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运行管理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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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运行管理规定(2)
1 .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方面报告.发生事故时,除及时处理外,要保护好现场。
2 .停炉超过4 小时要迅速逐级报告主管领导,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不得瞒报、谎报或延误不报。
3 处理事故时,应保持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要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处理事故先后顺序原则是先处理影响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
4 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 处理事故时,要对其他运行锅炉加强监护,以确保安全。
6 对发生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职工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 存运行中不论发牛仟何事故,都应在事故消除后,将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检查情况处理方法详细如实地填入运行记录。
八、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 .锅炉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 .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 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 .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 .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 .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 .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生产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点,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进入。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 .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请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九、经济核算制度
1 .锅炉房应设专(兼)职核算员,进行经济核算,以考核锅炉运行技术经济指标。
2 .年度运行记录的原始资料要完整齐全,装订成册,以便考查,
保存期3 年。
3 .锅炉房运行技术经济指标应逐日按班组填写核算表。
4 .每月应对锅炉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汇总上报。
5 .经济核算应统计日、月、年度的天然气、电、水等能耗和各种费用。
6 .经济核算应汇总计算出年度的各项单方面能量、负荷率、运行成本和总成本。
十、锅炉运行记录制度
1运行记录自点火试运行之日开始至停火之日止,每班的司炉工、水处理工等必须认真填写记录。
2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时填写各种记录表,记录应准确、可靠、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各岗位进行交接班时,应在记录表上签字。记录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正确性负责。如发现记录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记录人负责.
3 运行记录由供暖单位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并根据其内容的重要性确定保存期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4 运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各种温度记录;
2 )各种压力记录;
3 )各种能耗记录;
4 )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记录;
5 )交接班情况记录;
6 )水质化验及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记录;
7 )设备检修、保养情况记录;
8 )上级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9 )事故记录。
十一、报表管理制度
1 .员工登记表
2 .收发文登记表
3 .供暖中心外来人员登记表
4 .锅炉房及供热管网系统安全防火检查记录表
5 .能源消耗日统/月报表
6 .供暖运行温度记录表
7 .供暖温度测试记录表
8 .供暖设备普查表
9 . 供暖中心维护维修记录表
10 . 供暖服务用户意见调查表
服务标准和承诺
1、设置供热运行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司炉及维修人员,并持证上岗;
2、定期对运行人员进行安全和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教育,确保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运行中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停供事故;
3、设常年技术维修服务机构,维修人员24小时值班;
4、接到业主报修通知后,十五分钟到达维修现场,并立即按照
《报修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和《入户维修服务标准作业规程》进行维修,确保业主满意率达到100 % ;
5、保证设备安全合理运行,并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 ,维修率达到100 % ;
6、承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设备和人身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 、供暖期限为当年的10月15 日至次年的5月15日,并根据实际情况或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提前或延长供暖;
8、供暖平均温度达到20℃极个别远端用户不低于18℃;
9、每个供暖季按北京市市政管委会京政管字(2003)433 号文件《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入户测温,抽测的比例不低于用户数的10 % ;
10、业主有效投诉率低于千分之五;
11、严格执行《客户投诉处理作业规程》,确保业主有效投诉解决率达到100 % ,业主满意率达到100 %。
维修、保养方案
(一). 日常维护、检修保养:
1.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包括:
日常运行保养和年度检修、维护保养两方面工作。
2. 日常运行保养
(1)三大安全附件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时试验、记录、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