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处分申诉管理规定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5篇范文)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5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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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处理管理规定

学生申诉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对学生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公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对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给予本人作出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申诉、作出申诉复查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是学校受理学生申诉的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本规定的学生申诉;(二)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对申诉进行复查处理,并作出申诉复查决定;(四)对学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五)协助办理因不服申诉复查决定,申诉人向陕西省教育厅提出申诉的有关事项;(六)学校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学生申诉时,应当依据事实、相关规定和正当程序提出申诉。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履行学生申诉复查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学生申诉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依照本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一)被取消入学资格处理的;(二)被退学处理的;(三)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
第六条申诉人对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有异议,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在接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陕西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章申诉受理第七条学生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诉期限的,应在障碍因素消失后,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核查属实的,可视为申诉时限内提出,但作出复查结论的时间,相应以收到书面申诉书之日算起。
2024年校内申诉制度管理规定范文(六篇)

2024年校内申诉制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强化教育法制化进程,实现学校管理的法治化,并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系指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期间,若对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存有异议,或认为学校及教师之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向相关部门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审议并作出相应处理的制度性安排。
第三条:学生申诉之范畴涵盖以下情形:1. 学生对于学校所给予的各类违纪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纪律性处分及其他相关处分,表示不服的。
2. 学校或教师之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如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以及侵犯学生的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权,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品行进行不公正评价等。
3. 学校或教师之行为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如擅自停开国家规定的课程,无正当理由阻止学生上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等。
4. 学校或教师之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利,如违法乱收费、乱摊派、没收学生财物、罚款,以及强迫学生购买非必要教学用品或与教学无关的物品等。
5. 学校或教师之行为侵犯了学生的知识产权,如强行将学生参加上级竞赛和文体活动所获得的个人奖品收归学校或教师个人所有等。
第四条:学生申诉之受理机构为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该委员会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受理学生对学校及教师的申诉。
第五条:关于学生申诉的程序与管理,规定如下:1. 申诉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申诉人既可以是学生本人,也可以是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学生亦可通过“投诉箱”等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诉。
2. 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在收到学生申诉后,将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充分调查事实的基础上,参考多方意见,形成书面处理决定,并报请校务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决。
处理结果将在两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3. 对于学生的申诉请求,申诉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维持原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撤销原决定或在管理权限范围内作出变更的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3. 学生申诉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二、申诉范围1.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成绩评定及处理;(2)学位授予与撤销;(3)学籍处理;(4)奖惩决定;(5)其他涉及学生权益的事项。
2. 不受理申诉的范围:(1)学生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异议的;(2)学生对学校已经生效的申诉处理决定再次申诉的;(3)学生对非学校作出的决定提出申诉的;(4)其他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申诉事项。
三、申诉处理机构1. 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学生申诉事项。
2. 申诉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
3. 申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四、申诉程序1.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诉人的姓名、班级、联系方式;(2)申诉的具体事项、理由和要求;(3)申诉人签名或盖章;(4)申诉日期。
3. 申诉委员会收到申诉书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4. 申诉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申诉事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书送达申诉人。
5. 申诉委员会在审理申诉事项时,可以听取申诉人的陈述和申辩,查阅相关材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6. 申诉委员会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处理意见。
7. 申诉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为学校最终决定。
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学院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保障学院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特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全面受理处分学生对学院给予的纪律处分提出的申诉请求,并负责做出答复,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院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分或处理决定不服,向学院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学生提出申诉应持严肃、认真、诚实的态度;学院处理学生的申诉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一)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院办公室、团委、学工处、教务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团委作为受理学生申诉的常设机构。
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必要时,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申诉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2年。
(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审议申诉和对申诉案件做出决定时,做出处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采取回避制度。
第二章申诉的受理第五条学生对学院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条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当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申请书《(见附表),并附上学院做出的处理决定。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诉人的姓名、班级、学号、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二)申诉的具体内容、理由及要求;(三)申诉人的签名和提出申诉的日期。
第七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院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诉求处理管理规定(3篇)

们的少年时代4篇少年时代的我们要刻苦学习,努力奋斗。
记得毕业考试的时候,同学们都加紧攻关,大家每天都沉浸在学习中。
我们努力的攀登书山,又在卷海中遨游。
我们都不肯放过一分一秒,为最后的考试做准备。
少年时代的我们斗志昂扬,永不言败!还记得今年的春季运动会吗,为了能在赛场上拼搏争光,大家都积极的参加,争取那宝贵的名额。
争得名额以后,大家又积极的去操场上练习,每天一下课,就可以看到运动员们在操场上跑步锻炼。
他们顶着头上火辣辣的骄阳,任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留下来,汗珠浸湿了背心,他们也毫不在乎,依旧是加紧练习。
很快运动会就开始啦,同学们个个牟足了劲儿,要在赛场上争第一!争光荣!记得上学期复习的时候,面对落下了两三个单元的英语课程,面对那一百多个要背的生单词,我已经生无可恋了。
但是这时我想:斗志昂扬的少年怎能言放弃?于是,我开始慢慢的摸索,不慌不忙的用心记每一个单词。
只一个上午,我就背了30多个单词,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次的英语考试,我取得了好成绩。
少年的我们阳光向上,充满活力。
有时候,大家会为了一点小矛盾而不愉快;大家平时在一起闹着玩,但也会有闹火了的时候;有时候大家为了一道数学题争得面红耳赤,大家你有你的理由,我有我的理,谁也不让谁。
当老师的答案和自己不一样时,还要和老师争一争呢!于是,一节节数学课硬是成了一场场辩论会。
虽然有时候大家会吵闹打架,可每次都是过不了一会儿就和好了。
是啊!有什么能影响少年那颗团结向上,充满阳光的心呢?少年时代的我们,做有用的事,说勇敢的话,想美好的梦,睡安稳的觉。
少年!这是我们的时代。
第三篇们的少年时代:少年正在说_650字少年是人生长路中必经的岔路口。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少年时期,正是人生中最需要郑重抉择的时刻。
或成功或失败,或一帆风顺,或荆棘丛生,也就是说少年时代是决定一个人命运的时期。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
少年也是一个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栋梁,中国的少年正在说,正在立,正在醒。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申诉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申诉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学校作为教育培养学生的场地,学生的行为举止必须受到规范的制约。
然而,难免会出现学生对违纪处分提出申诉的情况。
为了确保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的公平与合理性,有必要建立一套规范科学的申诉管理规定。
二、违纪处分与申诉权学校作为教育管理机构,有权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分。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也应享有对处分决定提出申诉的权利。
违纪处分与申诉权的平衡是保证学校纪律管理顺利进行和学生权益得到保障的关键。
三、申诉渠道的设置学校应设立明确的申诉渠道,以方便学生提出申诉。
通常情况下,申诉可以向学校纪委、学生处、学工办等相关部门递交申请。
此外,也可以设立一个专门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申诉的独立机构。
四、申诉条件与要求学生提出申诉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申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受理。
其次,申诉必须具备明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不能凭空指责。
最后,学生要在申诉书中详细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
五、申诉处理程序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申诉处理程序,以保证申诉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学校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实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同时,学校还应向申诉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确保申诉人的知情权。
六、申诉结果的执行申诉处理结果应得到学校的重视与执行。
如果学校认为申诉成立,应当取消或调整原处分决定,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学校认为申诉不成立,应向学生解释理由,并告知学生有关维权途径,避免不公正待遇。
七、申诉机制的完善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申诉管理规定,学校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素质培养。
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评估申诉机制的实施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和建议,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八、明确法律途径学生在申诉过程中,如认为学校未能公正对待自己的申诉,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在申诉处理中明确告知学生有关法律途径,以免学生迷失在申诉与维权的边界。
高校撤销处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撤销处分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其他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撤销处分,是指学校对学生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决定。
第四条撤销处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撤销处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公正。
(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撤销处分既要起到惩戒作用,又要注重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三)公开透明原则:撤销处分程序公开透明,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权。
第五条学校设立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负责撤销处分的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和执行等工作。
第二章撤销处分的条件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处分:(一)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处分决定生效后一年内,表现良好,无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二)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良好,无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且经学校批准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的。
(三)因特殊原因,如病休、出国(境)等,无法按时完成学业,经学校批准,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并恢复正常学业,表现良好的。
(四)因学校工作失误,给予学生处分不当的。
第七条申请撤销处分的学生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撤销处分申请表;(二)处分决定书;(三)证明材料,如表现良好的证明、病休证明、出国(境)证明等;(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撤销处分的程序第八条学生申请撤销处分,应当向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第九条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第十条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核情况,提出撤销处分的建议。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撤销处分的建议进行审议,形成撤销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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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处分申诉管理规定
学校是培养学生的地方,而学生处分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为了维护学校纪律、规范学生行为而存在的。
然而,有时候学生处分也会存在一定的误会或不公平,所以学校应该建立一套学生处分申诉管理规定,以保证学生权益的公正性。
1. 学生处分的定义
学生处分是指学校因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或其他学生行为准则,对其进行相应
的惩罚或警告。
学生处分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学校停课、退学等不同的形式。
2. 学生处分申诉的必要性
学生处分是对学生行为的评判和惩戒,但学生处分决策也会出现错误或主观判断。
因此,为了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学生处分申诉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3. 学生处分申诉的适用范围
学生处分申诉适用于学生认为学校处分决策错误或不公正的情况下,可以通过
提出申诉来寻求公正的解决。
4. 学生处分申诉的程序
学生处分申诉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 学生应该在收到学校处分决定书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2) 学校应该成立申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职员工组成;
(3) 申诉委员会应根据申诉材料和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审理;
(4) 申诉委员会应在一定时间内做出申诉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5) 若学生对申诉决定不满意,可以进一步提出上诉。
5. 学生处分申诉的证据要求
学生申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处分决定书、相关证人证言、学生行为记录等。
学生处分申诉委员会应根据提供的证据做出公正的判断。
6. 学生处分申诉的时间限制
学生处分申诉应设定一定的时间限制,以避免因时间过长造成纠纷无法解决。
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的30天内提出申诉,申诉委员会应在60
天内做出申诉决定。
7. 学生处分申诉结果的执行
学校应严格执行申诉决定,若申诉决定为撤销处分,学校应主动恢复学生的名
誉和权益。
若申诉决定为维持处分,学生应接受处分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和改正。
8. 学校的监督与评估
学校应建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学生处分申诉管理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以确保申诉管理规定的有效性与公正性。
9. 学生处分申诉的良好氛围
学校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生处分申诉制度,并营造一个安全、公正、宽松的
申诉氛围,使学生敢于提出申诉,且得到妥善解决。
10. 学校与社会的合作
学校应与社会建立合作关系,借鉴其他机构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学生处分
申诉管理规定,提高学校自身的管理水平。
总结:
学校学生处分申诉管理规定的建立和实施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学校管理水平和维护校风的体现。
通过合理的规范和程序,学校可以更公正地处理学生处分申诉问题,提高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和满意度。
同时,学校也应不断改进申诉管理规定,与社会合作,共同推动学生处分申诉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学生提供更加公正和规范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