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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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工程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范本(2篇)

天然林工程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范本(2篇)

天然林工程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林工程资源,加强对天然林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天然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天然林工程,包括天然林的保护、经营、利用和复育等环节。

二、管理责任1. 天然林资源保护部门是天然林工程资源保护管理的主要责任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天然林工程资源保护管理措施。

2.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天然林资源保护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

3. 天然林工程资源保护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

三、天然林资源保护计划1. 天然林资源保护部门应根据天然林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计划,并报批上级主管部门后实施。

2. 天然林资源保护计划应包括天然林的保护区划划定、保护措施和保护目标等内容。

3. 天然林资源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林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天然林资源保护计划。

四、天然林的保护1. 天然林的保护区划应根据天然林的生态特征、保护需求等因素进行划定,并依法进行公告和登记。

2. 天然林的保护区域内禁止进行采伐、砍伐和烧荒等活动,禁止非法投放垃圾和污染物。

3. 天然林的保护区域内禁止擅自开设或变更道路、线路等设施,禁止大规模开矿和探矿活动。

4. 天然林的保护区域内应加强巡护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确保天然林的完整和安全。

五、天然林的经营和利用1. 天然林的经营和利用应遵循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天然林资源。

2. 天然林的经营和利用应经过批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3. 天然林的经营和利用应按照合同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并履行相关环保责任。

4. 天然林的经营和利用应遵守林业采伐规范,保证采伐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对天然林的破坏。

六、天然林的复育和恢复1. 天然林的复育和恢复是天然林资源保护的重要任务,应加强对天然林的人工引种和培育工作。

2. 天然林的复育和恢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树种,注重种苗质量和管理。

天然林资源保护制度范本(3篇)

天然林资源保护制度范本(3篇)

天然林资源保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天然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天然林资源保护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原则,兼顾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的平衡,推动天然林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要综合考虑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天然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由国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机构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保护责任。

第六条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应依法进行,依据科学评估和专业技术研究,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对于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应实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加强与社区、村民的沟通和合作。

第二章保护原则第八条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生态优先原则。

保护天然林的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二)可持续利用原则。

保护天然林资源的同时,合理开展经济活动,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综合治理原则。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统筹考虑天然林资源的多元性和综合效益。

(四)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天然林资源应公平合理,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依法行使保护和管理权限。

(五)科学决策原则。

依据科学评估和专业研究,制定保护和利用天然林资源的决策依据。

第九条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砍伐、非法开展矿产勘探等破坏行为。

第十条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应遵循参与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加强社区、村民的参与和意识培育。

第三章保护措施第十一条国家、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天然林资源保护的管理体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保护制度。

第十二条建立天然林资源的监测、评估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天然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三条加强对天然林资源的科学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天然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水平。

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方案天然林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X 年我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经过不懈努力,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工程区森林质量不高、生态系统稳定性不强、水土流失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

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制度,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天然林保护的重大意义天然林是自然界中生物群落最复杂、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结构最稳定、生态功能最完备的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X届X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X作出“要研究把天保工程范围扩大到全国,争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重要指示。

保护好天然林,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要求,是践行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和建设X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天然林的重大意义,把天然林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制度(一)禁止商业性采伐。

在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基础上,要对全县158万亩天然林进行严格保护,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除占用征收林地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除治采伐外,对天然林只能进行低强度择伐,禁止实施皆伐;按照节约和必要的原则,从严审批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材采伐天然林,完善和细化管理措施,严格监督检查;严禁借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名义实施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二)全面落实责任制。

天然林保护继续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负责辖区内的天然林保护工作,乡镇长和森林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天然林保护工作。

签订天然林保护政府和林业“双线”目标责任书,要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乡镇、村组、农户(林权人)。

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最新)

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最新)

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

全面保护天然林,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X年,党中央、国务院在长江上游、X上中游地区及东北、X等重点国有林区启动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标志着我国林业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

2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了全面保护天然林的历史性转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同时,我国天然林数量少、质量差、生态系统脆弱,保护制度不健全、管护水平低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修复天然林,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

采取严格科学的保护措施,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

根据生态区位重要性、物种珍稀性等多种因素,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

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加快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坚持尊重自然,科学修复。

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改善天然林分结构,注重培育乡土树种,提高森林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生态为民,保障民生。

积极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保障护林员待遇,保障林权权利人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林区职工和林农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5篇)

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5篇)

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我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天然林资源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竹山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管护单位指我县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的单位,即乡镇管护站、国有林场等。

第三条在工程区内,除了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保留一部分自用材(含培植材)、薪炭材及经过核准的速生丰产人工林等森林资源消耗外,严格禁止其它森林资源消耗。

第四条工程建设确需用材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按要求采伐。

隐瞒虚报或不按要求采伐的,按《森林法》有关条款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凡禁伐区的森林、灌木林、未成林幼林及限伐区内的森林和部分灌木林,商品林区的部分有林地被列为管护对象。

包括:国有林、集体林、个体林的森林、灌木林、未成林幼林及其中有益生物。

第二章管护组织第六条根据工程区内林地权属关系,森林分布及地域特点,可分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实行属地管理:国有林管护以原有单位竞争上岗的职工为主。

以管护所为基本单位,建立精干的森林专业管护队伍。

以划定的管护区域为责任区。

采取责任区负责制或个人承包方式进行管护。

以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将管护责任和管护费用落实到责任区或个人。

集体林(含个体林)管护以林业工作站和森工企业分流的职工为主,以专职或兼职农民护林员骨干,划分森林管护责任区,以个体承包方式,采用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确定其承包期限,将管护责任和费用直接落实到个人,或承包给其他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管护。

原则上对位于远山,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林地封山设卡进行管护;对于近山、交通较为便利,人口稠密,林农交错的林地,采取划分森林管护责任区,以个体承包方式进行管护。

在管护责任区内,提倡并尽可能推行个体承包经营管护,鼓励承包者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发展多种经营。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1、背景天然林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本,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合理开发,天然林资源面临严重的破坏和枯竭的危险。

为了保护天然林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保护工程方案势在必行。

2、目标本项目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和行动,保护国家重要的天然林资源,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恢复和可持续利用。

具体目标如下:- 保护天然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提高天然林管理和监测能力,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社会参与和共建共治。

3、实施步骤3.1 制定天然林资源保护规划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制定天然林资源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的范围、目标和政策措施。

规划需要综合考虑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

3.2 加强监测与评估能力建立和完善天然林资源的监测与评估体系,采集和分析天然林资源的数据,及时了解资源的状况和动态变化。

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保护方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3 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加强对天然林资源的执法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走私等行为。

建立健全的执法机构和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天然林资源的合法权益。

3.4 促进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技术研发,推动科技创新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效果。

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示范工程,将最佳实践经验推广到其他地区。

3.5 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天然林资源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提高公众对天然林资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习惯。

4、项目管理与评估4.1 项目组织与管理成立天然林资源保护项目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项目组织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实现。

4.2 项目评估与反馈建立项目评估体系,定期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天然林保护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天然林保护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天然林保护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保护天然林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环境平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实现天然林保护管理的提升,制定以下行动实施方案。

二、行动方案1.加强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1)制定更为严格的天然林保护管理制度,规定天然林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等。

(2)加强对天然林保护国家标准的修订和执行,确保各地执行标准一致。

2.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1)建立高效准确的天然林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天然林资源的变化情况。

(2)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天然林面临的威胁和破坏进行及时预警。

3.加强保护宣传和教育(1)提升公众对天然林保护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

(2)开展天然林保护意义、措施等方面的培训和讲座,提高相关人员保护意识和技能。

4.加强执法力量和监督机制(1)加大执法力量投入,加强对天然林保护行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2)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天然林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

5.推动生态经济发展(1)鼓励开展可持续利用天然林资源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

(2)引导企业采用低碳环保的生产方式,减少对天然林资源的消耗。

6.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1)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

(2)开展国际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三、预期效果通过以上行动,预计能够有效提升天然林保护管理水平,降低天然林资源消耗,促进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

同时,增加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的实现。

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实施方案

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实施方案

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实施方案各位朋友,咱们今天来聊聊那个老生常谈但又特别重要的话题——天然林保护。

这个方案可不是简单的纸上谈兵,它关系到咱们的绿色家园,关系到子孙后代的未来哦!首先得说说为啥要搞这个保护工程。

想象一下,如果森林被砍光了,那咱们的地球会变成啥样?沙漠会扩大、洪水会增多、气候变化会更严重。

所以啊,国家为了咱们和地球好,决定实施这个天然林保护工程。

这不仅仅是为了绿水青山,更是为了咱们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生活。

接下来,咱们聊聊怎么保护这些宝贵的天然林。

简单来说,就是“管”和“护”。

管,就是要有人来负责这些森林,确保它们不被破坏;护,就是要好好照顾这些森林,让它们能够茁壮成长。

这就好比咱们平时种花,需要浇水、施肥、除虫,还得防病虫害,这样才能花儿开得美。

说到管,咱们得有专门的团队来负责。

这个团队里的人可不能光会动嘴皮子,还得动手干。

他们得定期去检查森林的情况,发现问题就要及时解决,就像咱们发现家里哪儿不对劲了,得赶紧修修、补补一样。

而且啊,他们还得学会用现代科技来帮忙,比如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监测这些高科技手段,让保护工作既科学又高效。

再来说说护,这可是个技术活。

咱们得想办法让这些森林能够健康生长,不被外界因素打扰。

比如说,要防止过度放牧、乱砍滥伐这些行为,就得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还要通过植树造林等方式,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让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

除了上面说的,咱们还得注意保护森林周边的环境。

比如,不能乱扔垃圾,不能随便在森林里点火,这些都是对森林的大敌。

咱们得从自己做起,保护环境,爱护大自然。

我想说,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能让我们的绿色家园更加美好。

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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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方案
天然林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X 年我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经过不懈努力,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工程区森林质量不高、生态系统稳定性不强、水土流失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

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制度,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天然林保护的重大意义
天然林是自然界中生物群落最复杂、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结构最稳定、生态功能最完备的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X届X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X作出“要研究把天保工程范围扩大到全国,争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重要指示。

保护好天然林,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要求,是践行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和建设X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天然林的重大意义,把天然林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制度
(一)禁止商业性采伐。

在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基础上,要对全县158万亩天然林进行严格保护,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除占用征收林地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除治采伐外,对天然林只能进行低强度择伐,禁止实施皆伐;按照节约和必要的原则,从严审批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材采伐天然林,完善和细化管理措施,严格监督检查;严禁借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名义实施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二)全面落实责任制。

天然林保护继续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负责辖区内的天然林保护工作,乡镇长和森林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天然林保护工作。

签订天然林保护政府和林业“双线”目标责任书,要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乡镇、村组、农户(林权人)。

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县林业局与基层林业站所每年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监督范围,落实保护监督措施;村组与农户(林权人)、基层林业站所与林业员(管护员)每年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管护任务和责任。

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等保护工作,也要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管护体系。

按照“统一管理、属地管理、严格管护、合理开发”的原则,建立“县—乡(镇)—管护站(林业站)—护林员(林权权利人)”的四级保护管理体系。

形成国有林以森林管
护站为主,巡山管护为辅的管护模式,要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区域的管护力度,保障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集体(个人)林以林权权利人自行管护为主,结合联户管护和承包管护为辅的管护模式,最终形成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护体系。

要结合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加强天然林保护,实现天然林管护全覆盖。

三、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
(一)严格采伐管理。

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凭证采伐、限额采伐制度,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二)严格控制低产低效天然林改造。

要严格遵循天然林形成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原则,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尽量减少人为干扰。

对低产低效天然林实施改造要以提升生态功能为目的,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和政策要求,严格确定改造对象,从严控制规模和范围,科学设计改造方式和强度,以封育改造和补植改造为主,严禁实施皆伐改造。

改造过程中要保持原有生态系统要素完整性,不得全面伐除灌木和全面整地,严禁任何形式的毁林开垦或毁林造林。

严禁借产业发展名义,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和将公益林改造为商品林。

严禁对原生型天然低效林进行改造;天然林中的国家一级公益林要严格保护,原则上不得实施任何方式的改造。

遭受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风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木清理采伐,应视其受害情况,科学确定需清除林木的方式和强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

(三)严格控制天然树木采挖移植。

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采挖移植天然林树木,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

依法禁止采挖原生地天然濒危、珍稀树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以及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国家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省级和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省级和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等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树木。

(四)切实加强天然林林地保护管理。

要认真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天然林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占用天然林林地。

禁止开垦、挖塘等将天然林林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地行为;严禁在天然林林地内采石、挖沙、取土;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过程中,不得挤占天然林林地。

各类工程项目应不占或少占天然林林地、不砍或少砍天然林木,因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以及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等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城市开发和工业园区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天然林林地。

严格控制在天然林林地上建立光伏电站、风电场等项目;除国家规定的重要矿种大中型矿山外,从严控制在天然原始林林地上设置露天采矿权;有关部门批准在天然林区设立矿业权、修建风电场、光伏电站等之前,应征求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五)严肃查处破坏天然林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大天然林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举报制度,加强天然林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坚决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占用天然林林地、盗伐滥伐天然林、违法运输和收购天然林木材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
送森林公安机关处理。

对因监管或制止不力,致使破坏天然林案件频发的有关乡镇和单位,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予以处理;对违规决策、知法犯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造成天然林破坏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天然林保护宣传
(一)加强媒体宣传。

加大天然林保护管理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X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保护天然林的先进事迹、人物,报道天然林保护的工作动态,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和引导。

(二)新建标识标牌。

要在主要林区、交通要道口新建一批永久性宣传标牌,增设大型标志性宣传标牌,充分利用标识、标牌、标语,营建保护天然林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村入户宣传。

要开展经常性的流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进企业、学校、农户、社区、村组讲解政策法规,将天然林保护宣传活动延伸到边远村庄,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天然林保护。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的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决和协调天然林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天然林保护的日常事务。

发改部门要将天然林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加大林区基本建设投入。

财政部门要加大天然林保护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林业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天然林保护的具体工作,开展天然林保护成效监测和考核,加强天然林管护队伍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强天然林保护绩效考核,将天然林保护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落实日常的督促检查,确保天然林保护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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