册会计师出于竞争减少和审计风险的考虑,自然会大幅提高审计费用,这样将变相增加上市公司乃至整个社会的成本负担,因此无过错责任不可取。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遵照本准则办理。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第七条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第八条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第九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第三章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

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第十六条注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第四章对客户的责任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二十一条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第五章对同行的责任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不得低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第二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第六章其他责任第二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第二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

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7篇

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7篇 注册会计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团队协作意识强。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1 1.带领项目组完成项目审计; 2.独立承担项目的汇总及合并工作; 3.合理制订有效的审计计划,分派组员工作并监督工作进度及质量; 4.对项目进行质量控制,识别、重视并解决发现的问题; 5.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培训; 6.保持与客户良好的沟通,与客户讨论并起草管理建议书等。 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2 1、完成领导分配的审计项目,在团队中承担顾问角色,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

2、能够独立承担一般项目审计现场负责人的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属项目的审计工作,确保无重大遗漏事项;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3 (1)具备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和敏锐的专业分析判断能力; (2)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书面表达能力;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划执行能力; (4)工作认真负责,严谨务实,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4 1、能独立完成本部门较大型的业务项目; 2、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评估)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对下一级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4、负责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负责所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关注部门经理、总审计师审核,及时回复部门经理、总审计师的审核意见; 6、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业务问题; 7、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册会计师工作职责5 1、负责研究、了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建立税收政策信息库及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及时做出应对建议并参与研究税务优化方案; 2、协助完成中高端财税业务,如税收筹划、税务咨询、培训等; 3、打造个人IP,负责线上课程和线下讲座的培训和宣讲; 4、协助完成新税务服务产品的设计思路或方案,撰写涉税咨询回复、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 5、负责对公司内部的财税业务进行指导、培训、合规性评估等; 6、负责对外部客户及内部员工进行税务方面的咨询、答疑;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划

职业规划书CAREER PLANNING (注册会计师)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一、前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规划的人生是精彩的人生。这个学期通过一个学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的学习与职业生涯规划实践,了解到职业生涯是一个人一生中所有与职业相联系的行为与活动,以及相关的态度、价值观、愿望等的连续性经历的过程,也是一个人一生中职业、职位的变迁及工作理想的实现过程。简单说,职业生涯就是一个人终生的工作经历。对每个人而言,职业生命是有限的,如果不进行有效的规划,势必会造成生命和时间的浪费。作为当代大学生,若是带着一脸茫然,踏入这个拥挤的社会怎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使自己占有一席之地?因此,我试着为自己拟定一份职业生涯规划,将自己的未来好好的设计一下。有了目标,才会有动力。 有志不在年高而无志空活百年。转眼我将进入大二,在20岁的年轮边界,驻足观望,电子、网络铺天盖地,知识信息飞速发展,科技浪潮源源不绝,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形形色色人物竞赴出场,不禁感叹,这世界变化好快。不少人都曾经这样问过自己:“人生之路到底该如何去走?”记得一位哲人这样说过:“走好每一步,这就是你的人生。”是啊,人生之路说长也长,因为这是你一生意义的诠释;人生之路说短也短,因为你度过的每一天都是你的人生。每个人都在计划自己的人生,都在实现自己的梦想:梦想是一个百花园,我只是百花园里一根小草,可小草也有一个大理想,哪怕那么卑微 二、自我分析 优点:我的内心世界既热情丰富,又柔软敏感。我热爱艺术色彩重和人情味浓的事物,对人世间的芸芸众生满含深沉的爱和悲悯的心,关心社会,尤其是在与儿童和青少年相处的活动中很有耐心和爱心。我喜欢热闹,与人为善,人际关系广泛而良好,和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即使是初识者。我注重个人优势的表现,有唯美倾向,同时很懂得运用自己表达能力,喜欢用文字、声音、色彩等形式来渲染和表达自己创造力和美的感受。 我通常以积极的心态与人交往和合作,善于体察他人的情感反应、思想变化以及其它的细节。关心集体氛围的建设和维系,强调促进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喜欢陷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9年修订版共149页word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9年修订版) 江苏兴光会计师事务所 JiangSu XingGua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二〇一一年二月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9]21号):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财会[2019]4号)文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等35项准则同时废止。 现将新修订的38项准则和财会[2019]4号文发布,未被财会[2019]21号文废止的13项准则汇编成册,仍按准则编号顺序排列。其中新修订的38项准则标题以宋体表示,财会[2019]4号文中未被废止的13项准则标题以楷体表示,以示区别。 编者

目录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 (1)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1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1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2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2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3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3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3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4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4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4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4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 号——函证 (4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4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 (5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5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5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5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5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6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 (6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6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7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7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7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7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7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8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8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8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8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 (8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9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9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99)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界定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界定 随着注册会计师地位日益提高,其负担的法律责任也在不断增长。近几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一系列震惊整个行业及社会的案件,中小型的注册会计师案也日趋增加。司法界在使用现行法律处理这些案件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界定上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 一、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我国法律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的法律责任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范中,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从相关法律可知注册会计师违反相应法律规定将会受到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事务所还会被责令停业,相关注册会计师还会被撤销其从业资格。但对具体的违法行为没有做出规定,法律责任界定上也存在模糊和矛盾。我国对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这种形式,同样也只对虚假陈述等主观违反职业准则行为做出了规定,但未对过失违反准则行为应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做出规定。同时对故意重大过失普通过失等没有明确地加以界定,大部分专向性立法只对注册会计师的故意违反职业准则行为做出了规定,并且相当之简单,不能足够解决我国现在面临的各种注册会计师故意违法行为引起的纠纷案件。 二、要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做出正确的界定,必须先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分清审计责任与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主要分为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鉴证业务主要是审计业务,包括: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我国《公司法》要求各类公司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除审计业务外,注册会计师还办理其他鉴证业务,例如审阅、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审核。相关服务业务主要包括税务服务、管理咨询、会计服务等。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即不能用行政监督手段也无法用司法监督手段,加之审计成本的约束,不能也无法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做出百分之百的保证意见,也无法对会计报表的全部错弊负有责任。注册会 《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准则下做出诚实的审计报告。计师只能保证起在遵循《注册会计师法》 在当今社会,注册会计师被控告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的是审计报表使用者误解被审计单位责任与注册会计师责任。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护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由于被审计单位的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失,而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上述行为发表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就不应承担责任而应有被审计单位承担。另外,由于被审计单位经营失败,无力清偿借款或无法达到投资人期望的收益,而债权人和投资者不理解经营失败和审计失败的区别,在被审计单位处得不到补偿就寄希望于注册会计师。如果不是注册会计师的原因给被审计单位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注册会计师将不负法律责任。 (二)区分违约过失欺诈 1.违约。所谓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参考1)。例如注册会计师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业务协定书、保密协定书等。注册会计师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应负违约责任。《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就规定了注册会计师违约给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过失。在我国刑法学中,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参考2)。在

新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 基本要求 (2010年11月1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简称审计准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立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明确注册会计师为实现总体目标而需要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承担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当执行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适用的相关审计准则,以满足此类业务的要求。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通常是指项目合伙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审计准则明确指出应由项目合伙人遵守的规定或承担的责任时,使用“项目合伙人”而非“注册会计师”的称谓。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财务报表,是指依据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被审计单位历史财务信息作出的结构性表述,包括相关附注,旨在反映某一时点的经济资源或义务或者某一时期经济资源或义务的变化。相关附注通常包括重要会计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释性信息。财务报表通常是指整套财务报表,有时也指单一财务报表。整套财务报表的构成应当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确定。 第五条历史财务信息,是指以财务术语表述的某一特定实体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来自特定实体的会计系统,反映了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经济事项,或者过去某一时点的经济状况或情况。 第六条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或者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就被审计单位性质和财务报表目标而言,采用的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编制基础。 通用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特殊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包括计税核算基础、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等。 第七条管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执行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在某些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包括部分或全部的治理层成员,如治理层中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或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兼经理)。 第八条治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所在院系:专业: 姓名:学号: 题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一、研究的意义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的反映和监督,借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既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会计师就是运用这一工具从事经管工作的人员。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是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即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属于自律范围。职业道德既是本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又是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主要体现在实事求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账目的管理做到真实可靠,勤于律己、公正廉洁等方面[1]。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从事会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自然人,因违反有关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强制性义务[2],会计师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涉及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等[3,4]。 法律与道德虽然属于不同范畴,调整着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但它们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具有共同的基础和目的。它们都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内容,存在着相互渗透、互相转化、相辅相成的关系。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

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5]。社会主义的法律和道德都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它们一旦形成便具有相正确独立性,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社会主义的法德目的和方向都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有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准,培养高素质人才,有利于形成反腐倡廉之风,对维持社会稳定性,完善法律责任监督程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6]。 本研究旨在从会计师所存在的职业道德出发,探究会计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可能造成的违法行为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帮助,为改进会计职业道德环境,提高会计道德品质提供依据。 二、文献综述 近些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诚信问题频发,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会计人员造假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职业道德的缺失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而这种缺失多与自身职业道德自律性不高有关[7]。研究发现[8],现如今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中国乃至世界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经济学家张维迎曾指出:所谓道德,从本质上讲是为了长远的利益而牺牲眼前的利益。而道德的缺失实质上是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了长远利益。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减少社会经济违法行为,需逐步健全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从更高的层面要求和引导会计人员提高道德水准。程勇[9]的研究表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鲜明的政治性和约束性;(2)自私性和廉洁性;(3)服务和利益高度相关性。道德观念的薄弱与道德监督体系的不健全是造成会计职业道德失衡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会计舞弊造假案件层出不穷,造成中国经济建设的投资者与纳税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大大削减了投资者对市场经济的投资信心,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遭遇严重的诚信危机,这一系列连锁反应共同作用,阻碍着中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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