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
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
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保健食品试题

保健食品试题预赛 11 、必答题(1)个人必答1、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2、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取得( 批准文号 )后方可生产。
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 涂擦 )、( 喷洒 ) 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 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2)集体必答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的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 1 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2、快答题( 1 ) 、生产经营中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行为,可按照《特别规定》第三条予以处罚。
正确(2) 、 1989 年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目前已经废止,不再适用。
错误( 3 ) 、有关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处理,不能适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错误(4)、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
错误( 5 ) 、不得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正确(6)、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人名、地名、汉语拼音。
正确(7)、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可以有预防老年性心血管疾病这个功能。
错误( 8)、保健食品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品牌名。
正确(9)、保健食品的通用名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
正确( 10 ) 、患有手癣、手部湿疹的人可以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错误3、抢答题1、违反《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规定,保健用品生产经营者以举办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体检、培训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保健用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 (B) 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保健用品生产批准证书。
A、两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B、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C、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D、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2、《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所称保健用品,是指列入保健用品类别目录,具有 (A、B、C)等特定保健功效的外用产品,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打印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打印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打印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打印篇1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1、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篇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xx]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首次购入食品时,还应当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四)食品销售者从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0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品,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ISO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 组织
大、中型企业首先选择GB/T19009— ISO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 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来建 立质量体系,用于证实本企业的设计和 生产合格产品的过程控制能力;中、小 型企业多选择GB/T19002—ISO 9002 《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 量保证模式》来建立质量体系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规定Fra bibliotek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 标志:
保健食品定义: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 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 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 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 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即: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 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 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第十条 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 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 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 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 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 备查。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 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第五条 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 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 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 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 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 案。 第六条 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 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 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五篇)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17、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健食品)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健食品)目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____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应范围。
隶属于葫芦岛及龙港区周边所在地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从事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总代理商、批发商和食品经营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都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概念。
“一证一票”含义。
“一证”,是指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经营者为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供货时,出具的具有“所供食品均已索证索票”意思表示并加盖印章的证明。
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之间进行交易时,供货方应当提供加盖印章的与所售食品相符的索证索票证明复印件。
食品经营者之间长期固定供货的,在所供食品品质、品牌不变的情况下,索证索票证明可以每年提供一次。
“一票”,是指食品经营者之间每次交易时,由直接供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或联系方式。
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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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
应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第六条保健食品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和网络购物平台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入场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经营者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索证索票管理第七条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表明产品来源和质量状况等的重要基本信息,并达到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国
内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涉及向我国境内出口的,需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国外生产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证明文件;(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卫生)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以及其他资质证明;(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合格证明,涉及动、植物源性原料和进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需索取检疫合格证明;(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需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提供复印件的,应逐页加盖国内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二)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以及其他资质证明;(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质量标准;(四)保健食品检验合格报告,或进口保健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应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各连锁经营企业可凭总部出具的索证索票证明和统一配送单替代索证索票档案。
有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可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
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应索取同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包括产品全项检验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每年应索取一次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第三章台账管理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应记录保健食品的产品流向。
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七条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涉及退货、销毁的保健食品或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措施,并记录处理情
况。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