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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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包括施工图纸、技术文件、质量检验记录、进度计划、合同文件、工程变更等。

第三条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真实记录,及时整理;(三)规范归档,便于查阅;(四)安全保密,确保安全。

第二章施工资料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资料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资料的技术管理,包括施工图纸的审核、技术文件的编制、质量检验记录的审核等。

第六条质量负责人负责施工资料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检验记录的整理、工程变更的审核等。

第七条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文件的整理、工程变更的审核等。

第八条施工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

第三章施工资料管理内容第九条施工资料管理内容包括:(一)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图会审纪要等;(二)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保证措施等;(三)质量检验记录:包括原材料检验、施工过程检验、隐蔽工程验收、质量事故处理等;(四)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等;(五)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分包合同等;(六)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洽商等;(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施工资料管理要求第十条施工资料应真实、完整、规范,不得伪造、篡改、遗漏。

第十一条施工资料应及时整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齐全。

第十二条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制,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归档,确保归档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进行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第五章施工资料检查与验收第十五条施工资料检查与验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检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二)验收施工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资料,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以及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合同要求等编制、收集、整理的具有证明、监督、管理、使用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材料等资料。

第四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保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有效利用和长期保存。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审核、验收、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确保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装订、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三章资料编制与提交第九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编制,确保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等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施工图纸、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提交。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与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技术资料管理目标
本工程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市优,誓夺鲁班奖。

根据质量目标,确定本工程的技术资料目标:严格按结构长城杯的要求编目、整理。

要求:1.严格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96)京建质字第418号文件进行编制、收集、整理。

2.齐全、真实、字迹清楚。

3.表格使用正确,填写格式符合要求。

4.签字手续齐全,横竖互相交圈。

5.收集、整理及时,分门别类组装。

6.编目科学,易于管理,归档正确。

(二)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总工程师薛鹏负责。

设专职技术资料员一名。

2.及时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的前期资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地质勘察报告等。

3.施工过程中各专业人员所承担的任务进行分工,明确职责,确保技术资料的真实、及时、完整、签字齐全。

4.对日常的资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指导各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做好各自的技术资料;竣工前统一交总包进行归档整理,并统一移交建设单位和城市档案馆。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技术科管理职责:2.1负责施工项目工程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

2.2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2.3负责对资料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组织培训。

2.4组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资料编制原则:3.1工程资料整理套数按工程实际需要整理,必须保证存档完成后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在档案室存档,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

3.1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专业、系统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并分卷。

3.2分卷要求: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公司有模板),做到美观,便于查阅。

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和资料内容四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3.2工程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字迹清晰、统一,签字、盖章齐全,其形成方式为:计算机打印,手工签名。

3.4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安装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完成。

3.5保证资料需整理一份原件存公司,保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马上到检测站进行补充,费用自理如被公司发现,每份罚款50元。

3.6多方盖章资料最少整理5份原件,除去给甲方、监理外,剩余全部存放公司(最少一份)。

3.7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收集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试化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如未按规定检测因不合格材料发生问题,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3.8试化验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制作试验台账,每周五前上传OA,检测报告到期及时到检测站领取,最晚不得超过10天。

3.9分包资料按照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试化验。

3.10工程签证资料必须整理三份原件,一份原件存档案室,签证编号按专业、年度编号(建2019-001),签证单能附照片的必须附照片。

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规范、签字齐全,全部原始
9、记录不得随便修改或乱涂
乱画,保持资料的干净性。第十八条内业资料要分类明确、卷内名目详尽,准时归档。全部资料(含图纸)必 需准时做好收文、发文和借阅登记。第十九条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必需随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整理和编撰工作,施工日志必需每天填写,隐藏工程检查证在检查合格后填写,实时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竣 工文件、技术总结、科研总结、项目管理总结、劳务分包管理总结、项目评价、责任成本管理总结等资料完成和上 报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其次十条必需对所形成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特殊是与工程质量关系亲密的资料,要有 专人负责复核和审查,全部数据要做到精确无误。施工资料要与检验批资料、施工日志
和掌握网测量成果,内业计算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建立测量
仪器、测量技术文件、测量人员管理台
7、帐,按季度梳理,准时更新。第十二条监控量测资料的管理工程开工前,监控量测单位须依据项目特点、施 工图及相关要求编制监测方案。根据监测要求,监控量测单位按时出具日报、周报、月报等监测报表,并对监测数 据
8、理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以下现象: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类台帐或台账不齐;2.没有通过施工图会审而擅自开 工;3.标段经理部未向施工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或交底签证资料不齐;4.对隐藏工程报检资料和验收资料未按规 定准时签认;5.施工日志不随工程进度填写、事后补记等现象。第十五条定期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对发 觉的问题准时订正完善。第十六条依据工程进展状况和项目管理要求,准时组织搜集、记录、整理和形成各类资料 ,并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贯标要求准时登记存档,需移交或上报的资料要准时移交和上报。第十七条各类资料 要确保准时、真实、牢靠、完整,手写内容要字迹工整,填写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施工工程部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资料管理效率,保障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工程部所有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三条施工工程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施工会议记录、施工进度表、工程检验报告等。

第四条施工工程部负责建立和维护相关资料的档案归档系统,并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管。

第五条施工工程部所有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处理、泄露或篡改资料,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施工工程部负责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清理掉无效资料,保证档案的及时、准确。

第七条施工工程部应制定资料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资料归档管理第八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并记录所有资料的档案号,并按照档案号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放。

第九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资料的借阅登记制度,任何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获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十条资料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需重新申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第十一条资料借阅后需及时归还,保持资料的完整,不得私自复制或摘抄资料。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资料,施工工程部应设置保密级别,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施工工程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和归档,以防止档案损坏或丢失,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第十四条施工工程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及时更新和调整资料管理进度表,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工程部应定期进行工程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和决定事项,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工程部应及时审核确认,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施工工程部应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业主提交进度报告和工程检验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第十八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施工图纸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施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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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1、项目总工应定期检查各专业工程师内业资料的收集报验工作,检查资料员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定期进行内业工作评比、奖优罚劣。

2、技术资料要求:
⑴项目总工不断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资料员进行学习,提高内业工作能力和资料整理水平。

⑵各专业技术资料由本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由专职质检员负责报验,并随施工进度将技术资料移交项目资料员,核查、整理、归档。

⑶资料归档时依据乌鲁木齐市《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标准,如果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资料员应及时通知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必须及时更正补齐,详见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3、图纸、方案、技术交底的收发管理:
⑴施工图纸由项目资料室负责保管、发放,下发施工图纸的日常保管由登记领取人负责,一旦损坏由领取人负责赔偿。

⑵项目资料员根据总工程师的要求将图纸发放给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保存发放记录,图纸持有人调离原岗位或项目时,必须将图纸完好无损交回资料室。

⑶作废图纸由资料室通知作废,并加盖作废标识或回收作废图纸。

⑷方案由总工决定发放范围,资料员作发放记录并保存。

⑸技术交底由交底人发放施工队复印件或复写件,资料室留存原件。

⑹现场施工各单位进场时须交纳押金,作为领取图纸、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洽商、安全交底及各种通知等项目部资料的押金,施工单位退场时交回所有资料,项目部返还押金,否则,根据具体情况,项目扣除一定数量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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