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城住房建设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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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技术导则

海绵城市技术导则
3.1 一般规定 ....................................................................................................................................... 7 3.2 规划目标 ....................................................................................................................................... 7 3.3 总体规划 ....................................................................................................................................... 9 3.4 专项规划 ....................................................................................................................................... 9 3.5 控制性详细规划 ......................................................................................................................... 12 3.6 修建性详细规划 ......................................................................................................................... 12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黄政发〔2017〕7 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黄政发〔2017〕7 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黄政发〔2017〕7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23日黄石市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黄石全面贯彻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战略,决胜全面小康、推进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3修改)》,结合黄石城乡建设实际和发展需要,制订本规划。

一、“十三五”发展的基本条件分析(一)“十二五”发展的总结回顾“十二五”时期,黄石市城乡建设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五城同创”为抓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总体目标,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城乡格局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建设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1.市域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

按照“一主、两副、三组团、三轴多走廊”的布局结构,大力推进市域一体化建设。

即以黄石中心城区为中心,大冶城区及阳新县城为副中心,以棋盘洲经铁山至武汉光谷大道沿线、长江黄金水道沿线、106国道沿线地区作为市域对接区域的发展主轴,以棋盘洲桥至黄咸高速、武穴桥至杭瑞高速、大广高速三条交通走廊构建多条城乡发展走廊。

03清远市建(构)筑物退让规划管理办法

03清远市建(构)筑物退让规划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当建设用地相邻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时,各类建筑最小退 让红线距离按表2中其他非居住建筑的退让距离控制。
第三十四条 工业厂房、仓库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5米。 第三十五条 当建设用地相邻城市道路时,各类建(构)筑最小退让红线距离按
本办法第二章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控制。 第三十六条 地下建(构)筑物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5米,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
36≤W≤60
13
城市次干路
24≤W<36
10
城市支路
15≤W<24
5
其他道路
7≤W<15
3
注:
[1] 二级公路参照城市主干路退让;
[2] 本表所指建筑物为地面建(构)筑物,地下建筑另行规定。
第五条 对已批准修建性详规的项目、周边建筑已基本建成、整段道路的景观风
貌已基本形成的街区,执行第四条退让距离确有困难时,规划主管部门
主要 一 朝向 般 地 区 次要
朝向
主要 旧 朝向 城 改 建 区 次要
朝向
注:
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控制表
表3
低层
居住建筑
文、教、卫建筑 其他非居住建筑
建筑高 最小距 建筑高 最小距 建筑高 最小距 度倍数 离(m) 度倍数 离(m) 度倍数 离(m)
0.5
4
0.6
5
3.5
多层、中高层
0.5
7
0.5
(五)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建 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式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 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城市 道路红线不小于20 米后,同时增设集散广场,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 车场地,其增加的退让距离,按规模大小个案确定。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之一,中国在建筑领域的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消耗的压力,中国政府在“十三五”期间提出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目标和规划。

该规划旨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建筑环境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并推动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总体目标1.到2024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取得显著进展,建筑行业能源消耗总量比2024年下降15%,能源利用效率相比2024年提高20%。

2.建筑领域绿色建筑普及率不低于50%,新建建筑绿色普及率达到30%以上。

3.建筑行业逐步减少碳排放,推动建筑碳减排与碳捕捉技术创新,实现建筑产业碳排放峰值。

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得到支持和推广,促进新型建筑材料和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二、重点任务1.建筑节能标准的制定与落实: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实际建设中的执行力度。

制定并强制执行建筑能效审核标准和节能设计标准,推行建筑能耗审核和建筑工程节能验收制度。

2.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推进:通过建设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领和推广绿色建筑理念和技术。

鼓励各地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评估并奖励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

3.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加大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力度,重点发展建筑节能外墙、节能窗户、节能空调等关键技术。

推广利用建筑智能化技术,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

4.建筑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生产和使用建筑节能产品,提高建筑材料的节能性能。

加强对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管,推动建筑节能产品市场化。

5.建筑能源利用优化与管理:推行建筑用能综合管理制度,加大建筑能源利用信息化监控力度。

建立建筑能源管理示范城市,推广建筑能源测评与巡查,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三、政策支持与推动1.加强政府引导与支持:推出适当的政策激励措施,鼓励企业、机构和个人参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

重大工程项目

重大工程项目
250000
170000
15
盛泰工业小区
续建
占地600亩
2002-2006
企业自筹
50000
10000
16
银源工业小区
续建
占地800亩
1990-2006
企业自筹
80000
10000
17
荷兴工业小区
续建
占地3000亩
2002-2006
企业自筹
80000
25000
18
泰洋湖工业小区
续建
占地3520亩
2004-2010
3200
3200
20
X404线改造
改建
二级路,长11公里
2006-2007
上级补助及自筹
3000
3000
21
洲心五一码头至飞霞码头旅游公路
新建
三级路,长7公里
2006-2007
上级补助及自筹
2500
2500
22
石角S253线延伸路
新建
长5公里
2006-2007
上级补助及自筹
2000
2000
23
石角北江大道
省补助和市投资
5000
2000
7
清远新汽车客运站南站
新建
一级站
2009-2011
省补助和市投资
8000
5000
8
广清高速北至清(远)连(州)高速连接线(含北江特大桥)
新建
12公里
2008-2011
清连公路公司
95000
95000
9
清远新火车站接广州新机场轻轨支线
新建
28公里
2010-2013

清远市清新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源推进城中村改造

清远市清新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源推进城中村改造

清远市清新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源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城乡融合,打造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先行区(一)以业兴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破除束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到2025年,农村落后面貌显著改变,农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三变”改革,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富民兴村产业发展行动,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扩大产业规模。

充分利用清新区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大力实施“农业+互联网”战略,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扩大我区优质农产品销售范围。

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创业就业,认真落实“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工程,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加强区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抓好农民、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

健全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

(二)加快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

1。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全面放开放宽城镇非户籍人口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一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鼓励引导灵活性、季节性进城就业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和落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冀建科[2017]16号【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7.05.05【实施日期】2017.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冀建科〔2017〕1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现将《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5月5日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现代木结构建筑等。

装配式建筑的特点是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有利于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有力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冀政发〔2015〕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编制本规划,主要明确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任务。

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到2025年。

一、发展现状(一)国外发展现状当前发达国家的建筑业已从工业化专用体系走向大规模通用体系,以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建筑构配件、建筑部品为中心,组织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模式。

钢结构高层建筑在美国与日本主要以钢结构+预制外墙挂板为主,钢结构普通住宅在美日欧等国家主要采用轻钢结构。

广州市综合交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广州市综合交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广州市综合交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前言“十二五”期间,广州交通既重视对外辐射能力的提升,又重视内部效率的改善,更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贯穿在交通发展的过程之中,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大的支撑作用。

对外交通方面,成功申报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交通枢纽对外辐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发挥国家中心城市龙头作用。

白云国际机场作为国内三大航空枢纽之一,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第三跑道投入运行,T2航站楼开工建设,不断拓展国际国内航线网络,旅客吞吐量突破5500万人次,国内排名第三,全球排名从第19位上升到15位;完成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主体工程,港口货物吞吐量约5.2亿吨,2015年世界排名第六,表明广州港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下的优势开始凸显;贵广、南广、广深港高铁建成开通,形成了广州第二套人字形国铁系统,广州到达南宁、贵阳的时间分别缩短了10小时、17小时,增强了对泛珠三角地区的辐射能力,未来将形成通往东盟国家的运输大通道;新开通广河、广乐等8条高速公路,2015年高速公路总里程达972公里,占广东省比例的13.8%,居于全省第一。

城市交通方面,成功申报公交都市,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交通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拥堵状况得到有效缓解。

以公交都市建设作为民生交通改善的抓手,新开通六号线一期、广佛线2条地铁线,开通海珠区有轨电车试验线,成功改造轮渡、优化形成13条水巴线路,新增公交专用道292公里、开行定制巴士43条;实施金沙洲大桥拓宽改造、开通同德围南北高架路等城市道路,新增里程234公里,改善了重点地区出行难问题。

交通发展从注重设施建设逐步转向建设与管理并重,系统开展交通综合治理,成立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创新提出“摇号+竞价+环保”的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模式,积极尝试差别化停车收费措施,有效控制本市籍中小客车迅猛增长,为公共交通发展赢得时间;将交通信息平台融合在“行讯通”,定期发布交通拥堵指数,为公众提供交通信息服务,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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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市住房建设“十三五”规划(文本)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远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4)第三章住房建设规划目标 (6)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 (9)第五章年度时序安排 (11)第六章政策保障措施 (13)第七章附则 (15)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清远市市区范围,即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清城区全区和清新区南部太和、太平、三坑、山塘四个镇,面积约1881平方公里。

第2条、规划期限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期限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年限一致,本次规划年限为2016年——2020年。

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3)《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4)《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2012;(5)《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6)《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划。

第4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城市理念为指导,贯彻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十三五”期间城镇人口增长对居住条件的需求,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各类住宅发展目标,并合理划定各类住宅空间布局和土地供应计划,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清远市市民提供经济、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5条、规划原则(1)坚持住房建设与城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相协调原则;(2)坚持住房建设与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4)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住房建设统筹规划,法制保障的原则;(6)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有机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第6条、规划目标落实情况现行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为2013年编制的,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清远市城市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目标确定2011~2015年建设住房建筑面积为1700hm²,实际完成建设量为1281.3hm²;其中面向市场的商品住房1590.5hm²,实际完成建设量为1263.64hm²;市场规划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109.5hm²,实际完成公租房建筑面积17.66hm²。

第7条、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情况“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纳覆盖达到80%;经济适用房建设累计完成投资额达到2.1亿元,累计建设公租房(含廉租房)建筑面积17.66万平方米,共解决3413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第8条、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1)“十二五”确定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目标:2011年:市区(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361.42hm²;2012年:市区(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238.35hm²;2013年:市区(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450.1hm²;2014年:市区(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422.9hm²;2015年:市区(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337.9hm²。

(2)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公报:2011年: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244.99hm²,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8.67hm²;2012年: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198.3hm²,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6.28hm²;2013年: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121.2hm²,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2.4hm²;2014年: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131.5hm²,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0hm²;2015年:清城区房地产开发住宅建筑面积125.8hm²,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0.28hm²。

第三章住房建设规划目标第9条、住房发展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基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处理和协调好住房保障与住宅市场发展的关系,积极发挥住房建设规划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强化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规划商品住房新增量,抓好去库存管理,实现商品住宅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使清远市市民的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提档升级。

第10条、住房发展的具体目标(1)中心城区人口规划指标按照人口来源分析,全市2030年新增人口可达150-170万人。

2030年城镇总人口达200万人。

结合《纲要》初步统计,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156万人。

2016-2020年人口增长52万人。

(2)居住水平目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8.5平方米,住宅成套率≥95%,新建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95%。

(3)住房建设总量目标“十三五”期间住房建设总量为2116.4hm²,面向市场的商品住宅2079.4hm²。

政府等建设政策性保障安居房37hm²。

(4)住房保障目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实现“应保尽保”,保障率为100%,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5㎡/人。

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十三五”期间公共租赁住房逐年扩大规模,到2020年达到7400套,总建筑面积达37 hm²。

第11条、住房发展中长期目标为实现幸福、宜居城市目标,有序推进重点地区建设,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清远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优先推进村民拆迁安置房、居民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并促进住宅空间的合理发展。

调控住宅用地的供应,优化商品住房供给结构,房地产供应向普及型户型倾斜。

在区域分布方面,按照“理想城市”提出的集约紧凑的发展要求,在中心城市应提高住宅开发密度,在外围地区,也应逐步提高建设密度及强度;同时结合城市更新,提升住宅品质。

未来几年,以打造华南宜居名城为目标,利用清远良好的自然环境以及生态条件,将清远市建设成为华南地区宜居的花园城市,逐步形成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人居环境良好,人民群众居住质量和水平达到全新高度,争取从“居者有其屋”向“居者优其屋”的过渡。

第12条、住房发展指标体系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第13条、住房建设总体空间布局(1)居住用地空间布局与清远市三规合一规划保持一致,规划结构为“一带、九片区”。

“一带”:北江两岸居住带,为打造清远市核心城市面貌的区域,主要布置中高档商品住房;“九片区”:包括旧城片区、东城片区、小市横荷片区、燕湖新城片区、龙塘银盏片区、石角片区、源潭片区、飞来峡片区和清新南部四镇。

(2)重点发展片区主要片区有旧城片区、东城片区、小市横荷片区、燕湖新城片区和龙塘银盏片区。

重点发展地区的各项开发建设应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效应,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应给予优先安排。

(3)改善与适度发展地区主要片区有石角片区、源潭片区、飞来峡片区和清新南部四镇。

以实现居住与就业就近平衡的目标,尽量避免居住用地中混杂污染源,为居住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新居住区的开发要确保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并注意创造社区的归属感。

第14条、住宅用地保障根据《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纲要》,2020年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31㎡/人,预测居住用地规模4836公顷,现状住房建设用地规模为3465公顷,则2016-2020年新增住房建设用地规模1370公顷。

规划“十三五”规划期内,住房建设用地规模供应总量约为4836公顷,其中2016-2020年新增住房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055.87公顷。

第15条、保障性住房空间布局“十三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更加突出“保基本”,积极探索政府与保障对象“共有产权”的保障模式。

保障性安居工程类别结构有较大变化: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构建以政府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机制;二是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三是大力推行“货币补贴”保障方式,合理调配资源。

在“十三五”规划期内,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供应总量为37hm²,用地面积15.40公顷。

第16条、分片区住房建设规划第五章年度时序安排第17条、年度住房建设规划2017年主要以遵循住房调控为主,适当增加住房建设量;2018-2019年,考虑到政策支持和居住需求,提高住房建设量;至2020年,商品住房发展日趋成熟,适当减少建设总量。

第18条、住房用地供应规划在“十三五”规划期内,住房建设用地规模供应总量约为4836公顷,其中2016-2020年新增住房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055.87公顷。

第六章政策保障措施第19条、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每年年终市政府组织发改、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下一年度住房建设计划,重点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商品住宅土地供应计划,按年度计划供应住房建设用地。

第20条、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及闲置土地的处理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正确处理住房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和其他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促进住房布局与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的协调发展。

第21条、发展城市更新、推动“三旧”改造由粗放型的土地增量方式向集约型的土地存量挖掘转变,结合“三旧”改造进行城市建设活动。

积极发展城市更新,同时制定“三旧”改造中保障房配建政策,通过“三旧”改造统筹安排居住空间,建设满足中低收入居民和专业技术人才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示范区,形成多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

第22条、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公租房只租不售。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供应。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70%,不超过上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住房困难标准按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

第23条、倡导环保型、节能型住房建设倡导节约型住宅开发模式和科学居住理念,积极探索建筑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的有效途径,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发展,大力发展成品住房,进一步提高成品住房在市场供应结构中的比例,对成品住房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建设节约型住宅示范小区。

第24条、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和业主委员会制度,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和业主自治意识,使市民享受方便快捷、周到细致、优质高效、安全可靠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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