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车辆奖惩办法
医院车辆日常管理办法

医院车辆日常管理办法一、为切实加强医院业务车辆日常管理,强化制度化管理和定额化考核,不断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医院业务车辆和救护车辆日常管理由总务科负责,按照“定点维修、据实报销、超支惩罚”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维修(护)管理(1)车辆的维修(护)必须坚持定点的原则,除在特约维修站维修(护)外。
(2)车辆维修(护)实行故障申报审批制。
由驾驶员提出维修(护)申请单,说明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护)方案,经小车班长复核签字后,按以下权限审批:1.500元以下由总务科处理;2.500元以上由总务科长报分管领导签字,院长批准。
3、无维修(护)审批手续,财务要拒绝支付维修(护)费用。
(3)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按照排除故障、保障安全运行的原则就近作应急性处理,可电话请示总务科负责人,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按维修(护)审批权限到指定维修站(点)作全面处理,事后要完善审批手续。
(4)维修(护)应按照坏什么修什么的原则,如在维修(护)中发现有新的故障出现,及时报告请示。
(5)车辆维修(护)应当要求维修(护)单位开据增值税发票,并附维修清单。
四、油耗管理1.机关业务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加油(长途途中除外)。
2.车管人员要随时掌握每辆车的里程数,驾驶员在每月月末之日申报里程数,小车班长要逐一核实。
3.驾驶员要节约用油。
总务科针对不同类型和排量的车辆制定每辆车的油耗标准,超过定额标准的根据情节轻重程度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终止劳动合同。
五、费用管理1.总务科车管人员要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对车辆所发生费用要逐一统计,全面归集。
包括:维修费、保险费、油费、过路过桥费、驾驶员住宿费、停车费、洗车费等。
2.费用的审核报销。
由小车班长负责初核,总务科负责人复核,院长确认后报销。
六、安全管理1.驾驶员必须坚持每日例检制度,并做好登记。
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方向系统、制动系统、轮胎、底盘及弹簧、引擎、火花塞、点火装置、喇叭及方向灯与刷雨器、内外照后镜、倒车灯、车牌灯、转弯灯、车牌、仪表等。
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内部秩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管理,依规管理。
第四条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分为公务车辆和私人车辆管理,各自遵循相应管理规定。
第五条医院对于员工使用车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但对于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第六条医院公务车辆的用途主要是为医院工作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章。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不得私自挪用或占用公务车辆。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经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耗材及燃油费用应当按规定报销,禁止挪用公款或私自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遇事故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公务车辆的管理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三章私人车辆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员工私人车辆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保证车辆安全和稳定。
第十五条私人车辆的停放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避免影响医院内部秩序。
第十六条私人车辆的行驶速度须合乎交通规则,禁止超速、酒驾等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私人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满足相关驾驶资格和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八条私人车辆的保险和维护工作应当按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私人车辆在医院内部使用时不得影响医疗秩序和安全,禁止挪用私人车辆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十条私人车辆的管理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甲医院医院奖惩规定

三甲医院医院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医院激励和惩罚机制,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理念,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第18号令)、《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卫生部2012年修订)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科室及全体在职职工(不含第三方服务公司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奖励,是指医院对各科室集体或职工个人所发生的正向事件采取的激励措施。
包括:1、通报表扬;2、授予荣誉称号;3、发放奖金或奖品;以上奖项可单用,也可合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罚则,是指医院对各科室集体或职工个人所发生的负向事件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包括:(一)通报批评;(二)经济处罚;(三)缓聘、降职、降聘;(四)暂停执业资格;(五)调整工作岗位、待岗;(六)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自动离职或除名;(七)党纪、政纪处分;以上惩项可单用,也可合用。
第五条为保证医院实施奖惩措施的公开、公正、公平性,医院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各类奖惩事项。
奖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其决定事项的落实由人事科负责。
第六条奖励和惩罚的实施(一)奖励1、向人事科申报申报方式包括:个人申请、科室申报、病人及家属提请、领导或职能科室调研后提请、其他途径申报。
2、本规定界定清晰的由人事科按规定执行,其余的由人事科提请医院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由人事科或者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二)惩罚1、人事科收集信息信息收集方式包括:个人自报;科室自查上报;领导或职能科室调研申报;病人、家属或职工投诉等方式。
2、人事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查清事实。
3、本规定界定清晰的由人事科按规定执行,其余的由人事科报医院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鼓励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差错后主动上报,主动上报的可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处罚。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加强医院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包括车辆的购置、分配、使用、维护等方面。
3. 所有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违反制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车辆的购置和分配1. 车辆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购车资金来源合法。
2. 购置公务车辆需经过医院领导审批,确保车辆数量和种类符合医院需要。
3. 公务车辆的分配原则上按照工作需求分配,确保使用人员能够开展工作需要。
三、车辆的使用1. 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年审合格,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记录。
2. 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工作需要,严禁超范围使用,私人使用,或者将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
3. 公务车辆的使用需按照医院相关流程进行申请,由一定权限的人员审批后才能使用。
4. 公务车辆的出车时间、里程数等必须准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况和油量,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5. 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严禁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车辆的维护和保养1. 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由医院指定的车辆管理机构负责,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2. 公务车辆的保养工作需按照规定的里程数和时间进行,保养记录需及时更新并备案。
3. 公务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必须立即报告车辆管理机构,及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4. 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检测记录必须保存备查。
五、车辆的报废和处置1.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超过使用年限时,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程序。
2. 报废车辆必须彻底销毁或送交指定的废旧车辆处理站。
3. 处置车辆的收入需依法上缴财务部门,确保公款不流失。
六、违规行为处理1. 对超范围使用公务车辆、私人使用公务车辆、借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扣款、停用车辆等。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2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一、用车管理。
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机关公务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办公室按先领导后科室、工作先急后缓的原则,统一平衡。
凡区内用车,需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各科室到区政府大楼开会、办事等原则上步行,不派车。
区外用车,实行派车登记备案制,由出车驾驶员填写登记表,每月结束后由办公室在登记表上复核签字。
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应当封存停驶。
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
乘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超速行车。
二、停车管理。
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办公室指定的位置。
如擅自外停出现事故,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因违规停放造成车辆重大损失或盗窃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驾车管理。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管理,其余公务人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车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驾驶员当月出差补助。
若由此发生意外事故,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共同承担责任后果。
四、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工作时间无出车任务应在司机室坐班,严禁串岗。
驾驶员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把安全行车作为首要职责;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主动搞好车辆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整洁状态,提供优质用车服务。
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处罚,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严禁擅自出车,由此而发生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视情节通报批评或处分。
关心驾驶员的生活和休息,在节假日、双休日,无特殊情况办公室一般不派车。
长假期间实行驾驶员值班制度,原则上每人安排一天值班。
五、保养维修。
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
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单,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车辆保养维修由驾驶员填写维修单,办公室主任初审后,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内的,请示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上的,请示行政主要领导同意,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5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1、车辆的使用、维修、加油、日常监督及管理,由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
2、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核车辆费用凭证。
3、坚持每日对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行驶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4、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
5、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____元/次以上的,须呈报董事长核准。
7、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行驶公里数登记清楚。
二、行政用车管理1、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他公务车辆均由办公室安排专职驾驶员或兼职驾驶员。
第1页共7页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擅自驾驶公车而不使用专职驾驶员的行为。
3、在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主管,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5、车辆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6、车辆钥匙及____件统一由办公室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辆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及____。
7、用车原则及程序①工作用车根据院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用车,而没有其他单位车辆可调配时,由办公室车辆主管向院领导报告后调配使用。
②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配。
③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
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④因公急事外出没有公务车辆需使用私人车辆时,经医院办公室主任确认同意后,外出西南(或相近路程地点)可补助____升92#汽油;外出佛山(或相近路程地点)可补助____升92#汽油,事后第2页共7页凭票需医院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按程序报销。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篇一:医院奖惩规定细则医院奖惩法规细则为坚持以德治院、以法治院的方针,认真贯彻五项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强化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细则。
第一章:奖励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或集体,经科室提议或主任提名,经办公区研究给予奖励:一、参加社区服务中心服务部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改革创新精神,在职代会或日常工作中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献计献策并做出者,视贡献大小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
二、在科技兴医方面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社区空白,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给予1000元—5000元的奖励。
三、维护社区服务中心正常工作秩序,爱护公共财务,防止事故发生,使医院和人民群众免受重大损失的见义勇为者,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四、之中在参加区内突发事件抢救中,为医院争得荣誉,酌情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五、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堵住重大差错,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500元-1000元。
六、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区以上荣昔年称号每人分别奖励500元、300元;(上报有具体要求,就高不就低)获主管局、院级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100元;锦旗100元;(上级有文件就相对较低不就低)表扬信20元;拒收红包,按红包金额的30%奖励(同一患者同时发生以上情况时,按最高标准奖励)。
七、为控管社区社区服务中心的信誉,忍辱负重的、视情节给予50元—100元委屈奖。
八、关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非岗位工作人员,在后勤保障、器械、物质货源中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为社区服务中心节省资金及在财务管理中堵住千元以上重大漏洞并及时追回欠款者,给予200元奖励。
九、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结合自己临床工作经验撰写的、体现很大价值的东欧国家国家论文奖励200元、省级论文奖励100元;积极向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社区服务中心好人好事、有价值的新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成果等信息的。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公务车辆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辆及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
第三条定义1. 公务车辆:指医院为开展公务活动购置或委托租用的用于公务接待、巡视、调研等工作所需的机动车辆。
2.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指医院工作人员中被授权或委派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
第二章公务车辆的购买与报废第四条公务车辆的购买1. 购车需经过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并由相关部门负责。
2. 购车时需考虑医院的实际用车需求,确保型号、配置等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3. 购车经费来源应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报废1. 公务车辆达到使用年限或出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时,应报废处理。
2. 公务车辆报废处理需经过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并由相关部门负责。
3. 报废车辆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保养与维修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保养1. 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车辆清洁、机油更换、轮胎检查等。
2. 公务车辆保养工作由专门的保养维修车间负责。
3. 公务车辆保养费用应按规定报销,并进行相应的核算与监督。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维修1. 公务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送往指定的修理厂或维修点进行维修。
2. 维修工作由专门的保养维修车间负责协调和监督。
3. 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应按规定报销,并进行相应的核算与监督。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1. 公务车辆应仅限于用于医院公务活动,严禁私自使用和外借。
2. 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务接待、调研、巡视、应急救援等活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流程1.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需使用公务车辆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用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公务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规范。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归还与监督1.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车辆归还到指定车辆停放区域。
医院车辆管理办法和司机管理规定
医院车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院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救护车和公务用车。
第三条本院的车辆由办公室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第四条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报请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请人代驾。
专职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车辆维修的监管。
第六条各科室或外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交办公室调派。
第七条车辆出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原则上由驾驶员负担。
第八条车辆用油实行油卡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与统计,并安排财务室原则上按季打款充油资。
第九条车辆维修做到请示制,采取定点维修,所换重要零配件实行双签字,维修费用由财务室统一支付。
第十条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月填报“行车日报表”呈办公室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
第十一条例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调派。
第十二条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医院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以防车辆被盗。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起实施。
医院司机管理规定第一条本院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医院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人员,并向分管领导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医院救护车辆管理奖罚方案
医院救护车辆管理奖罚方案1. 奖励措施1.1 完成任务和指标奖励1.每个季度,各医院救护车队完成任务指标均达到90%及以上的,派遣车辆均可享受以下奖励:–派遣车辆管理处给予每车每天100元的油费补助;–医院按照车辆数给予车辆管理处10万元以上的维修经费补助;–医院对相关人员给予表彰或奖金,例如:派遣车辆管理处给予业务负责人等一定的奖金。
1.2 节能环保奖励1.为落实“绿色救护车”,医院对实施清洁能源的救护车进行奖励,给予一定的维修经费补助。
2.对于购买新能源救护车的,医院给予每车最高5万元的补助。
1.3 突出事迹奖励1.救护事件突出、表现优异的的救护人员、车队,可以获得医院表彰和业务负责人的奖金等。
2. 处罚措施2.1 加强安全管理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的车辆,每次扣除油补费用50元。
2.未及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维修的车辆,每车每天扣除100元的油补费用。
3.对于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救护车队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交通法规规定罚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2.2 未完成任务和指标扣罚1.未完成任务指标的车辆,每车每天扣除100元的油补费用。
2.若未完成任务指标或未按规定完成维修保养的车辆数量超过三分之一,该医院的下一个季度将暂停享受奖励措施。
2.3 管理人员扣罚1.没有及时处理救护车队日常管理中的问题,每次扣除300元的奖励金;2.若出现重大失误或管理问题的,由医院作出相应的奖励扣除和降职处分。
3. 总结以上奖罚方案是为了确保医院救护车辆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同时促进救护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各医院应严格执行,鼓励并激励救护人员和车队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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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奖惩办法
一、每日上班后立即清扫车辆内部再准备出车。
若发现一次未清扫,扣10
元。
二、每周一、三、五上班后立即清洁车辆外和消毒车内(下雨、雪天天晴后)。
若发现一次未清洁或赃车载病患,扣20元。
三、每周一上班后立即检查车辆情况,并作登记。
若发现一次未检查登记,
扣10元。
四、出车须有院办所开具的出车单,严禁擅自使用车辆,若经发现,一次扣
100元,其它一切后果自负。
五、出车后按要求填写车辆行驶记录,不漏项,填写工整。
填写不清或漏项
一次罚5元,漏写一次罚10元。
六、驾驶车辆时,须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若有违章行为,驾驶员自行
承担。
七、下班后,驾驶员确认车辆门窗是否锁好,锁好后方可离开。
若发现一次
未上锁,扣50元。
八、违规进入非指定修车场所修理车辆,未经批准者,扣50元。
九、未在车辆发生事故24小时未及时上报采取措施者,扣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