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质量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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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代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管理制度

16-代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管理制度
1.2.5各工厂品保室负责人:在质量、技术中心领导下负责本工厂的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工作;
1.2.6产品主管:负责委外加工产品包装制版设计,协助进行委外产品前期销售跟踪信息反馈;
1.2.7外协质量保障主管(专员):负责代工厂的原料的检验工作;负责制程的监督和控制工作,负责日常的质量异常问题协调和汇报工作;负责委外产品成型、风味、色泽等改进的协助工作;负责配合我司技术研发人员委外工厂开展实验的协助工作;负责新产品委外代加工实验、中试、量产的配合工作;负责新产品委外代加工工艺文件、产品验收等质量标准的提供工作;外协质量保障主管(专员)负责委外产品到厂的到货抽查、留样以及组织口味测试。外协质量保障主管(专员)因公外出时由原料检验或者化验室进行协助;
2.3.1.3 以上配方及工艺安全性评估报告在签订合作合同前15天内由技术中心完成报技术中心总监、质量中心总监、计划物供部经理、产品主管及现场其他审查人员,若存在异议上报公司总裁审查裁定,评估通过后转发技术中心、计划物供部(分厂厂长办)、质量中心相关人员;
2.3.2质量中心对外来产品工厂质量评估需按照本制度2.1内容、流程进行评估。包括:配方合规性、质量体系、生产场地、库房、设备、人员、原材料、检验各环节。
2.5.1备案资料收集:计划物供部(分厂厂长办)与确定委外工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并要求委外收集办理委托加工产品所需资料,15个工作日内交质量中心外协质量保障主管;
2.5.2委托加工备案:质量中心外协质量保障主管与质监局及委外工厂沟通、联系,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2.5.3包装标识更换:合规主管将委托加工标识要求、委外工厂相关信息(待包材版面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转产品主管按照改版设计流程进行产品包装设计(3个工作日)、签稿(2个工作日)、返稿(2个工作日)、制版(7个工作日)、生产、印刷及送货(8个工作日)。

工厂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工厂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委外加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委外加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零部件加工、产品组装等。

第三条委外加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委外加工业务的合法性。

2. 质量优先:保证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3. 成本控制:合理选择委外加工供应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协同发展:与委外加工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

第二章委外加工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委外加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2. 加工要求、技术参数;3. 交货时间、质量标准;4. 预算、付款方式;5. 供应商选择依据。

第五条委外加工计划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求提出,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审批程序:1. 生产部门提出委外加工计划;2. 质量部门对加工要求、技术参数进行审核;3.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选择依据进行审核;4. 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第七条供应商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 资质审查: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 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具备完成委外加工业务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3. 价格合理:供应商的报价应具有竞争力,符合成本控制要求;4. 服务质量: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第八条供应商选择程序:1. 采购部门根据委外加工需求,在市场上寻找潜在的供应商;2. 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技术能力评估、价格谈判;3. 采购部门将评估结果提交给质量部门;4. 质量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其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5. 采购部门与质量部门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供应商管理:1.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委外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质量部门对委外加工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3. 采购部门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其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4. 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其表现调整合作策略。

代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管理制度

代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管理制度
三日内出具实地审查报告书报质量中心总监、技术中心总监、计划物供部经理、产品主管及现场其他审查人员,若存在异议上报公司总裁审查裁定,评估通过后转发技术中心、计划物供部(分厂厂长办)、质量中心相关人员;
2.2若需要现有代工厂代工生产前期未代工生产的产品(按QS分类),需按照本制度2.1内容、流程进行再次评估。
2.3外来产品安全评估:
2.3.1.1委托加工产品配方食品安全评估按《产品开发管理制度》执行;
外来产品工厂质量评估需按照本制度2.1内容、流程进行评估。包括:配方合规性、质量体系、生产场地、库房、设备、人员、原材料、检验各环节。
2.4委外加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原辅料检验规程、原辅料检验记录表、原辅料检验报告单),建立完整的索证和台账制度,并将相关标准及其附件及时提供给代工厂与外协质量保障主管;
“具体罚则”对代工厂进行质量追溯外,还要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具体参照《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责任追溯制度》执行。
2.9外协工厂评审:
质量评审分低于80,应取消其代工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公司批准,同时应加强对其委外加工产品的进厂检验,并由质量中心或白家集团相关代工主体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公函》。连续第二次考核仍低于80分的,取消其合作资格;
修定
李永鹏
审 核
签 发
目录:
一、目的:确保被委托加工企业质量控制体系符合我司外协工厂质量要求,确保委托加工产品生产全过程在现有条件下质量控制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全面保障委托加工产品质量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代工厂、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委外加工产品:委托外协工厂生产的风味包、火锅底料、粉饼(湿粉)、面皮(湿面)、湿米线、油碟、酱腌菜(鱼酸菜佐料、酸菜鱼菜包)等产品;

代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管理制度

代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管理制度

李永鹏一、目的:确保被委托加工企业质量控制体系符合我司外协工厂质量要求,确保委托加工产品生产全过程在现有条件下质量控制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全面保障委托加工产品质量安全。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代工厂、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份子公司。

委外加工产品:委托外协工厂生产的风味包、火锅底料、粉饼(湿粉)、面皮(湿面)、湿米线、油碟、酱腌菜(鱼酸菜佐料、酸菜鱼菜包)等产品;三、执行单位:白家食品公司、白家集团相关代工主体。

四、内容:1. 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的组织与管理: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工作小组:组长:质量中心总监。

副组长:外协质量保障主管。

成员:计划物供部经理(分厂厂长办)、合规主管、各工厂品保室负责人、产品主管、研发小组成员、外协产品采购员、原辅料检验员、化验员、外协质量保障主管、外协质量保障专员(兼)、白家集团相关代工主体。

小组职责分工:组长:负责代工厂的质量及食品安全资质评估;负责指导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工作;负责委外加工重点厂家质量及食品安全审查工作;负责委外加工重大质量事件的处理的整体安排组织工作;负责对小组成员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沟通;负责代加工产品、新产品委外加工质量控制保障的总体管理工作;副组长:负责催促协助委外工厂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催促和协助委外加工厂建立标准体系(原料标准、工序标准、检验标准、产品标准);负责协助委外工厂建立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负责产品的验收审核工作;负责委外产品批次性不合格品的追溯、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委外产品的品质改进工作。

负责代工产品质量事故、市场投诉的调查、追溯及委外工厂的沟通衔接工作;负责委外代工新品中试的协调、配合工作;计划物供部经理、外协产品采购员(分厂厂长办):负责协调代工厂的资源和支持,协助做好代工厂资质评审及食品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协助委托代工备案代工厂质料的采集;负责与代工厂沟通日常各项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工作;负责委外产品加工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委外产品计划的下达及生产进度的跟进工作;负责委外产品配方及重要文件的提供工作;负责质量事故及市场投诉产生费用的衔接工作;负责新产品委外代加工工厂选择的衔接工作。

代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管理制度

代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管理制度
2.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具体实施:
代工厂质量评估:
资质审查:对新开发的委外工厂,必须要求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必须的资质证明:含QS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环评证书、经备案有效的相应产品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参考资质证明:其它可以证明其质量保障能力的资质,如体系认证证书。
确定CCP监控点:由合规主管、外协质量保障主管、技术中心相关人员根据委外产品生产工艺及工序质量标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分析,确定CCP监控点及CL值、监控频率及方法,并制定CCP监控记录表;
制定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由委外工厂提供协助,外协质量保障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将工序标准化作业细化到每一个工序及岗位,明确工作内容及方法;
委外加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原辅料检验标准的制定:
标准制定:技术中心研发小组成员根据委外产品配方及包装,梳理出重点原辅料及涉及食品安全的原材料,制定原辅料检验标准及其附件(原辅料检验规程、原辅料检验记录表、原辅料检验报告单),建立完整的索证和台账制度,并将相关标准及其附件及时提供给代工厂与外协质量保障主管;
记录反馈:外协质量保障主管、外协质量保障专员(兼)或委外工厂质量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填写《现场监控记录表》、《CCP监控记录表》并存档。
成品检验:
委外工厂生产的各规格成品,装箱后由委外工厂质量管理人员按《成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随车发回公司;
成品到公司后,外协产品采购员及库房管理员通知公司原辅料检验员现场抽样,并进行感官检验,检验合格后,交化验室检测理化及微生物指标,由化验员出具检测报告,合格后经外协质量保障主管、合规主管、质量中心经理审核通过后才能入库;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三篇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三篇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委外加工管理,保证委外加工顺利进行,提高产量,促进销量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原物料、半成品的委外加工,悉依本办法执行。

三、相关部门职责:1)生产委外部负责委外加工的全部谈判事宜;2)研发部负责产品配方以及质量标准的制定与出具工作;3)质保部负责驻厂质量监督人员的安排、产品质量过程的监督以及产品回厂的后的检验工作;4)物流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运输管理工作;5)财务部负责产品毛利率的核算、加工费的审核与发放工作;6)市场部负责委外加工产品的标示标签设计工作;7)采购部负责委外加工所需原辅材料的采购工作;8)总经理负责最终的核准工作。

四、具体管理规定:1、定义:委外加工:是指本公司将生产产品的一部分委托其他公司代为加工的做法。

2、委外加工时机:在决定是否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各因素:●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本公司的设备和技术无法满足产品需要时;●委外加工品质比自产更好时;●委外加工成本比自产更低时;●委外加工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

3、委外加工程序1)、提出需求:①委外加工的决定、变更或中止,须由生产部根据销售产品实际情况,分析自产能力、水平后,将委外加工原因、目的、计划产品及规格、计划数量、预算等以书面方式呈总经理批示;②总经理批准后,生产部按照计划分别同相关部门沟通,确认委外加工工作开展的具体排期;2)、委外加工厂考察报告:①由生产委外部牵头对寻求的委外加工厂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做出考察报告,报告要以书面的形式呈现;②委外加工厂考察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工厂概况(包括工厂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工厂设计产能、可生产产品规格以及各规格产品的实际产能;●工厂设备、设施概况;●工厂周围环境;●工厂内部卫生环境;●工厂质量控制情况(出厂合格率、一次校验合格率、市场投诉等相关数据)3)委外加工厂的报告要存档备案;4、委外加工协议的签订:由生产委外部代表公司与委外加工厂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出约定:1)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2)加工单价与总价;3)产品交货交期;4)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5)付款方式;6)保密工作;7)其他双方认为必须约束之事项等;8)协议必须要有集团法务审核后方可签订;5、委外加工需提供资料:1)产品规格、型号、包装形式;2)产品工艺流程图;3)产品检验标准;4)产品检验规范;5)产品配方;6、委外部的组织机构:各岗位职责:委外部长:负责沟通、联络,生产计划的安排、费用安排、运输以及结算等工作;部长助理:负责驻厂人员的管理以及负责加工厂的过程监督工作;品控员:负责产品过程质量的控制;7、委外加工驻厂人员具备的条件:1)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了解公司产品工艺及产品质量要求和标准;2)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要掌握一般的核算知识;3)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在驻厂期间必须要对产品生产过程起到监督的作用;4)负责委外加工人员要有比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搞好与代工厂方面的关系;5)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在监督过程中,要有能发现质量问题的能力;8、委外加工计划:1)、委外加工计划由生产计划调度员以书面的形式统一下达至委外加工负责人,委外工厂在接收计划时要对计划进行确认后,签字生效;2)、委外负责人在接到生产计划后,要根据计划核对现有的原辅材料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向采购部下达原辅料的采购计划;3)、委外负责人必须要严格要求委外加工厂按照计划执行,计划的浮动范围详见合同的约定;4)、计划下达要考虑产品生产因素,至少提前50天下达下个月的生产计划;9、产品验收工作:1)、产品验收由公司质保部负责,要求同本公司生产产品验收标准一致,不得故意刁难委外加工厂;2)、产品回厂验收合格后,由生产部安排人员及时办理产品的入库,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委外加工负责人;3)、委外加工负责人根据入库的合格产品数量,与公司财务部办理费用结算事宜;10、对委外加工厂的辅导工作:本公司要将委外加工厂视同为公司生产部的一个部分,要经常与其进行沟通,互相之间要建立一种更亲近的关系,要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以帮助其完成加工任务的同时,保证产品质量,为日后的陆续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篇二:委外加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委外加工流程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行为,防范委外加工行为风险,同时使委外加工厂商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产品质量和交期服务,使本公司外发工序产品,半制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制订本制度。

委外加工协议中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1)

委外加工协议中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1)

委外加工协议中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委外加工协议中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一、定义质量标准在委外加工协议中,首先需要明确质量标准,包括产品质量等级、合格率、不合格率等指标。

这些标准应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并在协议中予以明确规定。

同时,针对产品质量等级和不合格率的评定,应制定相应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方法,以便在实践中操作。

二、检查与验收针对产品质量检查与验收,应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与权利。

委托方应提供原材料和零部件,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加工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并在产品交付前进行自检。

在产品交付时,委托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验收。

在检查与验收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检验人员的职责与能力:加工方应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技能。

委托方有权对检验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2.检验标准与验收规范:应明确产品检验的标准和验收的规范,包括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对于涉及到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产品,还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验收流程与记录:在验收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验收流程和记录。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重新验收。

同时,应保存好验收记录,以便后续查询和追溯。

三、不合格品处理在委外加工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1.不合格品分类:根据不合格程度和影响范围,可将不合格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严重不合格品,指对产品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合格品;另一类是一般不合格品,指对产品质量产生较小影响的不合格品。

2.不合格品处理方式:对于严重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进行整改。

对于一般不合格品,可采取返工、返修、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理。

同时,应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责任承担与赔偿:若因加工方原因造成不合格品,加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协议规定进行赔偿。

若因委托方原因造成不合格品,委托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外加工协议中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委外加工协议中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委外加工协议中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委外加工协议中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一、定义质量标准在委外加工协议中,首先需要明确质量标准。

这些标准应涵盖产品的性能、可靠性、安全性、一致性等方面,并应规定检验质量、合格率等具体要求。

同时,还应明确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改流程,确保双方对质量标准有统一的认知和理解。

二、检查与验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需要进行严谨的检查与验收。

这包括以下环节:1.原材料采购的检查: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

2.生产过程中的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范。

3.成品检查: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应对成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产品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

同时,应规定验收标准、验收时间、验收费用等具体事项,以便在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

三、不合格品处理在检查与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进行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1.不合格品的确认: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进行鉴别和确认,确保无误。

2.处理方案: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如返工、返修、报废等。

3.责任和赔偿:根据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确定责任方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四、质量保证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加工方应采取一系列质量保证措施,包括:1.生产过程中的监控:在生产过程中,应实施实时监控,确保生产环节的合规性和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2.成品检验: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应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

3.质量记录: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包括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检验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检验记录等,以便追踪和管理产品质量。

五、质量记录质量记录是追踪和管理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关于质量记录的建议:1.分类:应根据产品质量控制的需要,对质量记录进行分类,如原材料检验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检验记录等。

2.保存期限:应对各类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以便长期保存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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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委外加工质量控制方案
版本:V1.0
编写/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文件修订记录
一、 目的:
确定外包业务质量控制要求,识别外部加工过程关键质量控制点,提前预防与控制,确保外包过程质量受控,持续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任何制造过程外包的控制,常规包含( PCBA -贴片 \ 成品-整机组装调试 \ 半成品模块组织 ) 三、委外加工质量控制方案: 3.1 委外加工过程及质量控制要求
委外订单下达
提供委外资料包
STEP1 BOM 转换
x x x x x
外包加工商—S M T 过程
QCP1:控制要求--委外前SQA 审计确认
1、 委外商必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
2、 委外商必须具备相应加工能力 ◆ 设备:SMT 设备满足单板加工与检测能力,
整机制造设备已通过LUSTER 工艺工程师确认; ◆ 人:关键工序人员能力通过LUSTER 工艺部
门培训与考核
3、 新机种导入或新供应商初次导入情况,
“LUSTER 工艺工程师”必须现场跟线,确保试制过程无问题及风险;
4、 新机种导入或新供应商初次导入情况,必须
执行“试产爬坡计划”,小量-批量至少执行3次爬坡要求。

控制点不符合要求处理说明: ◆ 通知委外商停产整顿;
◆ 委外商被审计发现不符合加工要求
的对采购主管作通报处分
◆ 审计发现如因标准未对齐,导致加工
问题,对工艺主管作通报处分
资料包清单按FOAN -ISC -007-008《委外生产交付操作流程》要求执行
STEP2 物料领用、周转与
存储 STEP3
SMT 贴片-回流焊 依据外包商内部管理要求执行;
保留:BOM 转换后审核记录,对比审核依赖LUSTER 提供的原始BOM
STEP4 DIP -波峰焊 STEP5 首件质量保障
QCP2:物料周转与存储控制要求
1、 ESD 管控
2、 MSD 管控
执行标准《SMT 过程标准要求V1.0》
控制点不符合要求处理说明: ◆ 通知停产整顿,不符合环境制造出来
的产品作为“不合格品”处理
QCP3:贴片,焊接质量控制要求
1、 锡膏标准要求
2、 炉温标准要求 控制方法:现场审计
执行标准《SMT 过程标准要求V1.0》
控制点不符合要求处理说明:
◆ 通知委停产整顿,不符合环境制造出
来的产品作为“不合格品”处理
控制点不符合要求处理说明: ◆ 未执行,扣除质
QCP4:首件质量控制要求
委外商品质部需进行“首件器件贴装核对”与“各项性能与功能性测试(具备测试环境)”
并填写相应的记录,记录反馈至LUSTER 质量部与工艺部;
其它
◆ 首次试产提供批次《SMT 试产报告》反馈至LUTSTER 质量部与工艺部;
(描述SMT 工序全过程问题记录,识别产品硬件设计、工艺设计不足而影响SMT 效率问题) ◆ 正常批量后,SMT 贴片如有物料或技术问题,反馈LUTSTER 质量部与工艺部获得解决。

3.2 SQA 现场审计频率要求
重点关注整机委外商的现场审计活动,审计范围聚集4M1E 标准要求,审计周期以月度为单位,在委外商正常生产时,随机组织抽样审计活动,每次审计要求输出《委外商制造现场审计报告》 ; 3.3委外加工过程异常改进要求
LUSTER SQA 出具《质量问题整改单》后,要求在3个工作日完成问题定位与输出解决方案,问题会滚入下一轮现场审计闭环关注点。

四、相关流程与制度
4.1、FOAN -ISC -007-008 委外生产交付操作流程 4.2、FOAN -ISC -007-005 委外生产报表需求规定 4.3、SMT 过程常规标准要求
外包加
工商—整机加工过

QCP5:整机制造前控制要求
<首次生产时要求>
◆ 工艺路线必须经LUSTER 工艺工程师确认; ◆ 制造过程设备与测试设备必须经LUSTER 工
艺工程师确认
批量后如有工艺路线、设备更新必须经LUSTER 工艺工程师确认 控制点不符合要求处理说明: 交付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按LUSTER –SOP 要求执行
QCP6:整机调试要求
◆ 按LUSTER -SOP 《生产规格》要求执行 ◆
记录调试异常、异常维修原因,以《生产过程维修记录》体现;维修替换的器件必须保留;
QCP7:整机测试要求
◆ 按LUSTER -SOP -《检验规格》要求执行 ◆
记录检验异常、异常维修原因,以《生产过程维修记录》体现;维修替换的器件必须保留;
控制点不符合要求处理说明:
◆ 无生产过程记录,交付产品按不合格
批次处理
◆ 无异常与维修记录,损耗物料全部折
成现款从加工费内扣除
按LUSTER -SOP 要求执行
◆ 首次试产提供批次《试产报告》反馈至LUTSTER 质量部与工艺部;
(描述制造全过程问题记录,识别产品硬件设计、工艺设计不足而影响SMT 效率问题)
◆ 正常批量后,要求以月度提供质量报告;包含“产品各工序直通率趋势,单工序异常统计
报告及异常维修记录”。

文件编号:
SMT过程常规标准要求
版本:V1.0
编写/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文件修订记录
一、目的:
识别SMT过程控制标准并组织监控,保障产品交付质量。

二、范围:
SMT贴片过程。

三、详细要求:
3.1 ESD管控
3.2.1、加工区要求:仓库、贴件、后焊车间满足ESD控制要求,地面铺设防静电材料,加工台铺设防静电席,表面阻抗104-1011Ω,并接静电接地扣(1MΩ±10%);
3.2.2、人员要求:进入车间需穿防静电衣、鞋、帽,接触产品需佩戴有绳静电环;
3.2.3、转板用架、包装用泡棉、气泡袋,需要符合ESD要求,表面阻抗<1010Ω,
3.2.4、转板车架需外接链条,实现接地;
5、设备漏电压<0.5V,对地阻抗<6Ω,烙铁对地阻抗<20Ω,设备需评估外引独立接地线;
3.2 MSD管控
BGA.IC.管脚封装材料,易在非真空(氮气)包装条件下受潮,SMT回流时水分受热挥发,出现焊接异常,需烘烤后使用。

3.2.1 BGA 管制规范
(1)、真空包装未拆封的 BGA 须储存于温度低于 30°C,相对湿度小于70%的环境,使用期限为一年. (2)、真空包装已拆封的 BGA 须标明拆封时间,未上线之BGA,储存于防潮柜中,储存条件≤25°C、65%RH,储存期限为72hrs.
(3)、若已拆封的BGA但未上线使用或余料,必须储存于防潮箱内(条件≤25℃,65%R.H.),若退回大库房或LUSTER库房的BGA需要烘烤后,库房改以抽真空包装方式储存
(4)、超过储存期限的,须以125°C/24hrs烘烤,无法以125°C烘烤者,则以80°C/48hrs烘烤(若多次烘烤则总烘烤时数须小于96hrs),才可上线使用.
(5)、若零件有特殊烘烤要求的,刚另行SOP通知.
3.2.2 PCB管制规范
3.2.2.1 PCB拆封与储存
(1)、 PCB板密封未拆封制造日期2个月内可以直接上线使用
(2)、 PCB板制造日期在2个月内,拆封后必须标示拆封日期
(3)、 PCB板制造日期在2个月内,拆封后必须在5天内上线使用完毕.
3.2.2.2、 PCB 烘烤
(1)、PCB 于制造日期2个月内密封拆封超过5天者,请以120 ±5℃烘烤1小时.
(2)、 PCB如超过制造日期2个月,上线前请以120 ±5℃烘烤1小时.
(3)、 PCB如超过制造日期2至6个月,上线前请以120 ±5℃烘烤2小时
3.3锡膏要求
如无特殊要求,LUSTER加工产品为Sn96.5%/Ag3%,Cu0.5%无铅锡膏?
3.4贴片&回流焊管控
3.4.1、在过回流焊时,依据最大电子元器件来设定炉温,并选用对应产品的测温板来测试炉温,导入炉温曲线看是否满足无铅锡膏焊接要求。

3.4.2、使用无铅炉温,各段管控温度参考SMT商标准线要求;
3.4.3、产品间隔10cm以上,避免受热不均,导至虚焊。

3.4.4、不可使用卡板摆放PCB,避免撞件,需使用周转车或防静电泡棉;
3.4.5贴件外观检查:
BGA需两个小时照一次X-RAY,检查焊接质量,并查看其它元件有无偏位,少锡,气泡等焊接不良,连续出现在2PCS需通知技术人员调整。

3.5 DIP波峰焊管控
如下为行业常规要求,可参考
3.5.1、无铅锡炉温度控制在255-265℃,PCB板上焊点温度的最低值为235℃。

3.5.2、波峰焊基本设置要求:
a、浸锡时间为:波峰1控制在0.3~1秒,波峰2控制在2~3秒;
b、传送速度为:0.8~1.5米/分钟;
c、夹送倾角4-6度;
d、助焊剂喷雾压力为2-3Psi;
e、针阀压力为2-4Psi;
3.5.3、插件物料过完波峰焊,产品需做全检并使用泡棉将板与板之间隔开,避免撞件、擦花。

3.6 包装
1、制程运转,使用周转车或防静电厚泡棉周转,PCBA不可叠放、避免碰撞、顶压;
2、贴件PCBA出货,使用防静电气泡袋包装(静电气泡袋规格大小必须一致),再用泡棉包装,以防止受外力减少缓冲,泡棉多出PCBA 5cm以上,且使用胶纸固定包装,使用静电胶箱出货,产品中间增加隔板。

3、胶箱叠放不可压到PCBA,胶箱内部干净,外箱标示清晰,包含内容:加工厂家、指令单号、品名、数量、送货日期(具体按加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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