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一、前言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原料采购环节是重中之重。
通过严格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可以加强对食品原料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对食品原料采购的来源进行调查,评估采购方的信誉度和供货能力,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
在采购前,应要求供货方出具以下证明文件:1.合法经营证明供货方应提供与食品原料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如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
如果供货方无法提供此类证明文件,则需要进行更详细的调查,确保原料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质量检验证书对于供货方提供的食品原料,应出具质量检验证书,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标准等信息,以证明其品质符合相关要求。
3.税务登记证明除此之外,还需要供应商出具税务登记证明,确保供货方合法纳税。
三、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原料进货后,应进行查验,以判断原料是否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要求。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1.入库前查验对于收货的原料,应首先进行物品清点,判断原料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然后,在领料前,需要对供应方提供的质量检验证书进行检验,确保采购的原料达到要求。
2.质量检测对于样品,应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以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质量检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采用可靠可行的检测试剂和检测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检验合格后进货如果原料经过检验认为合格,则可以进行入库,记入进货台账,并贴上标签,标明货号、进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
四、台账记录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进货、验收以及出库台账记录制度,对采购的原料,每批量都应建立一份资料,记录以下信息:•原料名称•供货商名称•进货数量•进货价格•保质期•进货日期•使用日期•出库日期•使用部门•库位信息对于进货和库存的记录,应进行定期核查和清点,确保台账记录与实际库存一致。
食品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

食品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2023.4修订)为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管理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总代理商、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一、直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商检证明。
三、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
食品供货商(人)住所(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的证明。
四、食品经营者之间每次交易时,由直接供货商向购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或联系方式。
五、首次购入食品时,必须索要并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同一批食品以后每年索验1次;但购入乳品的,必须批批索要并查验质量检验报告。
六、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进货台账应当具备“一证一票”内容。
“一证”是指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经营者为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供货时,出具的具有“所供食品均已索证索票”意思表示并加盖印章的证明。
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之间进行交易时,供货方应当提供加盖印章的与所售食品相符的索证索票证明复印件。
食品经营者之间长期固定供货的,在所供食品品质、品牌不变的情况下,索证索票证明可以每年提供一次。
“一票”是指食品经营者之间每次交易时,由直接供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或联系方式。
七、进货台账可以按直接供货商、供货品种、供货时间顺序等分类,采取粘贴、装订等方式,整理归档。
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索证索票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企业在销售保健食品时,向购买者提供购买保健食品所需的有效证明和票据,以确保保健食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索证索票制度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
索证制度索证制度是指企业在销售保健食品时,向购买者提供了保健食品的合法产品批准文号或备案证明、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质量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明。
这些证明可以让消费者更加了解所购买保健食品的信息,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同时能够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和信任,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索证制度是最基本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措施。
索票制度索票制度是指企业在销售保健食品时,向购买者提供购买保健食品所需的发票或其他付款证明。
这些票据证明能够让消费者更好地追溯商品来源,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是企业遵守税务政策的必要措施。
索票制度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
索证索票制度的重要性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在购买保健食品时,确保保健食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最基本的需求。
索证索票制度的实施,能够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信息,方便消费者选择符合自己需要的保健食品,并避免受到营销误导和产品虚假宣传。
同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增强消费者的信心。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索证索票制度是遵循市场规则和政策的必要措施,可以增强企业的品牌形象和诚信度,避免因为违规行为而面临的风险和惩罚。
同时,商家能够更好的管理商品的来源与销售渠道,提高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多的机会和优势。
如何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在实践中,为了有效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健全企业自身管理机制为了严格遵守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同时,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培训员工,指导其了解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方法和操作流程。
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监管企业应该严格选择供应商,并签署合同,确保供应商可以提供合法证照以及完善的索证索票管理。
17、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健食品)

17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健食品)目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应范围:隶属于葫芦岛及龙港区周边所在地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从事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总代理商、批发商和食品经营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都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概念:“一证一票”含义。
“一证”,是指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经营者为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供货时,出具的具有“所供食品均已索证索票”意思表示并加盖印章的证明。
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之间进行交易时,供货方应当提供加盖印章的与所售食品相符的索证索票证明复印件。
食品经营者之间长期固定供货的,在所供食品品质、品牌不变的情况下,索证索票证明可以每年提供一次。
“一票”,是指食品经营者之间每次交易时,由直接供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或联系方式。
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一、引言保健食品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日渐完善。
其中,索证索票制度是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和探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中的索证索票制度。
二、背景保健食品安全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
其中之一的索证索票制度成为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工具。
三、概述索证索票制度是指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证照和票据核查的制度。
主要包括核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等证照,以及购销合同、进货证明、销售发票等票据。
通过索证索票制度,监管部门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产品流向,有效控制风险,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四、索证索票制度的意义1. 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索证索票,监管部门能够快速了解企业和产品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保障消费者权益:索证索票制度使消费者能够得到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了更高的信心。
3. 规范市场秩序:索证索票制度使得保健食品市场更加透明,提高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合规性,减少了虚假宣传和违法销售行为的发生。
五、索证索票制度的实施1. 建立统一的证照和票据核查标准:制定明确的核查范围和要求,包括对企业证照和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
2. 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操作和正确理解索证索票制度。
3. 定期开展核查和抽查:定期对各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和抽查,重点检查核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强化信息共享和沟通:不同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及时将核查结果和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从而形成监管合力。
六、索证索票制度的挑战与对策1. 信息不对称:部分企业可能故意隐瞒或篡改证照和票据信息。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是现代消费者购物时最紧要的考虑因素之一、为了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中的食品安全,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该制度是一个有效的管理措施,为企业保障生产和消费者供给了保障。
本文就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进行一些深入探讨。
第一节: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1.1采购索证索票的必要性采购索证索票是企业在购买食品原材料时,要求供应商供给有关该原材料的证件和票据的一种管理方式。
供给正规的证件和票据,可以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削减虚假食品的可能性。
因此,采购索证索票是每个食品生产企业必需执行的管理措施之一、1.2采购索证索票应索取的证件和票据在执行采购索证索票的制度时,应当索取的欠证和票据如下:(1)供应商的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配料表。
(3)有关食品安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
(4)相关税务票据(如增值税发票)。
1.3采购索证索票的执行执行采购索证索票的制度,企业应当在进货前提前要求供应商供给上述证件和票据,并进行查验验收。
当食品原材料到达企业时,应当依照证件和票据的内容进行查验,发觉有缺少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适时予以退回或者更换。
第二节:进货查验2.1进货查验的必要性进货的查验是企业在接收和检查食品原材料之前,必需进行的一项责任。
进货查验的目的是确认原材料的真实性、数量、质量和安全性,削减虚假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对企业生产和消费者健康造成的危害。
2.2实施进货查验的步骤(1)检查报告:企业应要求供应商供给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并认真检查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合规。
(2)样品检查:企业应取得进货样品进行检查,检验样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及规格要求。
(3)存放环境查验:企业应查验食品原物料的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货物存储的温度、湿度、防潮、防虫等情况,防止贮存环境污染和繁殖细菌。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1. 管理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保健食品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也逐渐受到关注。
为了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和质量,需建立有效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
2. 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要求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相关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保障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2 索证索票索证索票是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实施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彻底落实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可控,特别是保健食品的来源和加工生产过程的透明化、可追溯化和可证明化。
3. 管理实施3.1 索证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必须将所有由生产到流通的环节,所有与保健食品相关的信息,都已经归档保存下来,是索证的前提。
此外,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还应加强质量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在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操作。
3.2 索票在保健食品的流通和销售过程中,销售商必须索票,以证明保健食品的来源和质量。
同时,销售商还应加强销售管理,按照标准销售和标识商品,确保销售的保健食品是正常合法渠道采购。
3.3 检测在保健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需进行各项检测。
对于失信企业,必须进行严厉打击,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皆需公开并禁止经营。
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安全意识、消费意识、保健意识,加强个人保健健康知识,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问题。
4. 监管机制4.1 政府监管政府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积极承担监督监管责任,错落有致地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网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抽检,对监管失误的企业所涉及的食品,加强检测,减少损害。
4.2 自主监督为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也应建立自主监督机制。
通过自查、自评、互评等方式,加强内部的管理和监督。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范文(3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依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涉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相关服务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重点内容和要求1. 索证1.1 生产企业应具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确保合法经营。
1.2 供应商和销售商应提供保健食品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明等。
1.3 经销商和零售商应在商品陈列区内标注明确的产品索证渠道和索证方式。
2. 索票2.1 生产企业应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数据档案,并进行归档保存,包括生产批次号、产品配料、工艺流程等。
2.2 销售商应将保健食品采购和销售数据进行记录,并按照要求进行归档保存,确保可追溯性。
2.3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后应随产品附有购买凭证,包括销售凭证、发票等。
四、具体操作1. 索证1.1 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明确的生产许可证号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以方便消费者核查。
1.2 供应商和销售商在销售环节应标注明确的产品索证渠道和索证方式,例如提供联系电话、官方网站等信息。
1.3 经销商和零售商应定期进行产品索证渠道的检查,确保可有效追溯产品来源。
2. 索票2.1 生产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对每一批次的保健食品进行批次号码标注,并在数据档案中做好记录。
2.2 销售商应每天对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登记,包括品名、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地点等信息,并进行归档保存。
2.3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销售商应在销售凭证上标注明确的销售信息,以便消费者索取索证时进行核实。
五、责任与处罚1.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索证索票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和审核。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面临罚款、撤销生产许可等处罚。
2. 供应商和销售商应确保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将承担法律责任,并面临经营执照暂停或撤销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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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房卫生:卫生、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 • 店内宣传:是否有广告批文,是否有宣传预防、
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 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 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 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 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六、《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标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 的的食品。
• 第五条 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2003年8 月1日前,2003年8月1日后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 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 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 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 号”。获得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 志。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 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37号
• 加强流通环节监管。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 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切实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 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细化对保健食品 经营者进货查验的具体要求,督促经营者认真核实保健食品产品 批准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发票等信息,确保购入 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发现的虚假票证 和问题产品。对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无法追溯产品 源头的,依法责令停业,并严肃处理。
赖”等承诺的
(十四)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 化的用语和表述的;
(十五)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病 症所必需;
(十六)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 内容的;
(十七)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的。
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法规、 规章摘录。
一、《关于查处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 文号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通知》(食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重点内容
•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8月6日印 发的《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 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88号) 附件2的要求,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的现场检 查,检查人员至少2人,并对所承担的检查负责。对保 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列表如下:
• 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 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 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 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 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 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 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 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 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现场检查 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传预防、 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保健食品广告。
• 1、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名称、保健食 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 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必须 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 健食品标识必须始终出现。
批发记录或者票 查
录或者票据,是否真实,保存期
据
查阅文 限是否少于2年。
件
6 产品台账
查阅文 件
检查台账是否记录进货时间、产 品名称、数量、供货商等内容。 (供货清单如内容齐全可作为企 业台账)
7 从业人员体检情 查阅文 抽查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
况
件
序号 检查内容 8 场地卫生
及产品码 放
9 库房卫生 储存环境
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 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 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 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 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 4、管理者: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 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 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 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 检查。
索证索票管理
•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 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 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 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 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 2、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和内容: • (一)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二)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 • (三)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
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 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会 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2、人员: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 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 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 过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3、档案: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 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
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 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 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 1、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 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 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 记录购销信息。
•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 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培训制度等
• 第十六条 未经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的 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
• 第二十条 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 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 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 3、经营场所(含库房)与非营业区域分开,具备防 尘、防蝇、防鼠设施并运行良好,产品摆放(或码放) 应做到隔墙离地。经营场所(含库房)的环境应满足 保健食品产品要求的存放条件,应有温湿度监控设备。
• 4、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制 度,设置专兼职质量管理员、验收员,认真执行质量 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对保健食品采购、贮藏、运输 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风险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保证产品 在流通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变化。
现场检 查
抽查若干保健食品,检查标识标 签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有盗 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 品产品。
3 产品保质期
现场检 抽查保健食品是否过期。 查
4 供货商及产品 现场检 检查有无供货商及产品资质。
资质
查
(连锁企业或统一配送企业由总
部统一收集)
序 检查内容 号
检查方 审查要点 法
5 进货查验记录、 现场检 检查有无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序 检查内容 号
检查方 审查要点 法
1 保健食品管理 查阅文 (1)检查是否有以下相应制度:
制度及其落实 件
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情况
现场检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
查
出库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培训制度。(2)检出企业制度
的落实情况
2 标识标签
保健食品经营相关要求
•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应有与经 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在相对独立的专用 货柜(架)销售保健食品,并应具有明显标识,制定 保证产品在流通环节中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
• 2、经营场所(含库房)面积应与所经营的规模、品 种、数量相适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与有毒、有 害场所等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 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 录
• 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 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 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 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 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 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药监办稽函〔2011〕161号)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你局《关于查处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为法律
适用问题的请示》(闵食药监法〔2011〕147号)收悉。 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 2011年1月27 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发给国务院食 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 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适用问题的复函》(国法秘教函 〔2011〕39号)明确指出:在《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后,《国 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称 《特别规定》)仍为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依照《立法法》第七 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据此,《特别 规定》与《食品安全法》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食 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而 《特别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执行《特别规定》的规定。生产经 营中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行为,可按照《特别规定》第 三条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