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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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预案

航空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为确保航空安全,保障旅客、机组人员及航空器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航空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用航空器在飞行、地面运行及停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保卫突发事件。

3.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确保航空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航空安全保卫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机构:(1)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2)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和调度。

(3)应急响应组:负责应急处置力量的调度、协调和指挥。

(4)信息保障组: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应急处置信息,保障信息畅通。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车辆等后勤保障。

三、应急处置流程1. 紧急情况报告(1)发生安全保卫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类型、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2. 应急响应(1)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组织应急处置力量进行现场处置。

3. 应急处置措施(1)人员疏散:根据事件情况,迅速组织旅客、机组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

(2)现场控制:对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现场安全。

(3)灭火救援:如发生火灾等火灾事故,立即组织灭火救援力量进行扑救。

(4)医疗救护: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并将重伤员送往附近医疗机构救治。

(5)调查取证:对事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4. 应急处置结束(1)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2)指挥部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四、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车辆等后勤保障。

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

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管理文件民航西南地区通用航空公司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二〇一三年一月民航西南地区通用航空公司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为推动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为规范通用航空公司安保工作的开展,为统一通用航空公司安保方案编写的标准,特制定此指南,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一、编写方案的依据:根据民航局第176号令《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九款第五项规定:取得筹建认可的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保卫方案。

二、编写方案的宗旨:方案是公司级的法规性文件,阐述的运行管理政策、规定、标准和程序是公司所有运营活动的准则。

编写方案是为了规范、指导公司的航空安保工作,明确公司航空安保政策、标准和程序,以及与此相关的部门、人员的职责,并通过方案的实施,防止非法干扰和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以保护乘客、机组、地面人员及一般公众的安全,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生产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三、编写方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一)国际民航组织《防止对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保安手册》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法、国际条约和惯例,以及通航国家、地区安保程序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示范大纲》、《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等民航规章和行政文件。

(四)公司应以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最新版本为准制定方案,并随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变化及公司实际运行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持续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章的要求。

(五)针对通航特定国家、地区机场的安保要求,应制定专门的安保程序和措施纳入方案。

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

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

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管理文件民航西南地区通用航空公司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二〇一三年一月民航西南地区通用航空公司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为推动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为规范通用航空公司安保工作的开展,为统一通用航空公司安保方案编写的标准,特制定此指南,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一、编写方案的依据:根据民航局第176号令《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九款第五项规定:取得筹建认可的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保卫方案。

二、编写方案的宗旨:方案是公司级的法规性文件,阐述的运行管理政策、规定、标准和程序是公司所有运营活动的准则。

编写方案是为了规范、指导公司的航空安保工作,明确公司航空安保政策、标准和程序,以及与此相关的部门、人员的职责,并通过方案的实施,防止非法干扰和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以保护乘客、机组、地面人员及一般公众的安全,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生产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三、编写方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一)国际民航组织《防止对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保安手册》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法、国际条约和惯例,以及通航国家、地区安保程序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示范大纲》、《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等民航规章和行政文件。

(四)公司应以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最新版本为准制定方案,并随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变化及公司实际运行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持续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章的要求。

客舱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书

客舱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书

客舱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书一、工作计划目标1.1 提高客舱安全保卫水平,确保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

1.2 加强客舱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保卫意识和能力。

1.3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危机处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1.4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外部资源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维护客舱安全。

二、工作计划内容2.1 加强安全设备和工器具的检修维护2.1.1 定期检查并维修自动门、安全门锁、灭火器等客舱安全装置。

2.1.2 充实物品,配备足够的安全带、浮 inflatable raft 助救生衣等。

2.1.3 掌握最新的安全设备和工器具,升级更新必要的安全装备。

2.2 建立健全客舱安全监控系统2.2.1 配备监控摄像头和报警器,在关键区域实施24小时监控和报警。

2.2.2 完善监控系统的数据存储和备份机制,确保保留足够证据。

2.2.3 提高监控技术水平,加强对客舱内外重点区域的监测。

2.3 加强人员安全培训2.3.1 充实培训内容,包括应急处理、反恐防暴、客舱火灾等方面。

2.3.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

2.3.3 不定期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2.4 完善应急预案2.4.1 建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编写和修订应急预案。

2.4.2 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

2.4.3 加强与地方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合作,在危机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

2.5 增设安全防护设施2.5.1 扩大安全区域,确保航空器的安全。

2.5.2 提供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门和紧急出口。

2.5.3 加强对客舱安全防护设备的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2.6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外部资源的合作与交流2.6.1 建立合作机制,定期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席会议。

2.6.2 与其他航空公司、行业协会等进行经验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做法。

2.6.3 注重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行业和社会安全动态。

三、工作计划实施3.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一章总则1.1 目标本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严密、科学、系统的机场航空保安措施与程序,防止非法干扰民用航空活动,保护旅客、机组、地面人员、一般公众的安全,以及确保空中导航设施、航空器和设备的安全,全面地保证机场安全、正常和高效运行。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机场的航空安全管理与运行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芝加哥公约》)附件17所载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等法规中关于航空安全保卫的规定,及其他附件中关于航空安全保卫的规定。

1.2 依据l.2.1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防止对国际民用航空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以下简称标准)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航法)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6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1.2.7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手册》1.2.8 《国家航空安全保卫规划》(以下简称规划)1.2.9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建设标准》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国际机场范围内的一切民用航空保安活动。

机场各部门、驻场各单位及航空器经营人(包括通用航空)在从事安全保卫相关活动中必须遵照执行。

1.4 术语和定义航空安全保卫结合措施、人力和物质资源,以防止对民用航空的非法干扰行为。

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为防止对民用航空进行非法干扰行为而采取的措施。

航空器凡能在大气中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非从空气对地球表面的反作用获得支撑的任何机器。

本方案特指民用飞机。

非法干扰行为指危及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实际或预谋的行为,至少包括:a.非法劫持飞行中航空器;b.非法劫持地面上的航空器;c.在航空器或机场内扣留人质;d. 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e. 企图犯罪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器材放入航空器或机场;f.传递危及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中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航空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预案

航空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航空安全,保障旅客和机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航空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航空器、设施和人员的安全,防止航空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及时、有效地处置航空安全事故,减少损失。

3. 提高航空安全保卫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航空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航空安全保卫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救援、疏散、安抚旅客和机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2)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将重伤员迅速送往医院。

(3)通信联络组:负责现场通信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4)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警戒,防止事故扩大。

(5)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及信息发布。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发生时,现场处置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部。

2. 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3. 现场处置组:(1)迅速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现场安全风险。

(2)组织旅客和机组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将重伤员送往医院。

4. 医疗救护组:(1)现场救治受伤人员,确保生命安全。

(2)将重伤员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5. 通信联络组:(1)确保现场通信联络畅通。

(2)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6. 安全保障组:(1)对现场进行安全警戒,防止事故扩大。

(2)协助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7. 善后处理组:(1)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航空公司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五、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现场救援、疏散、医疗救护、通信联络、安全保障等。

3. 演练结束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空运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预案

空运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旅客和机组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航空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航空公司所有国内外航班,包括但不限于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空运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协调各项工作。

(2)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的准备、调配和供应。

(3)信息联络小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4)安全保障小组:负责旅客、机组人员的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

(5)医疗救护小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发现突发事件(1)机组人员、安全员、地勤人员等发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现场指挥小组报告。

(2)现场指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

2.应急响应(1)现场指挥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确定应急处置等级,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响应小组按照领导小组指令,迅速调配应急物资、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小组根据应急处置等级,组织安全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确保旅客、机组人员安全疏散,防止事态扩大。

4.信息上报(1)信息联络小组及时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5.应急处置结束(1)现场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小组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1.加强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素质。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六、附则1.本预案由空运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客舱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客舱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一、计划背景为了确保航空安全,保障旅客和机组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航空器被非法劫持,维护航空秩序,特制定本客舱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航空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航空器安全运行。

2. 提高客舱安全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加强客舱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4. 提高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客舱安全。

三、工作内容1. 客舱安全保卫人员培训(1)对客舱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客舱安全保卫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2. 客舱安全检查(1)在航班起飞前,对客舱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客舱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2)对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危险品进入客舱。

3. 旅客安全教育(1)在航班起飞前,向旅客宣传航空安全知识,提高旅客的安全意识。

(2)在航班飞行过程中,关注旅客情绪,及时发现和制止旅客的不当行为。

4. 客舱应急处理(1)制定客舱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5. 安全保卫设施建设(1)加强客舱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2)定期检查和维护客舱安全保卫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6. 航班信息报送(1)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航班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2)在航班起飞前,向相关部门报送客舱安全保卫情况。

四、工作要求1. 客舱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航空安全。

2.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客舱安全保卫工作。

3. 定期对客舱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工作保障1. 加强客舱安全保卫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2. 加大安全保卫设施投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航空安全。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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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管理文件
民航西南地区通用航空公司
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
二〇一三年一月
民航西南地区通用航空公司
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编写指南
为推动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为规范通用航空公司安保工作的开展,为统一通用航空公司安保方案编写的标准,特制定此指南,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一、编写方案的依据:
根据民航局第176号令《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九款第五项规定:取得筹建认可的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保卫方案。

二、编写方案的宗旨:
方案是公司级的法规性文件,阐述的运行管理政策、规定、标准和程序是公司所有运营活动的准则。

编写方案是为了规范、指导公司的航空安保工作,明确公司航空安保政策、标准和程序,以及与此相关的部门、人员的职责,并通过方案的实施,防止非法干扰和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以保护乘客、机组、地面人员及一般公众的安全,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生产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三、编写方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一)国际民航组织《防止对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
保安手册》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法、国际条约和惯例,以及通航国家、地区安保程序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示范大纲》、《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等民航规章和行政文件。

(四)公司应以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最新版本为准制定方案,并随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变化及公司实际运行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持续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章的要求。

(五)针对通航特定国家、地区机场的安保要求,应制定专门的安保程序和措施纳入方案。

四、编写方案的基本框架及要点:
(一)前言
要点:总经理声明、局方审批、修订记录、发放清单等内容。

(二)总则
要点:方案制定的宗旨目的、指导思想和适用范围;方
案的制定、审定和修订等内容。

(三)方案制定依据
要点:列明方案制定涉及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航空安全保卫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术语的解释等内容。

(四)公司基本情况
要点: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代码;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公司人员基本状况、机队规模、运行范围、运行基地等信息。

(五)航空安保组织机构及职责
要点:公司安保组织体系并附图表;公司安保职责;公司总经理、分管安保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作职责;安保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情况;其他部门的航空安保职责;通航机场或者起降点安保协调员及其职责;航空安保设施设备。

(六)航空器安全保卫
要点:航空器地面停放期间的监护和守护职责、措施,各部门之间监护和守护的交接制度;航空器清洁安保控制措施;航空器飞行前清舱和外部检查的职责分工、方法和程序;适宜该机型的安保检查单。

(七)飞行中安全保卫
要点:机长的权力、安保职责,机组成员的安保职责;飞行前机组安保协同措施;驾驶舱、客舱安保措施;机组行李、移交机组物品安保措施;航空器安保资料的配备和管理;扰乱行为及非法干扰事件的处置及移交报告程序。

(八)乘机人员、物品及货物的安全保卫
要点:对旅客及通航作业人员及物品的安保措施;对货物的安保措施;对航空配餐和机供品安保控制措施。

(九)非法干扰事件的处置
要点:非法干扰事件的定义及分类,处置的基本原则;公司处置非法干扰事件的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工作职责;非法干扰事件的处置措施、报告程序;非法干扰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计划。

(十)航空安保工作质量控制
要点:公司航空安保质量控制的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及人员构成;航空安保考察、监察、测试、演练等工作制度,空防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航空安保经费投入和保障制度;航空安保设施设备清单,设施设备采购、校准、操作、维护、培训制度;空防安全事故调查措施和程序;航空安保信息的管理制度,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人员招录及背景调查的标准、措施;航空安保教育培训制度;空勤登机证、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等证件申办、使用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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