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服药管理制度
幼儿园用药规章制度

幼儿园用药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幼儿园幼儿的健康安全,规范用药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用药管理1. 用药原则:所有幼儿的用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建议进行,禁止擅自使用药物。
2. 用药登记:每次用药需要登记在册,记录幼儿姓名、用药时间、药品名称、剂量以及服用情况。
3. 药品存放:药品需妥善存放于专用药柜内,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4. 药品保质期: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
5. 定时检查:定期检查药品的数量和品种,确保药品齐全并及时购买补充。
三、用药流程1. 幼儿出现疾病症状,老师及时观察并记录相关情况。
2. 如需用药,家长需提供医生的处方,并填写用药登记表。
3. 保健员根据处方开出相应药品,由家长送达幼儿园。
4. 用药时段,由保健员负责给予幼儿服用药品,并记录服药情况。
5. 用药结束后,家长需签字确认服药情况,并保留相关记录。
四、急救措施1. 幼儿在接种疫苗或发生意外事故时,需及时施行急救措施。
2. 每次急救后,需向家长通报情况,并填写相关报告。
五、用药安全1. 严禁幼儿自行携带药品进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家长书面同意并由老师保管。
2. 幼儿园不得随意更改医生的处方剂量及药品种类。
3. 药品使用后需将剩余药品交还给家长,禁止在校内保存药品。
六、责任制度1. 保健员:负责药品的开具、记录、储存和服用。
2. 老师:负责观察幼儿的身体状况及用药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保健员。
3. 家长:负责提供医生的处方,确认幼儿用药情况,并配合园方进行用药管理。
4. 幼儿园领导:负责监督和检查用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员工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擅自使用药品或不按规定使用药品的家长,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档案中。
2. 对于多次违反用药规章制度的家长,将禁止幼儿继续就读幼儿园。
3. 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幼儿园保留对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幼儿园幼儿服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服药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了确保幼儿园幼儿在服药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服药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园的幼儿服药行为,并包括了药物清单、服药方式、记录、急救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二、幼儿园的责任1.幼儿园必须确保每个幼儿在服药过程中得到妥善的照顾和监管。
2.幼儿园要保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幼儿服药的操作,该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医疗知识和技能。
3.幼儿园要定期进行幼儿服药的培训,使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儿童用药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三、家长的责任1.家长需要及时向幼儿园书面报告幼儿服药的相关信息,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等。
2.家长需要提供幼儿的身体状况和过敏史等相关信息,以帮助幼儿园制定个性化的服药方案。
3.家长应确保幼儿服用的药物没有过期,药品包装完好,药物被正确储存。
四、服药方式1.幼儿服药由专门人员负责,并在指定的位置进行操作,保证操作过程安全。
2.服用液体药物时,护士将药物倒入医用注射器中,同时小心地向幼儿口中滴放。
3.服用固体药物时,必须先将药物切碎或研磨,然后与食物混合一起给幼儿服用。
五、记录1.每次幼儿服药都必须在服药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等相关信息。
2.幼儿园要在家长接送时进行及时的书面通知,告知幼儿的服药情况和相应的效果。
六、急救流程1.在幼儿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时,立即停止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告幼儿园管理人员。
七、药物管理1.幼儿园将药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保证药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2.药物要储存在专门的药柜中,严禁幼儿接触和触摸药品。
3.幼儿园定期检查药柜和药品的有效期,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及时更换或处理。
八、其他事项1.幼儿园要建立和健全服药工作的责任制度,保证每个具体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工作。
2.幼儿园要与相关医疗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和交流幼儿的健康信息。
本幼儿园幼儿服药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保障幼儿在服药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幼儿园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并不断完善管理流程,以保障幼儿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幼儿在园服药规章制度

幼儿在园服药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幼儿园,如若有幼儿需要服药,需要规范管理,并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幼儿园也要保障园内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需要建立幼儿园服药规章制度,规范幼儿园服药的程序和要求。
二、服药规章制度1、幼儿家长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并填写《幼儿服药申请表》,说明药品名称、服用剂量、服用时间等信息。
2、园方在接受《幼儿服药申请表》后,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幼儿服药的事务。
3、幼儿家长需在校门口将药品交由园方专人,由园方专人放入药箱保存。
4、园方专人按照家长填写的《幼儿服药申请表》规定的时间、剂量给幼儿服药。
5、在给幼儿服药时,要检查药品名称、剂量是否与《幼儿服药申请表》一致,确保服药的准确性。
6、幼儿服药后,要观察幼儿的反应,如有异样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记录。
7、服药结束后,要将剩余药品交还给家长,或者由家长提前告知园方处理。
8、幼儿园要定期检查药品保存状态,确保药品没有过期并保持干净卫生。
9、幼儿园要保护幼儿的隐私,不得将幼儿服药的相关信息泄露给外人。
10、若幼儿需要长期服药,需由家长提供医生的书面说明,并确定服药时间和剂量,园方按照医生的要求给予服药。
11、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急救培训,以保障幼儿在服药过程中发生意外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12、幼儿园要定期邀请专业医生来园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幼儿和家长对幼儿健康的重视和意识。
三、服药的注意事项1、在给幼儿服药前,要先了解孩子是否有对该药物过敏的情况,避免发生过敏反应。
2、在给幼儿服药时,要确保幼儿已经吃饱,以免药物损害胃黏膜。
3、服药时尽量选择搭配一些小零食,以减少药物对胃黏膜的刺激。
4、对于液体药物,可以加入适量果汁或者饮用水中服用,提高孩子的服用意愿。
5、不建议将药物与饮用水一起服用,以免影响药效。
6、服药后,观察孩子是否出现不适症状,及时与医生联系。
四、结语通过建立幼儿园服药规章制度,可以确保幼儿在服药过程中得到规范的管理和照顾,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2024年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为保障幼儿免受药物误食或误用的伤害,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全园人员的安全用药,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管理应严谨执行:1. 剧毒和腐蚀性药品必须与普通药品严格区分,指定专人负责,禁止存放在班级内。
2. 保健室应定期检查并处理变质、失效的药品,以保证药品质量。
3. 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常规消毒。
二、教师如需带药上班服用,应妥善存放(无论是医院、自购或保健室的药品),确保幼儿无法触及。
三、幼儿的药品必须由家长亲自送交或书面说明。
家长应按照幼儿园的安全用药规定,仅携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的药品,并注明幼儿的班级、姓名、剂量和服用方法,交至保健室。
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品送至班级,并与班主任共同确认无误后,执行交药签字手续。
药品应存放在幼儿无法触及的地方,以防误食。
四、若幼儿自带药品且无家长口头或书面说明,应禁止喂服。
原则上,预防性药品和保健药品不接收不喂服(特殊情况除外)。
建议家长在家中早晚为幼儿服用预防保健药品,无需带至幼儿园。
五、教师给幼儿喂药时,应确保药品包装上的姓名与幼儿一致,并严格按照剂量服用。
六、班级内不应为幼儿储存任何药物。
如有剩余药品,家长需在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带走。
若家长未带走或不愿带走的药品,由本班教师在当天下班前进行废弃处理,不得将废弃药品喂给幼儿。
七、所有幼儿在园内服用的药品必须交至保健室,剂量需控制在安全范围内,药物配伍需合理。
若家长要求超量或不合理的药物配伍,保健医生需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因服药导致的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
若教师私自接收幼儿或家长的药品,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出现不良反应或喂错药,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
八、晨检时,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并询问了解幼儿的服药情况,如病情、药物来源、过敏史以及特殊疾病(如癫痫、血友病、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
保健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的特殊体质,以防止意外发生。
幼儿园吃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确保幼儿在园用药安全,预防和减少用药风险,提高幼儿身体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幼儿园吃药管理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3. 《幼儿园工作规程》三、制度内容1. 幼儿用药原则(1)幼儿用药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经济”的原则。
(2)未经医生诊断,不得随意给幼儿用药。
(3)对有药物过敏史的幼儿,应避免使用该药物。
2. 幼儿用药流程(1)家长将幼儿用药情况告知班级教师,并填写《幼儿用药登记表》。
(2)班级教师核对幼儿用药情况,确认无误后,将《幼儿用药登记表》交至保健室。
(3)保健室对幼儿用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药品妥善保管。
(4)喂药时,班级教师应亲自核对药品、剂量、时间,并确保幼儿按时服药。
3. 幼儿用药管理(1)保健室配备常用药品,由保健医生负责保管,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应分类存放,口服药、外用药分开存放,剧毒药品需专人保管。
(3)幼儿用药期间,班级教师应密切关注幼儿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家长和保健医生。
(4)幼儿园不接收家长自带的保健品、滋补品、维生素等非处方药品。
4. 幼儿用药监督与检查(1)园长负责监督幼儿园药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保健医生负责药品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3)班级教师负责幼儿用药情况的监督,确保幼儿按时服药。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用药安全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药品管理制度,造成幼儿用药安全事故的班级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保健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幼儿园幼儿在园代服药管理规定

幼儿园幼儿在园代服药管理规定各位家长和幼儿园保教人员: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加强孩子在幼儿园带药品及服药管理,确保在园儿童身心健康,具体要求如下:一、完善在园儿童药品及服药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药品及服药管理制度,内容涉及儿童带药管理、服药人员管理、服药记录填写、药品保管等。
(二)园长为本园药品管理及服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幼儿园药品及服药管理(一)幼儿园保健室1不开展诊疗活动。
2.幼儿园保健室不购买储存任何处方药。
3.不以任何理由擅自给服儿童用药{包括成药、汤药、口腔喷洒预防用药、保健品等)。
不允许幼儿园给幼儿集体服药。
(二)带药管理:1.对于带药,原则上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由班级老师填写《班级管理本》,登记好服药人姓名、服药方法及服药时间,接药人员应认真核对药物登记及药品信息。
2•接药人员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3.幼儿自己带药来园,一律不喂。
4.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并做好登记,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三)服药管理1服药人员:两名园内工作人员在同时在场给儿童服药。
2.服药过程:服药人员严格按照《班级管理本》上登记药物信息进行服药,做好查对工作,即查对儿童姓名、药物名称、剂量、服药方法、服药时间等。
对服药信息有疑问时必须跟家长沟通进一步落实。
3.同时服药几种药品时要分别冲服。
严禁混服。
4.服药后管理:服药后,服药人员在服药记录人上签名确认。
对服药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包括体温、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园长和家长,不得耽误抢救时间。
幼儿园喂药管理制度

幼儿园喂药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幼儿园喂药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喂药工作的管理,确保幼儿在接受医疗保健的过程中不受伤害。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对幼儿进行药物治疗时的管理工作,包括服用口服药、擦抹外用药、吸入药物等。
三、责任主体1. 幼儿园园长:负责组织和实施幼儿园喂药管理工作,落实喂药相关规定。
2. 幼儿园医疗保健人员:负责对幼儿进行健康监测和诊疗,根据医嘱为幼儿进行合理用药。
3. 教师:负责协助医疗保健人员进行幼儿的药物管理工作,监督幼儿的用药过程并做好记录工作。
四、喂药流程1. 接收:当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将药物交给幼儿园医疗保健人员时,医疗保健人员应当在接收时核对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等信息,并登记在册。
2. 储存:药品应当妥善存放,避免暴晒、高温等影响药物质量的情况发生。
3. 警示:在喂药前,医疗保健人员应当向接待的教师提供详细的用药相关事项,包括幼儿的姓名、药物名称、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等信息。
4. 喂药:根据医嘱,教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药物给予幼儿使用,确保药物的数量和时间的准确性。
5. 监测:教师应当在喂药后对幼儿进行密切观察,注意观察幼儿是否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如过敏反应、呕吐等。
6. 记录:医疗保健人员和接待的教师应当对幼儿的用药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包括给药时间、给药剂量、用药效果等。
五、特殊情况1. 医疗保健人员应当在喂药前了解幼儿的过敏史,确保不会给幼儿使用有过敏反应的药物。
2. 对于需要在幼儿园进行长期治疗的幼儿,医疗保健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治疗计划,并与家长进行沟通协商。
六、不良反应处理1. 如幼儿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应当立即停止用药并向医疗保健人员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并通知家长。
2. 幼儿园应当建立起药物不良反应的记录档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法律责任1. 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嘱和相关规定为幼儿进行合理用药。
幼儿园用药委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幼儿园用药管理,确保幼儿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患病幼儿的用药委托管理。
三、药品管理1. 药品来源:幼儿带入园服用的药品,必须是正规医疗机构(医院、正规门诊)医生开具的处方药或非处方药。
药品应在药袋内写明幼儿姓名、班级、服用剂量、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等信息。
2. 药品存放:园内药品由保健医生负责保管,药品应分类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必须分开,剧毒药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保管。
3. 药品核对:保健医生在为幼儿用药前,必须核对药品名称、剂量、用法、有效期等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四、用药委托管理1. 家长委托:家长需填写《幼儿园用药委托书》,明确幼儿姓名、班级、用药日期、药名、用法、剂量、用药原因、注意事项等,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2. 老师交接:保健教师收到家长委托书后,应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确保老师了解幼儿用药情况。
3. 用药记录:保健教师应做好幼儿用药记录,包括幼儿姓名、班级、用药日期、药名、剂量、用法、用药原因、用药后反应等。
4. 用药监督:班级老师应监督幼儿用药过程,确保幼儿按照规定用药,并观察用药后反应。
五、紧急用药处理1. 紧急情况下的用药,应由保健医生现场决定,并及时通知家长。
2. 紧急用药后,保健医生应立即填写《紧急用药记录表》,并通知家长。
六、违规处理1. 如家长提供的药品来源不明或未经医生开具处方,保健教师有权拒绝喂服。
2. 如发现教师未按规定为幼儿用药,或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园方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保健室负责解释。
3.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幼儿园行政会议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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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服药管理制度
根据原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幼儿在园用药安全,特制定“幼儿服药管理制度”。
1、幼儿在出现轻微身体不适,经正规医院确诊排除传染性疾病、且无发烧、腹泻等症状,还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的一日活动的,家长可携带幼儿就诊的病历及处方上开出的标有“国药准字”的口服药来园,并进行登记。
2、家长所带药品必须有完整的原包装,上面清楚的标明有效期,凡药品标签不清楚或变质过期的药品,保健医生有权拒绝给幼儿服用。
幼儿园只接收家长带来的常见病治疗性药物,不接收保健滋补类、维生素类、中草药、没有明确标示的中成药、外用药、预防药及免疫制剂类药品。
3、所带药品经保健医生审核药源、药量、药物配伍合理后,请家长在服药记录表上填写清楚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名称、服用剂量及注意事项。
家长签名确认后由班级老师统一妥善保管并亲自按时到班级给小朋友服用。
4、家长所带药品由保健医生统一登记接收,严禁家长将药物放在幼儿书包或衣物内,让幼儿自己服用。
班级老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不得在园内未经保健医生同意擅自接收药品后转交或私自给幼儿喂药,否则引起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纳家户幼儿园
幼儿服药管理制度纳家户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