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
抗辩权的三种类型简单例子

抗辩权的三种类型简单例子
1. 先来说说同时履行抗辩权。
哎呀,这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好了互相交换礼物,你不能眼巴巴地看着朋友没把礼物拿出来,自己就先傻乎乎地把礼物送出去了吧!这时候你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等他也准备好了,你们再同时交换,多公平呀!
2. 接着是先履行抗辩权哦。
就像你去买东西,店家说先付钱后拿货,可要是店家都还没准备好货,你能就这么轻易地把钱付了吗?当然不行啦,这时你的先履行抗辩权就派上用场啦,得等店家准备好了,你再付钱呀,对不对!
3. 还有不安抗辩权呢。
假设你和别人约好一起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可是突然你发现对方好像出了问题,可能没办法好好完成这件事了,那你还能装作没事一样继续吗?肯定得紧张起来呀,这时候不安抗辩权就让你有了合理的应对方式,可以先暂停或者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呀,多合理啊!
4.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租房的时候也能用呢。
比如说房东要你交房租,可房子有些问题还没解决好,那你可以说:“嘿,房子的问题不解决,我怎么能安心交房租呢!”这不就是合理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嘛。
5. 再想想先履行抗辩权在工作中也常出现呀。
如果老板要求你先完成一项很难的任务,却不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你就可以大声说:“没这些东西,我咋干呀!”这就是先履行抗辩权在起作用呀。
6. 不安抗辩权在合作中也很重要哦。
假如你和合作伙伴一起做事,发现对方财务状况好像不太妙,你能不担心吗?当然会呀,这时候你运用不安抗辩权来重新考虑合作的方式,不就很有必要了嘛。
7. 总之啊,抗辩权的这三种类型可真的太重要啦,它们能在各种情况下保护我们的权益,让我们在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更有底气,更能维护公平和自己的利益呀!。
合同法案例分析——抗辩权

合同法案例分析——抗辩权引言合同法作为民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规范市场交易中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可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合同法也为违约方提供了一定的抗辩权,使其有机会进行辩护。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探讨合同法中的抗辩权。
案例分析案例一:购物欺诈案件被告李某在某电商平台上发布了一个鞋子的广告,声称该鞋子为原装正品,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售卖。
原告王某在看到该广告后,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了鞋子,并在线支付了货款。
然而,在收到货物后,王某发现鞋子与广告描述严重不符,明显属于假冒产品。
于是,王某起诉李某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在此案件中,李某可以以抗辩权为由进行辩护。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当一方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对方订立合同,被欺诈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因此,李某可以主张王某是被其虚假广告所误导,王某与其订立的合同存在瑕疵,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案例二:不可抗力事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约定甲公司每月向乙公司供应500台手机。
然而,由于某台风的侵袭,甲公司的生产线受损严重,无法按合同约定供货。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违反了合同条款,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案件中,甲公司可以以抗辩权为由进行辩护。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当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其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台风作为一种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供货,所以甲公司可以主张不可抗力作为抗辩事由。
抗辩权的限制虽然合同法为违约方提供了一定的抗辩权,然而,抗辩权并不是无限制的。
在具体的案件中,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支持抗辩权的行使。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抗辩权限制情况:•抗辩权的行使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法对抗辩权的行使作了一定的限制和规定,如抗辩权的时效、证据要求等。
违约方在主张抗辩权时应遵守这些规定,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履行抗辩权的名词解释

履行抗辩权的名词解释概述履行抗辩权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赋予了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自身抗辩的权利。
该权利旨在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平衡性。
本文将就履行抗辩权的定义、范围、效力和限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履行抗辩权的定义履行抗辩权,简称“履抗权”,是指被告在诉讼中有权以某种理由抗辩、反驳起诉人的主张或主张无罪,以解释自己行为的合法性或依法予以免责。
履抗权是权利主体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行使的一项法定权利。
二、履行抗辩权的范围履行抗辩权的范围极其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被告可以针对起诉事实的真实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证据的充分性等方面提出抗辩。
在民事案件中,履行抗辩权常常表现为合同履行的免责事由、被告的过错行为不充分等。
在刑事案件中,履抗权则主要表现为被告的无罪辩护。
三、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可以对案件的审判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被告能够有效行使履抗权,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法庭可能会推翻对其不利的判决,或者减轻刑罚。
履抗权的行使也是法庭了解案情况、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四、履行抗辩权的限制尽管履行抗辩权对被告的权益具有重要保护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法律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即使被告有合理的抗辩理由,也不能完全解脱法律责任。
例如,法律规定的无辜推定原则要求被告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时,不能凭空捏造事实或者蓄意隐瞒真相。
此外,对于某些特殊案件,比如恐怖主义犯罪等,被告的履抗权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结语履行抗辩权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司法公正。
被告通过履行抗辩权,能够向法庭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理由,以期获得公正的判决结果。
然而,履行抗辩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律在某些情况下对其行使做了具体规定。
我们应当充分了解履行抗辩权的定义、范围、效力和限制等方面的内容,以便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正确行使这一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讲 合同的抗辩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合同法(第四讲)第1页 第四讲 合同的抗辩考点:三大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一、同时履行抗辩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顺序履行抗辩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考法:抗辩权与其他制度竞合?【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
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3-10)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答疑编号506255040101]【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本题中,甲、乙两公司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公司负有先履行义务,乙公司负有后履行义务。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公司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
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故A 错误,C 正确。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当事人履行合同,虽然需要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但在履行过程中也有相应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三种。
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述三种抗辩权利时,不仅其拒绝履行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不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且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行使其请求权时,对方享有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延期。
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时,其享有拒绝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据此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为双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简单来说,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为单务合同;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的合同为双务合同。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互关联、互为因果、互为给付,合同中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同时也是债务人,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正是另一方当事人所负的义务。
双务合同普遍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都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之区分的意义在于合同履行时适用的规则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享有履行抗辩权,而单务合同中没有。
(2)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由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时相互给付。
(3)互有同时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
就是说,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已提出履行或者已经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在对方未提出履行或未为对待履行以前,己方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合同法》的“先履行抗辩权”规定

《合同法》的“先履⾏抗辩权”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先履⾏抗辩权”的概念,然⽽很多⼈对先履⾏抗辩权感到很陌⽣。
那么,先履⾏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呢?合同法关于先履⾏抗辩权的规定都有哪些,下⾯店铺⼩编为您解答!《合同法》的“先履⾏抗辩权”规定⼀、《合同法》关于先履⾏抗辩权的规定先履⾏抗辩权是指当事⼈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的,先履⾏⼀⽅未履⾏之前,后履⾏⼀⽅有权拒绝其履⾏请求,先履⾏⼀⽅履⾏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请求(《合同法》第67条)。
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先履⾏抗辩权的概念。
中国合同法⾸次明确规定了这⼀抗辩权。
先履⾏抗辩权发⽣于有先后履⾏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于先履⾏⼀⽅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抗辩权之处。
先履⾏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双⽅当事⼈互负债务;两个债务有先后履⾏顺序;先履⾏⼀⽅不履⾏或不适当履⾏。
先履⾏抗辩权的效⼒:先履⾏抗辩权的成⽴及⾏使可使后履⾏⼀⽅⼀时中⽌履⾏⾃⼰债务的效⼒,以对抗先履⾏⼀⽅的履⾏请求。
但这只是暂时阻⽌对⽅当事⼈请求权的⾏使,并⾮永久的抗辩权。
先履⾏抗辩权的⾏使不影响后履⾏⼀⽅主张违约责任。
后履⾏⼀⽅⾏使先履⾏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的,迟延履⾏责任应由对⽅当事⼈承担。
后履⾏⼀⽅⾏使先履⾏抗辩权没有促使对⽅履⾏,或者没有促使对⽅对瑕疵履⾏采⽤救济措施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通知对⽅解除合同。
⼆、什么是先履⾏抗辩权先履⾏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先期违约是指⼀⽅当事⼈⾸先违约,是另⼀⽅不履⾏合同的原因。
先履⾏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义务⼀⽅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先履⾏抗辩权是对违约的抗辩,这使其区别于权利消灭的抗辩。
权利消灭的抗辩是因合同履⾏效⼒消灭,当事⼈享有的拒绝履⾏的抗辩权。
⽐如,发⽣不可抗⼒致使⼀⽅合同义务全部不能履⾏,遭受不可抗⼒的⼀⽅对相对⽅要求⾃⼰履⾏合同的请求,可主张权利消灭的抗辩,拒绝履⾏合同义务。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履⾏的三⼤抗辩权是什么在合同履⾏中,当事⼈可享有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是为了使当事⼈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的请求权。
那么合同履⾏的三⼤抗辩权是什么?很多⼈都不清楚这点,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履⾏的三⼤抗辩权是什么《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履⾏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1、同时履⾏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顺序的,应当同时履⾏。
⼀⽅在对⽅履⾏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要求。
⼀⽅在对⽅履⾏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要求。
2、先履⾏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先履⾏⼀⽅未履⾏的,后履⾏⼀⽅有权拒绝其履⾏要求。
先履⾏⼀⽅履⾏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要求。
3、不安履⾏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应当先履⾏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有如下情形之⼀的,可以中⽌履⾏。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债务能⼒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履⾏的三⼤抗辩权的内容介绍,⼤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
这也是在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点,才能知道怎么来维护⾃⼰的合法权益,对于⾃⼰才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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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抗辩权什么是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当合同成立后,因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得合同履行条件变更或者不履行而导致对方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受害人可以提出合同履行抗辩权。
这是指对方当事人要求履行合同时,主张不予履行的一种权利,也被称为拒绝履行权。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基本条件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主要基本条件有三点:1.原合同存在缺陷:因为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的不足或者其它方面所引起的合同缺陷,比如合同的不明确、过于片面、未经协商、违反法律等。
2.对方当事人提出执行合同要求:对方当事人要求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比如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货款、提供物品或服务等。
3.拒绝履行出于合法理由:拒绝履行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拒绝履行理由应合法、充分、真实。
若合同履行抗辩权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拒绝履行。
但是在提出拒绝履行前,有必要考虑以下两点:1.是否该当事人存在过错:如果是该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合同履行出现困难,则可能造成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基于此需要权衡利弊。
2.是否存在利益平衡:拒绝履行可能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因此提出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应该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对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失作出相应的补偿。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分类按照抗辩权产生的原因,合同履行抗辩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合同缺陷导致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缺陷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提出履行抗辩权,如果对方仍坚持要求履行,可以请求修改合同。
如果修改后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由司法机关判决合同无效。
此时,应注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在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原有收益和损失得到公正的清算。
反对不正当协议的合同履行抗辩权不正当协议是指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合同条款,比如违反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等。
一旦出现此类协议,另一方可以提出履行抗辩权,要求对方取消明显不合法的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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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
(1)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解除时生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具体请看下文:
①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
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
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
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 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
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
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
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
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